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乡村协同治理过程中的变量*

2009-04-05 13:40陈第华
关键词:宗族信任公民

陈第华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社会资本:乡村协同治理过程中的变量*

陈第华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协同治理是乡村治理的新思路,它可以有效弥补农村单中心治理绩效低下的不足。乡村协同治理需要各主体间的信任与合作。社会资本可以为乡村协同治理提供信任与合作的网络,它与乡村协同治理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社会资本的正负效益都影响着乡村协同治理的绩效。因此,在乡村协同治理过程中要关注社会资本这个变量,转型传统社会资本、培育新型社会资本、鼓励农民参与。

协同治理;社会资本;治理绩效;制度绩效;协同学

一、协同治理:对乡村制度绩效的反思

乡村治理是攸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社会和谐的重大课题。由于其独特的内源基础和运行规则,使得乡村制度化治理的绩效并不理想。传统乡村是个“熟人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一切都可以习得,人们的言行直接受各种人情、礼俗、习惯、禁忌等规则的约束,许多矛盾纠纷都能化解于乡土规则之中。但是随着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农村流动性增大,农民日益原子化,理性的农民无法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进行理性的联合。合作是文明的基础,是社会繁荣的前提。然而,“处于利己本性的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又往往会采取不合作的策略”[1],使得乡村社会出现了公地悲剧和集体行动的逻辑。质言之,这些社会生活的窘境源于搭便车的策略选择。正如埃莉诺·奥斯特洛姆所说:任何时候,一个人只要不被排斥在分享由他人努力所带来的利益之外,就没有动力为共同的利益作贡献,而只会选择做一个搭便车者。如果所有的参与人都选择搭便车,就不会产生集体利益。因此,搭便车的诱惑如果支配了决策的进程,最终的结局将是任何人都不希望的。[2]

为了解决这种困境,自1970年始,罗伯特·D·帕特南与同仁持续跟踪关注意大利的制度变革试验,在20多年的观察研究中,他发现相同的制度在不同的地区产生了完全不同的绩效。在排除了经济发展决定制度绩效的可能性之后,他发现在制度绩效良好的地区都存在着各类的社团组织,那里的人们大多热衷公共事务,相互信任,社会的组织和参与方式是横向的、水平的而不是纵向的、垂直的。而在制度绩效不理想的地区,情况恰好相反。由此,他得出结论,社会资本,如信任、规范和合作网络与制度绩效具有决定性的正相关性。基于帕特南的研究视角,我们认为:充分发挥公民间的信任、规范以及合作网络对实现乡村善治至关重要。

如果社会上的个人无法容忍彼此、尊重彼此,或是不遵守自己所制定的法律,那么他们就需要一个强势政府来督导每个人的行为;如果社会成员不能为共同的目标而团结合作,就只好仰赖管家婆式的国家来为他们建立组织。[3]因此,20世纪以来,随着我国乡村权威和秩序的结构性变革,国家力量对乡村社会的渗透日益深入,国家权威也日益强大。农村的现代化也意味着官僚化,行政性权力渗透到各个地方,以达到对全社会的监控和改造。[4]同时,在乡村现代化和流动性趋强的背景下,以宗族为代表的传统权威虽渐微,但其影响仍相当深远,尤其是在更为偏远的乡村。宗族往往是个闭合的系统,其中自有其信任和规范,并以这些信任和规范协调成员间的利益和矛盾。中国农村同时存在着两种维持村落内部秩序的机制,一是社会体制,代表法理社会;二是家族体制,代表礼俗社会,依据传统和礼俗来调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5]具体而言,农村的治理结构实际上是由国家行政权威、宗族权威和农民个体所组成的系统,制度绩效的高低也往往取决于各个主体的互动情况,乡村社会的善治有赖于多方主体的协同治理。

协同治理是建基于协同学之上的一种全新的治理范式。协同学(Synergetics)即“协同合作之学”[6],是由德国著名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于20世纪70年代创立的。协同学是研究由完全不同性质的大量子系统(诸如电子、原子、分子、细胞、神经原、力学元、光子、器官、动物乃至人类)所构成的各种系统。研究这些子系统是通过怎样的合作才在宏观尺度上产生空间、时间或功能结构的。尤其要集中研究以自组织形式出现的那类结构,从而寻找与子系统性质无关的支配着自组织过程的一般原理。[7]也就是说协同学致力于研究复杂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演进。现在,协同学的理论已跃出了自然科学的范畴,广泛运用于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协同就是经过协商、平衡,从彼此或大多数对象的利益出发,合理地进行协调,达到协作、协力、和谐、一致。[8]而治理是上世纪90年代兴起的一种全新治道。治理是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民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9]作为一种全新的政治管理过程,治理也需要权威和权力,但是它的权威和权力的主体并不一定是政府,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而且治理已不再强调权力直上而下的运行,它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正如俞可平教授所言,治理的过程是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它表示的是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10]

