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乐于得到荣誉而羞于得到耻辱的荣辱心是个人在其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荣辱心的强弱,主要与物质条件、文化程度、社会评价、制度安排四个因素有关。荣辱观是荣辱心的向导,最基本的荣辱观是:以违背底线道德为耻,以践履美德为荣。荣辱心不但能促使我们自觉地遵守道德,还是我们成就事业的强大动力,并能让我们的生命获得不朽。对荣辱心的运用要注意把握三个限度:不要过分在意他人的褒贬;不要让荣辱心变成虚荣心;不要把荣誉当作目的。
关键词 荣辱心 荣辱观 强化意 义限度
〔中图分类号〕D2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07)01-0016-04
常言道:“荣辱之心,人皆有之”。可这人人都有的荣辱心,偏偏很少有人去琢磨它。其实它还是一个有些意思的话题,这里不妨先起个话头,问教于方家,以期抛砖引玉之效。
1、荣辱心的由来
所谓荣辱心,以我之见,就是一种乐于得到称赞、荣誉、好名声而羞于得到贬斥、耻辱、坏名声的心理定势。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定势?它源自何处?又是怎么形成的?按孟子的“四端说”,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而定”《孟子·公孙丑上》。的说法,“羞恶”的荣辱心不是后天社会环境塑造的,而是像人的四肢一样,与生俱来。在西方,也有人把“喜褒恶贬”看作是人天生的本性参见〔德〕叔本华:《人生的智慧》,上海文学杂志社,1986年,第23页。。
但这样的说法实在经不起检验,别说在印度发现的被狼带大的“狼孩”没有一点荣辱之心,就是人世间光着屁股到处跑的幼儿也不知道什么荣誉耻辱。荀子也不同意孟子的观点,从他“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荣辱之来,必象其德”的话中《荀子·荣辱》。,我们可以隐约感觉到他认为荣辱心是后天形成,与人的安危意识、利害意识有关,直接来自人的道德观念。
英国近代哲学家霍布斯的观点,竟似乎是前两种观点的合题。他一方面像孟子的先验论那样,把求荣与人的趋利避害的自爱本性相联系,认为求荣之根在人的天性;⑤〔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94、36-37页。另一方面又像荀子那样,把“荣”与“利”、“安”相提并论,并把求利、求安、求荣这三种欲望视为人的后天所得。他说,人除了对食物的欲望之外,“其余的欲望则是对具体事物的欲望,是由于经验而来的,是由于他本人或其他人尝试其效果而来的。因为我们对于自己完全不知道或相信不会有的事物,除开进行尝试以外便不可能有更多的欲望。”⑤
霍布斯的思路有些道理,不过由于他不是在专门讨论荣辱心的起源问题,因而其内容还显得粗糙、简单。可以承认,人的荣辱心是与人的本性有关,但并不是人的本性的直接体现。我们知道,动物也有趋利避害的本性,但却并没有什么荣辱心或求荣欲望。人是社会性动物,除了有趋利避害的自然天性外,也有必须依赖社会和他人而生存发展的社会本性。这就决定了,每个人的人际关系就是他的一种生存环境,每个人也都会愿意与最有可能给他以帮助的好人打交道。于是,对一个人的称赞褒扬,不仅会使他感到心情舒畅有尊严,而且往往意味着他的人情资源多、容易得到他人的帮助,有好的生存发展环境;相反,对一个人的斥责贬抑,不仅会使他感到心情沮丧受蔑视,而且还意味着他的人情资源少,不容易得到他人的帮助,没有好的生存发展环境。正是这种好坏声誉对个人心理感受、生存发展状况的深刻影响与不同效果,促使每个人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日益体验到荣誉的重要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荣辱心。
2、荣辱心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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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人人都有荣辱心,但在不同的人那里,还是有强弱之分的。有的人荣辱心强,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如莎士比亚就说:“高贵的人重视荣誉过于生命”纹绮:《莎士比亚妙语录》,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4页。;有的人则荣辱心弱,有时甚至厚颜无耻。这一事实表明,肯定还有一些东西与荣辱心的生长有关。
