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淳
摘要:随着“新区域主义”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研究试图超越基于比较优势、资源重新配置和效率的传统分析框架,探讨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以外的因素,如贸易与生产率的关系、动态比较优势和贸易需求增加带来的效率增加等。对传统一体化理论研究框架和“新区域主义”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进行了梳理,特别是从贸易生产率关系、不完全竞争、投资效应、利益集团与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趋势方面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新区域主义;理论脉络;研究动态;述评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
一、导入问题:新区域主义
近30年来,欧洲、美国、东南亚、非洲等地区纷纷出现区域经济整合的提议和协商,特别是有了欧洲联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和顺利运行的典范,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各种区域贸易协议(RegionalTrade Agreement,RTA)不断涌现。根据WTO统计,最近10年产生的区域贸易协议数量与在此之前的50年成立的区域组织数量相当,在整合程度和规模上也有了质的飞跃。所有的WTO成员都参加了一个以上的区域一体化协议,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第二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被称为“新区域主义”。
与旧的区域主义相比,“新区域主义”范围更广,更加注重一体化的“纵深层次”,不仅涉及贸易领域,而且涉及金融和对外直接投资,并扩展到政治领域的合作与协调。区域经贸安排已突破传统的地缘概念,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跨洲和跨地区的自由贸易协议。此外,还出现了诸多新型合作机制,如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等,把更多的经济体纳入到区域经济合作框架内,充分扩大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边界。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把区域贸易协议作为其贸易政策的核心,并赋予区域贸易协议高于多边贸易的政策优先权。另外,区域贸易协议自身更加复杂化,其贸易管理框架大多超出多边达成的贸易规制。尽管是区域性质,区域贸易协议依然呈现出扩展和联合的发展态势。
此外,“新区域主义”的发展还表现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达成优惠协议的互惠性增强。在美国参加的4个区域贸易协议中,有3个是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分别是墨西哥、智利和约旦。欧盟则把区域贸易协议视为对外经济发展援助战略的核心内容,其参加的50余个区域贸易协议中,有35个是与发展中国签订的,其中包括许多东欧国家。虽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非互惠性安排仍然存在,例如普遍优惠制(GSP)和包括《美国加勒比海经济复苏法案》(CBERA)、安第斯贸易特惠安排、欧盟与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合作安排(ACP)、《科托努协定》等在内的特惠安排,但与互惠性的区域贸易协议相比,这些特惠贸易安排通常有期限的约束。与此同时,由于特惠贸易安排往往有利于传统低生产率部门的发展,因此可能抑制经济增长。Panagariya(2002)研究认为“欧盟的特惠安排实际上阻碍了可能促进经济更快发展的国内改革”。拉米(2002)则认为“非互惠性贸易安排导致经济活动向传统行业集中,从而阻碍工业化进程”。正由于此,欧盟愈发重视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互惠性贸易安排。
在“新区域主义”的背景下,学术研究面临着诸多理论难题和挑战。这包括“新区域主义”与“旧区域主义”在内容、深度、广度上的差别,基于比较优势的传统贸易理论对“新区域主义”的研究框架,“新贸易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动因的阐释等。
二、传统一体化理论对区域主义的研究框架
传统一体化理论对以“浅层次一体化”为特征的“区域主义”的经典研究主要依托H-O-S理论框架。20世纪由赫克歇尔(E,Heckscher)和俄林(B,Ohlin)等人开创的要素禀赋理论,经过萨缪尔森(P,Samuelson)等人的完善,形成了H-O-S理论框架。在勒纳(A.P.Lerner)和里昂惕夫(M.M.Leontief),尤其是萨缪尔森等人的努力下,比较优势理论在以偏好、技术和要素禀赋为边界约束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中得到了系统表达。这一取得现代形式的比较优势理论一度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占有统治地位,并且成为一般均衡理论的一个分支。
