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梵
我一直是一个愿意顺应诗歌自身冲动的人。有时看着自己的诗作正背离意愿而驰骋,我只能苦笑着予以自嘲。所以,当李森寄来一批诗歌新作,我很好奇李森让一些诗歌接近《诗经》的做法。关于诗歌语言,大家已经谈论得够多了,也许多到了对诗歌语言的实践已经有害的程度。当我们在怡然安享已有的经典时,便会发现我们所能补充的东西很多只是风格。经典的光辉在于它包含了我们也想拥有的一些品质。新诗的其他可能性在这里就不必说了,单是对西方借鉴而形成的传统,就会对《诗经》之类的古代遗产导致难以共鸣的忽略,仿佛中国古诗一遭遇新诗,就必须隐匿起来,只变成字的优异来源。好在《诗经》紧凑的节律(不是音韵),几乎笨拙的叠句,对于那些不只求得散漫节奏和象征的新诗,都是很好的教导:《诗经》里的古诗并非与我们新诗的变革无关。《诗经》的胜利可能也会帮助新诗的胜利,因为《诗经》作为中国诗歌之父,一定面临过诗歌草创期的诸多问题,一定觉察到了哪些是适用于诗歌的语言和节律。李森其实在新诗诗人都不在意的《诗经》里,看到了同样适合于新诗的自由与不自由。比较他的《桃可知》与《诗经》里的《芣苜》,可以觉察到他企图给予新诗的训练和尝试。《桃可知》:桃树可知/桃花开了//桃花可知/桃花结桃//桃子可知/桃子红了//摘桃可知/谁在摘桃。这令人想起早已沉寂在《诗经》里的声音:釆采芣苜,/薄言釆之。//釆采芣苜,/薄言有之。//釆釆芣苜,/薄言掇之。//釆釆芣莒,/薄言捋之。//釆釆芣苜,/薄言桔之。//釆采芣苜,/薄言擷之。再比如《诗经》“唐风”里的诗句“蟋蟀在堂”,就给了他句式的衍生方式。他在《种荞于山》《橘在野》《雷开门》《积雪》中,对“唐风”里“在”的用法表示了敬意:梁横于天/舂在梁//种荞于凹/舂在谷(《种养子山》),日出东南/橘在野/黄在橘/阳在橘/阴在橘/橘在橘旁/橘在屋宇(《橘在野》);水到渠/藤在树/草青青/麂子来/山凹不语/菌无主(《雷开门》);积雪在上/大理石在下……峡谷在/沙在(《积雪》)。他仿佛是通过游戏性的经营,来为“在”字在新诗中找到一个能安定下来的语境,以便给新的诗境提供各种便利,记得前年我回湖北黄冈路过武汉时,李修文曾征询我对李以亮一句译诗的意见:蜂鸟歇息在忍冬花(米沃什《礼物》)。李修文对李以亮“在”的用法不认同,认为应采用我们更习惯的“在……上”,当时我以语言是约定俗成,肯定了李修文的说法。回宁后,我收到了李以亮寄来的《波兰现代诗选》,翻到米沃什的《礼物》一诗,发现李以亮用圆珠笔在上述那句诗末尾加了“上”:蜂鸟歇息在忍冬花上。不过,在看了李森的诗后,我的想法有所不同了,如果考虑到诗歌的方法始终是间接的,正如布鲁克斯在《精致的翁》中嘲讽过把语言视为符号的科学至上者,那么我当时对李以亮的劝告,无异于是要矫正由“在”带来的不确定。恰恰对诗来说这是不合理的要求。大概李森体会到了《诗经》里由自由向不自由过渡的那些秘诀,李森在其他诗篇里的节奏也由松变紧了,似乎认识到笨拙的叠句于新诗并不是外物。比如在《春日沉沉》里,诗歌的音调听起来好象来自远古:春日迟迟,人去了/忧伤。在花朵旁/是一个圆石,两个圆石//春日慌慌,蜜蜂去了/声音,在花朵旁/是一片叶子,两片叶子。如果只看《春日沉沉》中每节的首句,我们便能意识到《诗经》掠过他的内心时,留给了他一种组织诗歌的结构。“春日迟迟,人去了”,“春日慌慌,蜜蜂去了”,“春日昏昏,春要去了”,“春日沉沉,我听见”,“春日茵茵。