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怡挺
《议定书》对我国的意义主要在于:既能使我国在发生类似2003年“非典”这样的公共健康危机时,可以更方便地进口便宜的仿制药,也有利于扩大我国仿制药生产企业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或最不发达国家出口治疗肺结核和疟疾等传染病的仿制药。
2005年12月《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下称“《议定书》”)在WTO框架下达成,这是2001年11月启动的多哈回合谈判至今取得的唯一一项具体成果。其内容主要是放宽了医药产品专利的限制,减少仿制药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障碍,从而有利于贫穷国家通过进口获得便宜的仿制药,解决公共健康问题。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了《议定书》。2007年11月28日,我常驻WTO代表团孙振宇大使致函世贸组织(WTO)总干事拉米,向WTO正式交存了胡锦涛主席签署,杨洁篪外长附署的关于《议定书》的《批准书》。
《议定书》对我国的意义主要在于:既能使我国在发生类似2003年“非典”这样的公共健康危机时,可以更方便地进口便宜的仿制药,也有利于扩大我国仿制药生产企业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或最不发达国家出口治疗肺结核和疟疾等传染病的仿制药。
由于目前国际上对专利的强有力保护成为贫穷国家获取药品以解决公共健康问题的障碍,发展中国家从2001年开始在WTO内坚持不懈地推动有关谈判。经过发展中国家的团结斗争,2003年8月30日,WTO总理事会通过决定,临时性允许某WTO成员向缺乏生产能力的其他WTO成员出口经专利强制许可(指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等原因可不经过专利持有人的同意向专利持有人外的企业颁发生产或进口许可)生产的全部药品。为了永久解决这一问题,2005年12月6日,WTO总理事会又通过了实质内容与2003年决定完全一致的《修改TRIPs的决定》,其主体内容就是上文提及的《议定书》。
《议定书》将在三分之二的WTO成员通报表示接受后生效,目前包括我国在内已有13个WTO成员接受了此议定书。我国已经开始了按照《议定书》内容修改《专利法》及《专利法细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