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威
【摘要】讲解是教学过程常用的技能,几乎在每一堂课的教学活动中,都会有老师的讲解过程。文章就中学音乐课堂教学中讲解的类型、对讲解的态度、讲解的原则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讲解技能;讲解类型; 音乐教学
讲解是普通教学过程常用的技能之一,几乎在每一堂课的教学活动中,都有教师的讲解过程。讲解是指教师利用语言及各种教学媒体引导学生理解重要事实,形成概念、原理、规律、法则等行为方式[1]。但是,这一教师最普通的技能在音乐教师身上却得不到重视,许多音乐教师在课堂讲解时,语言跳跃性很强,甚至是帅性而言。在理论研究方面,在《中国学术期刊网》搜索相关文章表明,对音乐教师讲解技能的研究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仅仅去套用一般讲解原理很难适应音乐课堂教学。音乐是声音的艺术,那么,中学音乐课堂教学的讲解应该如何进行呢?以下本文分别从讲解类型、讲解态度、讲解原则等几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
一、中学音乐课堂教学中常用的讲解类型
1、叙述性讲解
叙述性讲解是教师有条理地向学生叙述音乐的有关常识的行为。如在欣赏《拉丁美洲音乐》前,适当讲解一下拉丁美洲风土人情、国家民族、地理历史、音乐形式、特性乐器等等。运用这种讲解,要求条理清楚,力求相对客观,要讲清楚事物之间的联系。语言宜节奏舒缓,遣词造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
2、解释性讲解
这种讲解适合概念性的内容教学,如在进行《京剧艺术》欣赏前,适当的讲解京剧的表演形式“唱、念、做、打”及其特点,以及京剧行当的划分及其特点是有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此外,在教学过程中,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教师所给出的解释说明也属于这种类型。在使用这种讲解方法时,要求语言精练,有较强的针对性,一针见血地道出问题的实质。
3、描述性讲解
音乐就其本质,不善于表达概念性的内容。因此,解释性讲解的运用要适可而止,音乐教学中更多的运用描述性的讲解,特别是音乐欣赏时,在讲解音乐内容表现方面甚至只能用描述性讲解。所谓描述性讲解,就是在叙述性讲解的基础上,增加许多修饰的成分,增强语言的感染力,唤起学生的情感和想像,使他们更好地感知教学内容。
描述性讲解在音乐教学中,特别是在音乐欣赏教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2]:(1)对音乐的描述性讲解应出现在学生对音乐的“经验准备”不足时。如,柴科夫斯基的交响曲表现了十九世纪末俄国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精神世界,如果学生没有这些知识和感受的经验准备的话,他是不会从音乐中体会到的。(2)对音乐的描述性讲解应出现在对“多元”理解有误时。音乐具有不确定的一面,也有确定的一面。如果没有一定的确定性,音乐就无法被人们理解;如果没有不确定性,音乐就不可能有创新和发展,就不可能有广泛的、丰富的表现形式和手段。就不确定性一面,我们强调学生审美的主体性时,千万不要夸大学生作为审美主体在感受过程中的能力,不能一味鼓励学生“自由想象、任意感受”,以致于教师放弃指导,任由学生自解甚至曲解作品的内涵,必要时那就需要教师适时的描述音乐,就要引导,就要纠正。(3)对音乐的描述性讲解应出现在音乐的“非语义性”排斥“语义性”描述时。音乐“非语义性”指的是音乐的内涵不是靠文字来描述的,不具有“约定性”,音乐具有不确定性。而语言对音乐的描述,则会给欣赏者划定了一个框框,使学生的音乐思维硬性地与现实生活中约定性的事物对应起来,抑制了学生的发散性思维,禁锢了学生的艺术想象力。因此,
音乐教育要成为真正的审美教育,那首先必须是音乐的教育,即让音乐本身来说话,引导学生感受音乐。一切的非音乐的体验、对音乐的非音响描述只能是音乐体验过程中的一种手段,否则,它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音乐教育。
4、启发性讲解
