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那个夏天

2008-06-24 11:40
男生女生(文摘版) 2008年5期
关键词:伯父尘土桃子

雪 桃

那一年,我17岁。朦朦胧胧的年龄,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我,17岁时,曾经有一个叫桃子的女孩儿被他深深感动过。

那年我高二,叛逆,孤独,懒散也寂寞。将要升高三的那个暑假,我对我母亲说,如果你们一定要我参加高考,我将永远不回这个家。

母亲哭了,她哭了好多次,她跟我说,你长大了,妈没有能力管你了,你爱咋就咋吧,但妈希望你好!我想,一个没有丈夫的女人永远是软弱的。

泪水像泉水一样奔涌而下,我苦苦地笑了,像只倔鹿,我扭头跑出了这个我生存了17年的家。那个夏天,有散漫舒适的阳光,有安静流淌的小溪。我肆意挥霍着17岁的青春时光,没有约束,没有限制,我做着叛逆少女应该做的一切。

清晨,我踏着叶子一遍一遍数着公路上来回奔驰的车辆;黄昏,我去镇郊的河畔看男孩子游泳;晚上,和他们一起去小镇上的卡拉OK唱歌。我快乐得失去了方向,可这种快乐却夹杂着眼泪、寂寞和空洞,它们深深地占据着我的心,犹如黑夜一般在一点点侵蚀,吞没着我。有一天我突然打了一个寒战,于是我知道我厌倦了,像是一片不知去向潸然飘下的落叶。

我回头看看身后的那一条路,猛然发觉才17岁的我,居然只走了那么一小段,一小段。

我觉得我是应该好好出去走一走了,去一个安静的,陌生一点的地方。

于是,我一个人背着行囊去了几百公里以外的伯父家。伯父只身一人住在那座城市里,他是城里某个工程的包工头,常年住在工地里。为了不再次的寂寞,就在那个暑假的一开始,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工地女孩。我用了最快的时间,最少的话和那些民工大叔打成了一片,我觉得我是他们中的一分子,没有歧视,没有尴尬,只有浓浓的类似于亲情的温暖。

他,便是其中的一个,最小最阳光也最漂亮的一个。

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着脏兮兮的工服,浑身的泥巴浑身的灰。但他轮廓分明的脸上透出了淡淡的不易察觉的刚毅与坚定,像寒冬大雪里一缕晴的光。我读懂了,于是,我喜欢上了他。

他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偷偷地塞好吃的给他。我知道工地的伙食总不是那么好的。有我在,我总觉得他应该吃到更好的。每次他都很不好意思怕被人取笑,而每次我都乐此不彼。

他总是在别人休息的时候钻进尘土飞扬的石堆里埋头苦干,他说那不是勤快,那叫赶进度。我笑笑,其实我喜欢看他在尘土飞扬里,那满是汗水的俊逸的侧脸和那高高扬起的黝黑而有力的臂腕,很俊美,很阳刚,很酷。只是他自己从来都不知道罢了。

有一次,我去工地看他的时候,他突然很认真地问我,桃子,你怎么不上学呢?你还这么小?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不上学呢?

他傻傻地笑笑,听你伯父说的。你不会永远都呆在这里吧?这不是你,不是女孩子呆的地方啊。

去哪,女孩子也是人啊。我白了他一眼,趁机问: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我想知道他的名字,很早就想,可这个明朗的大男孩却没有告诉我。他只是说,你早点回去吧,你家人会担心的。有机会就要上学啦。

我抓起一手土就扔过去,我讨厌有人跟我讨论这个问题。

八月的天气不是好惹的,特别是中午,骄阳似火,让人难熬。我好几次顶着热毒的太阳去找他,都不在。我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到他了。他们说他病了,是因为太累的缘故。我时常想着要是我能照顾他该多好呢,可猛然我才意识到自己17岁,其实我什么也帮不了他。

看见他的那个黄昏,我兴奋至极。

这一次,他梳洗得十分干净整齐。一扫以前的满身尘土,我发现他其实真的很帅气,很帅,只是在这里当一民工,实在太可惜了。

我说,还好吧?

他还是羞涩地点点头,谢谢,好多了。

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他没有做工,我也没有为他准备好吃的。我们就这样在落花流水般的尘土里,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和我一样,他说他的出走比我早4年。那一次,他以为只要有股冲劲儿,只要坚持他同样可以活得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但现在他才明白,这个社会还是看重学历的,看重,文化的。没有学历和文化,你可以说是寸步难行,只能是打工的命。现在他算是体会到了,可,也晚了。人的变化永远赶不上社会的变化,很残酷的。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隐隐闪烁着泪花。我很惊诧,但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他是后悔了,他后悔了。

那你打算以后怎样?我问他。

看看吧!再回去读书似乎也不太可能了。我没有这个信心。以后再说吧,也说不定,但起码要做一件让我自己过意得去的事,不让爱我的家人太担心我吧。也要对自己的未来负责啊!你说对吧?

