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新论

2009-04-21 09:45张鸿雁
社会科学 2009年3期

摘 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当代中国正在出现以“中国元素”为振兴内容的“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这既是中国文化主动融入世界主潮的文化行动,又是一场民族“本土化文化的保卫战”,似乎全球各国都卷入了这场“全球化与国家民族个性文化生存”的世纪冲突之中,对于中国来说,“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是一场全新的现代“城市革命”。

关键词:城市文艺复兴;文化转向;公共文化财富;社会炼金术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9)03-0064-09

作者简介:张鸿雁,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江苏 南京 210093)

当代中国城市社会正在涌动、酝酿着一个新的文化时期的到来,这就是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中从未发生过的,而西方已经走过的“城市文艺复兴”的道路。虽然中国的学者如胡适等人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论及过“中国文艺复兴”,胡适还认为中国已经有了“四次文艺复兴”(注:第一次是唐代伟大诗人的出现和禅宗的产生;第二次是11世纪及宋代的文化繁荣;第三次是13世纪以来戏曲和长篇小说的涌现;第四次是“17世纪对宋明理学的反叛、传统经学研究一种以语文学、历史学为进路、严格强调考据重要性的新方法在最近300年来的产生、发展”等。二十多年以后在《中国传统与将来》一书中,胡适又将这几次文艺复兴重新划分为不同类型。如唐代是“文学复兴”、11和12世纪是“哲学复兴”、17世纪前后发生的是“学术复兴”等。参见胡适《中国的文艺复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另见美国学者格里德《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但是,胡适当时所处的中国社会,还没有典型的“社会中间阶层”,更没有社会整体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法权意识和文化,根本谈不上市民社会的民主和人文主义主张,这种社会前提是不可能真正实现所谓人文主义的“理想类型”。胡适等人理解的中国文艺复兴,也仅仅是某一种社会发展阶段的文化变迁或是“文化运动”而已,他们还没能真正理解西方中世纪文艺复兴的本原价值和这一价值为人类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新社会机体的土壤和功能。

21世纪初的当代中国社会,正值社会整体进入“城市社会”的高速社会变迁期,社会整体性的城市化催化、建构了一个正在成熟的“市民社会的集中地和舞台”,并创造了社会结构性变迁的根本“动力因”。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代中国出现的“文化转向(Culture Turn)”和“空间转向(Space Turn)”及所表现出的社会进化是一种文艺复兴意义上的结构性变迁与变革(注:[英]迈克·克朗:《文化地理学》,杨淑华、宋慧敏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7-203页。),中国传统城市文化、传统城市生活方式与传统城市社会生态空间格局在这个变迁中正在被打破。一方面,西方文化与西方城市生活方式正在影响并改变着中国人的城市生活方式与城市人的文化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中国的文化精英群体正在试图构建一种中国式的现代城市文明,在全球化大潮的冲击中建造“中国式文化”的生存领域。这正预示着中国新一轮城市变革正在向我们走来。

一、城市文化炼金术

当代中国城市社会来临以及孕育其中的“中国式城市文化复兴”所带来的社会变革,其深远的影响是整体性的,既包括价值观念上的变化,也包括文化行为意义上的文化变迁,而且还包括社会整体阶级与阶层的结构变迁,在这些变迁中,城市资源面临各种各样的冲击性整合。2038年中国的城市化要达到85%,即将有8.5亿农业人口成为城市人,中国未来20多年这一空前绝后的城市化,必然会“形塑”出新的城市社会职业与社会阶层,创造出典型意义上的“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这在本质上也正是“城市文化资本”创造的一种方式,是布尔迪厄提出的“社会炼金术”向“文化炼金术”的一种转换。