我醒来”,“春日霏霏,鸡鸣不已”,实际上,这是适合歌咏的结构。隐在语言深处的节奏,就像小火苗被浇了油,突然燃旺起来。在我看来,歌咏体是早期人类处理神秘的一种智慧。它主要通过相同或相似的叠句反复,让人感受到那不言传的意味。相同或自身的反复实际上在于消除争辩,把一些孤掌难鸣的诗句变成一个个回声。聆听这些接踵而来的回声,读者便易于迈入到“知者不言”的神秘诗境。无独有偶,今年李德武来南京时,与我谈起他突然对歌咏体的兴趣和实践,当然他是想恢复已被许多人视为陈迹的另一种功能:歌咏体便于记忆,他是希望在一个叫人疲于奔命的世界里,让诗歌成为人们记忆中的一件礼物。李德武的愿望也无意中道出了促成当年日本俳句发展的一个原因。与俳句出现之前的那些长诗体相比,俳句很快就赢得了记忆中的优势。俳句的出现一方面让长诗创作沉寂了,另一方面也把诗歌普及到了全社会。诚然,我们每个诗人都可以对日本这段历史怀着“鬼才去管它”的态度,但诗歌革命的内因不会因我们的态度而有所改变。每个诗人不可能统摄所有变革的内因,大多只能偏执其一。李森代表一种,李德武又代表另一种。理解了歌咏体的作用,我们也就能理解李森与《诗经》的友情。比如,《砍柴》一诗,诗人只让读者的目光触及场景的表面,而希望读者能跨越语言的门槛,进入无言之境。
砍柴,砍柴
人挑担子
马背驮子
上坡,下坡
担子,驮子
烧柴,烧柴
在灶之腹
火叶,火叶
铁锅如炉
沸水,甄子
灶灰,烟飞
当然李森并非只爱中国古诗,《柏拉图》《公鸡》《回乡》《拱门》等诸多诗也证明了他对西方象征、悖论的喜爱。只不过他企图在节奏上,把它们与《诗经》的四言节奏结合起来。“让它上天,多么轻盈”,“不能飞远,也不破裂”(《柏拉图》);“我阉掉它/它长得更肥/我养着它/它的毛更红//我有尖刀/它有颂歌”(《公鸡》);“恍若隔世”,“后来叫虹”(《拱门》)。仔细观察李森的诗歌,会发现这些四言句如同“韵脚”,自然收紧了整首诗歌的节奏,驱除了“有害”的散漫节奏。接下来,我并不想考察李森如何能把悖论、象征恰到好处地用于诗歌。相反,我喜欢它们扮演的中间角色。“中间”是指它们兼有东方意象的明晰和对西方现代象征、悖论的皈依。
从明镜里
你解开了太阳的索链
让它上天,多么轻盈
你又控制了它,恰到好处
不能飞远,也不破裂
——《柏拉图》
我阉掉它
它长得更肥
我养着它
它的毛更红
我有尖刀
它有颂歌
——《公鸡》
李森的部分诗歌在现代诗的范围里,在耗费着诸多象征、悖论的旋涡中,挽回了古代诗歌的明澈品质。他企图把古代诗歌的部分性质,传递给发展中的新诗。由于明澈的背后是含蓄,而象征、悖论则依赖说明。所以,把握含蓄与说明的时机,成了李森很多诗歌的基本形态。这种时机决定他如何从一堆形象和说明中寻到出路。比如,在《落基山的鸫鸟》和《乘飞机远行》中,似乎一词一句只在描述意象,但到了前首诗的第二节和第二首的结尾,陈述突然转入了象征的情景,把读者刚刚熟悉的物象切断,让读者一下认清整首诗其实在朝向某个观念。当然,若论对东方意象和西方象征的体认,《可怜的花》一诗大概最为典型。当读者沉浸于诗句描述的明澈意象时,能称为象征的那种气息,仿佛早已储存在各节的意象中。当然在这首诗里,现代象征的复杂已被古代的明澈改写了,但止于描述的诗句起到了让意念继续向前奔流的作用。
可怜的花
戴在胸前
红不知
可怜的树
静到高处
献出红
可怜的手
编织纸花
制造红
可怜的风
借花飘零
红不从
责任编校王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