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云 薛有志
摘要:公司和公司治理都具有伦理属性。公司的伦理属性要求公司的治理客体本身的行为必须合乎伦理,而公司治理的伦理属性则要求公司对治理主体的行为必须合乎理论。治理客体的伦理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主体的伦理水准,从而促进公司对治理主体的伦理行为。二者的结合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伦理水准,并且有助于将伦理导入公司治理制度,从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最终实现公司治理的基本目标。
关键词:公司治理;治理伦理;概念体系
中图分类号:B822.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09)05—0084—05
一、研究背景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以及股权的分散化,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一直成为理论界与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独立董事的引入、高管激励的实施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无不表明治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然而,安然和世通的财务造假、强生公司生产事故的隐瞒以及西门子公司爆发的贿赂和腐败丑闻等事件使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完善的美国为什么仍会频频出现公司非伦理行为呢?部分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公司治理中伦理的作用,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缺乏伦理导向。
从全球范围内公司治理的演进历程来看,公司治理的每一次改革往往都是针对公司非伦理行为做出的回应。然而,这种回应使得公司治理的完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与被动性,从而缺少对公司非伦理行为的预防效应。因此,如何在公司治理设计的过程中主动性地导入伦理维度,使得公司治理的完善具有非伦理行为的预防效应便成为当前公司治理研究的重要问题。回应上述现实问题,理论界开始探讨伦理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企业伦理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问题。
尽管学术界提出了“公司治理伦理”概念,而且公司治理伦理正引起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然而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公司治理伦理的研究还仅仅停留在强调“治理需要伦理”或“伦理具有治理效应”这一基本命题,尚未深入解析公司治理伦理内涵所包含的构成要素,没有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概念体系。本文将尝试用伦理的原则方法解释公司治理的伦理属性,然后据此提出公司治理伦理概念,并从多视角、多维度构建一个公司治理伦理的概念体系,为公司治理伦理的深入研究提供一个较为规范的研究思路。
二、公司治理的伦理属性
1.公司治理内涵的伦理属性
目前,公司治理概念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些学者将公司治理看作一种契约关系,即公司治理的契约观:而另一些学者将公司治理视为一种制度安排,即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观。公司治理的契约观强调的是公司如何处理与各契约主体的关系,而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观涉及的则是如何配置所有权中的各种权利(如控制权)。无论是契约关系的处理还是权利的配置都以某种伦理原则为基础。基于不同的伦理原则,产生的结果自然不同。譬如,依据利己主义原则,公司应该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依据功利主义原则,公司就应该协调和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伦理原则的选择体现了公司治理的伦理导向。
根据公司治理的制度观,公司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按照诺思的观点,制度是人为设计出来构建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互动关系的约束,由非正式的约束(奖惩、禁忌、习俗、传统及行为准则)和正式的规则(宪法、法律及产权)组成。制度由一系列规则形式的和规章形式的行为约束组成;而且,制度最终由一系列道德的、伦理的和行为的规范组成,这些规范限定行为的界限,并且制约具体制定和实施各种规则规章的方式。由此可以看出公司治理的伦理属性。市场调节是“无形之手”,政府调节是“有形之手”,伦理调节也可称为“无形之手”。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公司治理具有正式的制度化和非正式的制度化即伦理化二维特性,公司治理具有伦理属性。
公司治理的伦理属性同样反映在阿德里安-卡德伯里在世界银行的全球公司治理论坛上的讲话中:“公司治理是讲述如何维持经济与社会目标、个人与共同目标的平衡,因此公司治理架构就是鼓励有效使用资源而且平等地承担使用这些资源的责任,其目的是尽可能地使个人、公司及社会的利益一致。”卡德伯里的这段讲话实际上反映出公司治理应该以功利主义原则为基础,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不能以利己主义原则为基础,仅仅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2.公司治理实践的伦理属性
在公司治理实践方面,近年来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伦理对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后,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恢复公司诚信的行动,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当属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了自1930年以来美国证券立法中最具影响的法案——《2002年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特别增加了针对公司高管人员的道德伦理要求,其中规定:(1)公司必须为董事会成员和财务总监分别制定伦理准则;(2)公司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披露他们是否制定了针对首席执行官(CEO)和财务总监(CFO)的伦理要求。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公司治理委员会建议组织“澄清公司董事和高级经理人员的伦理行为标准……鼓励发现那些标准”。ASX推荐制定一套董事、CEO及其他高级经理人员为维持伦理声誉和公司诚信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ASX制定的10条公司治理原则中有2条涉及到伦理,原则3:促进伦理和负责任的决策;原则10:承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若要响应这些原则,董事会的明显作法就是推出一套适合于董事会、高级经理人员及所有员工的伦理准则。《经合组织》(OECD)的西格(Higgs)报告规定:“首先且最重要的是,诚信、正直和高的伦理标准对所有董事都是必须的。”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第10条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必须采用和披露一套适用于董事、官员和员工的商业行为和伦理准则。”上述有关公司治理实践方面的伦理要求为我们研究公司治理伦理提供了实践基础。中国国务院国资委2008年1月4日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要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三、公司治理伦理的概念界定与诠释
