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从汉代政治生活中,可以看到执政者“得民和”意识的深刻影响。循吏的表现,是这种政治理念的实践。“召公之政”、“召公之风”,在汉代有相当高的社会知名度,有相当强的文化影响力。司马迁在《史记•燕召公世家》中将召公治民成功的成就概括为“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它与汉碑文字遗存所见“得众兆之欢心”,意义是相近的。汉代文字遗存所见“宜民和众”,可以理解为这种原则的解说。“得民和”,成为当时理想行政的一种目标,其核心追求是“和”。所谓“上下和合”,与儒学政治原则相符合,也是大一统体制下政治经验的总结。在《急就篇》和《焦氏易林》等文献中,体现了这种政治文化理念在当时的普及程度,也曲折反映了较广阔社会层面的政治要求。
关键词 汉代 行政 得民和 循吏
〔中图分类号〕K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07)05-0134-06
与大一统政治体制得到巩固的行政史进程同步,汉代政治思想逐步成熟。先秦诸子的政治理论经过行政实验和历史总结,有所修正,有所整合。“得民和”的意识及其形成的影响,体现了执政集团的思考和实践。“得民和”理念对后世政治思想表现出启示意义。对于相关现象进行思想史的考察,有助于认识当时的政治文化风貌,对于理解当时的社会结构、阶级关系以至时代精神,也将是有益的。
“民和”与“得民和”
《后汉书•桓帝纪》记载和平元年春正月乙丑诏曰:“曩者遭家不造,先帝早世。永惟大宗之重,深思嗣续之福,询谋台辅,稽之兆占。既建明哲,克定统业,天人协和,万国咸宁。元服已加,将即委付,而四方盗窃,颇有未静,故假延临政,以须安谧。幸赖股肱御侮之助,残丑消荡,民和年稔,普天率土,遐迩洽同。”其中“民和年稔”之“民和”,被看作天下安定、行政成功的理想政治局面的表现。
汉代政治语汇中,很可能接近于“民和”的境界的,还有其他的表述方式。
《孝经•三才》记录曾子言论,有所谓“道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的说法。《汉书•礼乐志》引作:“道之以礼乐,而民和睦。”颜师古注:“《孝经》载孔子之言也。”中山怀王墓出土简牍《文子》写道:“……道,则人民和陆(睦),长有其国。士〔庶有□〕,……。”又如《史记•周本纪》:“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汉书•魏相传》载魏相奏言:“臣闻明主在上,贤辅在下,则君安虞而民和睦。”“民和睦”似乎可以理解为“民和”的一种说明。
《汉书•贾谊传》:“礼义积而民和亲。”“民和亲”也是“民和”。
《史记•礼书》所谓“万民和喜”,语意亦与“民和睦”、“民和亲”相接近。
《续汉书•律历志上•候气》刘昭《注补》引《易纬》所谓“人民和顺”,也许更切近当时政治术语“民和”的真正涵义。
“民和”这种境界的实现,有时称作“得民和”。《史记•楚世家》说:“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史记•晋世家》写道:“赵盾素贵,得民和;灵公少,侈,民不附。”“得民和”与“民不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史记•萧相国世家》记载了汉初名臣萧何的故事:
“汉十二年秋,黥布反,上自将击之,数使使问相国何为。相国为上在军,乃拊循勉力百姓,悉以所有佐军,如陈时。客有说相国曰:“君灭族不久矣。夫君位为相国,功第一,可复加哉?然君初入关中,得百姓心,十余年矣,皆附君,常复孳孳得民和。(注:《汉书•萧何传》作“尚复孳孳得民和”。)上所为数问君者,畏君倾动关中。今君胡不多买田地,贱贳贷以自污?上心乃安。”于是相国从其计,上乃大说。”
执政重臣“得民和”的政治表现,暗示一种政治实力的形成,竟然可以导致帝王猜忌。
“宜民和众”意识
