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信用社的创新与发展

2009-03-15 03:34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23期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村经济

秦 华

摘要:农村信用社作为专业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创新成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必然途径。文章从经营理念、产权关系、治理结构、核心竞争力、监管体制等方面强化农村信用社的创新和管理,以推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农村经济;农村金融组织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35-0010-02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的创新和发展成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为此,农村信用社只有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不断丰富金融业务内容,不断赋予经营管理制度新的内涵,才能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应对激烈的金融竞争,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农村信用社只有不断完善各项机制和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作用,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

一、拓展经营思路,创新经营理念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是每个金融机构的义务,作为根基在农村的农村信用社,应端正经营方向,在经营中立足于“三农”, 对支农方式进行创新,不断拓展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空间。要树立“大农业”的观念,在支持农民增收的同时,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时候同时发展自己。

农村信用社要始终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并要将这一理念落实到实处。在现今社会,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客户的需求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农村信用社只有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要,为客户提供优质、卓越、增值的金融服务。在资源配置上,农村信用社应按照优先“三农”的原则有效配置信贷资产。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满足农民种养业的有效资金需求,其余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多种经营活动,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农业经济变化的新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业务品种,强化其服务功能。譬如,在服务方式上,农村信用社可以突破传统的柜面服务的局限,朝着金融服务信息化、服务形式多样化和全方位化发展,积极地转变服务方式,提供令客户满意的优质服务。针对各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的不同,要选择不同的服务侧重点,积极探索和创新支持农村生产发展的新方式,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全方位支持。

二、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多样化的组织模式

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必须选择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产权明晰、风险责任明确的体制来保障。我们应该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现有股权结构进行调整,通过增资扩股来重组产权、明晰产权。应严格按照“谁入股、谁所有、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通过多样化的产权制度改革,使不同经济环境、不同经营状况下的农村信用社都寻找到了符合自身情况的有效的产权结构和组织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比照股份制的原则和做法,实行股份合作制;对股份制改造有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通过深化改革,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独立的市场主体。

此外,在股权投资方面,要最大限度地放宽条件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投资入股,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以壮大信用社资金实力,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发展能力。同时,对拥有投资股的社员,不仅要享受农村信用社的优惠服务,而且还可以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拥有参加信用社业务经营管理权、重大项目决策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信用社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

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体制上要确立农村信用社为一级法人地位,实行统一法人制度。取消现有基层农村信用社的独立法人资格,以县为单位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社,县以下的基层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均为县级农村信用社的分支机构,采取“统一法人、分级核算、授权经营、分级考核”的办法,对分支机构实行财务、人员、资产统一管理,税费统一缴纳。县级农村信用社在城镇吸收的资金统一调剂用于农村。通过实行“一县一社”,既可以明确权责,减少管理层次,加强经营管理,扩大经营规模,又可以解决辖内农村信用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更好地化解金融风险。

在经营机制的转变中,需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转换经营机制,不仅仅是核算方式的改变,其中包括利益分配机制、经营考核机制、网点管理机制、资金营运机制、效益核算机制等各个方面。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严格实行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建立理事会经营决策机制,充分发挥高级管理层和内设专业委员会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把经营班子深化为经营执行机构,把监事会深化为经营监督机构,有效探索在高级管理层下设置专职部门,对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准则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同时,要按照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从集约化经营入手,对现有的内设机构和营业网点进行整合,构建全新的组织管理体系。对每个营业网点,要充分考虑其经济合理性,从提高资金运用率,加强资金营运机制入手,在经济性与集约性的基础上,测算出每个网点的盈亏平衡点。此外,还需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使每个员工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实现农村信用社的跨越发展。

四、巩固自身优势,提升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

农村信用社只有建立完善的核心竞争力战略,才能更好地体现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的独特魅力。要构建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就必须在巩固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基础上,在队伍建设、风险控制、结构优化、业务创新等方面,协调配置人、财、物等各种要素,使之在经营运行过程中相互融合,提升服务优势,壮大自身品牌,从整体上培育和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

农村信用社应努力提高科学化、规范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进行各种竞争资源的有效整合。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点是农村信用社的绝对优势。这决定其业务发展必须植根于农村,贴近于农民,服务于农民,致力于农业,必须牢固树立“立足社区、服务三农、城乡互动、富民强社”的办社宗旨和市场定位,进一步巩固和占领农村金融阵地。农村信用社可以充分利用网点优势,发挥新、活、快、灵、便等特点,细分市场,稳定低端客户、扩大中端客户、开拓高端客户,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了进一步发挥网点服务的优势,可以在城区、城镇设立精品网点,在人口居住集中、交通便利、经济活跃的农村设立农村信用社的服务网点。同时,要加快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步伐,研发中小企业授信管理、商户联保、民企联保贷款和各类抵押贷款及助学、住房按揭等信贷品种,拓宽服务领域,全方位满足社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加大非资产性的融资量,增强资金增值率,改善收入结构,通过中间业务促进表内业务的扩张,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

为更好地适应现代金融企业管理需要和业务发展需要,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大投入、加快速度进行科技创新,实施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第一,应加强金融网络工程建设,加强区域性和系统全国性电子联网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效规避信贷资金风险,为开展中间业务奠定良好基础。第二,积极引进金融与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保证农村信用社科技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第三,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同业的技术创新成果,联合开发新技术、经营新业务,增强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的先进性。农村信用社依托信息技术,通过技术创新促进业务创新,能够提高其业务处理和运作效率,从而以高效、快捷、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

为更好地适应竞争和创新的需要,农村信用社必须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具有敏锐的市场眼光和超前意识的经营管理者。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要重点搞好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好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的机制。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其现代金融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要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全方位推进人才的优化组合。建立完善的、能够调动所有人积极性的薪酬、奖励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五、强化内控机制,创新监管体制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和约束从业行为、堵塞经营漏洞、防范经营风险的防火墙。农村信用社需要建立严密、有效的内控制度,强化制度约束。首先,要整合现有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和操作要点,将业务落实到岗、到人,通过建立各级信用社主任负责制,使各项内控制度落到实处。其次,要加强信贷管理,完善分级审批操作程序。积极推行额度授信管理,加强信贷基础工作。坚持按照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的原则,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强化责任追究。还需切实抓好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压缩任务,并做好到期、逾期贷款清收工作。最后,要充分发挥稽核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防范道德风险及各类风险。在会计结算操作过程中应统一会计核算口径,建立由上至下的日常检查管理组织体系。在审计监督上,应坚持真实性审计、内部审计、信贷风险评价等工作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

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要按照《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基本要求,正视改革和创新中带来的新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农村信用社需建立一个完善的业务创新监管体系,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以规范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创新行为。当前,银监会已对金融创新在监管政策上做了许多完善,特别对创新业务监管提出了三个逐步到位,即认识逐步到位,组织逐步到位,工作逐步到位。在此基础上,农村信用社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于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对于风险可控的金融创新活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法规政策,为农村信用社的创新活动提供安全保障的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晓芳.中国金融发展问题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2]郭田勇,郭修瑞.开放经济下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博弈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周立.农村金融市场四大问题及其演化逻辑[J].财贸经济,2007,(2).

作者简介:秦华(1976- ),女,中共洛阳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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