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异化消解途径初探

2009-02-09 02:29严春红
关键词:异化科学技术人类

陈 勇 ,严春红

(1.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北京 100024;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00083)

科技异化消解途径初探

陈 勇1,严春红2

(1.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北京 100024;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100083)

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科技异化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其所带来的危害越发凸现,使现代人类社会所面临的相关问题日益严峻。这种情况下,如何消解科技异化、防范其所带来的危害,就成为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逐步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从揭示科技异化产生的原因入手,对作为科技异化消解途径的科技人化进行了初步探讨。

科技异化;根源;科技人化;路径选择

一般地说,“科技异化”是指主体(现实的人)创造了客体(科技),其本来的目的是为人类自身服务,但由于科技在使用过程中受负面价值的影响,使得科技成为敌对的、异己的力量,反过来控制和统治人类,给人类自身带来威胁和危害。

科学技术是人创造出来的成果,体现了人类的智慧和能力,应当是以人为目的、为人类服务的。早在弗兰西斯·培根时期,人们就已经相信科学技术能够使社会的物质文明取得极大的飞跃。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发现它在改变人们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改变社会结构,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人与社会关系的异化和人的异化,并引发了诸如环境问题、资源问题、科技的军事化应用问题等一系列问题。这些现象和问题表明了科技异化问题的严重性,促使人们逐步深入思考科技异化产生的根源,并努力寻找科技异化的消解途径。

一、科技异化产生根源审视

关于科技异化产生的根源,学术界的看法似乎并不完全一致。我们认为,科技异化产生的根源主要不在于科技自身,而在于科技的应用,在于社会和人类自身。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 客体方面

1.自然的不可预见性。“人定胜天”虽表达了人类某种美好的愿望,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许是不切实际的,至少是不全面的。人对自然的“占有”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不仅没有消除不可预见性,反而恰恰加强了自然的不可预见性以及与它相关的破坏性。一些以前从未见过的灾难现在也显得很平常甚至很频繁。严格地讲,自然界的“不可预见性”的摧毁力量从本质上是无法消除的,无论我们用多么先进的现代科技消除它,那都可能只是暂时的和表面的,先进的现代科技在消除一些摧毁力量的同时又隐含着另一些摧毁力量。

2.技术的复杂性和局限性。随着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深入,科技日益成为一个庞大的体系,涉及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其复杂性与日俱增,日渐显现出一种非线性的特征。同时,每项技术都具有历史局限性,不存在完美的技术。正是由于技术的复杂性和局限性,不仅使单个的人或群体难以完全正确地把握技术,对人类整体而言要想完全把握好技术也有很大的困难,这使得技术的使用有可能带来人们所不期望产生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技术的前景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技术的异化作用难以完全避免。

(二)主体方面

1.思维方式限制,价值观念影响。文艺复兴运动使古希腊理性与近代科学相结合,其后,科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对知识和人的力量的肯定,导致崇尚自然规律和因果必然性的自然主义和以揭示自然奥秘、征服自然为目的的技术理性主义的产生,使人们对科学技术充满着一种盲目的乐观主义思想,以为科技能够成为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工具”,对科学技术的应用毫无敬畏,从而导致对科学技术的盲目应用和对自然界的掠夺式、毁灭性的开发。

价值观念影响,主要是科技价值“中立论”和科技“乐观论”的影响。科技价值“中立论”认为,科技本身是价值中立的,科技工作者在考虑科技发展和应用问题时可以对其价值问题采取超然的态度,不需要对科技发展和应用的后果负社会(包括道德、法律)责任。科技“乐观论”则认为,科技发展的应用总会给人类和社会的进步带来积极的后果。受这两种观点的影响,人们对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一种比较偏颇的思维定势,造成只关注科技的正面作用,忽视其负面作用的存在及其重大影响,对科技发展和应用中潜在的道德问题缺乏应有的警觉和预见。