从其现实意义看,这一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李嘉图基于国际技术差异的比较优势理论的补充而不是替代。近30年来新贸易理论的崛起也没有取代现代比较优势理论。目前,它仍然是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基准,即使以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为基础的新贸易理论也还是以其为基准的理论创新。但是因为这一理论采用了新古典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因而很快发展成为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中的最重要的理论。在这一理论框架下,大量研究证实,在全球自由贸易条件下,各国根据比较优势重新配置生产要素资源,促使产业结构与资源配置效益改善,由此带来福利的增加。
传统一体化理论对“旧区域主义”的研究体系极为复杂,这是由其内在的“次优”分析方法决定的。在假设条件上,这种“次优”方法消除了区域贸易协议内部贸易关税,但却保留了国内税、补贴政策和非区域贸易协议关税等扭曲贸易的因素。“旧区域主义”的核心是“关税同盟”理论,凡纳(1950)、米德(1955)和Kemp(1976)均对这一理论做出了巨大的学术贡献,该理论在方法上严格遵循了H—O—S框架下的标准一般均衡分析,研究结论认为区域贸易协议的静态福利影响由福利增进(包括贸易创造效果和贸易条件效果)和福利损害(贸易转移效果)两方面效果构成。然而,鉴于“次优”分析的性质,很难从单个成员或全球经济角度得出关于区域贸易协议效应的一般性结论。
三、新贸易理论对新区域主义的代表性研究
传统贸易理论侧重考察商品贸易和价格,而“新贸易理论”则探讨了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以外的诸多其他因素,如贸易与生产率的联系(即“新增长理论”)、不完全竞争。动态比较优势和贸易需求增加带来的效率增加等。
从某种意义上讲,决定贸易发展及贸易关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单纯考虑区域贸易而忽略相应的政策调整显然是不够的。另外,虽然区域贸易安排的效率提升效果非常显著,但这种效率的增加占国民产值的比重并不高,而且“在伴随许多国家贸易扩张的经济增长问题上的解释力也似乎显得微不足道”。伴随区域经济一体化纵深发展所产生的“新贸易理论”,试图超越基于比较优势、资源重新配置和效率的传统分析框架,从寻租理论、政治经济学分析、博弈理论、产业组织(特别是不完全竞争理论)、规模经济、地缘理论、开放宏观经济学、区域主义与多边主义的关系等更广泛的视野内探讨区域经济整合问题。
(一)市场不完全竞争理论
在“新贸易理论”框架下的不完全竞争、博弈论和产品差异化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十分丰硕。例如,Francois(1994)利用纳入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fi,
um,CGE)研究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影响。Wintera(1997)借助不完全竞争模型来分析区域贸易协议的贸易条件效果,认为“通过计算非成员国向成员方的进口变化来研究福利问题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他建立了一套理论模型来研究区域贸易协议对非成员福利的影响,认为这种影响取决于贸易条件的变化、产量水平、企业数量、现存的贸易约束以及外资的影响。Winters and Chang(2000)则借助该理论模型分析了区域贸易协定成员与非成员之间存在“伯川德”竞争条件下的贸易条件效果。Winters and Chang(2000)考察了西班牙加入欧盟后,西班牙从主要OECD国家制成品进口价格的数据,发现优先出口商会提高含关税价格,而非成员则会降低含关税价格。
(二)政治经济学与利益集团理论
贸易政策往往是不同利益集团各方竞争的结果。Grossman和Helpman(1994)研究认为区域贸易一体化政策是一国政府的政治需要,也是域内各种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集团彼此较量的政治产物。由于区域贸易一体化带来的利益或竞争压力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一些利益集团,尤其是获益者将会尽最大努力游说政府决策者,以便通过有利于自己的区域贸易协议或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
一般而言,受进口竞争压力的生产商通常易于形成一种利益一致的利益集团,而相反,出口商则较难形成一致的利益集团。从贸易壁垒保护的利益获得者分析,则进口替代产业生产商易形成反对进一步自由化协议的联盟,出口产业部门则显得相对弱小,很难影响政府决策。Grossman和Helpman(1995)在此前研究结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自由贸易谈判描述为“一个向各国利益集团提供充分平衡的过程”,“自由贸易区的设立是为了保证每个成员方都有足够多数量的出口商从贸易协议中获得利益,并给予政治上的支持。”