欧洲中世纪的城市之所以能够成为文艺复兴的舞台,根本原因之一是西方中世纪欧洲的城市是资本的象征和集中地。城市是文化容器,更是文化资本的积累空间。有学者认为:“应该分清城市体系和国家体系。欧洲的城市体系代表了资本集聚中的变化的关系,而欧洲的国家体系则代表强制集聚中的变化的关系。”(注:[美]查尔斯·蒂利:《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00-1992年)》,魏洪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2页。)欧洲中世纪以来的文化有些已经成为具有历史价值的“文化资本”,而中世纪的城市文艺复兴无疑为整个欧洲甚至整个世界奉献了巨型“文化资本”价值的文化遗产,当时的人们并没有在主体或者主观意识上认识到文艺复兴的“文化资本”性价值,也不是在主观意识上创造了“城市文化资本”,当我们总结欧洲中世纪文艺复兴的历史价值时,我们体验到了文艺复兴自然创造的“城市文化资本”价值。这正是我们唱响“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的现实价值与历史原因所在。

不同的国家与民族会创造出不同的城市文化,不同的城市文化又会形成不同的文化力量,而这些力量恰恰是能够推动社会创新的“动力因”,因此,“城市文化资本”的挖掘与建构,是一种社会良性结构的建构,是引导一种“文化生产场”,进而形成广泛意义上的“城市文化资本”的“文化生产场”!布尔迪厄认为:“资本是在三个基本种类中表现自己的(每一个种类都有比自己低一级别的类别),即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我们必须在这些种类中加上象征资本,因为,当我们通过知性范畴去把握这几种资本时,这几种资本呈现的就是象征资本形式,……文化资本是以三种形式存在的,即具体化、客观化和制度化这三种形式。”

很显然,无论是布尔迪厄本人,还是我们21世纪初的学者,都尚未能从深层次上去挖掘和再创这一文化资本理论,或者说文化资本理论自从发生以来,一直留给我们很大的空间,可以让后来者加以重构和再丰富。

布尔迪厄提出了“文化生产场”(分为艺术场、文学场、科学场)的概念,“使我们避免了模糊地(通过诸如‘语境、‘社会环境、‘社会背景这样的词)谈论社会世界,而艺术和文学的社会历史则通常满足于这样的谈论。文化生产场,是文艺界的传统概念中所涉及的完全特殊的社会世界的总和”(注:[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6、79-80页。)。在研究文化资本问题的时候,不能不关注“文化生产场”的概念,虽然这只是从文艺界和社会空间的角度提出的一种设想,但是这个“文化生产场”同样也是文化资本生长的一个基础和土壤类型,正如我们从一般意义上看到资本的形成过程一样,没有“生产”就不可能有完全意义上的“资本”。城市文艺复兴就是一种规模化、历史性的文化再生产,是城市社会整体的文化再生产。

布尔迪厄在他的研究中经常使用“炼金术(alchemy)”这一概念。布尔迪厄“把海德格尔思想称为‘哲学炼金术,而‘社会炼金术则是他对自己思想的一个形象概括,他在《实践的逻辑》中这样解释‘社会炼金术:‘把任何既定的资本转化为象征资本,即建立在所有人的本质的基础上的合法化占有,这就是炼金术的基本运作” (注:[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6、79-80页。)。理解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意义的关键词应该是“社会炼金术”的反思。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说,创造“城市文化资本”就是一种“文化炼金术”,这一认知也同样具有深远的历史价值,也是本文的一种创新性的认知。“中国式的城市文艺复兴”在现代社会的价值就包涵着“城市文化炼金术”的功能与价值,而整个“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所建构的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竞争力。