基于以上检视,我们认为乡村协同治理是以宗族为代表的农村传统权威、国家力量、村民自治组织以及村民个人,通过良序的合作,改变农村治理系统中各主体之间相互隔绝的现象,使各种力量有机地组合,协同实施以实现乡村社会有序发展。也就是说,要实现乡村的协同治理,提高治理的绩效,必须厘清农村的现实,建立多元参与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宗族、乡村精英等的作用,实现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的有机结合。这种多边合作机制的维持离不开各方的信任、规范。而信任、规范以及合作的网络正是社会资本的核心。因此,在协同治理中,必须重视社会资本的作用,注重各主体间的信任与合作,实现乡村的良序发展。社会资本被看成是公民社会的黏合剂,许多集体行为的问题只通过个人行为无法解决,但是由遥远的国家调节或间接的正式民主程序也不容易解决。相反,社群的自我调节,结合民主国家及其机构的威权,倒可以使问题得到解决。[11]

二、社会资本与协同治理的内在契合

当代最早对社会资本进行系统分析的是布迪厄。1980年,他发表了《社会资本随笔》,正式提出了社会资本的概念,但是并没有引起学界的关注。之后,经济学家格伦·卢里和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分别从经济学和社会结构的意义上论述过社会资本的含义。真正使社会资本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是罗伯特·D·帕特南。帕特南在其调研意大利制度变革的基础上写成了《使民主运转起来》一书,引起了社会的巨大反响。此后他又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对美国公民参与和公民精神的变化状况进行评价,继而众多社会科学家加入了关于公民参与问题的讨论。这种公民在参与中所形成的普遍互惠的人格网络就是社会资本。帕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12]社会资本是以信任为核心,以公民参与的网络和互利互惠的规范为来源的一种资源集合体。在一个拥有大量社会资本存量的共同体中,生活是比较顺心的。公民参与网络孕育了一般性交流的牢固准则,促进了社会信任的产生。这种网络有利于协调和交流,扩大声誉,因而也有利于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13]但是不能保证社会资本总能增加社会的福利。个人和团体用作社会资本的同样机制可能有其他的、让人更不喜欢的结果。[14]比如宗族可以利用其丰富的社会资本抵制国家的政策,致使基层政府的政策执行举步维艰。而且社会资本也可能产生裙带关系,排斥圈外人等现象。因此,无论是社会资本的正面效果还是负面效果,都影响着乡村协同治理的绩效,是乡村协同治理过程的一个变量。

从社会资本的生成方面看,互惠规范和公民参与网络有助于实现群体的合作。普遍的互惠是一种具有高度生产性的社会资本。遵循了这一规范的共同体,可以更有效地约束投机,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15]在一个社会里,只有人们相信他们的信任会得到应有的回报,那么互动才会产生,合作总是基于收获的预期。当存在激励因素促进人们通过专业化和贸易的社会合作来获益的时候,社会就可能获得繁荣的增长;当存在激励因素促使人们去攫取而不是创造,也就是从掠夺而不是从生产或者互为有利的行为中获得更多受益的时候,那么社会就会陷入低谷。[16]然而这种合作是以政府力量居上,统领农民和宗族力量,还是各方都平等地对待,形成横向互动的网络呢?在一个共同体中,横向互动的网络越密,其公民就越有可能进行为了共同利益的合作。[17]因为在垂直的网络里,必然存在上级与下级,下级为了自卫必然对信息进行过滤,导致信息失真。而且在这样的网络里,对上级监督的效率低下,下级无法对上级进行有效的制约。而横向的公民参与网络孕育了强大的互惠规范。互动的人们总是热衷交流彼此的期望,给他们能接受的行为制定规范,以保证这些行为的持续性。公民参与网络还增加了个人背信的机会成本,特别是处于农村这样“面对面的社群”[18],人们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旦失信,不仅会失去合作前途,还会使家人蒙羞。既然横向的公民参与网络有助于合作的实现,那么,一个组织的建构越扁平,它就越能够在更广泛的共同体内促进制度的成功。因此,在协同治理系统中,国家力量、宗族与个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的维持至关重要。应该承认,协同治理最大的挑战来自政府。政府必须重新定位角色,确保与其他治理主体享有共同的愿景并平等协商一同努力。

