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荣
2008年11月,济南一家都市报刊出题为《六旬英雄乞讨尽孝养老娘》的新闻,一时间,网络和平面媒体跟进,影响遍及全国,人们纷纷为乞讨者仇文才鸣不平。在媒体和社会的关注下,12月3日,仇文才用20天的时间走完了过去6年都没有走完的路。然而,12月8日,见义勇为抚恤待遇得到落实的仇文才在接受专访时袒露胸襟:乞讨不是因为生活贫困,而是“另有所图”呼吁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一部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
乞讨20天走完维权路
2008年11月10日早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的一个普通农户家中。
60岁的仇文才吃过早饭,将一卷煎饼放进了行李包,这是他未来几天的干粮,包里还有湖北省襄樊市授予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荣誉证书和残疾证明材料。他这次的目的地是省城济南。
12日早晨7时,仇文才径直来到了济南市新闻大厦对面的路口,他坐在地上,身前摆着“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和残疾证明材料。
仇文才左手端着一个搪瓷缸伸向来往的人群。至中午11时左右,一个年轻人来到他的面前询问:“你的荣誉证书和残疾证明是真的吗?”仇文才有些不快地说:“那还能有假的!你仔细看了,那都是原件,不是复印件!”
年轻人是《济南时报》的实习生盖幸福,他把仇文才带回了报社。11月15日,《济南时报》头版头条刊载消息《六旬英雄乞讨尽孝养老娘》。这篇消息和所配发的图片立即被国内众多网站和报刊转载。
反响最强烈的莫过于湖北襄樊,这个仇文才曾打工11年的城市。
11月17日,《襄樊晚报》记者前往襄樊市综治委核实仇文才在襄樊见义勇为的情况。综治委迅速向襄樊市委、市政府汇报,不到两个小时,襄樊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为仇文才解决困难救助金1万元;解决仇文才见义勇为治伤的所有医疗费(约3万元);为仇文才解决2008年度爱心救助金9600元。湖北襄樊和山东济南、临沂三地媒体迅速联动,将这一消息公布于众。
湖北襄樊的快速反应激起了山东有关部门的反响,山东省民政厅对仇文才申请抚恤一事作出“特事特办”的批示,并协调各部门尽快解决落实。随后,仇文才在山东省荣军总医院进行伤残鉴定。19日,临沂市市长张少军也让市民政部门抓紧协调,按照相关政策尽快落实此事。临沂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要“特事特办”,以最快的速度办理完仇文才的申报手续。
12月3日,经过山东省市层层批复,仇文才从郯城县民政局领到了《伤残民兵民工证》和《革命残疾人员抚恤优待金领取证》,同时领到了第一笔优抚金590元。
20天“特事特办”能解决的事情,仇文才走正常程序为此整整跑了6年。
抚恤6年奔波无结果
仇文才见义勇为事件发生在2002年7月6日凌晨。
在襄樊市综治委的表彰文件里,记载了那血光飞迸的一幕:6日凌晨3时,两名窃贼窜至刘某家院内行窃。户主刘某发现黑暗中有人影在晃动,大声喝斥。听到呼喊声,暂住在刘某家的仇文才(山东人)、韩怀贵(襄阳区峪山人)、李海林(南漳县人)闻声出来帮助户主刘某,歹徒趁韩怀贵不备,向韩颈部、背部连刺数刀致其倒地。仇文才和李海林见状急忙冲上前与歹徒搏斗,搏斗中,李海林肚子、手臂被歹徒连刺3刀,浑身是血的李海林死死抱住歹徒的大腿不放。仇文才也在与歹徒的搏斗中背部、小腿和右手被歹徒连刺4刀。3人倒在血泊中,歹徒夺路而逃,韩怀贵因抢救无效死亡。
仇文才伤愈后,法医学鉴定结论为“重伤,伤残等级5级,右手肌肉萎缩,运动瘫痪”。2004年,仇文才、李海林、韩怀贵被襄樊市综治委评为2004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仇文才、李海林领到奖金3000元,韩怀贵亲属领到7000元。
2003年秋天,仇文才经朋友告知,查阅了《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由此得知失去劳动能力的他可以享受山东省见义勇为伤残抚恤。
仇文才写了一份申请伤残抚恤的材料找到郯城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答复说:“以前没有办过这一类伤残抚恤,不知道走什么程序办理。”仇文才又来到临沂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他:“你的情况很特殊,我们没有文件依据。”
2004年,仇文才找到郯城县政府信访局,信访局答复说:“如果你这个情况属实,可以通过县综治办向湖北襄樊市综治委发函核实,再由县综治办出面解决。”