2.知识水平不足,实践观念失当。科学技术具有科学性和真理性,但同时具有开放性、发展性和不可穷尽性。人们在认识和应用科学技术中还有许多未知领域和不可预测的因素。思维方式的限制、价值观念的影响和知识水平的不足直接导致了人们失当的实践观念,集中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这种实践观念用培根的话来说就是“对待自然就要像审讯巫女那样,在实验中用技术发明装置折磨她,严刑拷打她,审讯她,以便发现她的阴谋和秘密,逼她说出真话,为改进人类生活服务。”[1]事实表明,对自然的“拷问”和掠夺在这一观念下不断膨胀,人与自然几近势不两立。

3.公众的消费心理,利益竞争根源。人花钱消费,买的是什么?经济学的回答说,买的是一种心理满足程度。根据边际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人们要买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心理满足程度的商品。人要借助于消费品和消费行为来展示自己,表明其在社会地位上的优越性或者在某种风潮中的先导地位,技术为这种消费提供了资源和手段,使这种消费成为可能。人在这种消费中逐渐失去其自身,并随着人的欲望的增强,会进一步诉诸技术,使技术的发展方向发生偏移。而技术作为一种资源,都具有稀缺性,投入到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的投入就会减少,这也会加剧技术的异化[2]。

同时,在一个竞争的社会中,人们不断地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科学技术在这场利益之争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人们为了利益而使用甚至滥用科技;一些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为了本国的利益对弱小国家进行军事威胁和文化渗透;一些利益集团为了满足自己无限扩大的私欲,利用现代高科技向人类、社会和自然“磨刀霍霍”。可以说,科技的利益私有化与科技利用的极端利益化是导致科技异化的社会利益根源,也是科技异化危害的加速器。

4.社会制度根源,人文关怀匮乏。马克思认为,科技异化是与资本主义制度分不开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科技所具有的“一般生产力”的社会属性变为“资本”,这是科技异化的社会制度根源。科技一旦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霸权主义相结合,就只能成为一种“恶”。

本来,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在科技发展过程中缺一不可。然而,在科学技术带来美好未来的今天,人类由于更加关注关于自然的有效知识,从而使得人文科学在相当程度上被技术科学所挤兑,人文关怀匮乏,忽视解决人生意义与价值判断的问题,把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人生、社会等问题隔离开来,人为地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割裂开来。

二、科技异化消解途径——科技人化论析

科技作为向大自然规律的无限接近,处于不断的发展中。由于种种原因,在其发展的某一阶段,它本身无法完全消解自身异化。但如果人类能够意识到科技发展潜在的不完善和一定的局限性,努力避免它、克服它,应当说是可以逐步消解科技异化的。因此,我们主张挖掘科技内在的善与美,通过完善社会建制和社会制度的变革削弱科技异化,同时加强道德手段的力度以努力实现科技人化。

(一)科技人化的基本内涵和理论依据

“科技人化”,简言之,就是实现科技的人性化。在这里,“人性化”主要是指符合人的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需求,为人的发展服务。而科技的人性化,从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角度出发,就是“为人、人为、人和”的,即:科学技术要以人为本,为人类服务、为人类造福;人是科技的主人,人正确地掌握科技且不能受制于科技;科技的发展要与人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进步服务。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其他一些著名的思想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科技人化这一概念,但在他们的论述中包含着这样的思想,并进行了深刻的阐述,这为我们理解和把握科技人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1.马克思关于科技本质的论述——科学本质上是“人的科学”。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明确指出:人是“自然科学的直接对象”,“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应当说,这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只有在这样的“人”的科学中,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自然界的社会的现实,和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是同一个说法。”[3]马克思关于科学本质上是“人的科学”的思想蕴涵于马克思主义科技观之中,是我们讨论科技人化问题时最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指针。

