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旅游产业集群可以保持整个区域旅游发展的协调性,带来具有竞争力的规模经济优势,是旅游产业的重要发展路径。本文分析了辽宁发展旅游产业集群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对辽宁旅游产业集群的系统架构与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辽宁 旅游产业集群 系统架构 发展战略
辽宁旅游产业在推动区域经济增长方面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但仍存在着旅游特色不明显、旅游企业集中度低、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辽宁省要实现进入旅游强省前列的目标,必须对旅游行业进行产业组织形式的改革,快速创建旅游产业集群,让旅游产业的空间集聚产生规模经济效益、板块经济格局、区域品牌效应、连锁带动作用、集约经营优势,从而提高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
辽宁发展旅游产业集群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辽宁发展旅游产业集群的可行性
辽宁旅游产业优势明显,截止到2009年2月,全省拥有178家国家级旅游景区(5A级2家、4A级57家、3A级49家、2A级59家、1A级11家)。旅游资源特色突出,形成了历史文化旅游、海滨度假旅游、绿色生态旅游、工农业旅游和红色旅游等各具特色的旅游产品系列。到2007年底, 14个省辖市全部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各类旅游住宿设施12000多家,旅行社1108家,各类旅游区(点)600多家,旅游纪念品经营单位达460家,推出了旅游者喜闻乐见的二人转等旅游文化娱乐活动,以食、住、行、游、购、娱为主干的旅游大产业日益凸显,旅游供应链呈现出产业链拉长、关联度加强等特征。2008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1741.5亿元,增长33.2%,接待入境旅游者241.9万人次,增长20.9%,接待国内旅游者1.98亿人次,增长20.2%,旅游产业的集聚度逐渐加大。推进了辽宁中部、辽东半岛、辽宁西部三大旅游区,形成较强的区域专业化分工;推出了“一环三线”旅游精品线路,利用东北亚中心地带、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结合部分的区位优势,积极参与东北亚地区和环渤海地区的分工与合作,旅游产业具有一定的地域联动性。总之,辽宁省在旅游资源禀赋、产业供应链、产业协作能力、产业集聚度、区位地缘等方面的优势都形成强势吸引,成为推动区域旅游经济整合协作的重要动力,具有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和协调发展的旅游产业集群的基础条件。
(二)辽宁发展旅游产业集群的必要性
产业集群发展是世界范围内的重要经济现象,也是我国旅游产业的重要发展路径。然而,由于在产业集群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企业间共生互补性不足、研发水平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系统的旅游集群发展方案缺失、相关支持性要素不完整、旅游高端人才短缺等原因,辽宁省旅游产业集群发展存在以下问题:虽然形成一定的产业链条,但未能形成互补性较强的产业链;虽然提出了集群的构想,但是旅游企业经营机制和旅游产业素质还不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带动产业集群形成的核心企业少,且彼此之间内在联系较少, 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虽然某些旅游产业具有明显的集聚特征,却存在“聚”而不“群”现象,专门化程度低,产业关联度弱,产业集聚的整体集约化程度较低,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力度明显不足。因此,严格地说,辽宁省旅游产业集群并不是真正的产业集群,是尚处于产业集群初级阶段的“准集群”,这种“准集群”的内在结构弊端导致很多旅游企业无法有效降低流通成本和扩散成本。因此,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是辽宁旅游产业做大、做强的首要问题之一。
辽宁发展旅游产业集群的系统框架
(一)资源整合型旅游产业集群
资源整合型是整合旅游资源,根据旅游资源地域差异性和分布性特点,将具有相同或互补性旅游资源的企业连接起来。目前辽宁要重点整合6处世界文化遗产和22个非物质遗产等文化旅游资源,整合7个工业遗产等工业旅游资源,整合红色旅游资源,整合冰雪旅游资源,整合满族民俗和关东风情等风情旅游资源,整合67处森林公园、36处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资源整合型旅游产业集群。
(二)景区主导型旅游产业集群
景区主导型是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国家级的森林公园等重点景区为核心,将旅行社、酒店、餐饮、交通运输公司等联合起来,面向游客需求价值链构建景区主导型旅游产业集群。目前,辽宁要重点构建沈阳清前史迹旅游产业集群、大连滨海度假旅游产业集群、鞍山玉佛千山旅游产业集群、本溪水洞旅游产业集群、丹东鸭绿江旅游产业集群、辽西古生物化石旅游产业集群、兴城古城旅游产业集群、大连主题公园旅游产业集群。
(三)区域协作型旅游产业集群
