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社保基金监督体系的思考

2009-01-22 07:27王卫华
职业·中旬 2009年10期
关键词:内部监督监督机制经办

王卫华

社会保障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养命钱”,其安全、有效运营,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随着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的逐步扩大,1999年之后制定了十分严格的运用管理规范和制度监管框架,从总体上看,社保基金的监管是严格的。但是,近两年来,一些地方暴露出来的在基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使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从不同层次、不同方面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实施监督,如何完善社保基金监督体系,健全基金监督检查的正常机制,保证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建立一个由内到外、由上到下组成的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仍是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

在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中,内部监督是基础。内部监督虽然是基础,但在近几年的实际工作中却未能充分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笔者现就如何完善社会保险内部监督机制,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加强内部监督是完善基金监督体系的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是社会保险基金的看护人,把社会保险基金看住看好,要以法规制度做基础,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一个全面监督的网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的主体,基金运营管理违法违规行为通常发生在经办管理环节,在基金内部监督这一环节做到依法经办、加强管理,从源头防范和化解风险,对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起着基础性作用。

在建设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的工作中,要重视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的基础作用,并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就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之作为基金风险防范措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社会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内部稽核工作,建立一整套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稽核检查制度化、考评标准化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和实施内部监督机制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

二、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的基本要求

1.内部监督机制的目标和内容

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的目标是:保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等运营中遵守《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法规和制度,形成依法经办、规范运作的经办思想;防范和化解经办管理风险,提高经办管理水平,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基金管理风险;二是制定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通过稽核检查来考评风险防范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社会保险经办的四个环节: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核定、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其中,缴费的申报与征收、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与支付直接关系到基金的来源和流向,是内部控制制度的监控重点。在四个环节中,把经办内容细分为若干个工作点,每个工作点都是风险防范的对象,对不同等级的风险控制点采取不同的风险防范措施。这些风险防范就是在经办、管理和稽核三个层次制定明确的制定依据:从制度上明确每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作权限与责任;从技术上实行计算机操作授权制度,确保每个操作岗位有相应的操作权限和操作记录,并以内部稽核为手段保证制度落实,促进科学管理、规范经办。

2.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1)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有三方面内容:一是领导重视。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基金收支规模的扩大,加强经办机构对基金管理风险的防范意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稽核成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因此,各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要把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二是制度要落实。经办机构一方面组织征缴、待遇审核与支付等经办部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另一方面经办机构制度内部稽核检查制度,通过内部稽核工作检查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各环节查错补漏,不断修正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内部监督机制要创新。经办机构要结合基金经办工作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建立更全面、具体、实用的基金内部监督机制。

(2)内部监督机制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具体体现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实行内部稽核。内部控制制度包含三方面内容:明确经办机构的各科室的岗位职责,建立科室间相互制约机制和经办机构内部稽核检查制度。经办环节的业务分工和流程制定成文在办公地点向参保单位和人员公开,经办机构各科室的制约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由各科室学习并遵守执行。

内部稽核检查工作对内控制度起查错和修正的作用。内部稽核检查工作的范围包含社会保险经办四项业务的各个环节,检查的方式分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手段可以采取调查询问和其他方式。稽核检查的结果形成报告,向负责人和行政监督部门及主管局长、局长报告。协调经办机构相关科室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补充,使内控制度就比较完善而且运行顺利。

(3)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应重视的工作。第一,提高对内部监督作用的认识,重视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这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内部监督防范基金风险,提高经办管理水平,从长远看为将来多险种合一的经办管理方式做运作机制的准备,以适应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第二,逐步探索,把内部监督机制细化到信息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在建设“金保工程”软件系统时,对这些风险控制点从技术上实行相应的授权和制约。第三,加大内部稽核力度,提高内部稽核水平。

(4)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需搞好队伍建设。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对于劳动保障部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由于内部监督工作也刚刚起步,内部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经办人员和内部稽核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要求。因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高经办水平、内部监督水平成为做好各项内部监督工作和实施有效监督的首要任务。经办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组织业务人员进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内部监督机制实施的效果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可以起到四方面作用:

1.预防作用

通过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能够发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各个环节中的高风险点及控制薄弱点,有针对性的加强风险防范,通过不断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来预防基金经办风险。

2.纠错作用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的根本目的是纠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工作中的随意性操作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社会保险经办的基础工作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更顺畅,能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另一方面,在明确的业务流程和权限责任制度中,各种欺诈行为得逞的概率大大降低。

3.促进作用

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自身的情况来说,通过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经办机构改善了内部管理,强化了基础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意识,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经办部门的内部监督,通过加强内部监督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的管理水平,使基金经办机构转变了观念,从“要我监督”转变为“我要监督”。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社保基金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4.保护作用

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对经办机构的经办人员起到保护作用,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干部安全。

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的过程中,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从源头防范了基金管理风险。一方面,重视和发挥内部监督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增值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部监督,建立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检查制度,不仅可以建立起风险防范的基础措施,同时通过内部监督提高了经办管理水平,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一方面,重视内部监督机制的落实。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实行内部稽核检查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自我监督机制,应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用来检查经办管理风险控制情况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督机制乃至整个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基金监督部门的工作还需要不断开拓创新。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市社会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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