1.基本概念
由上可知,公司治理具有伦理属性,这种属性反映在公司对利益相关者应尽的社会责任之中。由于公司的高管人员有能力树立个人的榜样,有能力制定政策,处于提供角色典范的理想位置上,即成为“通过可见行动的角色模范”,因此,公司的道德基准由高管人员制定,公司的道德观自上而下逐步形成。换句话说,公司的道德行为体现于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日常行为之中,董事会和经理层可以视为公司道德的代理人。公
司行为若要合乎伦理,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首先必须合乎伦理。通过道德经理进行道德决策,最终产生道德组织。公司讲伦理的对象是各利益相关者,即公司对各利益相关者应尽社会责任。从公司治理视角看,公司的伦理属性要求公司的治理客体本身的行为必须合乎伦理,而公司治理的伦理属性则要求公司对治理主体即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必须合乎伦理。
公司治理伦理的研究至今已有二十余年,但目前的研究进展不大,仅有少数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与现实中公司非伦理行为层出不穷相比,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据所得文献显示,公司治理伦理概念自1987年被首次提出以来,不同的学者相继从不同的视角、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对治理伦理进行了研究。不同的学者对治理伦理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尚未形成一致的观点。维兰德认为,治理伦理指将道德条件和要求融入到企业的管理、治理和控制结构之中目。罗索夫则认为,治理伦理指公司如何专门治理其伦理绩效,其含义是管理层必须以一种能确保公司正直行事的方式来指导和控制公司。吴成丰在其《企业伦理》教材中对治理伦理的定义是:“治理伦理指企业处理与所有利害关系者之间的伦理关系,这些利害关系者包括员工、消费者、供货商、社会大众、当局、各种团体、媒体与国际社会等。”然而,该定义与陈炳富和周祖城(2000)所给出的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基本上是一致的,并没有突出“治理伦理”的特殊性。此外,从公司治理角度看,该定义考虑了公司对治理主体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伦理,却忽视了治理客体本身的伦理问题。再者,该定义未阐明治理伦理与公司治理之间以及公司治理伦理的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学者们对公司治理伦理的理解存在差异。
因此,在企业伦理的定义:“企业伦理是指任何商业团体或机构以合法手段从事营利时所应遵守的伦理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利益相关者和公司治理理论。本文认为,公司治理伦理指:公司在合法的营利活动中处理与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时,公司及公司的治理客体本身所应遵守的伦理规范与准则,用以设计与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的伦理水准,从而保障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2.基本概念的诠释
通过上述的表述可以发现,公司治理伦理的概念体系隐含了以下几层含义。
(1)在什么情况下公司的行为需要合乎伦理?公司在以合法手段从事营利的活动时需要遵守伦理规范。该层含义表明公司治理伦理是一种伦理规范。
(2)公司司需要对谁讲伦理?公司在处理与公司的治理主体即包括股东在内的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时需要遵守伦理规范,即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的行为需要合乎伦理。
(3)公司的伦理行为由谁倡导和完成?合乎伦理道德的行动产生于公司内部,公司领导的表率作用必不可少。公司CEO及高管人员是公司价值观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企业的伦理观自上而下逐步形成。公司行为是否合乎伦理往往取决于公司内部决策者个人行为的准则。公司CEO不仅会影响企业,而且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实践,其行为不仅提供领导的示范,而且还是一种伦理观的示范。企业伦理实际上就是决策者的伦理。换句话说,公司治理伦理的载体是公司的治理客体即董事会和经理层。公司作为一个行为主体,其行为若想对各利益相关者行为合乎伦理,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本身的行为首先需要合乎伦理,这是公司治理伦理的前提和基础。
(4)公司治理伦理与公司治理的关系是什么?公司治理伦理是设计与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依据,而公司治理制度是实现公司治理伦理目标的保障。
(5)公司治理伦理的目标是什么?公司治理伦理的目标是提升公司的伦理水准,从而最终保障和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四、公司治理伦理的基本目标与内容
1.基本目标
上述概念为我们揭示了公司治理伦理的目标:以伦理为导向设计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的伦理水准,从而保障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治理客体即董事会和经理层是公司经营及决策的主体,其价值观与行为决定了公司本身的伦理水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治理客体本身讲伦理将促进公司对治理主体的伦理行为,从而提升公司的伦理水准,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伦理水准的提升可以降低公司从事非伦理活动的主观意愿,从而减少公司的非伦理行为。而以伦理为导向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则会减少公司从事非伦理活动的机会,从客观上起到抑制公司非伦理行为发生的作用,从而使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更进一步的保障和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障的表现形式是公司的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的共同提高。有研究证实:财务情况较好的公司会有较好的社会绩效。公司财务绩效的提升使公司拥有更多资源来参与社会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伦理水准,强化公司治理伦理,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机制。