“社会世界是一部积累的历史”,这是布尔迪厄在《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一书《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一节中的第一句话,这一判断强调的是对于一个可以理解为积累文化和财富的“社会世界”,“如果我们不把它简化成行动者之间瞬间机械平衡的不连续系列,如果我们不把行动者仅仅看成可以互换的粒子的话,那么,我们必须把资本的概念和伴随这一概念的积累物及其全部效应重新引入社会世界”(注:[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83、189、166页。)。根据布尔迪厄的逻辑,我们完全可以把一座城市视为“一部积累的历史”,完全可以把城市看作一个资本存在意义,从人类财富价值意义上分析,只有文化资本是要以人类本身的价值出发进行再创造的,并可以建构成人类社会直接的推动力量,或者说,可以创造一个正态社会的永续发展动力(注:美国学者弗雷德理克·詹姆逊在《文化转向》一书中对“文化与金融资本”进行研究分析,他认为:“至于抽象问题——金融资本是其中的一个部分——也必须从它的文化表达上去理解。早期的真正的抽象——在19世纪工业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城市里货币和数字的作用,被希尔费丁(Hilferding)作了现象上的分析,并被乔治·齐美尔(Georg Simmel)在他的‘大城市与精神生活这一富有开拓精神的论文中作了文化上的诊断——当时还有一个重要的分支,即各种艺术中我们称之为现代主义的出现。”参见[美]弗雷德理克·詹姆逊《文化转向》,胡亚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9-140页。)。

既然能够理解城市作为一种社会场域效应,就应该能够进一步感受到城市“文化场域”作为“城市文化炼金术”的特殊意义。什么样的“文化场域”能够产生城市文艺复兴?什么样的“文化场域”能够产生“文化炼金术”的功能?显然,传统乡村是不能够发生文艺复兴的,集权下的政治属性的城市也很难发生。只有典型的契约性社会关系构成的法权意义上的市场关系培育出的市民社会,才有可能出现城市文艺复兴。值得一提的是,在布尔迪厄提出文化资本理论的同时,对社会资本的解释也特别有价值。他说:“社会资本是实的或虚的资源的总和,个人或团体通过占有大家共同了解和承认的、多少有些制度化的关系的某种持久性网络,能够使得自己所控制的社会资本有所增加。” (注:[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6、79-80页。)而所有的资本表现形式都有一前提,即“资本再生产的场”,这个场可以视为一种社会背景,包括“社会权力场”、观念、价值取向和宗教文化场域关系等。从文化资本的角度加以认识,城市文艺复兴是一种“文化资本再生产”的过程,在这里也可以描绘为“城市文化炼金术”。但是,这个再生产过程受制于“社会权力场”和意识形态的场域结构。譬如传统的中国古代社会,“社会权力场”的价值过于充分使得除“权力资本”、“社会资本”和“服从资本”能够充分发展外,其他资本类型如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人力资本“场域”的文化关系很难得到发展和繁荣,由于经济资本和货币资本及文化资本的再生产一直不能充分发展,城市不能充分展现“文化炼金术”的功能,使得社会财富的增长只是一种简单增长,如农业领域靠天吃饭的产品型增长等,社会整体上缺乏文化资本和人才资本型增长。16—17世纪,西方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发展,而当时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只是“萌而不发”,最终还是被传统农业文明的“社会权力场”淹没,直到西方列强坚船利炮打开中国的大门,才使中国出现了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很显然,“城市文化资本”建构的价值及其本质意义,就是在如何创造“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成长的“文化场域”,而这个“文化场域”的功能建构也可以称为是“城市文化炼金术”的场域,既能够使已经存在的文化资源转化成文化资本,又要能够创造新的文化资源和资本,并使之成为推动城市社会变迁与社会进步的基本力量。