社会资本所蕴含的信任是实现乡村社会协同治理的前提。社会资本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互动而产生,社会资本也正是“通过社会关系而获得的资本”[19]。社会关系可以被组织或代理人确定为个人的社会信用。良好的社会信用能够在较大范围内和较大程度上产生一致的看法和行动,从而实现各方的合作。一个缺乏信任的社会必然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集体行动困境的解决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公社式方案,即从外部强求行动者的合作行为的帮助;二是市场化方案;三是契约型方案。[20]无论是公社式方案、市场化方案还是契约型方案,都必须基于参与者之间的信任。乡村的运行依赖于各主体的合作,无论哪个主体脱离了合作的网络,都会增加乡村的不稳定性。在传统中国,族人相恤互助是宗族长期得以生存的社会合理性。1949年以后,人们公社体制把社会互助功能从民间私人组织转移到公共集体组织,宗族存在的合理性被抛掉了。在土地承包到户,集体经济解体的情况下,农民只能求助于社区私人团体,而宗族则以其血缘的亲近性成为农民最好的选择。[21]我们反对政治权力全面干预农村主要基于成本和效果的考量,但是这并非等于乡村不再需要国家的力量。政治权力可以对乡村发展方向进行引导,并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在解决农村紧急和突发问题方面都不可或缺。乡村协同治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一方面,农民是重要的信息源,他们提供了乡村发展所需要的翔实信息,为乡村协同治理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农民本身就是重要的治理主体,公民的参与减少了国家的治理成本,也使他们在参与治理中素质得到提升。因此,无论是宗族、国家力量,还是农民都是乡村协同治理所必需的。但是如何实现他们之间的合作,保证合力大于各个力量之和?彼此信任无疑是实现此前景的前提条件。信任具有“投射”机制,一个人越是值得信任,他就越容易去信任他人。[22]信任的这种机制和互惠的预期可以使各方参与到乡村治理的协商与合作中,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安定繁荣。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里,任何进步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任何“正效应”都会伴生相应的“负效应”,任何“整体利益”的实现都意味着某些“局部利益”的牺牲。[23]社会资本并非总能提高协同治理的绩效,它是个影响绩效的变量。社会资本对乡村治理绩效的消极影响首先体现在局部社会资本对“圈外人”的排斥上。社会资本具有生产性,这种生产性源于社会资本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为个人提供关于机会和选择的信息;对决策者的决策施加影响;为个人提供社会信用的证明;强化成员身份认同感。[24]社会资本的这种生产性所形成的“信任半径”排斥圈外人。因此,当局部社会资本存量丰富或内部整合过强而群体之间的“链合”太弱时,必然会影响到社会整体的发展。在社会资本密度过高的社会结构中,内群体会逐渐形成各种约束性规则来组织外群体成员获取本群体网络占有的各种社会资源,以此保证内群体资源不被外人占有,形成社会封闭现象。[25]这种封闭现象对乡村的治理十分不利。虽然乡村是个小系统,但治理所需要的资源仍然很难实现自足,必须加强与其他系统的合作。另一方面,局部社会资本会阻碍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封闭的共同体强调团体的一致,而个人的创新或独秀势必削弱共同体的一致性。为保持团体的稳定,共同体往往选择用各种规则约束成员的行动,这同时也就削弱了社会成员的自主性,阻碍个体成员进一步发展的可能。社会进步需要创新,但是在过于强调一致性的乡村,人们普遍持着“枪打出头鸟”的心态,对以往发展路径的沿袭就成了最差的最优选择,个人的墨守成规的最终也阻碍了社会的发展。社会资本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还体现在对共同体内部缺陷的包庇。在小型的面对面共同体中,“深度”信任是机械团结基本的组成部分。机械团结是由通常来自同一宗族、等级、种群或具有本地共同体原因的人们在广泛的日常接触中产生的。此类群体不但具有社会同质性而且它们倾向于把自己封闭起来。作为一种结果,社会控制也就很强烈。[26]这种控制是基于维护共同体的稳定为目标的,而成员对共同体拥有难以摆脱的社会性义务关系,他必须对共同体忠诚,即使出现了诸如腐败等问题,往往也选择对外人三缄其口,在维护小团体的时候客观上给社会的整体福利照成了损失。

三、培育社会资本,促进乡村协同治理

(一)实现传统社会资本的转型

中国社会是个伦理社会,传统文化对社会生活影响深刻,传统社会资本存量也十分丰富。传统社会资本大都以血缘或亲缘为基础,范围十分狭小,而且呈垂直的结构而非水平网络,这样的网络常是封闭的,圈外人很难进入该共同体,各个共同体之间也很难整合。传统社会的特征还体现在礼治秩序对法制的认同度低,人们更倾向于以人情、礼俗来处理公共生活中的冲突,而且,这种人情和礼俗常常凌驾于法制之上。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27]乡村宗族的复兴,在密切了同宗人们联系的同时,也阻碍了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当乡村的事务通过宗族精英间的协商解决时,公民参与的渠道也就被堵塞了,村民的政治参与意识难以形成,也就阻碍了他们从族民向公民的转变。

