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雅彬
先马走
跑,古时称“走”,是个非常辛苦也是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活儿。
《史记》载:“恶来有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说是有个叫蜚廉的人善于跑步,因此得以在纣王身边工作。
古代天子出游,有健卒负责在御马前开路,称为“先马走”,这种先马走当然不是悠闲地溜达,而要奔跑得相当快。郭沫若先生编著的《西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里,有《令鼎》铭文,记录了最高首长周成王为了表达对农业耕种的重视,亲自前往农场舂种,在农事完毕准备启程返回时,“令众奋先马走”,命令两个随从在马前奔跑,并承诺说,如果两人能够在自己的马车抵达之前跑到终点,“余其舍汝臣十家”,即赏赐每人十家奴隶。可见,能跑得飞快,是既有面子又有实惠的大好事。
闪电战
在古代战争中,奔跑特别实用。那时没有机械化车辆,即便春秋之前已经有了骑兵组织,但尚未成为军队主力,若要远距离作战,还得依靠步兵的双腿。跑步前进是发动奇袭的最佳方式,也是快速转移军队以隐蔽行踪的好办法。
正因如此,春秋战国时期的军事理论家们对奔跑多有记述和评论。军事家孙子曾说:“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士兵们携带盔甲撒开两腿,昼夜不息地奔跑急行,赶到百里之外发动突然袭击,往往能获得巨大的军事胜利。墨子对奔跑奇袭带来的胜利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墨子·非攻》里有这样的记录:“阖闾教七年,奉甲执兵,奔三百里而舍焉。”吴军士兵身穿盔甲手持兵器,狂奔三百里才扎营休息,正是凭借这种“闪电战”,最终将强敌楚国击败。
飞毛腿
奔跑发挥重要作用的另一历史时期是在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阶段战乱频仍,军队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扮演着历史舞台上的主角,奔跑也便像现如今的科学技术一般得到了相当重视。那时候,跑得快就好比有了一张畅通无阻的通行证,在军队中更容易获得提拔的机会。
《魏书》里记载了一个典型的故事。北魏人杨大眼出身不好,是小妾所生,由此不被宗族眷顾,常常饥寒交迫,因此时刻注意找寻机会改变生活境遇。待到魏孝文帝准备南伐,命令尚书李冲组织公开招聘,挑选先锋官,杨大眼赶忙去面试,不想当场遭到拒绝。史书上简单用了三个字:“冲弗许。”虽然尚书李冲连个理由都没能拿出来,可也改变不了铁一般的结果,人家就是不要,你能怎样。
换作旁人,可能就会抄起简历,揣着沮丧的心离开。但杨大眼当场大喝一声:“尚书不见知,听下官出一技”——请尚书您亲眼看看俺的绝活!说罢,大眼把一根三丈来长的绳子抖开,结结实实系在发髻上,开始狂奔。
如果是一般人,那绳子肯定软绵绵地拖在地上,但大眼跑得实在太快,绳子飘在脑袋后面像射出去的箭一样直,史载“绳直如矢”,当时有骑兵较劲儿,纵马追赶,竟然没撵上。
对于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先马走”,围观的人们啧啧称奇,掌声如暴风骤雨,经久不息。方才牛气哄哄的尚书李冲也激动不已,大声感慨道:“千载以来,未有逸材若此者也!”于是大眼当场被征召入伍。
快递员
跑步还是送信的一种重要方式。平时倒还好说,可以骑马,若是在社会动荡时期,骑马的目标太大,容易暴露、遭人袭击。而跑步则相对低调,不引人注意,反而确保了信息的及时传递。
《旧五代史》记载,有一人叫杨行密,能“日行三百里”,恰逢唐中和之乱,皇帝老子到四川避难,杨行密就依靠自己的飞毛腿担负起信使的重任,每每“如期而复”,没有一次耽误事。元代对于送信的铺兵也有特殊要求,必须身体健壮且长于跑步,做不到这一点,是绝对不能担负送信任务的,《元史》是这样说的:“随即易换。”
这样的送信人表现在小说里,最突出的莫过于《水浒传》里的神行太保戴宗,在施耐庵的笔下,戴宗行走如飞,但主要依靠的是神物——甲马,腿上拴俩甲马,日行五百里,拴四个就能日行八百里。文人可爱的想象力给奔跑者们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神助,这些人就是天生善跑,至多是经过了严格训练,又能掌握一些跑步的方法和技巧罢了。
元世祖忽必烈曾组建过一支名为“贵由赤”的禁卫军,负责警戒和保卫京城。贵由赤,亦可称作“贵赤”,在蒙古语里是“快行者”的意思。这支特殊的部队每年都要举行一次长跑比赛,全程将近二百里,要在三个时辰内跑完,第一名奖励银子一锭,第二名之后奖励绸缎,数量递减,但保证人人有份儿。
在明代何乔远的《闽书》和张燮的《西东洋考》里,都有少数民族善跑的记载,称他们闲暇时练习跑步,以至于“足皮厚茧,履棘刺如平地”,速度“不让奔马”,徐珂的《清稗类钞》也有类似记述,称这些善跑者练习的时间长了,一天能跑出三百多里,“练习既久,一日能驰三百余里,虽快马不能及”。
有句古话说得好,若想人前显贵,就得背后受罪。想奔跑如飞纵横四海吗?赶紧追随先辈的足迹,从当下练起,总有一天,会像风一样自由。
编辑杨志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