我低着头没有回答他,我有点难过。不是和我的经历很像,相反我甚至希望他当初没有离家出走,至少可以不用像现在这样惆怅。我有点惊讶自己的想法。

他看着我,突然笑笑,还是那种淡淡的笑:没什么,桃子,你还这么小。有的是机会啊,不是吗?努力吧!

我迷茫地看着他。我知道我有机会,可我还是不懂什么是机会。可能我真的是很年轻。

离开工地的时候,我抹了抹粘在脸颊上的尘土,我的眼睛湿湿的,一定是被那灰尘渗进去了,一定是。

这个黄昏,我觉得美丽但有些不真实,很迷离,很恍惚。但我很喜欢,因为我喜欢他在我旁边跟我说话,和我聊天,因为我喜欢他。我决定了,明天我要去问他,问清楚我的机会是什么?我还有吗?

第二天,我同样顶着毒辣的阳光来到了工地。

杂乱无章的地面,轰隆嘈杂的机器,横七竖八的木块还有漫天飞扬的尘土,热汗一直顺着我的额角往下滴,在这满是建筑满是泥土的地方,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渺小。因为我竟找不到他,我竟连找到他的能力都没有。

很想哭,突然一只手把我拽住了,我一愣,是他。

这么大太阳,你来这里干什么?疯了你啊?他一把把我粗鲁地带到了休息棚里。看着他紧张的样子,我很幸福,真的。

你呀你,看这天,中暑了,你说怎么办?他摘了安全帽,用毛巾浸湿了水递给我:快敷上!

我看着他在我身边坐下。他拍拍我肩上的尘土,说,以后没事别来了,知道没?这里毕竟不安全。

我笑了,可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我定定地看着他,我感觉到了一只温暖的宽大的手正一点点地,悄悄抹去我眼角的泪花。我无语,他也无语。恍惚中,我的泪水止住了,一张温热的唇停留在了我的脸颊上,他吻了我。

那一刻,仿佛是注定了一般,从我离开家来到这里就注定了一般。阳光渐渐投射进来,浅浅地映射在他的左睑上。第一次,我觉得世间里的人,竟可以如此朦胧,朦胧得竟如此完美,如此叫人心醉。我想说些什么,但始终没有开口。只是眼泪老是止不住地往下掉。因为现在笼罩着我们的,除了青春的落寞,忧郁之外,还参杂着太多太多现实的苦闷了。

然后,他轻轻的,静静的抱住了我:桃子,回去吧。你应该有更好的生活,回去好好上学,一定要记住啊。好好读书,你会有属于你的一切的!

隔着一缕缕透亮的阳光,一丝丝清爽的微风,我听到了他的声音。我含泪点了头,靠在他身上,嗅着他身上被太阳灼晒过的淡淡的尘土的味道,是那么真实,那么真切。我知道这即将是我们最后的告别。

再次见到母亲的那一瞬间,我突然发觉她真的老了许多。望着惊诧的母亲,我感动地笑笑,但我只能说出一句话:妈,我要高考,我要读书,我要上学!

一年以后,我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实力,终于拿到了大学本科录取通知书。我不再是以前那个混沌的丑小鸭了,我原来也有属于自己的蓝天和白云。

那年的秋天,我如愿走进了大学的校园。和许多人描绘的那样,那是个鲜花盛开,追逐梦想的圣地,是个活泼青春,充满朝气的校园。在那里,我认识了好多好朋友,其中也不乏像他那样阳刚明朗的男孩子,但我一直没有忘记他,一直在找着他。可是,寄出去的信却总如石沉大海般,杳无音信,他是那么不可琢磨。

后来听伯父说他已经离开了,许是回乡下了,许是当兵了,许是上外省的夜校去了,谁知道呢。而我仍和往常一样,读书,写作,参加各种大赛,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正如他所说的,过着我应该过的,更好的生活。

那天,我躲在清晨熹微的阳光里,看着远处淡淡露出的光线,不禁流泪。我想,在我的生命中,有一个男孩,一个曾经帮助我,给过我引导的男孩即将离我而去了,消逝了。

只是,他是否还记得呢,那一个感动的夏天?

有一个女孩曾深深被他感动过。她叫桃子。那一年,她17岁,是一个即将放弃学业,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女。■

千里马摘自《涉世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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