区域协作型是跨越地理和行政界线,以特色、主导、高品质、系列化的旅游产品为主导, 以相邻旅游资源密集圈和旅游产业密集带为基础,通过达成互惠共利的协议或合同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与组合,打造区域协作型旅游产业集群。
(四)行业联合型旅游产业集群
行业联合型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旅游核心业务领域的企业构建的旅游产业集群。目前辽宁重点建设以下几种类型: 以国际旅行社为核心,以众多中小旅行社企业为主体,以旅游咨询服务商、旅游代理服务商、地接服务商为辅助,构建旅游销售产业集群;重点加快高星级酒店集群建设,推进经济型酒店发展,积极引导规范家庭旅馆、乡村旅馆、汽车旅馆等发展,让住宿企业及其配套行业在某一地域集聚,产生具有区位品牌效应的饭店旅游产业集群;鼓励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旅游文化演出公司,大力推广参与性强的特色旅游项目,形成旅游娱乐产业集群等。
(五)发展线路串连型旅游产业集群
发展线路串连型是全面整合分散的旅游线路,着力运作贯通全省的优选旅游线路,运用旅游线路培育出的松散型旅游产业集群。如,辽宁重点以沈阳为中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都市文化风光环线”、沈阳—辽阳—鞍山—营口—大连的“滨海休闲度假线”、沈阳—本溪—丹东的“山水边境风情线”、沈阳—锦州—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的“辽西走廊风光线”等旅游主线,串联起旅游产业集群。
辽宁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策略
(一)龙头牵引策略
龙头牵引策略是大力扶持集群内旅游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产业辐射功能和集聚带动效应,衍生或吸引相关企业集聚并引领其他相关配套企业的壮大,从而构建起产业规模化的集群实体。首先,重点培育国家高星级景区、五星级酒店、著名的休闲娱乐场所、全国百强的旅行社,通过政策倾斜、服务帮助等方式提升它们的竞争力,从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能力的旅游龙头企业。其次,依托龙头企业形成旅游产业集群。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龙头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尽快做大做强,形成旅游产业集群;实施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发挥其在产品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向龙头企业集聚,形成旅游产业集群;对水平型龙头企业利用外包制、贴牌生产、辅助服务剥离等方式增强企业的协作层,形成旅游产业集群。
(二)战略联盟策略
战略联盟策略是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多个企业依据一定的的协议或合同,结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共同获利的松散型旅游产业集群,达到强强联合、优优结合、以强带弱的作用。
(三)合理引进策略
合理引进策略是政府出台鼓励扶持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本省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经营管理的政策,引进国外知名旅游企业,支持省内旅游企业到海外开办企业,支持省内旅游企业加入国际性连锁经营,突出这些企业的示范性与凝聚力,培育与发展旅游产业集群。
(四)项目主导策略
项目主导策略是根据旅游资源特色和发展定位筛选一批符合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需求潜力大、文化内涵丰富、辐射面积广、带动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大旅游项目,完善其配套产业和基础设施,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聚居于此而形成旅游产业集群。
(五)链条整合策略
旅游产业集群和旅游供应链的发展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要从旅游要素供给情况、消费者需求条件及关联产业互补状况等各方面入手科学配置食、住、行、游、购、娱旅游产业要素企业,促进旅游产业要素企业之间建立协调对接、客源推荐、学习交流的联结网络,提高旅游产业要素的衔接程度和配套水平,推动旅游供应链不断完善,以旅游供应链为基础,构建旨在向旅游者提供高质量“一揽子旅游产品”的旅游产业集群。
(六)品牌联动策略
旅游产业集群的发展实质是推动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流动的过程。要提升产业集群内企业的品牌意识,通过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等方法打造出旅游精品,通过创意设计方案和营销推广方案推广旅游形象,打造出影响深广的强势旅游品牌。通过名牌产品的聚集效应促进企业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协作,形成旅游产业集群。
辽宁发展旅游产业集群的保障措施
(一)优化旅游产品结构
辽宁旅游产业要结合本地区域经济、企业自身优势、产业协作方向,按照差异化发展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定位,促进旅游业协调发展,避免在旅游区集群化发展过程中出现因产业雷同而恶意竞争的现象。
(二)成立旅游产业合作协会