汉印文字可见“宜民和众”(注:罗福颐编:《汉印文字征补遗》,文物出版社1982年12月版,七•四,十二•六。),也有值得重视的政治文化意义。所谓“宜民”,自有较久远的思想渊源。《汉书•刑法志》写道:
“成康刑错,虽未可致,孝文断狱,庶几可及。《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注:颜师古注:“《大雅•假乐》之诗也,盖嘉成王之德云。”)《书》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注:颜师古注:“今文《泰誓》之辞也。”言为政而宜于民者,功成事立,则受天禄而永年命。所谓“一人有庆,万民赖之”者也。”(注:《汉书•董仲舒传》亦可见:“《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又《王莽传中》:“《诗》曰:‘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此之谓也。”颜师古注:“《大雅•假乐》之诗也,言有功德宜于众人者,则受天之福禄,天乃保安而佑助之,命以邦国也。”)
《诗•大雅•假乐》所谓“宜民宜人”与《尚书•泰誓》所谓“可以永年”,被结合起来,被解释为“为政而宜于民者”可以“永年命”。贾谊说:“宜民宜人,民宜其寿。”(注:〔唐〕虞世南:《北堂书钞》卷一五引贾谊《新书》,学苑出版社,1998年。其意义是一致的。蔡邕也曾经重申“宜民宜人,受禄于天”的说法。(注:〔汉〕蔡邕:《蔡中郎集》卷二《上始元服与群臣上寿》,齐鲁书社,1985年。)可知为政应当“宜民”,是汉代相当普及的政治意识。
《焦氏易林》卷二《大畜•大畜》:“宜人宜家,业处子孙,求事大喜。”《焦氏易林》卷三《咸•革》:“宜家宜人,业处子孙。”汉器“富贵昌宜人洗”(注:《汉金文录》卷五。)、汉印“貉宜家”(注:罗福颐编:《汉印文字征》九•十四,文物出版社78版。)、“貉宜家印”(注:《汉印文字征补遗》九•六。),以及镜铭“多贺宜家受大福”(注:据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文物图象研究室资料库,http://saturn.ihp.sinica.edu.tw/~wenwu/search.htm;姚军英《河南襄城县出土西汉晚期四神规矩镜》释作“多贺君家受大福”,《文物》1992年1期。)等,是当时“宜人”、“宜家”观念普及的文物例证。“宜人宜家”或“宜家宜人”,有助于理解“宜民宜人”的涵义。居延汉简所见“魏郡内黄宜民里”(E.P.T59∶7),则是“宜民”意识体现于地名的一例。所谓“受禄于天”、“可以永年”、“受天禄而永年命”,与汉代政论家“民宜其寿”的说法,都反映汉代社会经过历史思考,获得了“宜民宜人”将有益于政权稳定,有益于国祚长久的认识。
“和众”的说法初见于《左传》(注:《左传•宣公十二年》说,“武有七德”,“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亦见于汉代人的著作《吴越春秋》卷五《勾践归国外传第八》:“圣人将动,必顺辞和众。”曹植的政论也说:“群下欣欣,归心圣德,宣仁以和众,迈德以来远。”(注:〔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一二引曹植《汉二祖优劣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上下和合”理想
《史记•循吏列传》说到“上下和合”。《史记》中所见“上下和合”之另一例见于《魏世家》:“文侯受子夏经艺,客段干木,过其闾,未尝不轼也。秦尝欲伐魏,或曰:‘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文侯由此得誉于诸侯。”实现“上下和合”的境界,使得战国激烈竞争时代敌国“未可图也”,从而无敌于天下。
