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华
在近乎完美的斯坦福,我学到最宝贵的一课是:“不完美是OK的!”
我们那届的358位同学,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产业。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在进斯坦福之前,都习惯做佼佼者。这样的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自我期许,让他们成为无可救药的完美主义者。
而完美主义,是他们在斯坦福的痛苦来源。
在顶尖的组织,保持完美的确很难。
以《从A到A+》作者柯林斯所教的“创业”课程为例,他规定上课前要读的案例、讲义、教科书章节,每次都有一百多页。其它课程的要求也一样严厉。如果你在学期中还到处与企业面谈找工作,真的很难彻底地准备每一堂课。在斯坦福,上课前没读过案例是最大的罪过。犯罪人的特征是低着头坐在教室角落,把桌上的名牌压低,希望老师不要点他们发言。这对一辈子抬头挺胸的精英,谈何容易?
毕竟,什么是“完美”呢?我看到某些“完美”的同学,为了继续维持人生中第一名的纪录,认真地准备老师要求的每一份讲义,因此错过了星期三下午和同学喝啤酒交友的时间。他们最后的确得了第一名,毕业时上台领奖状。但他们在台上看起来好苍白,因为这两年中他们没有好好享受过加州阳光。
至于“自暴自弃”的我们,生存的方法是设定优先级。
如果我已经知道没办法读完五篇讲义,那么我选择精读最重要的案例,其它四篇浏览一下就好。第一次这样做,当然有很强的失落感,觉得自己堕落了。慢慢地,我试图从这样不完美的模式中,学到最多的东西。
完美主义者的人生态度,是全有或全无。他不能忍受拥有的东西有任何瑕疵。然而,当我毕业,进入业界,开始带人,承担责任,我发现:真实的企业是不容许领导者抱着全有或全无的洁癖的。真正好的领导人,在股东权益和良心道德的底线前,日复一日、夜复一夜,放下身段,耐心地协调和妥协。他的成绩也许不像完美主义者那样容易被媒体注意,但他的成果却一点一滴被员工和股东感激。
经过了这些年不断追求完美的经历,到头来,我才发现当完美主义者是容易的,而在不完美的状态下奋斗才是美的。因为每天都是一局新棋,他必须瞻前顾后,亦步亦趋。
聪明人最大的毛病,是嫌弃比他笨的人。完美主义者的另一项缺点,是他要求身旁每一个人也要完美。
我当老板时,只问三件事:员工去做了吗?他们的方法对吗?他们尽力了吗?只要三个答案都是肯定的,我会闭嘴,拍拍员工肩膀。如果这样做了,还是失败,就不要苛求员工,否则就犯了完美主义者的毛病。
那些有天才老板的公司,员工的士气是最低的!因为不管员工再怎么努力,换来的还是老板的批评。最后老板事必躬亲,自己累死,也害了整个公司。
太过和不及之间,我们常是太过。
我们的问题是不管对人对己,都太努力,太认真,太要求完美!
斯坦福毕业十年,我仍摆脱不了这个魔咒。但我时时提醒自己:Relax,你已经毕业了,没有人再在乎你的名次。你可以失败,可以搞砸,可以给自己和别人一点空间。你可以,偶尔做最后一名!
编 辑 陈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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