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娟
一、主体间性的提出及其教育学意义
1.主体间性的提出
“主体间性”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是在个人主体性衰落、超越主客体的对立而提出来的。传统认识论的命题源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由“我思”出发论证“我在”,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将主体置于与客体并列和对立的地位,从而确立了主客二分对象性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下,“我”是主体,由客观事物、他人,乃至“我”的身体和意识本身共同构成的周围世界,则作为客体而成为“我”的对象。在这里,“我”与他人的关系和“我”与自然的关系一样,都是主体对客体的关系,整个世界都被物化。从此,主体就被囚禁在“自我”之中,被判定要像城堡中的骑士那样去看世界。个人主体性的不断解放与张扬,在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增强了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的同时,却带来了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更重要的是它加重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与冲突,难以适应民主、开放、全球化社会的需要。“主体性危机”、“主体性黄昏”即源于此。胡塞尔针对笛卡儿孤独的“我思”,最先提出了“主体间性”这一概念。主体间性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性和统一性,是两个或多个个人主体的内在相关性。”主体间性哲学试图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分离和对立结合起来。“主体间性作为主体与主体间的共在,强调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交流与对话,它超越主、客体的对立和控制,强调多极主体的共生性、平等性、和谐性。”
2.“主体间性”的教育学意义
教育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传统的教育理论受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影响,以教育对象的可塑性为基础,把教育对象当作物,教育中的关系衍变为人与物的关系。教育领域的主体间性是指教师和学生作为教学主体,以主体间共同的教育资源为共同客体的双向交流、互动。所以,教学主体要打破自身的封闭性,改变原有的“偏见”,双方都能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问题,从而形成“视界融合”,达到“共识”与“共享”。
二、新课程改革的理念
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此次课程改革以2001年6月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导性文件,其核心理念在于“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关注学生的‘全人发展”。课程改革的目标是围绕着“人”的培养目标来设计和确定的,强调教学过程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以此为基础,教学的本质就是以对话、交流、合作为基础的知识构建活动,师生之间不再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而是平等的“我——你”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的发展和主体性在新课程的理念和实践的架构中均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彰显。教师和学生都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似乎与我们前文中所提到的“主体间性”有着某种必然的内在联系,重新审视新课程观下的师生关系,“主体间性”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三、以新课程改革理念为契机重构师生关系——师生主体间互动
1.反思传统师生关系,重构新型师生关系
在传统教学中,由于受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及“实体(对象)本体论”的影响,师生关系一直停留在“主体——客体”的关系模式上: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教师中心论”基于教师在年龄、知识上的优势,强调教师的主体地位,将学生置于一个可以被教师任意塑造的客体地位。其片面性在于忽视了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自主性。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个观点日益显现出其致命的落后性。以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派”,针对“教师中心说”的劣势提出了“儿童中心论”,强调教师的工作应以促进儿童的成长为中心,所有的教学措施都要围绕着学生转,学生是教学的中心,是主体,师生关系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经过20世纪的洗礼,这两个“中心”都没有站稳脚跟。后来又有人提出了“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或“双主体论”,这种观点肯定了教学活动中所有人的主体地位,认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学生是学习过程中的主体,要坚持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相一致。表面看来,这种提法似乎解决了两种极端式师生观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其实则不然。仔细分析后发现,该学说仍然没有跳出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和“实体(对象)本体论”的窠臼。教师主导,相应学生就是被主导;学生主体,相应教师就是非主体(或客体)。而且,人为地将教学整体一分为二。毫无疑问,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不会令人满意。
