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银
一、股票期权的涵义
股票期权(Stook Options)是现代企业中剩余索取权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指企业所有者向经营者提供的各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份的权力。
二、我国实施股票期权的意义
(一)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利于稳定誓理层与公司所有者形成利益共同体
激励的结果是企业的部分权益由原有股东移向高级管理层,其最终的结果是将管理层置于所有者的地位。这样管理层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休戚与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可以有效弱化“委托一代理”系统,降低代理成本。不仅如此,由于管理人员的职位越高,其所持股份的数额越大,相应的责任心也会越强。这种制度对管理层既是动力也是压力。可以促使其对企业更加尽心尽责,实现了经营者与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统一,强化了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与股票价值的最大化。
(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利于提高管理层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效率
为了实现自身的短期股票期权的收益。增大企业的利益,来完成个人利益最大化,管理层会反复斟酌、权衡以选择最佳方案,和最高效的可行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有可能的武断和轻率。管理层在这种收益导向下加强管理,有助于企业管理团队良性发展,大幅度提高管理效率。
(三)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利于减少管理层的短期行为并防止腐败
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后,要求根据企业业绩进行综合考评,不仅关注公司本年度实现的财务指标,而且关注企业将来的价值体现。这种体系促使管理层兼顾公司短期和长期目标、追求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由于风险与利益的对称,管理层也有一定风险取向,敢于承担必要的风险,能够致力于提高公司的未来价值。而且作为一种长期动态的奖惩制度、部分奖励延期实现,管理人员在卸任后一段时间仍可能因为自己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而得到回报,这可进一步弱化经营决策的短期化,增强企业发展的连续性,因此是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正因如此,管理者就会因腐败比较成本的提高,将对一些腐败做主动抵制,因为腐败损害公司利益就意味着损害管理者的个人利益。
三、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应用现状
(一)上市公司应用模式
模式一:业绩股票。该模式通过建立激励基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在考核标准下,对进入激励基金和风险抵押金的现金给予股票的买人卖出的兑现,如果未达到考核标准相关规定情况,则有取消激励基金已授予的股票或罚没风险抵押金的风险。从而绕开国内法规障碍,并能持续实施和灵活的激励调整。
模式二:账面价值股。该模式用现金行权方式,持有因年度净资产增值奖励予增值权数的股票,并以几年分开行权和扣押部分期股作为风险抵押金的方式来购入股票抵押,并用奖励基金或工资基金的现金购入股票,该模式不受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实施可操作性较强,其分期行权与抵押期股有效保证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有效性。
模式三:虚拟股票期权。该模式将每年员工奖励基金转换为公司的“虚拟股票”并由授予对象持有,在规定的期限,按照公司真实股票的市场价格以现金形式分期兑现,将股票来源运用资本金给予的方式变相的运用了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因此,对应用企业现金流量提出较高要求。
模式四:间接激励模式。该模式针对当前存在产权难界定或公司净资产太大或股价太高而不便直接在管理人员公司中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变相对控股公司或子公司中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来解决企业内核心人才的激励问题,这一模式容易导致经营者过度关注实施激励制度的子公司的业绩而忽视其他。
(二)地区模式比较
模式一:武汉模式。该模式依据1999年5月,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推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对风险收入70%转化为股票期权形式,并依据规定按每股净资产对股票期权进行扣罚或返还孩模式只能算为年薪制的延伸,并且激励对象范围太小,期权在薪酬结构中的比例较低,从而激励效果有限。
模式二:北京模式。该模式依据1999年7月28日,北京相关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激励试点的意见书》推行的股权激励制度试点模式,该模式依据经营群体现金获取企业5%~20%企业股本持股,并依据主要出资者比例在群体持股量10%以上采用“从存量中划出,增量实现”方式形成股票期权的股份,按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低选择股票期权的配比比例形成期权股票的真实数量,股票期权所需价款在经营者任期内以企业的增量部分(收益人所有持股及获得授权的期权股票收益)抵补完全,或用现金补入,在收益人任期卸任2年后,所拥有股份期权定期变现。总体上该模式有力保证具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就其对企业盈利水平方式,和股票期权兑现周期及其规范化和流动性上对该模式推广还有一定局限性,但总体上该模式将管理层持股与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结合,解决当前我国受益人行权资金缺口问题,还是有一定借鉴意义。
模式三:上海模式。该模式以1999年初上海有关部门针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制度而建立,具体实施过程是:对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下效益基本金转换期股;对国有独资企业,采用年薪外特别奖励,实行延期支付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并借鉴武汉模式风险抵押一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认购期权的资产,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的期股激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其中经营者获得期股激励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各种激励必须在其他经营业绩被确认达到契约规定的指标后,方可兑现。此模式其本质实为一种期股方案,还不是规范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制度。
四、结论
鉴于当前我国企业所有权文化刚刚起步,法律法规还有待健全,企业内外部结构环境均不十分完备的情况下,我们除加大各方面完善建设外,不应因条件制约而不进行大胆尝试。我认为在进一步完善企业结构治理、内外环境建设的同时,组织有效的监督机构和专家机构,对我国企业采用个案特批的方式,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的企业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并在管理较为健全的企业进行科学的实施,为以后全面完善员工持股、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层收购,提供好的经验和实践个案,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发展中促进我国企业内外部环境建设,最终使其能在有效的资本市场内进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流动配置,从而发展了我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并为全面推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早日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