几个月后,仇文才找到县综治办,综治办称襄樊市综治委没有回函。2005年,仇文才来到湖北襄樊市,希望襄樊综治委给郯城县综治办发一封函,证明他确实见义勇为受伤致残。综治委的工作人员拿出2004年12月15日《关于核实仇文才同志见义勇为情况的函》复印件告诉他,这个函件早已发给郯城县综治办了。襄樊综治委看到仇文才生活较困难,又一次给仇文才解决了2500元的经济补助。
2006年,仇文才找到山东省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给临沂市人大发函认为仇文才“应得到相应的补助和救济,请协调当地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依法办理”。省人大的函转到郯城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的答复是:“查阅相关条例,虽规定应享受生活补助等事项,但没明确以上事务由民政部门办理,而且民政部门也从来没办理过此类事项。”
仇文才的伤残抚恤问题就这样又被搁置下来。其间,仇文才奔波于县、市、省,再由省到市、县,各部门的答复基本一样:没有先例,不知道按什么程序申请。
仇文才手里有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里面明确写着“因见义勇为负伤或者牺牲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补助和救济。”“因见义勇为负伤或者牺牲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和丧葬费等,无工作单位的,从见义勇为资金中支付。”“因见义勇为被确认为残疾人的,参照国家和省有关伤残军人的优待标准给予照顾和优待。”
有关部门拖着不办,仇文才脾气变得倔强了,他坚定了申请伤残抚恤的决心。他不相信,省人大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在地方政府面前会成为一纸空文。
但是,6年过去了,省、市、县仍然拖着不办。
内幕乞讨促国家尽快立法
在申报伤残抚恤的过程中,仇文才了解到:全国各地都有保护见义勇为的地方性法规,但多数法规缺乏可操作性,缺乏资金来源和保障,导致相当一部分见义勇为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抚恤和保护。
6年的奔波让仇文才总结出一个道理:要真正保护好见义勇为者,鼓励更多的人见义勇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一部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让见义勇为者受伤致残后,其医疗费用、伤残抚恤费用、养老医疗费用有资金来源、有制度保障、有承办部门。
2008年,仇文才一直在思考,见义勇为伤残抚恤申报困难已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事,他想到了更多的见义勇为伤残人员需要政府的立法保护。
见义勇为英雄沦为乞丐的新闻引起评论界的热议,人民网、新华网的评论员也参与其中,认为政府和社会不应该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因生活贫困而沦为乞丐。
12月8日,仇文才接受专访时首次透露出乞讨的内幕:不仅仅是因为贫困!
“我的家庭虽然遇到了困难,欠了几万元外债,但还不至于穷困到要上街行乞的地步。再说,真是要乞讨,就应该在济南商业繁华、人流量多的财富广场、泉城广场等地方乞讨,我为什么要选在济南新闻大厦对面路口乞讨?我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引起更多的人来关注陷入困境的见义勇为者,促使国家尽快立法保护见义勇为的人们!”
期待立法可望2009年出台
12月8日,仇文才在襄樊说:“我每年可以拿到8000多元抚恤金,我有一个想法,我想到全国各地走一走,做一个调查,看还有多少因伤残后陷入困境的见义勇为英雄,把这些英雄的材料整理出来上报到有关部门,为国家立法保护见义勇为伤残人员提供决策参考,为推动国家立法保护见义勇为伤残人员作一点贡献。
“虽然我是挂靠在‘伤残民兵民工和‘革命残疾人员抚恤优待金序列中解决了抚恤问题,但这还是一种‘特事特办,我盼望国家能以法律的形式保护更多的见义勇为伤残人员,因为享受超常规‘特事特办的只能是一小部分人。”
12月10日,从山东省传来的一条消息让仇文才倍感振奋和安慰。据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谢少鹏透露:2008年9月份,国家召开了见义勇为立法研讨会,与会的代表认为,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仅仅依靠舆论和见义勇为基金会来保护是远远不够的,有的省市缺乏基金来源,需要国家立法保障。与会代表对国家级见义勇为立法充满期待,而这一法规极有可能在2009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