“和合”,在汉代已经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理想原则。高层执政集团内部首先要求得“和合”。皇族内部的高度凝聚和团结和谐,即《史记•三王世家》所谓“和合骨肉”。《焦氏易林》卷八《离•屯》所谓“和合六亲”,似将“和合”原则拓展至于指导更宽层面的宗族生活。(注:《焦氏易林》卷八《离•屯》:“坐朝乘轩,据国子民。虞叔受命,和合六亲。”或作:“坐车乘轩,据国子民。虞叔受命,六合和亲。”)《汉书•杜延年传》“合和朝廷”,更扩大了团结的范围。而“上下和合”,则反映更宽广层面的一致的政治态度,甚至体现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政治和谐。《史记•乐书》的表述,则是“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后汉书•杜诗传》对于同样的政治意境,则写作:“海内合和,万姓蒙福,天下幸甚。”
《汉书•公孙弘传》记载了公孙弘对策即回答汉武帝的征询时曾经发表的有关“和”与“和合”的意见:“臣闻之,气同则从,声比则应。今人主和德于上,百姓和合于下,故心和则气和,气和则形和,形和则声和,声和则天地之和应矣。故阴阳和,风雨时,甘露降,五谷登,六畜蕃,嘉禾兴,朱草生,山不童,泽不涸,此和之至也。故形和则无疾,无疾则不夭,故父不丧子,兄不哭弟。德配天地,明并日月,则麟凤至,龟龙在郊,河出图,洛出书,远方之君莫不说义,奉币而来朝,此和之极也。”这位儒学政客的这段话,是答复汉武帝就“上古至治”“阴阳和”提出的策问而引出的。汉武帝说到一个“阴阳和”,公孙弘在回答时则竟然一口气说了十四个“和”。特别是提出了“和之至”、“和之极”的表现,值得我们在理解“和”的政治文化涵义时参考。“和”的境界,是超过“同”与“比”,超过“从”与“应”的。
《太平御览》卷五二二引《礼稽命征》曰:“礼之动摇也,与天地同气,四时合信,阴阳为符,日月为明,上下和洽,则物兽如其性命。”所谓“上下和洽”,就是“上下和合”。《太平御览》卷五六五引《说苑》说到“天气”、“地气”和“人气”。关于“人气”,有这样的论说:“中元者,人气也。其气以定万物,通于四时,象天心理礼乐,通上下四时之气,和合人之情,以慎天地者也。”(注:这段文字不见于今本《说苑》。所谓“和合人之情”的意义,值得我们深思。(注:参看王子今:《汉代社会意识中的“和合”观》,《社会科学》2006年7期。)这种营造“和合人之情”的文化意念,与汉代政治意识中的“得民和”追求,思想趋势是完全一致的。
前引汉桓帝诏所谓“天人协和”以及“遐迩洽同”,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上下和合”的涵义。其内容与“民和”的关系,亦明朗可知。
“得民和”的历史标范:“召公之政”“召公之风”
司马迁在《史记•燕召公世家》中记述了召公治民成功,得到普遍赞誉的故事:“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诗。”“甘棠”成为“召公之政”的历史纪念。而所谓“甚得兆民和”,则是“召公之政”的成功标志。
召公及其政治事迹,在汉代有相当高的社会知名度,有相当强的文化影响力。童蒙课本《急就篇》卷一有“燕楚庄”,颜师古注:“燕邵公,本周之同姓,其后以国为氏云。楚庄,言慕楚庄王也。”说到“燕”即想到“燕邵公”,或许确实也体现了汉代民间社会意识对“民人思召公之政”的某种以“慕”为倾向的历史记忆。汉代有以“邵公”为名者。(注:《太平御览》卷五一○引嵇康《高士传》:“李邵公,上郡人。”“邵公,王莽时辟地河西,建武中窦融欲荐之,面辞乃止。家累百金,优游自乐。”)汉末袁安以“召公”为字,其行为也以召公为榜样。(注:《太平御览》卷九七五引《汝南先贤传》曰:“袁安,字召公。除阴平长时,年饥荒,民皆菜食,租入不毕,安听使输芋。曰:‘百姓饥困,长何得食谷?先自引芋,吏皆从之。”《太平御览》卷四七○引司马彪《续汉书》曰:“袁安,字邵公。”《后汉书•袁安传》:“袁安,字邵公。”)何休亦“字邵公”。(注:《后汉书•儒林列传下•何休》。)《隶释》卷三《张公神碑》可见“扶风安陵□□邵公”题名,应当也是以“邵公”为字的例证。这些现象,都可以看作对召公深心“思”“慕”的反映。