“资本是一种积累的劳动(以物化的形式或‘具体化、‘肉身化的形式),当这种劳动在私人性,即排他性基础上被行动者或行动者小团体占有时,这种劳动就使得他们能够以具体化的或者活的劳动形式占有社会资源。”(注:[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9、190页。) 这是布尔迪厄从社会学的视角对资本的分析,他特别强调提出:具体的物化的劳动可以“占有社会资源”,资本的发生既需要一个积累过程,还需要一个“文化生产场”——社会背景,这是一种“社会游戏”,这个游戏不同于“碰运气”的游戏,而“碰运气”的游戏似乎机会摆在了每个人的面前。但资本不是这样,“资本流动的社会游戏”,在任何社会场域中都不存在“平均机会”,至少不是在社会的整体意义上存在的。这是因为,资本需要时间去积累,“需要以客观化的形式或是具体化的形式去积累,资本是以同一的形式或扩大的形式去获取生产利润的潜在能力,资本也是以这些形式去进行自身再生产的潜在能力,因此资本包含了一种坚持其自身存在的意向,……在特定的时刻,资本的不同类型和亚型的分布结构,在时间上体现了社会世界的内在结构,即铭写在这个世界的现实中的一整套强制性因素,这些强制性因素以一种持久的方式控制了它所产生的作用,并决定了实践成功的可能性” (注:[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9、190页。)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制度性因素往往对资本加以限制,甚至,资本是被禁锢的,资源的流动过程不是开放的,而创造资本的行为有可能被视为对社会道德的某种背离与背叛,西方是通过宗教改革完成了这一转换,如资本主义新教伦理的发生与发展,为资本“社会炼金术”和“文化炼金术”创造了适宜的生产场域。在传统的中国农业文化中就存在过这样的文化体现和事实,如所谓“以末治财,用本守之”就是这种文化的反映。所以,今天我们主张的“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就是通过城市社会中新行为文化的发展对城市结构进行整合,使城市成为创造“城市文化资本”的“社会炼金术”、“文化炼金术”的载体。

二、文化容器:从文化资本到“公共文化资本”

城市是人类物质财富的集中地,是人类精神文化的创新地和人类文化的一个大“容器”(注:[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宋俊岭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年版,第74页。),是人类社会形成以来最伟大的财富价值体现。“文化容器”之说,鲜明地揭示了城市在人类文化进化方面的意义与功能。

从城市象征性与符号意义上来分析,有形的“城市文化资本”积累存在于相关事物被赋予了文化意义之后,如历史性、政治性、民族性、功能性和宗教性等,通常表现为“文化遗产”的意义,如具有某种历史价值的建筑、遗址、艺术品。诸如油画、雕塑及其他私人物品形式的财富在被赋予了相关的文化意义与历史价值后,就会与时间的存在呈正比而形成资本化的文化属性,关键是一个民族,或者一个城市,能否将相关事物既能够保留,又能够赋予历史及相关价值属性,这是能否创造“城市文化资本”的前提,也可说是一种“文化生产场域结构”,这个前提要求之高,包括有历史与文化的延续性程度、文化继承方式和社会发展的稳定体系等。创造现代意义上的“城市文化资本”是一个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能力和价值取向。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对历史的资源和“城市文化资本”的保存能力是有限的。因为,文化传承的力量包括社会主流群体和样板群体的延续能力的时间长短。“城市文化资本”作为公共产品与财富,不仅仅包括一般性空间与物质形式,还包括一系列与既定人群相符的想法、实践、信念、传统和价值。然而这个群体是事先确定的,并且也会导致新的文化商品的出现。欧洲中世纪的城堡很明显既属于欧洲,从普遍意义上讲也属于全人类。产生了非排他性公共物品——例如选择价值、存在价值和遗产、遗赠价值等,欧洲中世纪的城市文化复兴的伟大也在于对这些文化本身赋予的历史与文化价值。

布尔迪厄所论及的“文化资本”更多地是研究教育和个体化的文化资本价值,正如布尔迪厄所说:“文化资本,这种资本在某些条件下能转换成经济资本,它是以教育的资格的形式被制度化的。” (注:[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2、194页。)而经济资本可以直接转化成货币是“以财产形式被制度化”的。社会资本的经济转换是“以某种高贵的头衔的形式被制度化的。“城市文化资本”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资本的重大区别就是,“城市文化资本”集中体现在公共财富的价值意义上,因此,“城市文化资本”所创造的社会意义和一般个人通过教育所获得的资本性质是不同的,这正是我们从社会进化的角度要提倡和发扬的。

与布尔迪厄的教育视角提出的文化资本有所不同,“城市文化资本”存在形式主要有五种文化特质:

1.“城市文化资本”以公共财富的形式被制度化了。我们经常引以为豪的“城市文化资本”要素,如北京的长城、故宫;杭州的西湖、灵隐寺;南京的中山陵、玄武湖;西安的大雁塔、城墙等,其历史符号所表现的不仅是制度型安排的公共财富,而且是世界瞩目的公共财富,具有“公共文化资本”属性和人类集体记忆的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它们才有了真正的“城市文化资本”价值,“公共性”是“城市文化资本”最主要的特征。

2.客观状态上,“城市文化资本”也充分表现为一般文化资本的本质与形式。城市文化资本既有精神文化的要素,也有以物化形式存在的文化要素,或者从广义上说是人类创造的对社会进步有正面价值的事与物。其中包括各种自然与人文实体、图片、器物、书籍、机器、工具、词典等要素。

3.体制状态上,由“城市文化资本”的公共性所决定的,不同制度文化对其制度性安排是不同的。“城市文化资本”的运营、挖掘与创造,更受制度文化的影响。一个典型的市民社会的文化,当公共领域成为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时,“城市文化资本”就可以得到充分开发与创造,反之,一个权力集中的制度性结构体或者具有典型文化与宗教偏见的制度结构体,对“城市文化资本”要注以制度性标签,甚至对某些“城市文化资本”形成制度性破坏。

4.从创造假设上,“城市文化资本”虽然不是个体预先的“具体化”和“实体化”过程,但是,某些“城市文化资本”表现了一种制度条件下“群体性”的“具体化”和“实体化”过程。个人要获得文化资本,“必须由投资者亲历亲为,就像肌肉发达的体格或被太阳晒黑的皮肤,不能通过他人的锻炼来获得那样(因而,所有委托性的效应都被排除在外了)”(注:[法]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2、194页。)。 “城市文化资本”与一般个体获取的文化资本最大的不同就是,一部分“城市文化资本”是通过历史——时间的“涵容与扬弃”,并通过群体性行为创造的,这其中包括历史过程、历史认同。如北京的长城、西安大雁塔。一部分“城市文化资本”是精神文化的产物,是根植于城市土壤和城市人心中的一种资本性价值,如北京的大气和爱国主义、上海人的开放意识和精明等。还有一部分“城市文化资本”是现代城市社会精英群体创新、创意、创造出现的新的“城市文化资本”要素,这些成功的、新的“城市文化资本”要素,既传承着历史价值,并在全新的意义上对城市文化进行再创造,也同样包括两个层面——精神的和物质的。如深圳在精神文化领域有所谓“拓荒牛”的精神,具体表现为创新、开拓与垦荒的精神。同时,在物化的“城市文化资本”层面华侨城、民俗村等文化景观与经济体,这些文化要素就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动力因”。

一般意义上的文化资本,是个体性的亲身教育和文化修养被制度化认同的一种结果。“城市文化资本”在作为一个城市和区域的唯一性资源的前提下,必然表现为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之间互为表里的关系,大到典型的城市公共财富,如巴黎的凯旋门、罗马的角斗场等作为“城市文化资本”要素,是完全可以用经济价值来衡量的。而一栋继承下来的有历史文化意涵的建筑物其早期设定的价值可能是其“纯经济价值”,然而,如果其内涵能够表现文化资本性价值,其必然因其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而表现为刚性的价格趋势与功能,如南京民国建筑、天津的洋房、上海的石库门、扬州盐商老宅所表现的文化资本性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现实“城市文化资本”要素的经济与文化功能告诉人们:我们可以对完全意义上的“城市文化资本”进行专业的技术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经济与文化功能分析,运用像资本预算和成本收益分析等技术那样,通过现代“文化炼金术”——运作、整合与创新,让城市的文化资源要素可以具有更完整资本性特征。

当代“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就是一种“文化炼金术”,就是在全新意义上建构中国式的“城市文化资本”,让已经存在的城市文化资源和资本通过文艺复兴的形式,使其文化资本价值最大化。如果“中国式城市文化复兴”能够在理论与实践上有所突破,就有可能真正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一股中国文化潮,亦如当代胡适所希望的那样:如果说欧洲中世纪是西方影响了世界的进程,而21世纪应该是“中国式的城市文艺复兴”——东方中国来影响世界的进程与社会变迁。