在教育改革的今天,撼动传统教育大厦的重要杠杆就是重构师生关系。“我们应该从根本上重新评价师生关系这个传统教育大厦的基石,特别当师生关系变成了一种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的时候。这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由于一方在年龄、知识和无上权威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和另一方的低下与顺从的地位而变得根深蒂固了。”由此,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一下新课程中的师生关系。新课程所倡导的就是师生之间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强调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强调师生之间的主体间性。所以我们要以新课程理念为契机,改变那种师生之间的主体——客体关系、人——物关系,还教学一个本来意义的师生主体间互动的教育交往关系。
2.师生主体间互动的涵义
所谓的师生主体间互动是指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在平等、民主的基础上,通过理解与对话,对其共同的课程文本达成一种非强迫性的共识,从而实现主体间的“视界融合”与经验共享。师生主体间互动不仅是一种教育关系,更是一种社会关系和心理关系。
四、师生主体间互动的实现
1.师生主体间互动的前提——民主与平等
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是实现师生主体间互动的前提。教师和学生是完整意义上的生命体,他们都具有各自独立的人格特质,所以师生主体间交往是平等的交往,师生主体间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在平等的主体间关系中,没有主体性被压抑的一方,任何一方的自主性没有得到发挥,就意味着另一方的主体性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反映。”没有对师生双方主体的承认和尊重,没有师生主体间的民主与平等,师生主体间互动就无法进行。只有在以承认个人主体和对师生双方主体性的尊重为前提,才能实现师生主体间互动。因此,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认知和情感世界,完全把学生当作独立自主、自由发展的人来看待,而不是简单地把学生当成物,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学生。只有在这种民主、平等的关系中,师生双方的主体性才能得以彰显。
要建立起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就必须化解师生、生生之间森严的壁垒。一方面要实现师生平等,即在交往过程中承认学生的主体性,给予学生所应该享有的权力,给予学生主动发言、参与的机会;另一方面还要实现生生平等,即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不能使一部分学生沦为“奴隶”,教师应该学会调控自己,清除自己的依赖心理,用各种方式平等对待学生,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2.师生主体间互动的条件——倾听与理解
在传统的课堂上,教师使用着“先验权威”和“话语霸权”对学生进行无情的驯化,与学生进行着“独白式”的交流,他们只关心自己发出的声音,而对学生发出的生命呼唤充耳不闻。倾听是理解的一种方式,是对话的一种态度,是学习的一种能力,是真正理解生命内涵和平等接纳学生的条件。“其意义在于以言说者的声音撞击自己的心灵,使自己的情感需要在共鸣中得到释放,以言说者的声音撞击自己的思想,使自己的思想在撞击中闪现火花,释放新质。”只有通过倾听,才能感受到生命的跳动性和学生内心世界的丰富性。
师生主体间互动是以理解为导向的。教学活动不是一方战胜另一方、一方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另一方的过程,而是促进教学主体间不断地达成相互理解和自我理解的过程。教学主体间的相互理解包括:(1)教师理解学生,把学生作为精神整体进行交往,尊重学生的人格和自由,站在平等的地位上以朋友式的“人格相遇”引导他、帮助他。(2)学生理解教师,不仅理解教师的意图、目的、动机、情感和态度,而且把教师作为一个与他同样具有个性、精神真实的人而接纳他和尊重他。(3)教学主体间就某一课程文本要达成共同的理解,在不能达成共同理解的情况下,也能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教学主体的自我理解,即由于个体对知识的理解总带有自己生活经验的痕迹。在教学活动中,在教学主体间相互倾听和诉说时,要审视他人的见解和观点,又要检验和反观自己的思想和经验。个体在与他人的比较之中,不断认识到自己的合理性和不足之处,并在积极吸纳他人的合理性和不断地自我修正中实现自我发展。要实现师生主体间互动,在教学过程中,要以倾听和理解为基础,教师和学生要理解知识、理解他人对知识的解释及他人为何对知识作出如此解释的同时,还要在对教育内容的共同解释中实现理解。只有在学生与教师的相互倾听与理解中,才能实现教育的真义,教育才能完成自由主体培养和推动人类文明的双重使命。
3.师生主体间互动的过程——对话与交往
教学过程实质上就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对话与交往。对话是指教学主体之间在相互尊重信任、平等的基础上,以语言等为中介而进行的精神上的双向交流、沟通与理解。在对话情境中,知识不再是教师以独白的方式传递给学生的静态的书面内容,而是动态的、开放的、生成的。知识的价值不在于给人现成的东西,在于提供不断创生的起点。从而师生关系超越了单纯的知识传授、主体与客体、认识与被认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作为具有独立个性和完整人格的主体共同步入平等的“我——你”关系,是作为与“我”围绕共同话题充分交流的“你”。在这一过程中,双方相互投入、共同在场、互相包容,双方都能敞开各自的内心世界,真诚地倾听、言谈,在相互接纳与相互敞开的过程中实现精神的“相遇”。“在这种‘相遇中师生进行着平等的对话,在对话中进行着知识与智慧的交流,在交流中进行着精神与意义的沟通,在沟通中感悟着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师生双方在获得认识的同时,体验到生命的涌动、精神的拓展。”从而,师生关系更是一种对话关系、一种交往关系。
4.师生主体间互动的结果——共识与共享
师生主体间互动教学的最终归宿,不是某个主体去发现和恢复课程文本的原意,也不是直接追随教学主体的权威言说,而是师生在不断进行的教学对话中,不断地走出自己原有的狭隘“视界”,获得对知识世界、课程意义、人生情感等多方面、多层次和创造性的理解。“使自己的原有‘视界与课程文本的历史‘视界以及其他教学主体的现实‘视界相互指证,相互确认,在教学对话主体的相互指证、相互检视和自我反思中,实现文本作者的‘视界、教师的‘视界、学生的‘视界的融合,从而形成一个新的‘视界。”这样就达成共识。“所谓的‘共享是指师生作为独立的自我相遇和理解,在两者的平等对话中,共同摄取对方创造的经验和智慧。”有学者认为这种共享包括文化共享、责任共享和精神共享。“教师在这个共享中不仅实施着教育,而且根本的是在生活,学生在这种共享中接受教育,也就是在生活着、创造着、成长着。”正是在师生主体间互动这一过程中,学生通过与教师交流而成长,教师通过与学生的对话而教育,从而达到共享知识、共享智慧、共享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获得整体精神世界的构建,师生在共享中成为“同舟共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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