由于旅游产业集群中各成员企业的凝聚需要一个中介机构来制定和实施集群内企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因此辽宁要组建非官方的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产业合作协会。该协会功能如下:协助相关企业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结成战略联盟,以联盟关系制约企业非道德行为的发生;确定集群内成员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空间,避免因雷同而产生恶意竞争现象;协调旅游供应链上下游的关系,以区域旅游发展和行业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行业间的合作,促成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分工协作;为旅游企业跨行业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推动旅游业区域合作。
(三)成立旅游营销合作体
为了旅游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辽宁积极推广沈阳市的做法,成立由旅游行政部门、新闻媒体、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相关人员组成的旅游营销合作体。该合作体的功能如下:整合旅游营销和媒体资源,构建新型旅游宣传促销网络,通过辽宁旅游咨询网、辽宁旅游触摸屏、辽宁旅游咨询台、12301旅游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全时段、多视角发布旅游信息;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多渠道拓展客源市场,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宣传促销联动,线路特色组合,客源共享互利的多地区旅游合作领域,根据集群自身条件参与沈阳中部城市群旅游联合,东北“4+1”(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加鞍山)旅游联合,辽西五城市与河北秦皇岛、内蒙古赤峰旅游联合。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在主要客源地区设立旅游宣传促销窗口和旅游办事处,加强与各大航空公司、驻外机构的联系,全面扩大销售网络;鼓励和扶持集群内企业联合参展、捆绑营销,塑造产业集群整体形象;举办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标志性旅游节庆活动,整体推介旅游资源。
(四)构建公共旅游服务平台
一是构建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推行TSA旅游卫星帐户统计方法,建立在地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旅游产业统计调查体系,打造旅游统计合作平台;集成相关单位、部门、行业、地区长期积累的旅游数据资源,建设旅游中心数据库;建立和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触摸屏、旅游服务热线、旅游移动信息服务网络,为游客提供便捷查询服务的平台;进一步发展专业旅游网站,强化其旅游咨询、网络营销、网络电台、虚拟社区等旅游服务功能,使旅游者可以更加便利地获取旅游资讯,更加全面地享受远程服务。二是构建旅游交通服务平台。加强区域旅游现代化交通体系的建设与协作,合理布局和统筹衔接交通网络体系,着重做好国内外旅游包机业务,开辟环渤海海上旅游线路,增开旅游列车和假日旅游专列,改善旅游景区(点)通达条件和旅游景区内部交通条件,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及旅游服务设施,尤其要建设自驾游专用道和营地公共服务设施,形成旅游运输网络。三是构建旅游安全服务平台。全面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对旅游企业安全管理实行量化考核;强化旅游危机管理,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完善各类旅游危机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不断充实旅游行业医疗、安全救援队伍,完善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等旅游险种,提高规避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四是构建质量监控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旅游企业诚信管理档案并及时公示,将信任度低的企业排除在产业集群体系之外,推动诚信旅游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工作,保证游客发生旅游投诉时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五)完善资金支持体系
