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思全 陆冰然
摘 要:对于行业协会这种市场治理组织的特征与功能,经济学的研究一般都从理性人的视角出发,通过交易成本的比较进行分析,但这种分析往往不能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我们通过对一些行业协会进行的跟踪观察,运用社会资本的理论,分析了集体行动中志愿发起者的特征、生成与作用,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结合的角度考察了行业协会这种社会组织的行为特征,从而对我国行业治理组织与市场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进行了更加现实的思考。
关键词:社会资本;集体行动;志愿发起者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09)02-0017-07
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私人交易活动的频繁,政府对经济的管制已经逐步弱化,而与私人交易活动相适应的市场治理结构却日益发展起来。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我国一些市场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开始出现了以行业自律为目标的市场治理组织,如行业协会、同业公会或民间商会等。比如,温州烟具行业协会、服装商会、家具商会等,现在已经颇具知名度①。与自发组织的民间行业协会相对应,原来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一些行业协会和商会也在积极转型,从组织上和功能上向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治理组织靠拢。一个与中国市场体制发展相匹配的,以行业协会和民间商会为载体的市场中间治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对于行业协会(商会)这种治理组织的特征与功能,经济学可以从理性人的视角出发,通过交易成本的比较进行分析,但是这种分析往往不能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笔者在对一些行业协会进行跟踪观察的基础上,发现任何一个发育良好的行业组织,都与该组织热心服务、不记酬劳的协会会长或秘书长的行为密切相关。为此,本文试图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结合的角度进一步考察行业协会组织的行为特征,从行业公共物品的提供和行业集体行动的角度对我国方兴未艾的行业治理组织进行更加现实的思考。
一、个体理性与集体行动的困境
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着重研究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他通过分析做出的解释是:由于个体行为存在外部性导致个体边际收益与集体边际收益不一致,每一个个体根据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原则采取的策略往往不能使集体收益达到最优化水平,即理性的个人会采取“搭便车”的行为,等待他人来为整个集体利益做贡献,而自己“坐享其成”。当集体人数较少时,个体的边际收益与集体的边际收益的差异相对较小,集体行动比较容易产生。然而,随着集体人数的增大,两种边际收益差异会逐渐扩大,产生一致性集体行动就越来越困难。因为在人数众多的大集体内,要通过协商解决如何分担集体行动的成本是十分不容易的,而且人数越多,搭便车的行为也越难被发现。
不过奥尔森指出,一致性集体行动在两种特定条件下比较容易产生。一个条件是集体成员收益的“不对称”。当个别成员从集体行动中得到的利益比其他成员来得越大,他为集体行动做贡献的积极性也就越大。另一个条件是“选择性激励”的存在。选择性激励可以分为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两种。正向激励是呼应,即当集体行动中的任意成员因为提供了集体物品,其他成员对其行为产生的一种“正反馈”;而反向激励则是惩罚,即行动的群体,对破坏集体物品或“搭便车”行为的一种“负反馈”[1](pp-41-42)。
上述分析似乎推进了集体行动困境的破解,但是问题仍然存在。基于经济理性的假设,只有当集体成员收益存在显著的“不对称性”,即单个个体的边际收益超过整体的边际成本时,集体公共物品才会产生。而执行“选择性激励”的外部实施方如果不存在,那所谓“选择性激励”也只会变成整个集体的“二级公共物品”,同样难以避免“囚徒困境”的结局。
然而在笔者跟踪调查的中关村科技企业集群中,许多技术交流平台、资源共享机制等奥尔森所指的集体行动又恰恰是在缺乏第三方“选择性激励”和集体成员收益不存在明显“不对称”性的条件下产生的。
