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以来,“多元文化主义”概念在中国台湾地区的学术研究、文化教育、文化政策以及文学批评乃至政治家的诸多说辞中频繁出场。为什么台湾知识界会对“多元文化主义”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多元文化主义”对台湾社会文化有何影响?它在台湾的传播和演绎存在哪些问题?“多元文化主义”的意义与局限在台湾文学领域又是如何体现的?从现实角度看,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多元文化主义”真正有助于台湾建构宽容多元的社会文化形态吗?抑或走向与其初衷相悖的反面,对真正的宽容、民主和多元的文化构成某种伤害?
“多元文化主义”概念在
台湾的出现和形构
对于“多元文化主义”概念在台湾的历史发展脉络,张茂桂和庄胜义等人都作出了一些具体阐释。张茂桂把“多元主义”的形成上溯到80年代的“多元化”论述。他认为,最早提出“多元化”或类似理念的是20世纪70年代的《大学杂志》刊物。但这个“多元化”概念并不等同于当代的“多元文化”;当时的“多元化”是因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化的现代化论述典范,其功能在于提出一种知识阶级、中产阶级的“中间反对论述”。这一新兴的反抗论述经过90年代的“社区总体营造”、“原住民运动”、“教育改革”和文化与政治民主化运动的改造,并且结合北美澳洲的文化经验,形成了90年代以来台湾的“多元文化主义”思潮。
庄胜义则把影响“多元文化主义”思潮出现的原因概括为四大方面:1. “政治解严与本土化运动”;2. “欧美多元文化教育风潮之影响”;3. “国际原住民(族)运动”的启发;4.台湾社会对“族群和谐的期待”(1)。的确,多元文化主义在台湾的兴起有其必然性,它曾经是反抗威权统治的一种力量,也是威权体制解体后台湾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在文化思潮上的直接体现。
台湾人文知识界对“多元
文化主义”涵义的理解
王俐容在《当代多元文化主义概念与问题的发展》一文中,把“多元文化主义”涵义区分为四种:1. “多元文化主义作为一种社会现象”;2.“多元文化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的意识型态”;3.“多元文化主义作为公共政策”;4.“朝向多元文化公民权(Multicultural Citizenship)”,并提出“多元文化权力”的概念,这是一个很有建设性意义的提法。在她看来,“多元文化权力”包括“文化认同权”、“文化生活参与权”、“文化发展权”和“文化再现权”。而潘英海则把“多元文化”概念放在纵向历史脉络中考察,认为“多元文化论”经历了三次变迁:“现代”脉络下的多元文化;“后现代”脉络下的多元文化和“全球化”脉络下的多元文化。而更多学者则倾向于从族群的角度理解“多元文化主义”,如洪泉湖认为,“多元文化主义”的内涵在于“理解各群体之不同的社会身份与主体位置,并且探讨因此不同位置而产生的权力运作关系,进而希望透过行动得以改变此权力运作产生的压迫结构,让各文化的各种主体性得以真正的共存”。这样,“多元文化主义”的具体内涵就由三大方面构成:1.破除“他者”的迷思,呈现多元的文化样貌;2?郾 追求积极的差异性对待,而非一视同仁的消极式平等;3. 强调行动的积极展开(2)。从现有的研究成果看,台湾人文学界更重视在文化政策的层面和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具体行动中来理解“多元文化主义”的涵义。
关于建构“多元文化论述”的思想资源
台湾知识界的“多元文化论述”所引入的资源也颇为多元,至少包括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等欧美理论。
1. 自由主义的多元价值理论。如罗尔斯的“合理多元主义的事实”概念、德沃金对自由主义宽容特质的理想政治社群的认可、葛雷的价值多元主义、迈可尔·沃尔泽的多元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秦力克自由主义多元文化论等。2. 社群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理论资源。如迈克·桑德尔和查尔斯·泰勒等的社群主义思想,以及Kymlicka和Young的多元主义思想都进入了台湾“多元文化主义”的知识视野。3. 台湾的“多元文化主义”结合了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主义对本质主义的批判,质疑一种同质化的“文化差异”概念,并且以“混杂的文化”概念来丰富和批判“多元文化主义”,从而形成非本质化的真正多元的“多元文化主义”。
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反思与批判
台湾人文知识界对“多元文化主义”的反思和批判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一,“多元文化主义”变成了政治的修辞和装饰,并未产生实质性的结果。“台湾原住民族在社会经济上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恐怕不会因族群不同而有所差别。至少在现阶段,原住民族所要共同面对的是突破被压迫、被漠视的困境,而不是在‘多元文化的烟幕之下,一再地细分你我,一再地划清界限。”(3)的确,“多元文化主义”在对抗政治经济的实质不平等上是无能为力的,多元文化的界限区隔甚至还可能对被压迫者的团结构成负面影响。其二,“多元文化主义”缺乏普遍的社会正义作为基础,“因而许多问题往往讨论到后来变成只是身份差异的问题”(4)。没有普遍的社会正义论述作基础的“多元文化主义”显然是有问题的,而把实质的社会不平等问题仅仅归结为身份问题,这样的多元文化的承认政治有可能遮蔽了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其三,台湾的“多元文化论述”关涉族群和社区文化,而忽视甚至遮蔽了阶级和性别压迫问题,乃至常常被统治意识形态所收编,转变成为“省籍路径民主化”的合法化理论之一。这是“多元文化主义”为什么对台湾形成真正宽容多元的社会文化形态没有产生实质性作用,反而走向与其初衷相悖的反面,对真正的宽容、民主和多元有所伤害的原因之所在。其四,由于缺乏阶级分析的观点或者是政治经济学批判视域的缺失,“多元文化主义”常常被资本主义的文化工业和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所收编,变成具有各种文化风味和异族/异国情调的文化商品,蜕变为一种不具批判性和反思功能的文化消费品。
