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宁市提高民办幼儿园门槛
西宁市政府表示,今后,将以“严把审批关,严格准入制,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为原则,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准入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的准入管理,让幼儿健康成长。
目前,西宁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280所,其中,教育主管部门办幼儿园6所,集体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31所,民办幼儿园243所,先后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集体办学前教育机构。但城乡办学条件及发展不平衡,民办幼教机构基础设施简陋,城镇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学前教育缺失等问题,还没有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关注和重视。
今后,西宁市将在全市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教育机构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通过不断努力,使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100%。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西宁市2009-2014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将根据西宁市的规划,把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基础教育发展的任务之中,定期审验复核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举办资格,并按规定颁发办园(所)许可证。
此外,西宁市还将着手制定相关规定,以明确幼儿教育的目标和方向,为幼儿近期和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建立幼儿园、学前班登记备案注册制度,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动农村学前教育三年教育的发展。同时,政府每年还会出资,重点扶持6所到8所办园条件好、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较高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逐步淘汰办园条件差、投入少、管理无序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来源:http://www,sino78,com)
2瑞士援建地震灾区一所幼儿园
瑞士驻中国大使顾博礼先生说,他们在崇州市隆兴镇考察后,决定出资700万元为当地援建一所幼儿园。
据悉。该幼儿园园舍设计结合了瑞士城市环境特色与中国传统庭院样式,具有浓厚的欧式风格和环保特色。同时,还将建成完善的残障学生无障碍设施和通道,含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等设施,可同时接纳300名小朋友人学。
(来源:华西都市报)
3瑞典:被尊重的孩子更自重
在瑞典,尊重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年龄小,需要爱护、关心和培养,还在于他们从出生起就被认为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立的意愿和个性。无论父母还是老师,都没有特权去支配或限制他们的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师长不能代替他们作出选择,要让孩子感到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瑞典人非常讲究对孩子说话的口气和方法。孩子同大人讲话,大人不但要认真听,有时候还要蹲下来听。使孩子感到大人在尊重他。孩子不吃饭不能硬逼,孩子做错了事不得横加训斥,要孩子换衣服也不可用命令的口吻,否则都会给孩子的心里留下自卑的阴影。
父母带孩子外出做客。主人若拿出食物给孩子,瑞典人最忌讳父母代替孩子回答“不吃”“不要”之类的话。也不会在孩子表示出想吃的时候对孩子呵斥。他们认为,孩子想要什么或是想看什么,本身并没有错,因为孩子有这个需要,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指责孩子,只能根据情况适当地作出解释和说明。瑞典人反对父母在人前教子,更不允许当着别人面斥责孩子“不争气”“笨蛋”“没出息”。因为这会深深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父母这样做是一种犯罪。
(来源:湖南在线——家庭导报)
4浙江九成多孩子能上幼儿园
目前浙江省儿童学前三年的入园率达到92%,也就是说,有92%以上的浙江孩子从3岁左右开始,就能在家门口接受启蒙教育,这个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特别是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等市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义乌幼儿入园率甚至高达99.6%,基本实现学前三年教育全覆盖。
(来源:浙江日报)
5润州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2008年以来,镇江市润州区以建设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的幼儿教育为目标,以“省优质园创建”和“合格园建设”为抓手,加大硬件投人、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加强内涵建设,深化幼教改革、提升办学水平。全区投入3000多万元,成功地将几所闲置的小学校舍改扩建为现代化、高标准的幼儿园。同时还接管了原属区妇联的两所民办幼儿园。并投入近600多万元用于两园的校舍改造和新建。教育局主办的公办幼儿园由原来的1所发展到8所,新增建筑面积28248平方米。全区每一所公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扩建后幼儿人均占地、建筑、活动、绿化面积以及设施设备均达到或超过省优标准。
(包文霞)
6济宁市发布幼教发展五年规划
《济宁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五年规划》提出,到2012年济宁市基本形成以市、县(市、区)公办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社区)和公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城区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9%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处独立法人的公办实验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处独立法人的公办中心幼儿园、下设若干个村级幼儿园和教学点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政府、村(社区)和公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办园率达到80%以上。
学前教育实行县、乡两级共管,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在实施旧城改造和城市生活小区建设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建成后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招收本小区学龄前儿童,并按照本小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通过幼儿园收费、主办单位资助和财政补贴等形式,使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建立非公办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幼儿教师队伍。逐步加大公办幼儿教师配备比例,使市及县级公办实验幼儿园和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全部为公办教师,村(社区)和公办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办园园长为公办教师。非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可实现人事关系代理制。
7威海市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威海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意见》提出:威海市农村学前教育要实现以县级政府开办实验幼儿园为示范,镇级政府办园为主体,村集体办园和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格局。到2012年,威海市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到100%;70%的镇中心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园标准;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5%以上。人口4万以下的镇保留1所镇中心幼儿园;人口4万以上的镇保留1-2所镇中心幼儿园;布局调整确有困难的镇,镇中心幼儿园可另设1~2处分园,实行统一管理。
威海市农村学前教育经费坚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的原则筹措。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要将农村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教育事业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并做到逐年增长。
威海市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20万元,并做到逐年增长;设立“威海市农村学前教育示范镇”奖励专项资金,对2009年、2010年、2011年达标的镇中心幼儿园,分别给予每园12万元、10万元、8万元的奖励;建立特困家庭幼儿入园管理费减免制度,减免人数按农村在园幼儿8%的比例确定,其中3%实行全免,所需资金市财政承担20%,各市区和开发区、工业新区财政承担80%。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10万元,并做到逐年增长。市区、镇两级政府要为当地农村公办幼儿园中非公办教职工,按当年城镇职工标准交纳社会保险。
确保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类公办中小学教师标准,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审、优秀教师评选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非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要逐年增长,到2012年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其他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年威海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