由此可见,运用传统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来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难以避免解释力不足的问题。尽管奥尔森的分析已经提出了从个体理性向集体理性转化的条件。但是要真正破解集体行动的逻辑困境,还需要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假说——“经济理性”进行突破。
二、“社会理性”与集体行动的产生
(一)经济行为的“社会嵌入”
长期以来,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经济行动者是完全按照自利动机行事的理性行动者,行动者具有充分的理性,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进行经济决策与选择。但是,一些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对此进行了批评②。他们认为,主流经济学对个体的研究脱离了个体所依附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环境,而简单地将个体抽象化为理性的利益计算工具。而在现实中,个体的经济活动事实上是嵌入到他所存在的社会环境之中,总是会受到他所依附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会受到社会的道德、文化、价值体系的制约。格兰诺维特指出,现实的行动者既不是脱离社会背景孤立地行动,也不是完全受社会限制,按社会外在的规范行事;而是在具体、动态的社会关系制度中实现自身的多重目标体系[2](pp-481-510)。基于上述思想,新经济社会学提出了经济活动对社会“嵌入”的假说,简称“嵌入性问题”。
格兰诺维特将嵌入性分为两类:关系性嵌入(relational embedded ness)与结构性嵌入(structural embedded ness)。所谓关系性嵌入是指单个行动者的经济行动是嵌入于他与他人互动所形成的关系网络之中。人际关系网络中的某些因素,如各种规则性的期望、对相互赞同的渴求、互惠性原则都会对行动者的经济决策与行动产生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行动者所在的网络又是与其他社会网络相联系的,并构成了整个社会的网络结构。因此,从更宏观的层面上讲,行动者及其所在的网络是嵌入于其构成的社会结构中的,并受到来自于社会结构的文化、价值因素的影响和决定。正是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的相互嵌入,任何个体的经济理性都会受到社会理性的影响,如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交易者之间产生相互信任,以及一致性行动的采取,等等,这些都是产生集体行动的社会性基础。
(二)实验证明的社会偏好
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者的实验结果也支持了社会学关于个体行为动机方面的观点。他们认为实验已经强有力地证明了一个事实:个体行为决策不仅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同时也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多数个体在决策时会考虑结果的公平性和自身行为对集体总收益的影响。个体一般会对“友善”的对手采取“友善”的策略,而对“敌对”的对手采取“敌对”的策略。简而言之,就是一种互惠行为。实验经济学将影响这些行为的个体背后的动机称为个体的社会偏好(social preference),认为这如同个体的自利性一样,是个体的一种普遍心理动机。
迄今为止,实验经济学者提出的社会偏好主要有四种:
1-非公平性厌恶(Inequality aversion),即个体在做出行为决策的时候,在增大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希望得到一个公平的结果。Ernst Fehr与Klaus M. Schmidt在研究了“最后通牒博弈”、“公共物品博弈”等实验之后,发现个体厌恶自己收益与其他个体收益不相等的非公平情况[3]。
2-互惠动机(reciprocity),即个体对待关心自己利益的其他个体同样报以关心的态度与行为,而对待损害自己利益的个体予以报复,简而言之,就是“以德报德,以怨报怨”。Rabin通过实验分析发现实验参与者会牺牲自身的利益来帮助对其“友善”的个体,也同样会牺牲自身的利益来报复对其“敌对”的个体[4]。
3-社会福利最大化(social welfare maximization),个体在做决策时会考虑如何使整个社会的福利升高,在一些情况下会牺牲自己的利益(Andreoni & Miller,2002;Charness & Grosskopf,2001;Kritikos & Bolle,1999)。实验结果表明个体会在自身收益损失不大的情况下,甚至在自身收益低于其他人的情况下,来帮助其他人以实现集体利益的最大化。
4-利他主义倾向(altruism),这一点和互惠动机有些相似,但研究表明个体会对那些弱势群体的利益表示特别的关心,在决策行动中会试图提高他们的收益[5]。