三、市民社会:从中国传统到“新的历史出发点”

欧洲中世纪城市发展的经济社会“溢出效应”催生了教育的进步,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城市人个体的“自在”与“自为”,而最终创造出人类城市的一种理性社会类型——资本主义。笔者所指“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强调“中国式”的文化属性,主要是因为中国城市社会时至21世纪初市民社会发展仍不完善,虽然如此,但毕竟中国的中产阶级与“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已经处于正在兴起阶段,这个过程正适宜我们创造中国的“城市文化炼金术”,在城市社会来临的过程中形成广泛的城市文化资本,并在世界范围内充分体现、展现“中国式”属性文化,亦如当年欧洲中世纪的城市文艺复兴对世界的影响一样。

“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主体表现已经形成一种涌动的文化潮,其文化特质可以这样认识:

第一,“中式前缀文化”、“中国元素”提炼及“中华文化符号”的全面复兴。这一复兴具有社会整体民族内部与外部的双重认同性。在中国,既有中国社会精英群体对中国优秀文化的“重拾”与创新;又有当代中国社会“底层智慧”或者说是在青年群体中对“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的行为实践,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社会的“底层智慧”近年来有充分的表现;还有正在壮大的社会中间阶层的生活表现与创造。在全球,中国元素虽然表现程度尚不如欧洲中世纪城市文艺复兴那样深入和广泛,但是文化精英群体或从科学和世界性的角度加以认同,或是在自觉和不自觉的文化意识、行为中予以认同,更有些人士对中国文化精华给予了以往从未有过的高度评价,如世界范围内对奥运会开幕式上中国元素运用的认同等。中国城市社会整体形成的文艺复兴所表现传统与现代文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在世界一体化浪潮袭来的时代,“中式”、“中式话语”、“中式语前缀”、“中国元素”以前所未有的姿态走向世界舞台,并实实在在地成为世界意义上的整体认同。从具体层面包括中式城市形态与空间、中式建筑文化与结构、中式服装与服饰、中式饮食、中式艺术、汉语汉字、中式生活文化符号、中式生活家居等,还有细节生活中的文化符号如筷子、中药养生等,“中式”作为一个范畴的文化表意限定词,成为21世纪全球社会的时尚、流行和热点潮流之一。

第二,“天人合一,回归自然”法则成为人类共同的现代生活理念。“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的核心理念包括城市回归自然的价值取向,这一取向已经成为世界共同的文化主张。在中国艺术文化领域,以张艺谋等人为代表,创造了“中国式”的全景式原生态文化,其策划的“云南印象”、“漓江印象”及“西湖印象”等以大自然为舞台,表现出典型的“天人合一”的中式传统价值观和文化意向,并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整体文化走势的重要形式和“因子”,这既表现了现代城市文艺复兴的“新行为文化”,更表现了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新自然主义生活观”,同时也创造出了“中国式”的以自然为舞台的独立艺术语言体系和话语权。城市生活方式自然属性回归,大概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嵌入性”的新自然主义的城市生活;二是创造有机城市秩序(注:[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宋俊岭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年版,第408-411页。),这种“有机秩序城市”从现实的理解就是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的关系;三是创造城市中“原生态”的自然空间,创造“无修饰的新自然主义城市生活”,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法自然”文化观念的现代再现(注:参见张鸿雁《城市定位的本土化回归与创新:“找回失去100年的自我”》,《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

第三,东方传统集约式文化的现代性表述。近些年来,传统中式集权文化,如传统皇权文化和宫廷文化的特质与内容,成为一种“中国式”的“质性文化”与特质,具有强烈的渗透性和感染力。同时,无论是以大范围的自然山水实景为背景的“张艺谋文化现象”,还是中国新建的世界十大建筑奇观鸟巢、水立方、中央电视台等建筑,或者奥运会开幕式规模化“中国元素”的演出等,无不以大规模、大视野、大场面、大尺度、大空间、大投入、大群体和大制作来描述其“东方集约式文化”的表现方式,虽然“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本身并不是在直接表现“传统皇权文化”和“传统宫廷文化”,并以大众和市场化为外部手段,但是,在手法上、文化结构表现上、艺术灵魂上和文化意识上,都带有皇权与宫廷的集权文化特质,或许这也是一种“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特质表现之一。