(注:明人陈士元《名疑》卷三写道:“汉人名字有同前人字谥者。如鲁恭字仲康,伏恭字叔齐,翟宣字太伯,张禹、张敏俱字伯达,窦融字周公,袁安、何休俱字邵公,张步字文,公庆普、丁鸿俱字孝公,伏湛字惠公,陈重字景公,刘昆字桓公,耿NC034字定公,陈宠字昭公,赵NB025字伯阳(NB025一作嘉),卫宏、蔡伦俱字敬仲,戴封、刘顺俱字平仲,翟义字文仲,傅毅字武仲,冯逡、卫飒、唐檀俱字子产,寒朗、乐恢俱字伯奇,应奉字世叔,何熙、淳于恭俱字孟孙,郭躬字仲孙,贾逵、种NB026俱字景伯,邓彪字智伯。其与孔门弟子同字者,如陈NB027字仲弓,郑崇字子游,马武、许荆俱字子张,王尊、吾丘寿王俱字子贡,杜钦、杜邺、彭祖、孔光、NC035章俱字子夏,第五伦字伯鱼,坚镡字子NB028,傅NB029字南容。”汉人名字用字体现的慕古倾向,“字邵公”是典型之例。)
民间政治文化感觉:“百姓追美甘棠”
作为召公政治表演重要布景的“甘棠”,曾经集聚了诸多目光,成为汉代社会的文化关注点。人们仰视“甘棠”,其实表露出对召公“甚得兆民和”的敬意。(注:《诗•召南•甘棠》歌颂召公事迹:“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毛亨《传》解释说:“《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郑玄《笺》:“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劳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国人被其德,说其化,思其人,敬其树。”毛亨以为次篇《行露》即反映“召伯听男女之讼”案例:“《行露》,召伯听讼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强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这里所说到的“男女”“百姓”,其实是可以同通常人们使用的“民”的概念对应思考的。)
《潜夫论•忠贵》写道:“周公东征,后世追思,召公甘棠,人不忍伐,见爱如是,岂欲私害之者哉?”“甘棠”,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政治符号。又如《艺文类聚》卷四六引崔马因《太尉箴》曰:“天官NB023宰,庶僚之师。师锡有帝,命虞作尉。苟非其人,NB024我帝载。昔周人思文公,而召南咏《甘棠》。昆吾隆夏,伊挚盛商,季世颇僻,礼用不匡。”“甘棠”,在从政人员的意识中,已经具有某种文化象征意义。《艺文类聚》卷六三引李尤《东观赋》曰:“敷华实于雍堂,集干质于东观。东观之艺,孽孽洋洋。上承重阁,下属周廊,步西蕃以徙倚,好绿树之成行。历东NC036之敞座,庇蔽芾之甘棠。前望云台,后匝德阳。道无隐而不显,书无阙而不陈。览三代而采宜,包郁郁之周文。”也以“蔽芾之甘棠”作为汉王朝官方文化的华美包装。
汉代政治文化遗存中屡屡可以看到借用“甘棠”传说表扬当世官员的情形。这一现象,也可以看作心理深处对于“召公”的一种纪念。
蔡邕《刘镇南碑》写道:“蔽芾甘棠,召伯听讼。周人勿NC037,我赖其桢。欲报之德,胡不亿年。”(注:《蔡中郎集》卷六。)汉代碑刻资料中多有类似的意义深刻的政治文化信息。《隶释》卷六《北海相景君铭》在颂扬景君“兴利惠民”的事迹后,又说到百姓哀伤其逝世:“民□思慕,远近搔首。农夫NC038耒,商人空市。随舆饮泪。”碑文正文最终有总结性的文字:“辞曰:考积幽穸,〔丧至〕□兮,□贤□□,翔议郎兮,再命虎将,绥元元兮,规英榘谟,主忠信兮,羽卫潘屏,抚万民兮,□□□□,恩弥盛兮,宜参鼎绋,坚干祯兮,不永麋寿,弃臣子兮,仁敷海岱,著《甘棠》兮,刊石勒铭,□不亡兮。”有注家说:“《甘棠》,即《诗•甘棠》。”(注:高文:《汉碑集释》,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11月版,第73页。)景君“兴利惠民”致使“民□思慕”,以其“抚万民兮”,以致民众“恩弥盛兮”。