2.美国科学史家萨顿的科学人文主义——科学必须人性化。早在20世纪30年代,萨顿就指出:“无论科学可能会变得多么抽象,它的起源和发展的本质却是人性的。科学家的努力所揭示出来的宇宙的那种难以想象的无限性,不仅在纯物质方面没有使人变得渺小些,反而给人的生命和思想以一种更深邃的意义。随着我们对世界的理解逐渐深入,我们也就更热心地去欣赏我们同世界的关系。”他认为,倘若滑入科学主义的极端,就有可能与人文精神背离。同时,萨顿坚信科学人性化是可以实现的,并认为科学史不仅是惟一可以反映人类进步的历史,而且是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的桥梁,是科学人性化惟一可行的途径[4]。

3.美国学者瓦夫托斯基对科学的人文主义理解。瓦夫托斯基考察了科学思想的起源与发展、基本概念的结构与方法,把它们当作一种人文研究。他在其重要著作《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中写道:“达到对科学的人文主义理解是科学哲学的目标”,“从哲学的最美好最深刻的意义上说,对科学的人文学理解,就是对科学的哲学理解”。因而,“达到对科学的人文主义理解就是在自身中实现和认识到由科学本身所例证的那种概念理解的模式;就是去影响一个人自己的理解与科学所显示出的那种理解之间的和睦关系,这就使得有可能认识科学思想中的充分的人文主义。”[5]

4.德裔美籍著名思想家弗罗姆的技术社会的人道化——走向人道化的技术。弗罗姆一生的学术宗旨是,在他所称之为“不健全的、病态的”现代社会,通过一种“人文主义的伦理学(humanistic ethics)”的确立,促成一个“健全的社会(the sane society)”。在弗洛姆看来,这个病态社会的根源在于技术的非人道化的发展,要促成一个健全的社会,首要的便是实现技术社会的人道化。而制定一套人道化步骤的标准则是促成人的最理想的发展,而不是生产的最大限度的发展。

(二)科技人化的主要内容

1.实现科学与技术及系统内部的协调和谐。科学与技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基础科学、应用科学与实验发展具有有机关联,它们之间不能某一方面畸轻或畸重,而必须有一个通盘考虑、恰到好处的比例。要把握科学与技术的和谐统一的关系,就必须特别重视哲学思维的训练。综观历史,科学技术与社会文化发达的国家与民族,其哲学思维水平是很高的。哲学思维具有一种洞察事物与人生之间关系的本质的特征,它对我们克服科技异化现象,纠正实践中的盲目性,寻求人类发展的健康之路是大有裨益的。

2.实现科技与艺术的协调和谐。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审美的价值与科技应用结下不解之缘。不仅一个技术产品的外形需要审美设计,更重要的是,艺术的发展也需要科技支持,科技应用可以帮助艺术更好地发挥其审美功能。同时,某些技术方式也可以创造出一种新的娱乐形式与生命空间,它可以帮助人类开拓生存的范围,为生命的多样化与自由发展提供新的选择。

3.实现科技与人的协调和谐。人是一种高等的生命形态,不能用科技的本质来代替人的本质。但科技始终是为人服务的重要工具,科技对社会的发展和对人的进化会产生重大影响。无论是手握着一块粗笨的石头还是手握着办公桌上电脑的鼠标,人正是靠着掌握不断进步的科技,才使自己超越于自然。科技与人的有机和谐,包括或涉及到人与科技关系的如下几个方面。

(1)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的生命价值的内在和谐。科技使人类的物质欲望不断膨胀,人对物质欲望的不断追求与科学技术相互促进,使人的生命价值带上了浓重的物化色彩。由于对生命价值的追求服从于对物质利益的价值追求,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和享用成为衡量生命价值的重要指标,使得人的生命精神价值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被消解,背离了人的自我实现的初衷。同时,人对利益的过度追求带来了人与自然和社会的矛盾,人的生命精神价值和潜能愈益受到压制,生命本质逐步被异化。所以,要实现科技人化,首先应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的生命价值之间的协调,实现科技物质之善与精神之善的统一。

