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天,按照定义,金融的核心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所有涉及到价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之间进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金融学就是研究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为什么会出现、如何发生、怎样发展,等等。
现在我们熟悉的由金融市场提供的信货、保险、证券、基金等等金融产品,并非人际间跨时间、跨空间金融交换的唯一形式,在金融市场上,那些金融公司不管你姓什么、是谁的儿子、读过多少书、有什么意识形态,保留什么政治信念、信过什么宗教,只要你具有交易信用、能够有支付能力,他们就会跟你做金融交易。仔细思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正因为金融交易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人际价值交换,是把交易双方在不同时间的收入进行互换,那么,彼此信任是交易是否成功的关键之关键,信用和交易安全是核心基础;换言之,金融交易跟一般商品交易有本质差别,商品交易律往是现货、以现金交易,所以交易双方即使素不相识,问题也不太大;但是,金融交易一般不是现货交易,而是价值的跨期支付,不能是一锤子买卖,所以,没有互信、没有保证金融契约执行的制度基础,就没有金融交易的发展。
现代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等,是伴随着现代法治制度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没有支持陌生人之间交易的现代商法、合同法、证券法等方面的发展,就不会有今天我们熟悉的那些外部化了的金融证券市场;反之,金融证券交易在陌生人之间的深化进程,也带来了更多、更深层次的法治要求,促进了后者的演变。在这个意义上,人际间金融交易范围的不同,对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对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要求也会不同。
在国家层面,过去我们总认为,国库真金白银越多的国家,就越强大;要借钱花的国家,是弱国。但如果我们把公元1600年左右的国家分成两组,一组是国库深藏万宝的国家,像明朝中国在那时国库藏银1250万两(尽管明朝当时快要灭亡)、印度国库藏金6200万块、土耳其帝国藏金1600万块、日本朝廷存金1030万块;另一组是负债累累的国家,像西班牙、英国,法国、荷兰、各意大利城邦国家。从400年前到19世纪、20世纪,当年国库藏金万贯的国家,除日本于19世纪后期通过明治维新而改变其命运外,其他的到今天还都是发展中国家,而当时负债累累的却是今天的发达国家!
其中,金融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对金融的认识、理解,作者花了二十余年时间,从1986到2001年间的数理金融理论训练和研究,这是分析人、社会、经济的科学方法和基本框架,效用函数的最大化是人的行为的终极目的,而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不一样。这一分析框架或许就是一把钥匙,包括对社会、文化、历史的认识还有其它,包括反思和审视我们习以为常的许多观念,也包括再思考企业和国家的治理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