乡村传统社会资本的转变可以从转变宗族的角色入手。在我国传统社会,宗族集政治角色、经济角色、教育角色和沟通协调角色于一身,是乡村管理的主要主体。自秦置郡县以来,历史上从来都是“皇权止于县政”,县之下的管理都依赖乡村精英或宗族领袖,宗族的政治性十分明显。当下,情况虽然有所改变,但其影响却仍长久深远。随着村民自治的推行,政府希望通过村民的参与来提高他们的参与能力和理解国家政策的能力,真正实现村民的自我治理。若宗族还继续扮演着直接参与政治的角色,势必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推行。因此,首先要改变宗族的政治参与方式,宗族利用其对成员的感召力,通过宣传教育,鼓励成员积极参与乡村的治理,由直接参与转变为间接参与;其次,宗族应加强其文化功能,特别是在农村流动性趋强的情况下,通过延续传统优秀文化,为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业余生活,防止赌博、迷信等落后文化在农民的蔓延。宗族作为乡村社会资本最重要的载体,其角色的转变是传统社会资本转型的关键。宗族角色的转变,既激活了乡村的活力,锻炼了村民,也确保其自身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乡村协同治理的一元。

(二)培育新型社会资本

传统社会资本的转型只是提高乡村社会资本存量的一极。在转变传统社会资本的同时,还应增加新型社会资本的存量,以提高总社会资本的流量。新型社会资本的合理定位应该是法治的补充。社会资本应该弥补法治的不足,要以社会的制度化为基础,缺少制度化支持的人际关系和道德是软弱的。[28]因此,要扩充新型社会资本的存量,就要严格遵守法律制度,严禁政治权力私人化,实现乡村治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农村出现的新变化是培育新型社会资本的新契机。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出现了碎片化的现象,为了避免集体行动的困境和排除搭便车者,相近地块的农民必须通过协商联合起来引水灌溉、病虫防害。这就形成了乡村中不同于宗族和亲族的一种新的联系形式。因为要实现成本均担,因此每个人的发言权是同等的,这种平等的参与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农民的自主意识。更富特色的是在农村新兴起的由农民、采购商等组成的以农产品为中心的联合会。联合会的组织是为了降低生产的成本,同时形成合力,增加与经销商谈判的筹码。在公民共同体里,观点相近的平等的人组成社团将增进有效的民主治理。米尔顿·埃斯曼和诺曼·乌普霍夫在总结了第三世界发展的一系列案例后也得出结论,地方社团是乡村发展战略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29]这样的联合会常常跨越自然村和行政村的界限,由不同村庄的农民组成。这种跨地域的社会关系所形成的社会资本增强了村庄之间的链合,密切了村庄之间的联系,形成社会联动,从而为协同治理寻找更合适的资源和可借鉴的目标。

(三)激发和发展公民精神

社会资本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这种信任与合作关系的网络是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一种新路径。这种网络的维持有赖于成员对共同体的认同,并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共同体。公民与臣民的本质差别在于前者要求个体以主动的姿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实现个人利益的增长。公民精神就是公共生活之中的公民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精神,包括公共利益意识、权责意识、互信意识和宽容意识。[30]可以说,公民精神所涵涉的内容与社会资本的构成部分是相吻合的。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对公共事业的投入是公民美德的关键标志。公民精神的养成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村民在长期积极投身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中才能养成彼此间的团结、信任和宽容,对共同体价值的认同和对公共规范、公共原则的维护。公共精神的培育依赖于人们对社会共同事务的参与所获得的知识和能力的发展。乡村的公共事务基本有以下三种:一是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自来水等;二是乡村基本文化建设,包括老人馆、学校的修缮、村志的编撰等;三是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常见的有水利灌溉工程、大规模的病虫防害、农业科技普及等。这些共同需求能够超越个人之间、家族之间和小群体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些共同需求,乡村居民就可能形成协调一致的集体行动。这种集体行动不仅可以满足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而且可以建立信任网络,增强乡村内部的团结。此外,公民精神的激发和发展还可以利用宣传教育的方式,使农民在思想上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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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德东)

Social capital is variable in the process of town and village coordinated management

CHEN Di-hua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Fujian Normal University,Fujian Fuzhou 350007,China)

Coordinated management is a new method for town and village management and can make up for the defect of low rural single center management performance.Village and town coordinated management needs the trust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each subjectivity.Social capital can provide the trust and cooperation network for town and village coordinated management,it has intrinsic logic relation to town and village coordinated management,and positive and negative effect of social capital influences the performance of town and village coordinated management.Thus,in the process of town and village coordinated management,the variable of social capital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traditional social capital should be transited,new-style social capital should be cultivated,and the peasants should be encouraged to participate in.

coordinated management;social capital;management performance;institutional performance;coordination science

C916

A

1672-0598(2009)02-0069-05

10.3969/j.issn.1672-0598.2009.02.014

2009-01-09

陈第华(1985-),男,汉族,福建福州人,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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