能影响荣辱心强弱的社会因素,首先当推物质条件。古人所云:“仓廪足而知荣辱”,就是指人只有在没有饥寒之虞时才能开始讲究荣辱。这话尽管说得有些过——否认了“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者的存在,但一般而论,还是讲得通的。因为当人连温饱都没有着落的时候,的确很难顾及自己的荣辱,就像沿街乞讨的乞丐,那里还有心思讲尊荣?古人这句话,按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也能解释得通,他告诉我们:人的较高级的自尊他尊需要,只有在其低级的生存需要得到基本满足以后才能出现。由此可见,要想培养和强化大众的荣辱心,必须先给他们提供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不过得注意,我们也不能由此而走得太远,推出“物质条件越好的人荣辱心越强”的结论。这是因为,物质条件对养成荣辱心的边际效应其实也就是一种必要条件式的效应:无它,人们很难重荣辱;有它,人们也不是必然重荣辱。否则,对荣辱心的增强,就会简单地等同于对财富的积累。
其次当属文化程度。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表明,有文化知识的人,往往具有较强的荣辱心,而没有文化知识的人,即使有荣辱心,一般也不会很强烈,因为他缺乏必要的教育,就无从理解荣誉对人的意义与作用,也不十分清楚何谓“荣”何谓“辱”,以及怎样才能真正“趋荣避辱”。因此要想强化大众的荣辱心,社会还得在普及文化知识和普及荣辱观的教育方面下工夫。
其三是社会评价。每个人都会对他人进行褒贬毁誉的社会评价,而荣辱心就是个人对他人褒贬毁誉意见的心理反应。既然如此,在一个社会中,对个人进行褒贬毁誉的社会评价,越是来得及时频繁,越是趋于一律一致,就会越有利于个人荣辱心的增强。其中的道理应不难理解,社会评价“来得及时频繁”,意味着对个人荣辱心的刺激不仅快而且多,于是能强化个人对褒贬毁誉的心理反应定势;社会评价“趋于一律一致”,则意味着社会评价的评价标准统一,声音一致,没有杂音。显然,众口一声的褒贬毁誉对个人的影响与震撼,要大大强于七嘴八舌的褒贬毁誉。由此可知,一个社会有没有一个灵敏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也与该社会的大众荣辱心之强弱有直接关系。
最后是制度安排。制度安排在增强大众荣辱心方面的任务是:让得到好名声的人不仅得到好名声,而且还能真正得到普遍的尊重和一定的实际利益;让得到坏名声的人不仅得到坏名声,而且还能真正受到普遍的蔑视并失去一定的实际利益。只有如此,才会形成荣辱心的正向激励机制。相反,如果制度安排的结果是:有好名声的人只能得到荣誉却得不到实际利益,没有好名声的人虽失去荣誉却能得到实际利益,那么,这个社会中的人们就不可能真正地看重荣辱。由于绝大多数人出于个人生存发展的考虑,都难以超越利益得失的计算与利益大小的驱动,因而用制度为荣辱心配置一套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对于强化大众的荣辱心而言,乃是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
3、荣辱心的向导
一个有荣辱心的人,凭什么去获得好名声和避免坏名声?只能是凭他做出的行为,因为人们无论对他是赞誉还是斥责都必然是依据他的已有行为给出的。
人的一生要处理的事情很多,处理每件事可供选择的行为方式往往也很多,在此情况下,一个重荣辱的人,就需要事先知道其中的哪些行为方式能给他带来荣誉,哪些行为方式会让他蒙受耻辱。而荣辱观,就是告诉人们在各种人生事务中,怎样选择行为才能得到荣誉和避免耻辱的一些主要判断标准或说“向导”。
中国最早的荣辱观,只有一个抽象标准,是由孟子提出的“仁则荣,不仁则辱”《孟子·公孙丑上》。。后来荀子也提出了一个标准,即:“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由于“义”在古代中国占正统地位的儒家文化中,就是遵循道德之意,再后来的荣辱观实际上就变得繁多而具体,如是否遵循“三纲五常”、“四端八目”之类道德原则和道德范畴都变成了衡量荣辱的标准。我国当下的荣辱观是胡锦涛最近提出的“八荣八耻”,即“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八荣八耻”,可说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长期宣传提倡的各种具体的是非荣辱观念的一个精辟概括。