“多元文化主义”与台湾文艺思潮
当然,“多元文化主义”对台湾文学思潮存在正面影响。
第一,“多元文化主义”促进了少数和弱势族群文学的发展,尤其对原住民文学的复兴有所帮助。一方面,在“多元文化主义”的勃兴和国际原住民运动的影响及后殖民论述的推波助澜下,原住民的文化自觉与权利争取合流成为台湾原住民文学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在“多元文化主义”的思潮下,原住民文化逐渐被纳入公众讨论,有助于台湾社会改变对原住民文化的歧视或漠视态度,使原住民的文学与文化再现权力获得了一定空间。第二,“多元文化主义”促进了台湾文学史研究的开放性和多元化发展。台湾文学史研究开始理解和接受多元语言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打破了传统的文学典律体系和一体化的文学史典范。而“多元典范”和文学史的“复系统”观念有可能使台湾文学史研究变得更宽容多元,为原住民文学、客家文学、闽南语文学、马华旅台文学和“同志文学”以及其他各种弱势群体的文学表述等打开了空间。的确,文学史典范的形成往往是一个严密而又隐蔽的排除过程,只有打捞出被传统典范所压抑和排除的异质性元素,建构“多元经典系统”和历史演变的“复系统”观念,才能真正走向开放、多元和宽容的文学史。第三,从理论上看,“多元文化主义”也有助于台湾文学批评的宽容与对话关系的形成。从文学研究突破乡土文学与现代主义在美学上的二元冲突,瓦解纯文学与流行文化之间不能兼容的观念藩篱以及对弱势社群文学的重视与接纳等等方面,都可以看出批评的“宽容与对话”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第四,“多元文化主义”促进了人们对文艺政策的认识和反省。如洪淳琦和林于湘等人提出:“借着补助文化艺术之活动,便是增加人民多元的选择机会及文化表现机会,并积极地承认每个人文化的独特性,维持个人自主。”(5)这对“多元文化主义”与文艺政策之关系的研究颇有参考价值。第五,“多元文化主义”还被视为一种“去殖民良方”。有论者认为李有成《文学的多元化轨迹》的论述进路之所以在台湾具有参考价值,“在于他继承查尔斯·泰勒(Charle Taylor)对平权和差异的折衷。在民粹政治论述当道的台湾,平权论述高举的‘平等标准,容易隐藏着主流势力的霸权;至于差异论述和主流社会之间的对话基础又不见得健全”。在平权之路尚遥远,差异政治也还只是奢谈的台湾,“折衷平权和差异的认同政治策略”,其必要性不言而喻(6)。第六,“多元文化主义”思潮在台湾教育理论与实践中产生了明显影响,也逐渐渗透到文学艺术教育领域。许多成果表明,这一认知已经成为台湾艺术教育研究者的一项共识,一方面,“多元文化主义”形塑了文艺教育的多元文化观念,另一方面,由于文艺作品本身含有“多元文化表现”的丰富内涵,文艺教育也是培养“关怀接纳他人,分享对生命共同体”的多元文化观念的一种良好途径。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这些年来,由于“多元文化主义”的高度意识形态化和族群议题的政治操作化,导致了台湾版的“多元文化主义”的异化和畸形:对话变成了对抗,宽容变成了排外,“承认的政治”异化为敌我划分的“仇恨的政治”。在文学和文化领域,“本土主义”话语已经取得了唯一政治正确的文化霸权,另外一些声音则被压抑排除。这样,“多元文化主义”必然走向文学的一元主义和文化的不宽容。近来,对构建台湾文学“本土论”贡献突出的陈芳明也认识到“文学本土论”极端化发展已经演变为封闭的本质化的排除异己的政治教条,开始反省并重新阐释本土论的内涵,提出了“开放的本土主义”论述,即“进步的本土精神,宽容的多元文化”。
在一个被撕裂的社会,在一个貌似追求多元实则二元对立的时代,文学和文学批评必须承担起社会核心价值和“宽容的多元文化”重建的使命,因而迫切需要黄春明小说世界所体现出的那种开阔深刻的宽容精神,需要陈芳明对“宽容”真谛的重新领悟和阐发。诚如启蒙主义哲学家伏尔泰所言:“倾轧不和系人类之大恶,而宽容则是唯一的治疗之道。” ■
【注释】
① 庄胜义:《多元文化与台湾社会》,2005年6月30日,http://www.wfc.edu.tw/~cge/new_page_73_images/07.doc
(2)洪泉湖等著:《台湾的多元文化》,7—11页,台湾五南出版社2005年版。
(3)林深靖:《文化主义架构下的权力关系——再谈失窃的一代》,见主灵之邦网,http://www.abohome.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492。
(4)李雪菱:《多元文化论述在台湾——张茂桂老师专访》,载《教育研究月刊》117期,101—106页,2004年1月出版。
(5)洪淳琦:《从多元文化观点论文化艺术之补助》,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
(6)大圈仔:《去殖民良方:多元文化主义》,载台湾《破报》第374期,2005年8月26日。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年度规划基金项目,编号:(05JA750.11-4400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编号:07BZW054。朱立立,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