启发性讲解是通过教师具有启发性的语言,引导学生对已有知识或生活经验的回忆。陶行知先生非常注意启发,他说:“在学校里并非一面教人,一面受教,就算了事。要使学生的精神意志和能力,渐渐的发育成长。孔子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我更要进一步说,使他不得不愤,使他不得不悱”[3]。
启发性讲解主要有三种类型:(1)用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或通俗易懂的常识来进行比喻。这类比喻简洁明了,常能化繁为简,使一些枯燥的理论易于理解,在声乐基础训练中常使用此类。如用“打哈欠”状态明确告诉你喉咙需要扩张;用“叹气”的感觉体会中低声区的气息流动和避免肩胸部紧张;用“吸气”状态歌唱,表示喉咙张开和胸腹部肌肉群的保持状态。(2)根据学生特点选择相关概念进行比拟。如讲歌唱发声原理时,面对熟悉小提琴的学生,我们可以以琴为例:小提琴是用弓摩擦琴弦,产生震动而发声,再通过琴身的共鸣作用而扩大。这一比较可使学生较快地了解到歌唱发音的基本原理。(3)运用文学性语言作形象生动的描述。如歌曲中休止符的运用,我们不能单纯的把它看成是休息和换气的符号,其中常常含有“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妙趣,如同书法作品中的“笔断意连”一样。运用这些语言来启发学生理解和处理演唱过程中的休止符,有助于把歌曲表现得淋漓尽致,酣畅自然。
二、中学音乐课堂教学对讲解的态度及讲解原则
1、态度:音乐课堂教学离不开讲解,但音乐课堂教学中的讲解有其特殊性。总的说来要少讲多实践体验。原因在于音乐是听觉艺术,中学音乐教学是以聆听为主,通过聆听的方式和其他辅助手段来体验和领悟音乐,从而得到音乐的愉悦的一种审美活动。因此,教师切忌把“讲解”放在主要的位置,以至走上一条有悖于音乐审美体验原则的道路。但是,如果认为音乐课只是让学生聆听,而不需要教师作任何讲解,这种认识也是错误的。教师恰当地讲解,能更正确地引导学生更好地去体验、理解音乐作品,尤其是在欣赏一些结构比较复杂的器乐作品时,若只是让学生听,而缺少必要的相关知识的讲解,学生是不可能对音乐有更深的理解的。
2、讲解原则
(1)艺术性原则
音乐是一门艺术,音乐教学要具有有艺术性,只有每个教学环节,都具有艺术性,才能保证学生学习兴趣具有持续性,整堂课都乐于学习。
(2)科学性原则
讲解的方式、方法是否恰当,设计的内容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效果。因此,课堂教学讲解时一定要遵循科学性原则。
(3)关联性原则
讲解的目的是教师有意识设计学生感兴趣的内容,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十分巧妙地把学生带进新的教学内容中去,所以讲解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此外,音乐的非语义性特性决定了教师讲解的内容一定要与主题内容联系紧密相关才有利于音乐教学,绝不能找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内容讲解,避免误解音乐。
(4)自然性原则
“讲解”在一堂课中有时起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为了使一节课结构完整,具有整体感,讲解势必也要承担起复习与新授环节自然过渡的任务,这就要求“讲解”从形式到内容都要显得既生动又自然。
(5)合理性原则
讲解时,还应根据新课题的内容、题材、情绪、风格等诸多因素来构思讲解方式、方法和内容,以达到合理性。如在设计《国歌》教学的讲解时,应首先考虑(国歌》的“庄严”特点,再结合其产生的时代背景,然后来确定讲解的形式和内容。
总之,不同诗人写咏菊诗,可以写出不同风格,不同画家画梅花,可以画出不同意蕴。不同音乐教师的讲解,不应该鹦鹉学舌,百人一腔,而要讲出自己的风格,自己的特色。
【参考文献】
[1] 查子明. 声乐教学中启发性术语的运用[J].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2006(3).
[2]郑品乐. 音乐欣赏时教师如何“描述音乐”[J].中小学音乐教育.2006(6).
[3]陶行知. 陶行知文集[M].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