(三)个体效用函数的修正
从新经济社会学和实验经济学的研究中,我们得到了理性经济人与现实行为人在决策动机上存在差别,因此,引导个体行为的就不仅有经济理性,还包含与经济动因相互影响的社会理性。经济利益并不是个体效用函数的唯一组成部分,它应该包含一定的社会偏好。所以,个体效用函数应该修正为:个体效用函数是经济收益给个体带来的效用与个体社会偏好实现给个体带来的效用的总和。
(四)社会资本与集体行动
“社会嵌入”的理论思想使我们对集体行动的分析从完美化的市场环境回到了充满文化、价值等因素的社会环境中。既然个体的社会偏好对个体的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那么它同样会反映在个体面对集体行动时的策略选择中。接下来的问题是:社会偏好等价值判断和文化层面的因素以何种方式、多大程度上推动集体行动的形成?社会资本理论分析了这一问题。社会资本按不同层次界定为:个体的社会化资源(Coleman 1988,1990,Becker 1996, Nan Lin 2001 )、社会联系间的结构性特质(Ostrom 2000, Dasgupta and Serageldin 2000,Granovetter 1985),以及带有社会继承性的非正式规范(Putnam 1993,1995, Fukuyama 1996,2000, Bowles and Gintis 2002)。
把社会资本看成是个体社会化资源和社会联系间的结构性特质的观点,体现了一种个体以关系为手段、网络为结构来实现对资源社会化配置的思想。如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就将社会资本定义为“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某种持久性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关系的网络”[6](pp-202-203)。个体所占有的社会资本多少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行动者可以有效地加以运用的联系网络的规模;二是网络中每个成员所占有的各种形式的资本的数量。而林南认为,社会资本就是个人通过社会网络所能动员的社会资源[7](pp-42-43)。个体能调动的资源总量,除了与他联系的其他个体的数量,即网络规模有关之外,也和他与其他个体的关系强度有关。
信任在社会资本概念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普特曼等人通过对社会调查的数据分析之后认为,社会信任和公民参与之间有着强相关关系。在长期的,以平行型关系为导向的互动中,个体间会产生信任、合作的关系;而集体互动的结果可能产生组织规范,使个体行动对整个集体而言显得更加有序化。福山认为,所谓的社会资本,是建立在社会或其特定的群体之中,成员之间的信任普及程度。奥斯特罗姆认为,网络和制度等产生了信任和互惠,从而推动集体行动的达成。
可以看出,任何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联系都可以抽象为不同程度的信任关系。正是这些信任关系和社会个体构成的网络,使在非市场层面进行的资源流动成为可能。当网络内的互动达到一定程度,个体社会偏好的信息充分传播之后,信任关系的分布也趋于稳定。网络内的少数社会偏好较强的个体便有能调动足够的资源来组织一致性的集体行动。而个体的这一能力正是美国学者托马斯•布朗认为的微观层次的社会资本:个体通过他所嵌入的网络来调动资源的潜在能力。而在信任关系基础上建立的网络内部规范反过来又会强化这种社会关系,为促进集体行动的形成提供支持。
三、集体行动中志愿发起者的行为分析
如果基于社会理性的社会资本理论能够支持集体行动产生的逻辑,下面需要回答的问题就是:在一个由众多个体组成的集体中,一致性行动究竟如何产生并最终实现?现实的观察和经济学的实验都表明,在任何一种集体行动中,都不能离开一些最初的倡议者或发起人,我们将这种人称之为集体行动的“志愿发起者”。
(一)志愿发起者的行为特征
根据笔者对国内行业协会的实际考察,协会的志愿发起者普遍具有以下几个行为特征:
1-正义感。作为集体行动中的志愿发起者,其首要的特征是他们的正义感,这种正义感表现在他们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对弱者的同情、对公共利益的热心、对损害公共利益者的惩罚,以及对社会责任的承担等各个方面。“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就是志愿发起者正义感的典型描述。
2-代表性。代表性也即领导性,志愿发起者不仅具有正义感,而且勇于作为集体的代表来表达集体意志和公共利益。例如2001年9月,欧盟通过制定“防止儿童开启装置措施”(“CR法案”),对中国打火机的出口实施限制。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代表温州500多家打火机企业积极应对,在其会长周大虎的带领下,一方面紧急召开协会理事会,统一行业思想,研究应对策略,同时积极筹款,派代表团远赴欧洲交涉;另一方面主动发起反击,选取15家打火机企业进行损害抗辩,1家企业进行市场经济地位抗辩。最终维护了中国厂商的利益,赢得了这场反倾销诉讼的胜利。