其事迹的直接表现,是与“民”的关系,一如召公之“甚得兆民和”。又《冀州刺史王纯碑》称颂王纯“恩加穷民”的事迹,也使用“甘棠”典故:“氵不化甘棠,□过宥罪,政尚宽弘。”《隶释》卷七《沛相杨统碑》也写道:“德NC039化圻民,威NC039怀殊俗,慕义者不肃而成,帅服者变衽而属。”及其逝世,“□民NC040尔,莫不陨涕。”其辞曰:“刚柔攸得,NC039和NC039平。勋迹□矣,莫与争光。甘棠遗爱,东征企皇。”《隶释》卷九《广汉属国候李翊碑》也有“咏其《甘棠》”的说法。《隶释》卷一二《赵相雍劝阙碑》也写道:“在官五载,莅政清平,有甘棠之化。”(注:《隶释》卷二六作《赵相雍府君碑》。)又如《隶释》卷二○《王子香庙颂》:“百姓追美甘棠”,《隶续》卷三《严讠斤碑》:“农夫桑妇□,叹合欠□□人”,“今歌于道□,□□甘棠君”,也都体现出“甘棠”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符号,不仅仅是“召公之政”的历史纪念,也指示着一种行政风格的导向。又如《隶续》卷一一《武都太守耿勋碑》:“岁在癸丑,厥运淫雨,伤害稼穑,率土普议,开仓振澹,身冒炎赫火星之热,至属县,巡行穷匮,陟降山谷,经营拔涉,草止露宿,扌求活□餐千有余人,出奉钱两□□作衣,赐给贫乏,发荒田耕种,赋与寡独王佳小男杨孝等三百余户,减省贪吏二百八十人,劝勉趋时,百姓乐业,老者得终其寿,幼者得以全育,甘棠之爱,不是过矣,又开故道铜官,铸作钱器,兴利无极,外羌且□等,怖威悔恶,重译乞降,修治狭道,分子效力,□□如农,得众兆之欢心,可谓NC041之若明神者已。”“其辞曰:泰华惟岳,神曜吐精,育兹令德,既吉吉且明,宀是[HT]谓耿君,天胙显荣,司牧莅政,布化惟成,柔嘉惟贼,穆如风清,勤恤民隐,拯厄扶倾,匪皇启处,东抚西征,赤子遭慈,以活以生,山灵挺宝,匈NC042乃平,恺悌父母,民赖以宁。”所谓“甘棠之爱”,体现为“得众兆之欢心”,体现为“勤恤民隐,拯厄扶倾”,“赤子遭慈,以活以生”,“恺悌父母,民赖以宁”。“老者得终其寿,幼者得以全育”,“贫乏”“寡独”得到救济。而所谓“得众兆之欢心”,自然可以使人联想到“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民间礼俗和社会生活的《焦氏易林》一书(注:参看王子今:《〈焦氏易林〉的思想史研究——兼论汉代经典文化与民俗文化的交接》,《秦汉思想文化研究》,希望出版社2005年7月版。)中,也可以看到涉及“甘棠”的文字。如《焦氏易林》卷二《师•蛊》:“精洁渊塞,为谗所言。证讯诘问,系于枳温。甘棠听断,怡然蒙恩。”(注:又《焦氏易林》卷一四《旅•解》:“清洁渊塞,为人所言。证训诘问,系于枳温。甘棠听断,昭然蒙恩。”)卷六《复•巽》:“闭塞复通,与善相逢。甘棠之人,解我忧凶。”卷八《离•需》:“高木腐巢,漏湿难居。不去甘棠,使我无忧。”“甘棠听断,怡然蒙恩”等文句,反映这些歌谣体文字的传诵者处于社会下层的身份。可以“解我忧凶”,“使我无忧”的所谓“甘棠之人”,就是以召公为榜样的循吏。
循吏的榜样:“民皆乐其生”
“循吏”,是“奉职循理”,“奉法循礼”(注:《史记•循吏列传》。,道德言行以及行政风格都符合儒学标范的官吏。“循吏”也因此成为从政人员的榜样。
“循吏”的政治原则是“为政宜民”。洪迈《容斋四笔》卷四《左黄州表》:“为政宜民,见于歌颂。史官当特书之于‘循吏’中,而仅能不没其实,故为标显于此。”司马迁作《史记•循吏列传》,“为政宜民,见于歌颂”,形成了历史影响,于是后来的史书多有继作。然而太史公起初之用意似不很明确。(注:郑樵《通志》卷一六九《循吏传一》:“《史记》始作而有《循吏传》,后世因之不能易也。虽晋宋梁后魏曰‘良吏’,南齐曰‘良政’,其实皆‘循吏’也。”)杨绍文《云在文稿•读史记循吏传》说:“太史公作《循吏传》,列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五人。且迁之书,上自五帝,下至秦汉,而此五人者皆在周之末世。又孙叔敖、子产、公仪休,非以吏治为名,而奢与离又绝不载其政绩,世多以为疑。”有人理解为司马迁以此发表对汉代吏治的批评。如沈豫《读史杂记•史记循吏列传》说:“《循吏列传》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共五人,枚举前朝,而汉代无一及焉,其吏治概可知矣。”尚《史记辨正》卷一○《循吏列传》也写道:“此迁刺武帝宠用酷吏,贼虐丞灬[HT]民而为传也。首曰‘何必威严’,次序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五人,不拘时代,不用联贯,简净隐厚,斯为不愧循吏,而汉臣无一足与其数矣。”
