钱水土 项笑君
内容提要:农户是最主要的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其金融行为对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具有较强的主导性。本文在对浙江部分县市农户融资状况进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农户融资行为,并针对农户融资行为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户;融资状况;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127.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5-0077-04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城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到目前为止农村人口仍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全国经济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农户是农村社会的细胞,也是农村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提高农户的生产和生活水平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农户融资需求的满足与否关系到农村经济是否能更好、更快地发展。
本文根据2008年11月份针对浙江省部分县市农户融资状况的调研及问卷调查资料,分析目前农户的融资状况及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以期能够就当前的金融支持“三农”提出合理的可行性对策。
1.调查样本说明
1.1 问卷发放回收状况
本次调查抽取了浙江省内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五个县或县级市,分别是嘉兴市嘉善县、湖州市长兴县、台州市玉环县、衢州市江山市、丽水市龙泉市。在每个县域抽取200家农户发放调查问卷共1 0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96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96.8%。
1.2 所调查县域的经济状况
本次调查选取了分别分布在浙北、浙东南、浙西地区,代表了浙江省内经济发展水平高、中、低各个层次的五个县(市),且这五个县域的地理性质包括了平原、山区、半岛等地形。总之,本次调查对象力求能够反映浙江省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使调查分析具有代表性与可比较性,能够反映出浙江省农村农户总体融资状况。
从表1可以看出,各个县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2007年底五个县(市)的GDP玉环县最高,为222.51亿元,龙泉市最低,仅为39.6亿元;2007年浙江省人均GDP为37 130元,而五个县域人均GDP的平均值与之相差约4 000元,为33 238元,其中玉环县人均GDP最高,为55 017元,龙泉市最低,为14 006元,前者是后者的近4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也是玉环县最高,龙泉最低;五个县域第二、三产业产值对GDP占比中最高的是玉环县,最低的是龙泉市,两者相差11.8个百分点。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五个县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富裕程度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玉环为较发达县域,嘉善、长兴为中等发达县域,江山和龙泉为欠发达县域。
1.3 样本农户的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968个样本农户中,农户家庭规模最小2人,最大13人,平均每户4人。在农户家庭总人口3 775人中,劳动力人口为2 340人,占比61.99%,户均劳动力人口2.41人。可见,作为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其劳动力规模是偏小的。就样本农户家庭的最高文化水平看,大部分农户具有初中或高中文化水平,这部分农户共有740人,占76.84%,农户的总体文化素质良好。调查发现,仅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不多,有28户,占4.01%;大部分农户兼营其他产业,有385户,占55.16%;而完全脱离农业的农户有285户,占40.83%,在当地从事运输、小商品买卖、裁缝、修理、木材加工等经营活动。
2.样本农户融资行为的特点
2.1 农户融资需求旺盛,其贷款呈现出额度小、期限短等特点
在968个样本农户中,有804户在最近两年曾向正规金融机构提出过贷款申请,占到总样本的83.06%,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户有融资需求,对资金需求仍然比较旺盛。
另外,农户融资金额差别较大,最低融资金额为0.2万元,最高的达到350万元 ,农户融资的平均规模为9.77万元。融资在5万元以下的农户共有280户,占到了所有融资总户数的39.71%;融资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农户有136户,占融资总户数的19.57%;融资在10万元以上的农户有283户,占融资总户数的40.72%。可见农户融资的额度还是以小额为主。
在所调查的向正规金融机构借款农户中,选择的融资期限一般在6个月至1年,1年以内的借款占到90%以上,平均期限在12.47个月。可知农户贷款的期限较短,基本上为短期贷款。
2.2 农户融资主要用于生产性用途
农户同时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生活消费单位,融资资金的投向可分为生产性用途和生活性用途。生产性用途包括农业生产和非农生产两个方面;生活性用途主要用于建房、孩子教育、就医看病等非生产性活动。调查表明,农户向金融机构融资用于经商办厂的有595户,占比为74%,用于购买农资的有110户,占比为13.68%,而用于修建房屋等生活性用途的农户只占到12.32%,可见个体工商户和种田大户是主要的融资者,主要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和农机等。同时,也可以看到生活性借款的规模远远小于生产性借款,值得注意的是农民的生产和消费资金在现实中往往很难将两者区分开,农户生产资金的缺乏很有可能是消费增加所致。再加上信用社没有开办针对农民的消费信贷,因此农户即使是为了满足消费需求,在借款时却大多以补充生产资金的名义贷款,从而实际用于生产的借款比例要低于以上数字。
2.3 民间融资现象在较发达县域及欠发达县域更为突出
调查显示,968户农户中有949户回答了“最近两年是否向非正规金融借款?”的问题,其中有211户曾经向民间金融借过款,占22.23%,其中大部分是向自己的亲朋借款。
从表2可以看到,玉环县、龙泉市的农户参与民间借贷的现象最为突出,所占比例分别为28.57%、26.63%。玉环县属经济较发达地区,而龙泉市地处浙西南地区,属经济欠发达县域;由此可以看出农户参与民间借贷的现象在较发达及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
调查数据进一步表明,农户的民间借贷金额在不同县域存在差异,玉环县的借贷金额多在10万元至20万元,嘉善县、长兴县的借贷金额多在5万元至10万元,江山市、龙泉市的借贷金额多在0.5万元至5万元;借贷期限比较灵活,有部分期限短至1天,大部分期限为1年,部分无期限规定,随借随还;借贷利率主要根据贷款期限而定,一般贷款期限为1年的贷款利率为月息1分,少数为1分2厘,期限6个月为月息1分5厘,期限3个月为2分,而2007、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至1年期的基准利率平均为年率6.6%,相当于月息5厘5钱,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8至3.6倍。
3.农户对当前金融服务的评价
3.1 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态度——满意而不满足
在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大力推进,相配套的农村金融服务也得到了改善,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随之提高。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比较满意,但是贷款需求仍未得到满足,实际贷款额度与其期望值有较大差距,贷款申请存在“瓶颈”。
