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婵娟
音乐内涵丰富,这里我们只谈一下声乐的欣赏。马克思说:“对于非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我们要具备“音乐的耳朵”,就要培养音高、音程、音色的辨别力,旋律、节奏、调性、调式、和声及多声部音乐的感受力,以及音乐的记忆力等。但这只是“音乐的耳朵”的一方面。因为欣赏声乐是一种能动的(也可以说是创造性的)审美活动。尽管耳朵很灵敏,能够毫发不爽地辨别旋律、节奏、和声、音色,但如果仅仅把声乐作为一种物理现象来接受,而不能感知旋律、节奏、和声、音色所表现的艺术形象,并通过艺术形象,跟创造音乐的作曲家和再创造音乐的演奏演唱家发生思想交流,那就只能算接触到了音乐的外表,只是在音乐的大门之外徘徊,还不能算是具备了音乐的耳朵。
一、了解每种唱法的特点是基础
目前在我国音乐生活中,声乐的审美观已普遍的形式成了民族、美声、通俗等三大唱法的观念,它不是简单的发声方法的区别,而是根据民族、风俗语言等因素反映出对声音造型、演唱风格、感情表达等不同要求的结果。了解了这些,才能对其有更加深入的欣赏。
1、民族唱法
所谓民族唱法是我国民间歌曲、戏曲、曲艺等唱法的总称,也泛指包括汉民族与所有少数民族在内的民间歌手、艺人、演员的各种风格、流派的唱法的总和。在用嗓上有以自然朴素的真嗓音的唱法;也有真假嗓音结合的唱法等等,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在声音的造型上,它以准确的咬字、吐字来规范声音的表现,要求“依字行腔”、“字正腔圆”;不一味地强调声音位置的统一、声音的连贯与声量的宏大;要求以声传情,声情并茂,情感的表达要求纯朴、细腻。民族唱法具有浓郁生活气息,情感真挚朴质,唱腔优美圆润,语言鲜明生动,风格绚丽多彩。
2、美声唱法
意大利美声唱法或称为西洋传统唱法,通过几百年的实践发展,创造了完美、系统的歌唱训练方法与演唱技巧,形成了它的特点:在声音造型上,发声自如、流畅连贯、音域宽阔、声区统一、音量宏大、音色优美,气息与共鸣有机结合,具有强烈的穿透力,充分发挥了声音的表现力,展现出“美声”的艺术魅力。它以“美声”作为歌唱训练的首要条件,形成了一整套从声音观念到训练方法的完美体系。“五四”以后,美声唱法流传到了中国,老一辈的声乐工作者,借鉴其发声法的特点,结合中国语言的表现规律,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具有美声唱法特点与风格,并同时体现出民族语言的特质的声乐。
3、通俗唱法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与港台某些现代流行唱法的传播,使它在我国歌坛迅速发展。由于专业歌手的演唱,以及宣传文化部门积极引导,从演唱内容到演出风格都日趋健康,高雅,在唱法上开始吸收民族传统唱法、美声唱法的特长。这种唱法的特点是:声音造型色彩丰富,具有歌声自然、语言简朴、感情炽热、演唱与形体表演相配合的特色,赢得了不少听众的喜爱。但这种唱法也存在一些弊病,其中有部分作品内容宣传悲观厌世、及时行乐,爱情至上等腐蚀人们意志的内容;在行腔上,有些趋于程式化的语调;某些曲目音乐格调底下,少数人在唱法上庸俗粗鄙,有流于酒吧间商品化的趋向,显然这是需要从流行歌曲的通俗唱法中抛弃。
二、把握声乐作品的精髓是关键
1、理解内涵