马克思在谈到东方文化的时候,曾十分鲜明地指出传统文化中的东方,包括埃及和中国在内,国家通过集权的方式可以调动“千千万万人的手”来创造文化奇迹,如中国的长城、埃及的金字塔等。“中国式舞台艺术”同样本身包括人数众多、规模巨大、某种政府行为和权力介入的“中国式”特质。但是,我们也看到,这些传统“皇权”和“集权”文化,在现代市场关系中已经被“蜕化”为大众化的集约性文化,并成为“中国式”大国的一个特色,而且,我们强调的“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的核心寓意在这里也可以找到属性和表现逻辑,在现代市场经济关系中,与东方集约文化结合的现代自然艺术,也是中国现代社会的一个表征,或者称是“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的一个表征。传统的“权力结晶”、“权力场域”已经被市场经济关系取代,并成为现代“中国式”“城市文化炼金术”的一部分。

第四,“中式”优秀传统文化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复兴。“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不是典型的对历史某一朝代的文化复兴与拷贝,即不像西方欧洲中世纪那样,在某些方面是针对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文学艺术复兴价值与创新,或者说,“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不是某一断代的描述,更不具有典型的“时代拷贝复兴性质”,而是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优秀要素与精华文化的整理、提升为外在特征,复兴民族文化精神和文化精华系统为其内核,并正在创造现代“新中式主义”的城市文化,包括“新中式古典主义”、“新中式自然主义”等文化思想,“中式”一词强调了中国文化的内核与整体、系统的价值取向。

第五,文化属性厘定与时代经典整合——文化整饬、传承、择优选择及创新。“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断层、断裂、“碎片化”和‘虚无化认知的批判,对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再整理、传承和再创造。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文化内核和精髓一直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而存在和发展。但是,唐宋以来,特别是近代社会以来,多次文化反思和文化运动,包括连年战乱和外强的侵略,使中国文化的某些方面出现断裂、断层和某些“碎片化”的现象,历史上曾有的一些文化运动以极端行为把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连同糟粕一起加以批判或者是一起摒弃了,包括对传统文化的价值判断形成“固化的”政治思维框架,文化断层、断裂和某种程度的“碎片化”,使中华民族中的优秀文化出现某些缺失,甚至存在着一定的误导和误解。包括在国家权力层面、社会精英层面及中下层社会都曾对中国传统文化有误解和误识,对中国传统文化整体判断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不同的策略,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在整体上缺乏理性主义的建构和精英群体理性的维护与运作,因此,当代“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具有对中国文化的再拾作用、连接作用、整饬作用和创新作用。

第六,非显性化的文艺复兴——底层智慧潮涌化。当代中国的城市文艺复兴,表面上看不出非常“显性化”的形式与特征,或者说是只有部分领域出现典型化行为,但是总体表现为潜意识的社会整体进化。虽然精英群体未能成为“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的先锋、主体和主干,但是,大众和“底层智慧”的文艺复兴及行为自觉不自觉地形成文化潮与“时尚潮”,而且,当你深入其中的时候,似乎感到这潮涌正在扑面涌来,关键是在权力体系下对“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的社会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文化认同(注:[德]哈贝玛斯:《合法化危机》,刘北成译,(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4、68页。)。这主要是当代中国社会文化精英阶层,不能承担起这一复兴的重任,主要表现在当代中国的文化精英群体缺乏广泛的社会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精英群体的生成缺乏社会理性认知过程,这必然导致精英群体的文化主张缺乏号召力、感召力,其行为和主张不能在大众群体中形成共识。因此,“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正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以多层次化、表层化、多领域化、分散化,甚至在某些领域表现为以“底层智慧”为主的文化特点,这虽然和中产阶级群体未能形成自我文化认同和典型的“生活样板性功能”有关,但关键还是缺乏全方位的“社会权力场体系”,占居精英位置的不一定是社会自然认同的社会精英,一部分占据精英位置群体或者个人是“制度性安排”的结果,不具有社会认同性,所以不具有社会整体号召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文艺复兴虽然是“初长成”,却更多地体现在中下层整体生活之中。或可这样分类:其一部分体现在精英文化群体之中,一部分体现在中青年文化学人之中,一部分体现在学生和“小资群体”之中,而这三个层面未能形成有效整合。

