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圣
2007年秋季开始的高中新课程改革,掀开了教育改革的新篇章。
一、 “会做人、能做事”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
学校教育的任务在于使学生完成由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过渡,其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各种良好习惯和能力,而在所有的习惯和能力中,“会做人,能做事”是最需要培养的品质。
“会做人”必须有良好的思维品质,善于合作,注重交流;学会分辨,学会选择,不盲从,对自己负责;自我激励,自我调节;能为自己在社会生活中准确定位。“会做事”,首先在于认真与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事需要判断和选择,不仅要在正确与错误中选择,还要在正确中选择最有效的。“会做事”需要把问题想正确,把该做的事做正确。“肯干、会干、团结别人一起干”,是会做事的基本要求。
二、“讲堂”变“学堂”,才能真正落实新课改
教师逐渐从“教书者”向“育人者”转变,“教书者”的任务是充分地阐发和传达教材,“育人者”则重视挖掘教材中的教育成分,并且寻找教育成分的切入口,采取各种手段,把这些文化力量营造成育人的“冲击波”,去感染、影响学生。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就是在接受这种教育影响的过程中获得精神成长。教学是教师借助教材教学生做人、教学生学知识。在课堂上,教学生利用教材学,教师是帮助学生学习教材知识的主导者、指导者。让“学生利用教师的帮助学教材”,实际上是“以学定教”。教师的工作是给学生提供帮助和指导,为学生顺利地学习提供条件。
面对新课改,必须深入反思我们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人们的学习主要依赖于两种,一种是接受式学习,另一种是探究式学习,两种学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过去我们的课堂过多地注重了接受式学习,忽略了探究性学习在人生发展中的重要价值。探究性学习,如观察、实践、调查、实验等在教学中处于被忽略的地位。
这次课程改革在继承传统的接受式学习的基础上,增加了研究性学习、探究性学习、体验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实现了学习方式的多样化。这一改变,自然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提出新的要求。比如研究性学习,学生要进行有效的研究,要求作为“参与者与指导者”的教师,首先应该是研究者。课程标准不仅有知识和技能的目标,还增加了体验性目标。体验性目标分为经历(感受)、反映(认同)、领悟(内化),每一阶段都有具体要求,教师该如何在教学中实现这些教学目标呢?深入践行课改理念,将给我们指引正确的方法。
三、“讲堂”变“学堂”,学生才能学会学习
为了让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学到尽可能多的知识,我们要教给学生最有用的知识,什么是最有用的知识?就是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结构以及学科的思想方法。
课堂教学必须将“方法”贯彻始终,教师讲例题是为了帮助学生找方法,学生做习题是为了让学生悟方法,测验、考试是使学生验证和应用所学的方法。所有学科教学,必须注重将学习某一类知识或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思维方式教给学生。
教学生学会自己学习,其实本质上是教学生自己去想问题,并且把问题想正确。因此学科教师必须注重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灵活性、整体性、独创性、逻辑性。教师的教学活动是围绕让学生学会、会学而展开的,学生的一切学习活动和人际交往,都离不开思维,因而思维能力是学生学习能力的核心,培育高品质的思维是教学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需要经过分析、推理、归纳、综合得出判断。
课堂变为学堂,不是要与教师的“讲”划清界限,是不是讲,并不一定是教学观念先进与落后的试金石,真正的问题在于讲什么、怎样讲。例如,语文教学生活化,包括读写听说及实践活动等各个方面,联系生活、体验生活、还原生活,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来解读文本;通过阅读文本引起学生的情感反映。学生的作文要拿高分,必须有深刻的思想、浓烈的情感、不凡的构思、精美的语言,需要在教师的引领下“千锤百炼”才能见效。
课堂由讲堂变为学堂,需要教师的智慧。作为教师一定要特别用心地向教育读物学习、向其他教师学习,通过不断地积累,促进教师自身的成长。□
(作者单位:北京市平谷区第六中学)
编辑 王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