3-贡献性。贡献性也即利他性,志愿发起者具有为集体做贡献的偏好,他们经常为集体利益付出个人的时间、金钱和劳动,而且不计报酬。如曾任温州服装协会会长的陈敏,原来是庄吉集团的董事长,2003年他辞去了年薪50万元的董事长职务,竞选当上了温州服装商会的专职会长。陈敏认为,做商会工作就如同做产品,必须要有个性,才会显示出竞争优势。他还希望为温州市1000多家服装企业提供无偿的服务,用服务来吸引商会会员的加入。
(二)志愿发起者的行为激励
尽管志愿发起者具有正义感、代表性,以及不计个人得失地为集体做贡献的偏好,但是志愿发起者的行为也是需要激励的。对志愿发起者行为的观察表明,个人社会资本存量的大小、集体成员的信任程度,以及社会环境的优劣都可以对志愿发起者的行动产生相应的激励。
1-社会关系的激励。根据相关文献可知,社会资本的存量可以为个人所拥有,也可以存在于社会网络和社会关系之中。观察行业组织中比较典型的志愿发起者,他们大都具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和广泛的社会联系,而其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联系的基础,则是其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假定志愿发起者的行为目标是对集体的贡献最大化,那么可以推断,志愿发起者所拥有的,或者通过沟通和协调所调动的社会关系存量越大,他在社会网络中发挥的作用就越强,他为集体所做的贡献就会越大。反过来,当一个志愿发起者在社会网络中发挥的作用越强,集体成员对他所发挥作用的预期越高,由他所聚集的集体意志和社会资本也就越高,结果会导致志愿发起者对集体的贡献越大。
2-社会信任的激励。林南认为,信任是个体对他人能做出考虑到自我利益行为的信心与期待[7](p-149)。按照理性经济人假定,个体一般是按照效用最大化原则来选择行动的。如果个体在选择行动策略时,预期其他个体将会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行动,为此自己采取与之相对应的互利性行为,则个体行为中的社会偏好将会增加。在个体之间存在相互信任的条件下,个体的行动选择就可能从单纯地依据经济理性而转向同时也依据社会理性。而且,个体主观上预期他人的社会偏好越强,对他人的信任度就越高。随着彼此间互动次数的增加,互动范围的扩大,双方对彼此间的信息的了解会更加完善。
随着个体的社会性交往范围的扩大、频率的升高、共识的积累,以及成员间相互信任的增加,发起者在组织集体行动时,会消除预期的道德风险和一些不确定性,从而降低集体行动的预期成本。可见,集体行动中社会信任的增加,不仅会增加发起者发起行动的信心,而且还会导致决策成本的下降。
3-社会成本的激励。社会关系的广泛、信息的交流与信任的积累,都可以相当程度地降低集体行动的成本。下面通过一个社会网络环境模型加以说明。
假设一个社会网络有n个个体,以某种方式相互联结,需要达成一项集体行动来提供一个公共物品,N0是该集体行动所需要的参与者人数。网络中每一个体都有可能充当志愿发起者,志愿发起者一方面需要搜集个体需求信息以组织适合的集体行动形式(如行业协会在组织企业搭建资源交流平台时,需要向企业了解他们希望这一平台实现什么功能、采用什么形式等);另一方面还需要说服个体拿出自身的资源实现集体公共物品的提供,而这需要发起者与其他个体建立起足够强的信任关系。所以志愿发起者组织集体行动的总成本是从其他个体获取信息和信任的成本,而这两种成本都和个体与其他人的网络距离有关。用Cij表示个体i从j获取信息并说服j提供资源的总成本。为简化模型,将个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单位化为1,称为单位距离,个体间的距离Lij是网络间两点是间的最短距离,所以Lij一定是整数倍的单位距离。T是从单位关系距离获取信息和信任的总成本,所以Cij=T•Lij(T>0)。M琻璱表示与个体i距离为n(n=1,2,…)的人数。
假设个体间除了网络位置差异以外,其他资源禀赋是一样的,则可以得到这样一条原则:志愿发起者在选择参与者时总是先从身边最近(也即最可信任)的接触者中选起,以实现成本最低。所以个体i组织N0个参与者加入的集体行动的成本函数为:
如图所示,Ci表示志愿发起者组织一项集体行动的总成本,它是集体行动所需参与人数N0的增函数;它的斜率随参与人与发起者之间的网络距离的上升而提高。R为发起者成功组织一项集体行动获得的个体效用,根据前面的论述,我们知道效用一方面来自具体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来自发起者社会化目标的实现。这样可以得出以下两个命题:
命题1:个体在网络中的社会资本存量越大,其作为志愿发起者召集其他参与人达成一致性集体行动的成本就越低。
如上述所言,个体社会资本是通过他所嵌入的网络来调动资源的潜在能力。对于模型假设而言,就体现为个体通过距离较短的接触联系到的个体的数量,这一数量越大,说明他与网络内其他个体的联系越紧密,平均而言,从其他个体获取信息与信任的成本就越低。如图,与个体j距离为1的人数比个体i多,所以j的成本曲线Cj较Ci出现分段右移的情况;当一项集体行动的实现给发起者带来的效用R一定时,R=C决定发起者愿意召集的最多的参与者人数。个体j愿意召集的人数必将大于等于个体i愿意召集的人数,N*0≥N*;如果N0>N1璱,那么个体j作为志愿发起者召集其他参与人达成一致性集体行动的成本就会低于个体i;而当N*<N0<N*0时,个体i会放弃组织集体行动。