对生产商利益集团来说,区域一体化与单边非优惠贸易自由化比较则是具有吸引力的政策选择:因为,第一,它使国际竞争仅有限增加,其带来的竞争者有限,仅限于区域内的贸易伙伴,而不像单边非优惠贸易协议,不能带来最直接的利益。第二,通常区域协议是互惠的,在开放市场的同时可以获得贸易伙伴市场的开放。而在区域贸易安排下,贸易伙伴市场却是相对于其他国家市场是被保护起来的,这种贸易转向有利于生产商集团利益的增加。Grossman和Helpman研究认为“区域贸易协议的政治可行性需要可能与社会可取性相违背”,特别是当贸易转移效果带来出口增长,以至于区域贸易协议以牺牲广大纳税人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少数生产商集团的狭隘利益时,这种区域贸易协议是损害福利的。贸易转移效应增强了政治上的可行性,但有可能引发各国纷纷签署带有贸易转移效应的区域贸易协议的现象。
国内生产者和出口商形成的利益集团影响国家贸易政策,他们对于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政策转变十分敏感。一旦贸易伙伴的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国内利益集团就会重新审视本国的贸易政策,加快推动本国同相关国家建立区域贸易集团或直接参加现有的区域贸易集团,激发区域贸易集团接连发生,并且导致分散的区域贸易集团向核心贸易集团靠拢,从而产生了“多米诺效应”(Domino Effect)。Baldwin(1995)认为,集团的扩张取决于已有成员方允许外来者进入的意愿和集团外国家寻求进入的激励。他假设潜在进入者进入一个贸易集团会面临“非经济(Non—Economic)”成本。而这种非经济成本会变得越来越高,这就意味着随后寻求进入集团的国家会要求越来越高的经济激励。Baldwin(1997)进一步研究指出,区域贸易协定的贸易和投资转移效应会激发非成员的政治经济意愿和压力,“他们可以选择加人已有的贸易协议,或彼此之间签订新的贸易协议”。这种政治经济压力将导致贸易协议规模的扩大。由于被区域协议排斥在外的国家往往会发起更加强大的游说攻势,因而利益集团对区域协议的反应是“非对称”(Asymmetric)的。另外,被区域协议排斥在外的国家内部主张自由化的力量往往会增强,这一过程最终会促使各国纷纷降低双边贸易壁垒。
(三)发展战略理论与新增长模型:理论与实证
1新区域主义与经济发展战略的关系研究
“新区域主义”为解释发展中国家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机提供一个充分的研究框架。Ethier(1998)认为,20世纪90年代签署的区域贸易协议已超出了商品贸易自由化的维度,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和趋势。首先,区域贸易协议往往表现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联合;其次,发展中国家加入自由贸易协议后,往往会强化自身的贸易自由化改革,包括贸易和宏观政策等领域的改革,例如中欧国家加入欧盟以及墨西哥加入NAFFA后的国内改革就是很好的例证。最后,区域贸易协定很少单纯涉及贸易壁垒,大都不可避免地触及更深层次的经济整合。另外,区域经济一体化通过技术转移、知识外溢、市场扩大和规模经济等渠道提升规模效益,从而促进“分工细化”,进而刺激生产率增长。
根据Melo和Robinson(1992)提出的贸易生产率外部性(Trade Externality)理论,一个行业(或部门)的出口增长与该行业(或部门)总要素生产率(TFP)增长间存在着外部联系。从进口角度来看,中间产品和资本产品的进口与部门的总要素生产率紧密相连。从出口角度来看,出口总量的提高能够提高整个经济体系的资本投入效率。Ethier(1998)对“新区域主义”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深层次经济整合中的作用的论述中,突出强调了适当的“发展战略”对于发展国家的意义。Schiff和Winters(2003)围绕区域贸易协议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展开过详细论述。贸易扩大已成为成功的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对此学术界已形成了有限的共识。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试图探讨贸易量与生产率之间的关系。Coe,Helpman和Hoffmaister(1997)对77个发展中国家的数据进行研究后发现,发展中国家通过向发达国家的机器设备出口,从相应的研究与开发活动(R&D)中获得了显著的“技术外溢”利益。他们估测,机器设备进口占GDP的比重增加1个百分点,会引起总要素生产率增加0.3个百分点。弗兰克和罗默(1999)则研究了98个国家的样本数据,发现贸易占GDP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总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会增加2个百分点。
然而,贸易或经济开放程度本身对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仍是学术界激烈争论的问题。罗迪克等(2002)认为制度因素是经济增长的最佳解释,其研究发现虽然贸易与有效的制度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但在剔除了制度和地缘因素后,贸易对国民收入的影响是不显著的。Rodriguez和罗迪克(1999)则认为由于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加之实证方法存在诸多
