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10年前,我承包了村上的20公顷荒地植树。承包合同规定,收益的70%归我自己。经过辛勤劳动,精心管理。现在大部分林木已经成材,我打算将属于自己的70%林木砍伐出售。请问,我能否自行砍伐?
宁夏李志新李志新同志:
林木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国家对其实行统一管理。为了制止盗窃、滥伐林木现象,我国《刑法》规定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等有关林木方面的犯罪。其中,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森林法》第23条规定:“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因此,承包人擅自砍伐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承包林木,构成盗窃行为;若擅自砍伐依法归本人所有的承包林木,则属于滥伐林木。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数额较大,一般指在林区滥伐2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00株以上。尽管你所砍伐的林木是自己承包经营、属于自己所有的部分,但是这部分林木同样是国家森林资源的组成部分,由国家统一管理,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采伐。因此,你应该先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