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秦两种伦理类型的特征

2007-12-29 00:00:00王兴尚
人文杂志 2007年1期


  内容提要 周秦伦理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伦理:周人主要是信念伦理,它的基本内容是天命信仰、德性精神、礼乐象征体系;秦人主要是责任伦理,它的基本内容是“公利”原则、理性精神、法术势管理体系。从周到秦的诸子百家也区分为两大对立的伦理谱系。中国封建社会从盛(汉唐)到衰(明清)的社会伦理生活,一直受着这种对立统一的伦理体系的支配。借鉴周人的信念伦理、秦人的责任伦理,重建现代道德价值体系,这是哲学伦理学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之一。
  关键词 周秦文化 信念伦理 责任伦理 现代道德
  〔中图分类号〕B8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07)01-0039-04
  
  二十世纪上叶,德国的马克斯·韦伯指出一切有伦理取向的行为,都受着两种不同类型的准则支配,一是信念伦理,二是责任伦理。周秦伦理就是这样两种不同类型的伦理:周人主要是信念伦理,它的基本内容是天命信仰、德性精神、礼乐象征体系;秦人主要是责任伦理,它的基本内容是“公利”原则、理性精神、法术势管理体系。从周到秦的诸子百家哲学伦理学也区分为两大对立的伦理谱系:其一,儒家作为周文化的继承者、墨家作为其改革者、道家作为其批判者而归属于信念伦理谱系;其二,法家作为秦文化的奠基者、刑名家作为其同盟者、黄老之学作为其发展者而归属于责任伦理谱系。汉代董仲舒综合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形成了“阳儒阴法”、“德主刑辅”的综合伦理体系。中国封建社会从盛(汉唐)到衰(明清)的社会伦理生活,一直受到这种对立统一的伦理体系的支配。
  周人的信念伦理根据韦伯的观点,按照信念伦理的准则行动,并不是说就可以不负责任, 只是说这种伦理类型的行动者是把某种宗教信念,或道德准则作为最高价值权威。因此,只要这种信念或准则是崇高的正义的,行动者便认为只能如此去行动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 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107页。周人的伦理类型主要是信念伦理。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指出“周代是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第二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453页。,周人确立了一套全新的伦理观念。这套全新的伦理观念是什么?美籍华裔历史学家许倬云在《西周史》(增补本)中指出,周文化“在形成期就具有超越部族的天命观念以及随着道德性天命而衍生的理性主义”,这使得周文化具有伦理上的“包容性与开放性”许倬云:《西周史》(增补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323页。;他还指出周人“天命靡常”、“唯德是辅”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