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蕾
2008年5月4日上午,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由网络事件而上升到司法程序的女白领“死亡博客”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进行了审理。此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不仅各大媒体进行了报道,在一个知名公共论坛上还进行了网络直播。至此,“人肉搜索”正式走进社会大众的视线,引起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什么是人肉搜索
如果你爱他,那么就把他放到人肉搜索引擎上去,因为你很快就会知道关于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那么也请把他放到人肉搜索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人肉搜索,顾名思义,是指利用人工参与的方式来提纯搜索引擎所提供的信息的一种机制。人们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记得在网络诞生之初,人们曾笑言“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但是自从人肉搜索出现后,这句关于网络特性的名言便已不再正确。如果你一旦被放上了人肉搜索引擎而被“人肉”,那么你的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照片、工作经历、工作单位或学校班级、家人的信息等都会被一一在网上公布。这就好比是一张无边无际的“通缉网络”,让你无处可逃。
从人肉搜索诞生以来,关于其结果所带来的正面和负面影响一直进行着讨论。有人称其为“网络暴力”,也有人认为它其实是一种“价值共享”;有人说人肉搜索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却也有人将其视为一种大众的“道德约束”。从2006年的“虐猫事件”,到2007年的“华南虎”、“很黄很暴力”、“3377”事件,再到2008年的“北飞候鸟”、“保护圣火”、“辱骂灾民”事件,无不折射出人肉搜索这一社会现象的两面性。
利用人肉搜索,人们可以很快地找到一些事情的真相,例如“华南虎”事件;利用人肉搜索,人们对一些超越道德底线的事件进行自发的“道德审判”,例如“3377”事件;利用人肉搜索,人们表达着自己在关于国家民族大是大非问题上的立场,例如“辱骂灾民”事件;但同样是利用人肉搜索,人们却只是出于好奇与好玩而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了影响,例如“很黄很暴力”事件。
一次次的事件证明,人肉搜索是一柄双刃剑。我们不能因为其牵涉了个人隐私而盲目地对其进行抨击、批判、禁止,但也不能因为其积极的作用而对其放任自流。应对其进行控制以防止矫枉过正,从“道德审判”蔓延为“网络暴力”。
“人肉搜索”的心理原因
在一些著名的人肉搜索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点,那就是这些活动都是无偿的,却有无数人自发地争相参与其中。那么,究竟是什么推动了这些人主动参与人肉搜索引擎,愿意在此之上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却又没有任何物质上的回报呢?
第一,人们社会认同的需求。网络世界是一个小小的社区,也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社会比较、社会认同等,也必然会在网络世界中存在。网络从一定意义上反映了人们的价值取向,人们在网络上和人交流沟通时,也同样希望自己的言论、所体现的价值观,能够得到其他人的认同,获得积极的个人评价以及社会评价,即社会认同。所以在人肉搜索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的人都是对同一件事情持有同样的观点和价值取向,他们在搜索的过程中相互表达、交流自己的观点看法以获得其他人的支持。在此过程中,如果有人提出质疑或反对,那么他必然受到大部分人的抨击,获得消极的评价。由此可见,人肉搜索是共同价值观的分享,提供了满足社会认同需求的一条途径。
第二,人们的窥私欲。不可否认,窥私欲是人肉搜索的社会心理基础。即使是出于道德审判目的的人肉搜索,它所依赖的心理基础仍旧是窥私欲。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会面对大量的搜索信息,参与的人员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提纯和筛选。通过种种信息来找到确切相关的真实资料,这过程即是对他人隐私的挖掘、组织、分析。人们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通过对陌生人信息的检索,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窥私欲。
第三,人们的从众心理。个体具有跟从群体行为的倾向。即当个体发现自己的行为或观点与群体不一致或与群体中大多数人有分歧时,就会感受到一种压力,而这压力促使他采取与群体一致的行为。被人肉搜索的事件或人物,通常都会是那段时间的社会焦点。于是我们能够发现,有些人原先不了解这件事情,但当他发现周围的群体都在讨论或参与这件焦点事件的时候,他也会选择关注、了解甚至参与;而有些人原本已经了解这件事情,但他发现他所持的观点与大多数人相悖时,他会迫于由于与群体不一致而产生的心理压力来改变自己的观点或行为,也参与到搜索的行动中。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都是人们的从众心理在影响着他们的行为,通过和群体进行相同的行动来获得心理上的平衡与和谐。
第四,人们的道德观。被人肉搜索的对象,通常都是与社会公义相悖的人物、事件。其中有些违反了主流的道德规范,如“北飞候鸟”;有些挑战了社会的公信力,如华南虎;而有些则与民族命运、社会利益相违背,如圣火事件、辱骂灾民等。这些事件都与人们所拥有的道德观相抵触,于是引起了人们的不满甚至愤怒。他们希望通过人肉搜索的这种方式,将社会大众聚集起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情绪能量,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以维护社会的道德秩序。通过这样的方式,个体抒发了自己的情绪,也使得自己被打破的道德观、价值观重新获得平衡。
第五,人们的孤独感和情绪的传染性。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不如从前那么亲密和热烈,这为个体在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带来了一定的孤独感。于是当一件事情或一个人在虚拟世界中成了公众观察、议论的焦点时,个体与陌生人之间就有了共同的话题、更多的交流,从而弥补了现实生活中所经历的孤独感。另外,情绪也有其传染性。当面对违背传统道德观、价值观的事情出现的时候,个体会产生不满的情绪。而当拥有愤懑情绪的人聚集在一起时,这种消极的情绪在彼此之间传递、累积,聚合了巨大的能量,从而导致个体说出极端的话或做出极端的行为,“人肉搜索”转变成了“网络暴力”。
第六,人们现实生活中的压力。网络世界常被称为是虚拟的世界,但是人肉搜索的对象却是在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所以,这些事件具有现实生活的典型性。由于网络本身的隐蔽性,个体往往能够通过网络来释放其在现实生活中所面对的压力。那么同样,在人肉搜索过程中,个体也借此来释放对现实生活中所遭遇的类似事件的不满以及体验到自己维护社会道德而产生的“自我实现”感。
人肉搜索背后反映的是复杂的社会心理,包括从众心理、社会认同需求、道德观、价值观,甚至是窥私欲、暴力欲等。绝大多数人肉搜索的初衷都是善意的,都是基于正义感。但是,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和人们复杂的心理因素,往往那些善意的初衷,到最后由于没有受到很好的控制而矫枉过正。所以,面对人肉搜索,我们不应当一味地抨击和制止,而是应当加以适当地控制和引导。如对人肉搜索的范围进行界定,强调对他人隐私和权利的尊重等,以避免对无辜的非当事人造成骚扰或者避免“网络暴力”的产生。
据《大众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