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立
[关键词]教材,照片,史实
[中图分类号]G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0457—6241(2009)07—0056—02
人教版初中历史教材(2006年3月第二版)8年级上册第11课《北伐战争》第53页所选照片“国民党在屠杀革命志士”(见图一)与史实不符。
此照片反映的是奉系军阀楮玉璞于1927年(民国16年)4月18日,在天津南市“上权仙”影院对过杀害“天津十五烈士”的情景。
《天津近代图志》对此照片是这样介绍的:“1927年4月18日共产党员江震寰和一些国民党左派共15人,被奉系军阀楮玉璞杀害于南市。”原照片左下角清晰保留着当时天津南市东兴大街新新照相馆的印记(见图二),这说明照片中的地点是在天津。教材所选照片(见图一)上有“中华民国十六年四月十八日枪决赤党摄影”字迹,民国十六年也就是1927年,当时控制天津的正是奉系军阀楮玉璞。教材所用照片上面加了一行字,下面裁去一条,刚好裁掉了照相馆的印章。但原照片肯定是带印章的。另外天津河北中山公园“十七烈士纪念碑”(见图三)背面上刻“民国十六年四月十八日”字样(见图四),这与教材所选照片上的日期完全一致。因此,《天津近代图志》对此照片的介绍是正确的,而教材的解释“国民党屠杀革命志士”是张冠李戴。
照片中的罹难者就是中国近代革命史中著名的“天津十五烈士”,其中之一为中共早期党员江震寰。当时他任共青团天津地委组织部长、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常委。“十五烈士”中的共产党员为3~4位,且具有国共双重党籍,其他人均为国民党员。“十五烈士”被捕之地为英租界张庄大桥义庆里40号,这里不仅是中共天津地下机关,同时又是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十七烈士纪念碑”碑文对此均有详细记载。另据《中国国民党九十年大事年表》记载,当时“国民政府”就天津英租界当局将上述人员引渡奉军一事向英国外交部提出抗议。国共两党对“十五烈士”均予认可。
为纪念碑题字的是鲁荡平(教育家,是围剿中央苏区的江西省主席鲁涤平之弟),1931年时他是国民党北平市整理委员会委员。碑下对江震寰等“十五烈士”的生平事迹有详细记载(见图五)。为什么有十七烈士和十五烈士两种说法呢?因为另外两人为蒋系人员且被阎锡山于1930年所杀,中共不承认,故中共天津市委另树一“十五烈士纪念碑”(见图六)教材编写者错用这幅照片可能源于照片上的“枪决赤党摄影”。这行字是谁添上去的已不可考。但是,“赤党”是否专指中国共产党呢?如果是的话,那么始作俑者就是写这行字的人了。反之,则需要有其他材料说明,国民党也曾被称做“赤党”。
教材资料的使用关乎到历史的严肃性和真实性,此照片的错用提醒我们要用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务实的作风编撰教科书。
【责任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