荣辱观详细具体很有必要,它可以使我们在选择行为时能方便地对号入座,有具体标准可循。可是,再详细具体的荣辱观也难穷尽一切事务,何况具体标准太多也难以记忆,所以我们还得确立一个方法性的基本标准,以使我们即使在忘记具体标准或没有具体标准可循的时候也不至于出现行为选择的失误。这个基本标准应该是:以违背底线道德的行为为耻,以践履美德即高线道德的行为为荣,而介于二者之间的行为则无所谓荣辱。违背底线道德的行为之所以可耻,是因为它实质是“以邻为壑”和“铺张浪费”这样或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行为,势必要遭他人与社会的贬斥;践履美德的行为之所以光荣,是因为它实质是“雪中送炭”和“勤俭节约”这样或直接或间接地有利于他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行为,自然要被他人与社会称颂。而遵循一般道德准则的行为,如不说谎、不骂人之类,由于既没有损害也没有增进他人或社会的利益,因而通常就不需要加以褒贬。正因如此,上述判别荣辱的基本标准也可以表述为:以损害他人或社会的利益的行为为耻,以增进他人或社会的利益行为为荣。其损害越大越可耻,其增进越大则越光荣。而其他种类的行为,即“只利自己”或“他我互利”的行为,则属正当行为域的平常行为,一般无荣辱可言,不须加以评说。
在社会分裂为对立的利益集团或阶级的历史时期,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利益严重冲突,因而“每个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誉观”(恩格斯语)。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1页。统治阶级靠压迫剥削劳动大众生存,好逸恶劳,以身份门第的尊卑贵贱等级论荣辱,总是把贵族、重权、高位、厚禄、富贵、荣华视为荣誉的象征,而把草民、无权、位低、劳作、贫穷、简陋视为耻辱的标志。但颇有叛逆精神的贾谊却不以为然,提出“践而好德者尊,贫而有义者荣”贾谊:《新语·本行》。的不同观点。一向替劳苦大众代言的毛泽东等则来得更彻底,他完全颠覆了传统社会统治者的荣辱观,一方面“粪土当年万户侯”,一方面把劳苦大众称之为创造历史的英雄。他的名言:“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也是这种革命性的荣辱观的另一种表达。
4、荣辱心的意义
需要加以培养强化的东西,一定会是有意义的东西。拥有一颗强烈的荣辱心,对个人来说,至少有三种积极意义。
第一种积极意义是,可以促使我们自觉地遵守道德。前面说过,区分行为是荣是辱的标准,其实就是美德与底线道德或各种道德原则本身,是故一个愿意讲荣辱的人,势必也会愿意讲道德,愿意努力修养那种能给他带来荣誉的美德。
第二种积极意义是,它可以成为我们成就事业的一个动力。梁启超说:“人无名誉心则已,苟有名誉心,则虽有千百难事横于前途,遮断其进路,终必能鼓舞勇气排除之”。梁启超:《纳尔逊逸事》。日本学者武者小路实笃说:“内心的荣誉感是引导我们向前的动力,这不是我们随便就能改变得了的。”〔日〕武者小路实笃:《人生论》,顾敏 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3页。包尔生说:“最高的名望和荣誉是大多数曾给历史带来转折的人们的最强有力的动机。”〔德〕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 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418页。事实也是如此,纵览历史和环顾当下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的竞争优胜者和事业成功者,都不是荣辱心不强烈的人。
第三种积极意义是,被我们的荣辱心所收获的崇高荣誉,不会随着我们生命的结束而消失,相反,它会把我们的生命留传到遥远的后世,乃至实现另种意义的永生。诚如莎士比亚所说:“让众人追求的名誉永远记录在我们的墓碑上,使我们在死亡的耻辱中获得不朽的光荣……我们的生命可以终了,我们的名誉却要永垂千古。”纹绮:《莎士比亚妙语录》,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5页。
5、荣辱心的限度