(2)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类自由的内在和谐。机器使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获得肉体上更多的自由。但同时,越是自动化程度高的机器,越容易使人成为机器的一部分,越容易使人的精神受到压抑。在海德格尔看来,科学技术对智力的支配,已经一般地扩展到操纵人的心理生活,包括无意识的领域。技术对人的自由限制和精神异化,与科学技术本质是相悖的。所以,这一点也成为我们要高度重视、逐步解决、协调发展的内容之一。

(3)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类平等、社会公正的内在和谐。平等与公正是人类追求的崇高理想。但随着科学技术发展速度的加快,与之相伴随所产生的新的不平等现象也越来越突出。比如,在国与国的交往中,我们看到,公理常常服从于先进的武器,人权往往折服于导弹的威力。20世纪中期以来,科学技术发展中的“马太效应”越发明显,发达国家拥有比发展中国家更先进的技术,更具杀伤力的武器。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它们在国际事务中采取霸权做法,科学技术常常成为强权政治的工具。而人与人之间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分化,社会财富和机会不断向少部分人集中。个体之间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不平等非常突出,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根源就在于个体在科学技术信息占有上的巨大差别。当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出现了因为科学技术发展引起的贫富悬殊加大的现象。

人只有获得平等,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社会只有拥有公正,人才会获得真正的平等。所以,我们必须实现科技发展与人类平等的和谐,为实现社会公正创造条件,实现全球各国人民平等,从而真正实现科技人化。

三、实施科技人化的路径选择

要实现科技异化向科技人化的复归,除了期待科技的进一步发展之外,更多的努力应该是认真考虑如何正确实现科技人化。我们不仅要在理论上努力探索科技异化向科技人化的复归之路,更要在实践中积极促进科技异化向科技人化的逐步复归。这种行为或行动无论是“亡羊补牢”也好,还是“悬崖勒马”也罢,在科技异化越发明显的今天都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一)树立正确的科技观

要实现科技异化向科技人化的复归,首先就应扬弃科技崇拜。自然是神秘的、神圣的,但不是不能接近的,更不是不能揭秘的。但科技是接近自然,即使是无限接近,也是人类的一个美好意愿和长期过程,需要人类坚持不懈的努力,绝不是现代人在目前阶段所完全能及的。因此,毋容置疑,现阶段的科技存在相当的局限性,它对社会的作用有利有弊,甚至在某些时候、某些方面可能会弊大于利。我们应树立正确的科技观,用科学的精神,理性地看待科技本身。科技不等于一切,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特别是人的精神世界的问题。要正确运用科技,反对科技的“无限扩张”,扬弃科技发展中的非人性的倾向。

(二)倡导两种文化融合

近代以来,科技理性的巨大进步,使它无视其他一切文化,形成所谓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分离和对立。其实,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一样,本质上都是由于对人类前途和命运的关怀而产生的,两者之间不仅不存在根本冲突并且还相互渗透,但两者又不是完全重叠的,它们之间有差异,彼此也都具有自己的优势、不足和缺陷。当今,人类已经进入高科技时代,应当倡导并实现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渗透融合与有机互动。一方面,只有大力发展人文文化,弘扬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提高人们整体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准和审美能力,才能有助于消解科技异化;另一方面,只有自觉地把科学文化内蕴于宏大的人文文化之中,人文文化才能更加充实完善,以更好地指导人类实践。

(三)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1.科技与伦理的关系。一般地说,科技是关于事实的知识,其对象是外在的自然;伦理道德是关于价值的判断,其对象是人的内心世界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科技与伦理各有其规律和特点,同时又具有密切的关系和有机的联系。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技界也曾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然而,实践充分表明,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利己”与“利他”的关系。亚当·斯密是一位悲天悯人的道德学家,同时是一位大经济学家。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他从利己的本性出发,论述了利己主义的利益观;而在其另一巨著《道德情操论》中,他从人具有的同情心出发,论述了利他主义的伦理观[6]。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活动的主体,应该坚持“利己”和“利他”的和谐统一。在这里,“利己”和“利他”有其特定含义,“利己”就是指有利于科技、科技共同体的生存发展;“利他”就是指有利于科技以外的自然、国家政治、经济或者文化以及与它们相关联的人类的发展。科技工作者应当把科学技术应用于高尚的目的,真正使科学技术增进人类的福利而不威胁人类自身的发展。