所谓内涵,主要是指作品的内在含义即思想感情。理解作品的内涵,是理解演唱的基础。如能了解主人公所处的时代背景、特定环境和思想感情等。一首歌曲或长或短,都凝聚着作曲家的强烈感情,作曲家的深情厚意蕴藏在每个音符之中;同时也包含歌唱者的发掘和领会。欣赏者文学修养的深浅,会直接影响他对演唱的理解。很多不懂得音乐欣赏的人,往往单纯从声乐技巧来谈歌唱表现,就无法真正领悟到真谛。因此,要有一双欣赏音乐的耳朵,平时要不断强化自己的文化修养,如接触社会,看小说美术作品,读读诗文,听听音乐,甚至于看看报纸等,既开阔视野又丰富知识,欣赏水平也会逐渐提升。要知道对作品内涵有无深刻的理解,结果是大不一样的,只有在理解作品的基础上,才会有真正的欣赏。
2、想象意境
意境的想象,就是要尽量去启发音乐的想象力,演唱者要根据歌曲的内容和音乐形象,在自己的头脑中化为一幅幅活动画面,把自己化为作家、诗人,也变成作品的主人公,而欣赏者停留在这个层次还不够,还要能够理解演唱者的二度创造。换句话说,就是要象戏剧演员进入角色一样去身临其境,进行艺术创造,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想象和意境会很快帮助我们确立起音乐形象或者说歌曲的主人公的形象来,歌曲的主人公形象完整、统一了,歌曲的主题思想明确了,这样就会达到更深层的理解。当然欣赏者理解音乐的能力,不是一日之功,它是一种生活的积累,记忆的积累,情感的积累,这种积累越多,越丰富,“灵感”也越活跃,越丰富。因此要成为一个真正的音乐欣赏者,应随时用眼睛和耳朵去搜集和倾听各种生活的画面和声音,去感受生活,从而增强我们对生活和人物的理解能力和想象能力,从而也更深刻地理解作品的内涵和歌唱者的演唱。
3、掌握风格
掌握了作品的风格或者说音乐的风格,欣赏的效果是大不一样的。倘若能对作品的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区风格、演唱者的个人风格等进行细致的分析和了解,就能够融入作品和演唱之中,从而获得更丰富的美感和享受。当然与其它姐妹艺术相比,音乐的风格具有更多的抽象性。音乐是无形的时间艺术,而绘画、雕塑、建筑等都是有形的空间艺术,因而他们的风格往往比音乐更容易一目了然。一个欣赏者文学修养的深浅,会直接影响他对作品和演唱的理解及其风格的把握。只有成熟的歌唱家才能把作曲家的创作意图和作品的风格特点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体现音乐的全部含义;同样,也只有艺术修养丰厚的欣赏者,才能与作曲者与演唱者产生共鸣。
4、 体味韵味
我们所欣赏的演唱,它的二度创作是一个复杂的劳动过程,对演唱者的要求也是多方面的。好的演唱者不仅能准确地领会和传达歌曲的艺术意境,同时还能通过自己的再创造,挖掘歌曲里某些潜在的、甚至作曲家没有料想到的东西。一首作品,作曲家无法提供韵味,它必须由演唱者自己去体会和创造。那些好的歌者并不满足于曲谱中所记下的音而必定会在音外的腔上下工夫(腔也就是韵味),并用得恰到好处。即根据语言的特点、感情的需要,就会自然而然地在音调的旋律音上增加一些其它的音,使之成为装饰音、颤音、滑音、倚音等,唱起来就会更加动人和自然,就更有味道和美感,这是演唱的韵味给作品带来的新的生命力。一个好的听众,能够感受体味到歌唱家的创造,与歌唱者产生共鸣,才能深刻感受到歌曲的艺术魅力。
总而言之,我们应当如歌德曾说的那样:“一般地说,我们都不应把画家的笔墨或诗人的语言看得太死、太狭窄。一件艺术品是由自由大胆的精神创造出来的,我们也就应尽可能地用自由大胆的精神去观照和欣赏、领会音乐,培养音乐的耳朵。”
参考文献:
[1]《声乐学基础》,石惟正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声乐艺术美学》,余笃刚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单位:山东艺术学院06级音教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