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过限过度,否则就会出现南辕北辙的后果,对荣辱心的运用也是如此。为此,我们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限度。
第一个需要把握的限度是,不要过分在意他人的褒贬。不论我们得到的是称赞褒扬还是斥责贬抑,都是他人对我们做出的评价,因而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能不在意他人对我们的看法和态度。但是如果我们完全听凭他人的意愿或评价行事,不仅会导致自我判断力与自我独立性的彻底丧失,而且也会在他人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变得不知所以,茫然失措(在价值多元化的当今时代,这种意见不一的情况更容易出现)。特别是在新生事物面前或社会变革的当口,由于它们是每个人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因而这时他人的意见再“人多势众”,也不见得就正确。因此如果我们自己对所做事情的正确性已足够清晰,就应当像马克思当年选择去批判资本主义社会那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第二个需要把握的限度是,不要让荣辱心变成虚荣心。如果说荣辱心对人生具有积极意义,那虚荣心则只有消极意义。柏格森说得较在理:“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虚荣心的手段。”⑥王涵等:《名人名言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2、138页。尽管荣辱心与虚荣心意义相反,却很难被加以区分,因为形式上二者都表现为“趋荣避辱”,所以日本哲学家三木清说:“没有比荣誉心和虚荣心更容易混淆的东西了”〔日〕三木清:《人生探幽》,张勤、张静萱 译,上海文化出版社,1987年,第34页。,所以现实生活中,也确有不少人错把虚荣心当荣辱心。不过只要我们认真加以思考,还是可以对二者做出严格区分的,其分辨标准就是:荣辱心是按我们本来的面目和真实的做法赢得别人的赞许,而虚荣心则是以伪装的面目和虚假的做法骗取别人的赞许。屈原道:“善不由外来兮,名不可虚作”。《屈原·抽思》。被虚荣心驱使的人,即使能够骗取荣誉,也是暂时的,更不会有人生的真正成功。马克思也早说过,一切爱虚荣的人,“他们所关心的只是眼前的成功,一时的风头。”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页。有鉴于此,所有渴望真实荣誉与真实成功的人,都需听从李大钊的告诫:“我们应该顺应自然,立在真实上,求得人生的光明,不可陷入勉强、虚伪的境界,把真正的人生都归幻灭。”⑥
第三个需要把握的限度是,不要把荣誉当作目的。被荣辱心看重的荣誉尽管值得向往、值得自豪,却不宜被当作人生目的来追求,更不能被当作终极目的。人生不是为了获取荣誉,而是为了做一番事业,并在成就事业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价值与幸福。单纯追求荣誉,或者说为了荣誉而追求荣誉,不仅于我们的事业和幸福无补,而且我们即使是用本来的面目和真实的做法去追求,其实仍然得不到荣誉,真正的荣誉只能来自于我们为事业而奋斗的过程。正是在此意义上,叔本华说:“荣誉并没有直接价值,它只有间接价值”⑧〔德〕叔本华:《人生的智慧》,上海文学杂志社,1986年,第28、25页。。既然荣誉不是目的,我们也就不能赞同“荣誉重于生命”的说法。这个说法意味着可以为了荣誉而放弃生命,或如叔本华所说,意味着个人的“生存圆满比不上他人的意见来得重要”⑧。可疑问是:一个人在放弃生命以后,他所获得的荣誉或他人的意见,能替他完成他的未竟事业吗?显然不能,所以说荣誉不可能重于生命。不过当我这样说时,并不等于我认为,古代的爱国志士文天祥不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的革命先烈夏明翰不该“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因为,他们此刻其实并不是在为了自己的荣誉而赴死,而是为了祖国、为了人民的事业而赴死,这样的死,当然是值得的。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
责任编辑:张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