3.科技发展与政治经济的关系。科技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追求真理,但同时它也是人的一种社会活动,要受到人类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制约。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感、物欲膨胀和追求真理以及各种社会力量都会影响科技发展。由此,科技工作者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用科技道德规范自己,正确处理科技发展与政治经济发展的关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科技发展中的短视和急功近利,避免经济发展给自然、生态带来的毁灭性破坏,避免通过不正当途径进行技术竞争,避免科技负效应带来的诸多危害。

(四)构筑制度规范保障

科技是在社会中运行的,必然会受到诸如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应当通过制定、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对科技行为进行引导和调控。此外,努力实现科技人化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情,而且是全球面临的共同课题。各国应当求同存异、通力合作,形成相关的国际准则、国际惯例和约束机制,以遏制、消除科技的异化现象。

(五)强化政府与企业的责任

在科学研究成了一种社会建制之后,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成了重大科技课题选择、重大科技成果运用的宏观决策人。现在,世界各国纷纷制定自己的科技强国战略,民族或国家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利益冲突,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同的命运高于一切。每一个有责任心的政府,为了民族或国家的长远利益,决不能置人类的共同利益和人类的长远利益于不顾,而应当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等手段,确保本国科技的健康发展。

企业是科技应用的主体,其应用科技的行为对社会生活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企业家是企业的化身,其思维必然影响企业的行为。因此,企业家必须具有关怀人类生存意义和价值的人文精神,在企业行为中,既求收获也问是非,既求企业利润也重视社会效益,既求资本增值又承担社会责任。

(六)加强科技工作者的道德修养

科技工作者最了解科技前沿动态,其言行具有引导性;科技工作者对先进科技潜在的危害预测能力最强;同时,科技工作者是技术标准、制度的提议者和推行者。科技工作者作为科技活动的主体,只有切实加强道德修养,具备应有的职业良心和高尚的道德人格,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对人类社会负责的科技工作者。

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科技工作者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工作中,不仅应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规范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更应该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并正确地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七)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在消解科技异化、实施科技人化的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和支持不可或缺。公众应积极参与有关科技话题的讨论,参与科技政策的制定、科技体制的建立;积极对科技共同体及其科技活动进行监督,审查其是否滥用了公众的信任,是否牺牲了公众的总体利益来满足其团体的特殊利益;积极评价科技的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而公众要真正承担起其应负的社会责任,则有待于其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为此,就要向公众宣传和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等等,使公众逐步理解科学,能以科学的精神、理性的眼光、求实的态度来认识、对待和运用科学技术。

[1] 吴国盛.自然哲学:第2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2] 乔瑞金.技术哲学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3]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4] (美)萨顿.科学史和新人文主义[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5] (美)M·W·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

[6]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M].唐日松,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ApproachestoResolvingDissimilationofScienceandTechnology

CHEN Yong1,YAN Chun-hong2

(1.Beijing Management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Beijing 100024,China;2.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Beijing),Beijing 100083,China)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science and technology,the dissimil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as been unavoidable and the consequent harm is becoming more obvious, which makes the relevant issues that modern society faces more severe.Therefore, how to resolve the dissimil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prevent the consequent harm has become an urgent issue for us to study deeply so as to finally resolve it. Based on the factors leading to the dissimil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possibility of the humaniz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an approach to resolving the dissimil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issimil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pringhead; humaniz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path selection

2009 - 09 - 03

2009 - 11 - 13

陈 勇(1957-),男,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严春红(1975-),女,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N031

A

1009-105X(2009)04-0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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