第七,中国式城市空间形态与符号的复兴。“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虽然目前尚未在整体上出现时代的文化、文学和艺术高峰,但是已经创造出某些领域的时代经典。在某些领域如建筑、园林、文化景观、城市区域空间等出现部分时代经典之作,同时,能够在“新中式主义文化”层面加以创新,取得了某些引人注目的成绩。很多正在失去记忆的城市的自然文化和历史文化要素正在重新“复兴”,如扬州、西安、杭州等城市正在新的历史文化层面恢复城市中曾有的“自然有机的秩序”,让城市人从“第二自然”的空间感知中,找回“第一自然”的意向与感知。城市的历史与自然要素、传统的地方文化要素,包括城市街区与文化形成的“城市文化肌理”,能够在新的时空机制中得以新生,使城市具有更多的“亲情感”和“粘滞空间”。那些有价值的但已经“被遗忘的角落”或者已经失掉的自然空间、历史和自然物得以“复活”,这是中国城市空间文化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式的城市文艺复兴”。

中国目前出现的“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有自然发生的社会属性,与西方中世纪城市文艺复兴比较,“中国式城市文艺”还处在初兴时间,还有精英参与少、大师级人物缺乏等问题。但由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时空穿越性,中国文化的魅力、“中国元素”的文化力量和中国文化的资本性价值已经足以让世界刮目相看了,本文提倡“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目的之一就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构建现实世界的“中国元素”,让“底层智慧”走向社会的高层,使“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能够创造出“人类集体记忆”的“中国元素”。

“中国式城市文艺复兴”就是要创造“未来型城市记忆体系”,是在强调我们这一代人要有时代变革精神,要有民族文化创新精神,在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守望者”的同时,成为“中国式”文化的创造者和创新者,让中国社会整体能够赶上甚至引领世界时代的步伐。不是仅仅把西方社会的发展作为我们现代化的参照系,而是要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创造新的人类文化与进步的参照系。否则我们这一代应该扪心自问:我们今天所创造的文化、生活符号、城市空间结构、景观体系、文化符号、文学艺术、绘画戏剧,能否成为未来人们的城市记忆?能否在中国的城市历史上留下历史的一页?能否成为未来人们引以为荣的“中国元素”?我们承认,中国古代城市的建筑符号、景观符号已经内化成为中国人的文化符号,但是,我们近三十年来改革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创造,能够给后人留下什么样的感知与文化认同呢?能不能成为“人类集体记忆”中那优秀的一部分?

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那个时期,中国有着融中西文化为一体的“民国式建筑文化”,虽然这一类建筑文化尚有不足之处,但是这种“民国风格”已经在中国的城市与建筑发展史上会留下历史的一页。胡适说:“将来文化大变动的结晶品,当然是一个中国本位的文化,那是毫无可疑的。如果我们的老文化里有无价之宝,……将来自然会因这一番科学文化的淘汰而格外光大的。”(注:胡适:《中国的文艺复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第476页。)中国正处在城市社会的来临过程中,中国正面临着城市社会的变革,中国正在兴起“中国式的城市文艺复兴”!用法国文化学者阿尔贝·特施伟泽的一句话结尾:“一次新的文艺复兴必将来临,它比我们由此走出中世纪的文艺复兴要伟大得多。”(注:[法]阿尔贝特·施韦泽:《文化哲学》,陈泽环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页。)

(责任编辑:薛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