问题,实证研究往往夸大了经济开放度与收入增长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而且贸易的外部效应往往是基于经济变量与收入变量之间的宏观联系,Rodriguez和罗迪克在此基础上对已有的实证研究结果提出质疑。
2区域贸易协议投资效应的探索
随着区域贸易协议或更高层次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内的市场壁垒降低,市场扩大,也增大了区域内外投资者投资面临的竞争压力。大量的实证分析和事实可以表明,区域贸易一体化形成后,由于区域外国家不能与区域内国家一样享受优惠关税,因而迫使其只能通过扩大在域内的投资来获得市场,或者被迫放弃该市场或采取其他次优的竞争策略,从而有利于域内成员吸引外资,亦即“投资创造效应”。当区域贸易协议成员间组成经贸规模可观的巨大市场时,区域外厂商可能通过对区域内某一成员的投资进入这一巨大市场,这必然为区域内成员吸引外资创造了良好条件。另外,在“新区域主义”的框架内,作为区域贸易协定成员的发展中国家与非成员国家竞争来自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从而产生“投资转移效应”。
实证研究表明,伴随着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欧盟出现外资的大量流入。欧盟委员会于1998年“单一市场回顾”中指出,1982—1993年间,欧盟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人中的份额从28%上升为33%。在南美洲,南方共同市场的成立增加其了成员国的外资流入,南方共同市场国家吸引美国投资的存量从1993年的3.9%上升到1995年的4.4%,阿根廷、巴西、巴拉圭、乌拉圭的外资净流入均有明显的增长。由于贸易壁垒的取消和其他市场限制的放松,使区域贸易协议成员国在区域内仍然享有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也诱使其对域内产业的投入增加,以便适应变化的竞争环境。因为区域贸易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产业发展环境的改善,内部成员公司间交易障碍的取消或减少,必然使其交易成本降低,增强对区域内部投资的信心,不仅有利于增加投资,更有利于增强本地企业的竞争力。
3区域贸易协议强化各成员的贸易自由化:一种承诺机制
许多研究成果表明,区域贸易协议也可有助于强化各成员国内的改革意识,因而其贸易自由化改革也成为政治议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通常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区域贸易发展历程中表现较为突出。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内部改革,为吸引外资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以便引进全球先进技术和专业经验。当然,区域贸易协议的“投资效应”所带来的利益必须足够显著,才能克服特殊利益集团的抵制。
一般而言,任何改革通常都有可能逆转,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改革亦不例外。而投资者对投资和贸易自由化的持久性和信心对其投资行为影响巨大,在对改革的持久性缺乏信心时,通常其投资的愿望则大大降低。如果投资减少或无投资,则政府通常可能面临巨大的日益增加的改革压力。逃避这一陷阱通常需要采取制度性的措施,以使投资者相信政府的改革决策,并将会锁定改革措施,即建立所谓的“承诺机制”,从制度安排上让投资者或工商界对政府政策放心。而区域一体化协议则是一种良好的“承诺机制”。
在区域贸易安排下,贸易自由化是精心设计的一系列建立在互惠基础上的承诺机制:一国降低关税或取消非关税措施是以贸易伙伴的相同行为作为条件的,也即要享受权利必需履行相应的义务,这套自我实现的规则是富有效率的。尤其是当贸易伙伴间贸易关系比较密切时更是如此。因为当彼此间的贸易量较大,贸易依存关系较密切的情况下,如果一国不对贸易伙伴履行相应义务,就相当于自己承诺不进入对方市场,反之,则需同时按区域贸易安排实现贸易自由化。
四、结论与启示
现有的研究体系对“新区域主义”的探讨已初具规模。然而,许多研究方法的假设条件仍有待进一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例如在宏观层次上,区域贸易协议形成后,生产分工是否进一步细化?区域贸易协议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带来生产分工细化?鉴于“新区域主义”涉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间之间的经济整合,那么区域贸易协议的形成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尚需进一步实证研究。从研究现状来看,学术界对经济一体化的研究焦点已经不再局限于区域贸易协定的经济利益本身,而是从经济发展战略、地缘经济与政治、自由化改革等更高的层次和更宽的视野来审视区域经济的整合。这种理论上的发展趋势是与“旧区域主义”向“新区域主义”的历史过渡相吻合的,它不仅对传统贸易领域未能涉及的领域进行了探索,而且从更加深刻的层面揭示了区域经济整合过程中国家经济利益的相互制衡与博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