命题2:当一项集体行动给整体带来的收益越大,或者个体社会化目标的实现在个体效用函数中所占比例越大时,即个体成为志愿发起者组织该项集体行动的动机就越强。
如图,当R上升至R时,N*1>N*,这表明个体i愿意召集的人数也随之上升,即愿意付出的最大成本也随之上升,即个体成为志愿发起者组织该项集体行动的动机也随之上升。
由命题1、2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当一个社会网络中需要组织一项集体行动时,那些社会资本存量较大、社会偏好较高的个体较之其他个体更愿意担当志愿发起者的角色。而志愿发起者发起集体行动成功的可能性,取决于志愿发起者社会偏好的大小、他在网络中的社会资本存量,以及该项集体行动可能带来的收益预期,包括集体行动可能实现的集体利益,以及这种集体利益对参加人利益的影响等。
四、案例:中关村协会组织中的志愿发起者
近年来,在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面简称“中关村产业园区”或“中关村”),活跃着一批协会组织的志愿发起者和组织者。他们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奉献精神自觉地承担了中关村和北京市科技领域创新创业企业的协调组织工作,并以他们卓越的组织力和影响力,有效地整合了区域内的企业、人才、品牌和政策等各种资源,做活了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协会组织,为中关村的区域创新活动开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三个代表人物
我们通过三个代表人物对北京中关村行业协会中的志愿发起者进行描述。
1.王小兰:北京市民营科技企业的代言人。在北京市科技领域中,王小兰无疑是最为活跃、最有影响力的一个协会发起者和组织者。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王小兰和她的时代集团就一直奋战在中关村这片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沃土之中。2004年,王小兰被推选为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简称“北京民协”)的会长,从此,中关村民营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成为她每天都要过问、奔走和呼吁的工作。通过北京民协,王小兰在整合科技资源和科技企业的联合行动中,发挥了重要领导作用,并在中关村形成了极高的个人威信。
2-冯军:“民族品牌联盟”的倡导者。冯军是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裁。1996年,冯军创立了“爱国者”品牌,并在很短的时间里,将这一自主品牌推向了国际化。但是,在冯军品牌国际化的经营理念中,他不是一个喜欢“单打独斗”的人,而是希望“打群架”。他认为目前中国的国际品牌还很少,靠一两家企业单打独斗是很难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成功的。2005年8月,在冯军的倡导下,中关村的品牌企业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民族品牌联盟委员会”,冯军将大量精力花费在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的发起与组织等方面,为中国高科技企业品牌的民族化树立了一面旗帜。
3-鲁瑞清:中关村“IT卖场”的“守望者”。鲁瑞清是北京海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03年8月,他担任了中关村电子产品贸易商会的会长。商会成立伊始,即开始制定行业规范,并通过举办“中关村诚信品牌节”、“中关村世界知识产权日”等活动,倡导中关村电子卖场文明导购、文明经商,反对拉客导购,避免相互恶性竞争,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中关村电子卖场的诚信水平大大提升。2006年4月,在中国电子专业市场年会上,鲁瑞清以“IT卖场的国际比较-卖场行业发展与创新的思考”为题进行了大会发言。他以日本、韩国和香港的电子卖场的发展为例,发动各路专家参与对中国电子市场的前景,以及IT卖场的发展进行研究。他自己则成为中关村电子商贸产业的一个忠实的“守望者”。
(二)志愿发起者生成的环境
上述案例证明,志愿发起者对中关村产业园区群体集体行动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则是,在中关村已经形成了一个能够支持志愿发起者产生的社会资本存量、志愿工作者群体以及支持协会工作的社会氛围。
