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刿论战》是有口皆颂、千古流传的美文佳篇,其思想性和艺术性无不迸射出璀璨的光辉,许多语文教材都选编了这篇文章,但一些教材对该篇文章的标点断句尚有值得商榷之处。在此,我仅就文章的两处断句错误谈谈自己的看法。
文中有这样几句话:
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断句错误就出现在着重号处。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知道,断句正确应做到三个方面:首先,字句必须能讲通;其次,内容必须符合情理;第三,语法和语音现象都和古代汉语相符合。
那么,加着重号处的断句错误属于哪种情况呢?
笔者认为,加着重号处的断句错误应属于内容不合情理。
原因如下:
1.“下视其辙”,历来版本都解释为“走下战车,去察看齐军的车印”,这个解释是非常正确的,只不过是“下”的后面要停顿一下,应写成“下,视其辙。”如果按原来的断句,就应该译成“站在车上向下看齐军的车印”,这显然不合本文的表达意愿,因为在车上向下看是看不太清楚的,只有走下车来,仔细分辨,认真研究,才能弄清齐军的车印是否混乱,混乱到什么程度,从而判定齐军是真败还是佯败。这样,一个善于详察敌情的优秀指挥员形象才能跃然纸上。
所以:“下视其辙”,应为:“下,视其辙。”
2.“登轼而望之”,断句更不合乎情理。
(1)我们知道,“轼”是古代车厢前面用来扶手的横木,虽然我们现在不能查考它到底有多宽,但因它的真正用途只是供人扶手,可见应该很窄,所以上面不能站人。这就是说,“人们站在车上,用两手扶着横木向远处看”,是合情合理的,可是“人登上横木向远处看”,显然不合情理。
(2)曹刿是一位文雅的儒将,“登上横木”显然于作品要着意表现的人物形象不符,未免有失大雅。
因此,“登轼而望之”,应为:“登,轼而望之。”译成:“登上战车,用手扶着车前横木瞭望齐军(的队形)”。这里,“轼”由名词活用为动词,即由“扶手用的横木”而为“用手扶着横木”。
3.改成“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后,前句是“走下战车”,后句是“登上战车”,语意才是连贯的,才是令人信服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原句中“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应改为:“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这是笔者的一点管见,愿与专家学者商榷。
(袁东顺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钱营一中06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