公司治理伦理是设计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依据,而公司治理制度是实现公司治理伦理目标的保障。公司治理伦理的目标是提升公司的伦理水准,从而最终保障和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2.基本内容
根据上述公司治理伦理的概念及公司治理伦理的基本目标,结合公司治理内涵,我们认为公司治理伦理由治理客体本身的伦理和公司对治理主体的伦理两个维度构成。
(1)治理客体的伦理。公司治理的客体包括经理层和董事会。从本质上看,董事会是一个决策团队。对公众公司而言,董事会的职能主要集中在制定战略决策。因此,董事会的伦理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决策伦理。董事会的决策伦理指董事会在进行战略决策时应该依据伦理原则进行,换言之,董事会在决策时应该考虑道德因素,不能把企业活动仅仅视为一种“纯企业行为”,决策时不仅要考虑企业自身的利益,而且要考虑顾客、员工、供应者、竞争者、政府、社区、公众,乃至整个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决策效果既要用经济绩效指标,还应该用社会绩效指标进行衡量。几乎所有的决策都会使一些群体和个人受益,而使另一些人遭损;几乎所有的企业决策都有助于一些群体实现其目标和计划,而妨碍另一些群体实现其目标和计划。因此,董事会在进行战略决策时,除了要进行传统的技术经济评价外,还须进行伦理评价。价值观是伦理决策制定的关键,处于不同道德层次的公司决策者往往会做出与自己伦理水平相一致的决策。当企业更多地由董事会制定战略决策时,决策的伦理维度便与董事会的团体伦理观相一致。当董事会决策可能对不同的股东集团产生不同的影响时,董事会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而不能以利己主义为基础,仅仅满足大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董事会和经理层以牺牲公司的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谋取私利的机会主义和战略行为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治理和伦理问题。当个人伦理与工作伦理之间出现冲突时,出于自利和自我保护的动机,经理层有时不得不隐瞒事实真相,因为讲出事实
真相的负面影响会远远超过他们的个人价值。这说明在没有外部约束的条件下,经理层很可能不会自觉遵守伦理规范。对经理人行为形成有效约束的是道德、法律和经理人市场。然而,尽管这些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抑制着经理人的内在冲动,却并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公司非伦理行为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经理人的非伦理行为处于道德与法律的边缘,以不违法也不符合伦理的方式完成其对组织乃至社会的侵蚀。从宏观层面讲,经理层首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恪守相应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当个人利益与组织或社会利益出现冲突时,应将组织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维护组织及社会的利益。从公司层面讲,经理层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应该努力实现董事会的目标,按照董事会的决策行事,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从而履行他们的受托责任。
(2)公司对治理主体的伦理。符合伦理的公司行为可以增进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从而减少利益冲突、降低交易费用。公司先进的理念与道德标准可以成为公司领导层及大多数员工预期的行为模式。一旦理念明确和道德标准确立之后,就会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形成公司的软竞争力。为了增进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从而提升公司的软竞争力,公司行为对参与或影响公司治理的各利益相关者即公司治理的主体必须符合伦理。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维度有所不同,如表1所示。
作为所有者,股东处于公司治理主体的核心。债权人,如银行,尽管不一定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但它向公司发放贷款后,出于防范自身风险的考虑,要求对债务人的资本经营进行监督或参与治理,这种权利来自债权。根据产权内涵的逻辑延伸,仅仅具有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也应是产权主体,所以公司员工通过提供人力资本而拥有了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此外,由于消费者、供应商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与公司之间存在程度不同的利益关系,这为他们参与或影响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
综上所述,公司治理伦理的概念体系如下图所示:公司治理伦理包括两个维度,即治理客体本身的伦理和公司对治理主体的伦理。其中,治理客体的伦理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主体的伦理水准,从而促进公司对治理主体的伦理行为。二者的结合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伦理水准,并且有助于将伦理导入公司治理制度,从而完善公司治理,最终实现公司治理的基本目标,即保障和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五、结论
本文尝试用伦理的原则方法解释了公司治理的伦理属性,提出了公司治理伦理的概念,从多视角、多维度构建了—个公司治理伦理的概念体系,这为探讨公司治理中的非伦理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方法,从而突破了以往仅仅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来研究公司治理的局限性。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公司治理设计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降低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动机,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形成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然而,当这种制度的设计与社会的伦理价值观相冲突时,公司治理便会导致管理者的行为出现伦理困境。如果将伦理观念纳入公司治理制度的建设之中,基于较高的伦理水准回答公司治理伦理概念的核心问题,不仅可以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降低公司的治理成本,而且可以快速地将伦理导人公司的各层员工,形成有效的自发性治理机制。
综上所述,由于不同国家的伦理发展现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仅仅模仿某国的做法容易导致公司治理的扭曲,因此,以伦理为导向,在公司治理优化的过程中体现公司治理伦理的基本内涵是减低治理成本、抑制治理风险、提高质量效率的有效路径。
责任编辑: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