1-中关村的社会资本存量。在长期经历集体主义教育的中国,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资本携带者,而且相对集中在中关村高校与科学院的集聚区内。比如一些从高校、科学院、大型企业以及政府机构退休下来的老干部,他们都是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炙手可热的领导者,往往受邀担任某些社会组织的会长或理事长。这些人有比较广泛的人际关系,积累了比较深厚的信任关系,因此对群体的带动效应很大。他们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企业家精神,可以说服潜在参与者与其合作,增加他们的预期收益,同时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可以提高他人的认知能力,把握组织构建和运行的原理,提高集体行动的效率。
2-中关村的社会工作者群体。传统的由政府主办的行政性协会组织往往带有“安置老同志和富余人员”的特点,但是在中关村产业园区,却存在着一批非常活跃的协会组织的工作人者群体,我们将他们称之为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群体。这些工作者犹如一群辛勤的蜜蜂,穿梭奔忙于科学家和企业家密集的产业园区,为园区内科技创新之花的繁盛和果实的丰硕做出了不可忽略的贡献。
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区的协会工作者大约由两部分专业人员组成,一部分是行业或产业内的专家,他们熟悉本行业或产业内的基本情况,可以准确或及时地把握行业发展的信息及动向,从而能够协助会长做出协会工作的决策及安排;另一部分则具有文秘、企管或行政工作的专长,能够通过文字、网络以及其他行政途径极快地获取协会工作的基本技能,从而协助会长做出协会工作的决策及安排。
3-支持协会工作的社会氛围。与一般的企业家不同,科技企业家队伍,尤其是中关村的科技企业家大都具有“三高”的特点,即高知识性、高组织性和高使命性。
第一,高知识性。北京市的科技企业家队伍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相当一部分人还是从海外留学回来,因此是一支最具学习能力,最具进取能力的企业家队伍。
第二,高使命性。一般而言,知识分子群体由于文化和知识的积累,天生具有忧国忧民、敢于直言的优点。当这样的知识分子群体投身于中国的科技产业发展之中,他们虽为私人企业家,却能够自觉承担起国家科技创新领跑者的重任。
第三,高组织性。作为一个企业团队的领导者,中关村的科技企业家不仅具有比较先进的管理理念,而且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当一个行业需要采取集体行动的时候,他们会积极地发起或参与,并积极进行组织创新。
在中关村,科技企业家们形成一种共识:要实现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科技企业家们必须组织起来,形成集体性行动。在这种理念的激励下,科技实业领域中涌现出许多杰出的行业协会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协会组织的活动异常活跃,形式也多种多样。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的产业联盟、协会联席会,以及2006年中关村企业家发起的“A85”品牌宣言都是北京市的科技企业家高组织性的有力证明。
中关村管委会是一个“小政府”:机构小、功能少、权力少。但是中关村产业园区的企业却在不断增加,科技产业也在日新月异地发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该产业园区形成了一个既有自治能力又与政府协调互动的协会组织体系,与中关村管委会形成了功能互补,分工合作,共同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志愿发起者可以不计报酬地为集体公共产品做出贡献,但是他们也不会不计算成本地盲目行动。当预期个人贡献完全无助于集体行动时,谁也不会付出无效劳动。因此,如何通过政策和环境的建设降低潜在的志愿发起者的生成成本,提高志愿发起者对集体行动成功的预期,使之成为政府之外的另一支社会公共目标的推动者,则是未来中国的制度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
注释:
①关于这一事实,史晋川等在《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浙江模式研究》第11章中有比较详细的描述。
②如马斯洛在《动机与人格》一书中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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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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