资金短缺是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的“瓶颈”,旅游产业集群要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对接与合作,搭建新型旅游产业集群融资平台。政府要充分发挥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采取直接投资、贷款贴息、专项补助、税收定比增量返还等方式重点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发展、公共旅游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旅游产业链的延伸。建立专项基金,成立旅游投资公司,有效解决优势项目和企业资金瓶颈问题。以部分条件较好的旅游项目捆绑招商,以经营权出让、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为吸引点,大力引进民间资本参与旅游产业集群的建设。积极探索中小旅游企业发行集合式企业债券的方式,有效解决中小旅游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尝试以景区门票为担保向银行贷款,为景区主导型产业集群筹措资金。以集群范围内的亲缘、乡缘、地缘为信用基础成立融资信用合作组织,严格准入制度和信用评估制度,根据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估状况向担保公司和开发银行推荐贷款企业,对会员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还贷情况实施监管。以股东会员缴纳股本金的方式组建互助性担保公司,会员企业之间互为担保,借助集群的根植性和社会资本的作用形成合理的担保机制。
(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首先,建立联络协调制度。建立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发挥综合协调职能。采取研讨会、联席会、情况通报会、合作洽谈会等多种形式促进企业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尝试交叉身份协调方式和企业家协调方式,提高各企业之间的对话协商和步调协同的效率。其次,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通过网站互联或共同建立信息传递平台等方式直接交换旅游产业数据,成员企业可以根据共享的市场需求、旅游产品提供情况、旅游产品销售状况及客源流程信息进行工作安排,实现集群企业间的联合同步生产,降低旅游资源闲置浪费状况。最后。建立市场互惠机制。通过共同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共同开发旅游线路、共同开发旅游产品、共同打造整体旅游形象、互送客源等形式,实现集群内企业间的互利互惠。取消区域内各城市所设置的各种旅游壁垒制度,建立“无障碍旅游区”。建立和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使利益受损企业既能在远期发展中受惠,也能得到近期的利益补偿。
(七)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优化旅游行业人才结构,积极培养和引进发展旅游产业集群所需要的具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特别是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紧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其次,构筑一体化的旅游人才资源共享平台。建立旅游人才信息资源中心,既可以对人才的结构调整和宏观指导提供数据依据,又可以使人才供求双方随时查询进行匹配对接。促进人才“柔性流动”,让人才摆脱传统的国籍、户籍、档案、身份等人事制度中的瓶颈约束,在不改变与其原单位隶属关系的前提下,通过技术转让、兼职流动、临时聘用、合作研究、培训讲学、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提供智力服务。探索建立全省人才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机制,完善异地资质互认、保险异地享受等制度,实现区域内旅游人才无障碍流通。
(八)推动产业集群示范建设
首先,在全省选择一批旅游产业集群示范区。根据有关研究,示范性旅游产业集群标准为:集群企业所集聚的旅游目的地区域应限定在一个县域或一个地级市城区范围以内;集群的年旅游收入总值在l亿元以上,集群资产总额达到或超过6亿元;集群产业的企业化程度高,旅游产业链条完整且相对集中,并由高等级旅游企业组合而成,即有4A级以上景区、四星级以上酒店、国际旅行社、大中型旅游购物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中高档娱乐场所以及旅游交通、旅游娱乐、旅游咨询、旅游教育、旅游研究等企业和机构;专业化、精品化产品特征明显,旅游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和创新能力;集群内旅游交通道路通畅,管理体制先进,管理信息顺畅。其次,对被认定的示范性旅游产业集群实行动态管理。省、市、县应给予示范性旅游产业集群相应的扶持政策,促进产业集群做强做大;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性旅游产业集群进行指导,分析问题并提出参考性建设意见;示范性旅游产业集群在达到新的等级后,颁发新的相应证书;及时总结示范性旅游产业集群的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区在产业升级、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推进旅游产业集群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形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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