从图1可见,有78%的农户对正规金融的服务质量给予了好评,有41%的农户认为当前的贷款利率较高,认为贷款利率“一般”和“低”的农户占到了59%。由此可以发现农户对于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和利率水平还是比较满意的。但是调研数据也显示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还未能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见图2,农户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以小额为主,40%的额度在“5万元以下”,小额信贷需求得到满足,贷款额度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供需基本持平,而在“10万元以上”的贷款需求则超过实际贷款的11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很大一部分农户的大额贷款需求未得到满足。
3.2 贷款申请的“瓶颈”——手续繁琐、抵押担保难
1996年商业化改革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贷款审批权上收,网点大幅度撤并;而农户作为弱势经济主体,其从事的农业经济活动盈利低、风险高,不符合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一般情况下,正规金融机构在向农户贷出款项的同时,要求提供合规的贷款抵押物,以降低风险。然而,调研结果显示,贷款申请办理中的“瓶颈”也正是“手续繁琐、抵押担保难”。
从图3可以看出,样本农户反映在贷款过程中碰到的最主要的问题是“手续繁琐”和“抵押担保难”,占所有问题的78%。手续繁琐主要是因为复杂的抵押担保程序。所以,贷款申请难以成功主要是因为存在着过多的贷款条件和繁杂的审批手续,即抵押担保难。
3.3 对新型农村金融寄予厚望,但抱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国家针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民互助社三种形式。新型机构在一方面拓宽了农民的融资渠道,在另一方面由于其在发展初级阶段,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从图4可以看出,样本农户中有四成左右的农户表示“会”投资入股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三成的农户持“不一定”的保守态度。同时,从图5可以看出,针对“新型农村金融对于解决农村地区融资难的作用”持肯定态度的农户居多数,有41%的农户认为“作用很大”,而仅有11%的农户认为“基本没作用”,有13%的农户认为“存在较大风险”。
通过以上的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农户在理性的分析判断基础上认为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前景乐观,并对其寄予厚望。
虽然大多数农户对于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前景看好,但是被问及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时,持肯定态度的农户并不多,由图4得,在农户回答“是否会把存贷款业务转移到村镇银行”时,有32%的农户表示“会”,然而有38%的农户则表示“不会”,持否定态度的农户占多数。另外调研数据显示,农户将存贷款业务转移到村镇银行首先考虑的是“业务便利程度”(53%),其次是“机构的信誉”(37%),最后才是“收益成本因素”(10%)。
图6 样本农户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规定的反映
图6显示,76%的农户认为小额贷款公司4倍于基准利率的利率上限“太高,难以接受”,20%的农户表示“可以接受”,只有极少数农户认为“偏低,仍然可以提高”和“不应该设置上限,应该完全放开”。这说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存在不相适应之处。
上述分析表明,当前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活跃了农村金融市场,农户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寄予了厚望,但同时对其也持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4.研究结论与对策
4.1 从农户实际融资需求的特点出发提供金融支持
调查表明,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小额为主、期限短,主要用于生产性用途等特点,然而这与农户的实际融资需求有很大差异。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户对大额信贷的需求有所增长。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事规模种养殖业以及专业化生产的农户数量不断增加,其对资金的需求及资金额度均加大。二是农业生产周期与贷款期限不一致。农业生产具有较强的季节性,而且农产品的完全销售以及资金回收需要较长期限,这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年初放贷、年底还清”不相适应。因此正规金融机构可适当增加对农户的中长期贷款,并增加发放额度。
4.2 充分发挥民间金融的作用
通过分析笔者还发现:较发达县域及欠发达县域的民间借贷现象较中等发达县域更为普遍。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民间金融具有手续简便、数额及期限较灵活等特点,在农村资金需求高峰期更能满足农户。二是发达县域非农生产性资金与欠发达县域的农业生产性资金需求较中等发达县域更旺盛,从正规金融机构未能完全满足而转向民间融资。总之,民间金融在农村金融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要对其正确引导,加以规范、管理,使其健康发展。
4.3 农户对农村金融服务主观评价的启示
从样本农户对于当前农村金融支持服务的主观评价可以看出,目前农村融资难的症结在于贷款抵押担保难。我们从农户及金融机构两方面来说明原因。一方面,主要是由于农户缺乏合规的贷款抵押物;另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约束和贷款“无信心”的心理约束,造成对农户“惜贷”。可见,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首先要着手解决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其次要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一个更有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继续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功能观视角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研究”(编号:08BJY147)阶段性成果。感谢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金融学)资助。
参考文献:
[1] 刘玉平,王灵敏.农业融资、金融浅化与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J].中国经济评论,2004,(4).
[2] 李量.现代金融结构导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3] 何广文.中国农村经济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4, (2).
[4] 曹力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农户借贷行为研究[R].课题报告,2000.
[5] 朱守银.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供给和需求—以传统农区为例[J].管理世界2003,(3).
[6] 史清华.农户家庭储蓄与借贷总体行为及演变趋势研究[J].中国经济问题2002,(6).
[7] 陈天阁等.农户融资与信贷供给—来自安徽的调查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