《史记•循吏列传》开篇有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司马迁是在提示从政人员们注意,官吏“奉职循理”,是“为治”即进行正常的合理的行政管理的根本。而要求得这种“治”,执政者必须精心处理好与“民”的关系。所谓“导民”,即引导使“良民惧然身修”。而“良民”“身修”,是配合“循吏”“为治”的最基本的社会条件。(注:有人理解此意,然而并不赞同以下层民众为“本”的理念。如宋人叶适《习学记言》卷二○《史记》:“奉法循理亦可以治,何必威严。此对惨酷者而言,非本论也。季康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风必偃。盖是时吏治已趋于酷矣。而孔子之论如此,既不以本对末,固不以末胜本也。迁谓奉法循理亦可以治,是以末胜本也。后世之治终不能反之正者,自迁之为《循吏传》始。”)
《史记•循吏列传》中名列第一的,是楚相孙叔敖。关于孙叔敖的行政成功,司马迁总结道:“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导民”与“上下和合”的关系,值得重视。应当说,实现“民皆乐其生”的境界,是司马迁肯定的政治理念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楚庄王时,币制改革,“百姓不便,皆去其业。”面对“市乱,民莫安其处”的局面,孙叔敖果断决定恢复旧制,使民心得以稳定。司马迁肯定了他的执政原则:“此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子产主持郑国政务,扭转了“上下不亲,父子不和”的情形,实现了“市不豫贾”,“门不夜关”,“道不拾遗”,“田器不归”,“士无尺籍”的“治”的局面。子产去世,“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注:太史公曰:“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司马贞《索隐》:“案:《左传》及系家云子产死,孔子泣曰:‘子产,古之遗爱也。’又《韩诗》称子产卒,郑人耕者辍耒,妇人捐其佩也。”)鲁相公仪休“奉法循理”,“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也被树立为政治榜样。
“上顺公法,下顺人情”
司马贞《索隐》为《循吏列传》解题,说:循吏,“谓本法循理之吏也。”所根据的应是《史记•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而其所本之“法”,所循之“理”,自是以民本主义为主题的。颜师古注解释《汉书•循吏传》之“循吏”身份:“循,顺也,上顺公法,下顺人情也。”所谓“下顺人情”,其实亦犹如说“下顺民意”,也可以读作对“得兆民和”以至“甚得兆民和”的一种解说。
《汉书•循吏传》表彰的“循吏”,其品格和作风“皆谨身帅先,居以廉平,不至于严,而民从化”。文景时代的著名循吏有“河南守吴公、蜀守文翁之属”。“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岁时祭祀不绝。”此后,“王成、黄霸、朱邑、龚遂、郑弘、召信臣等,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生有荣号,死见奉祀,此廪廪庶几德让君子之遗风矣。”关于召信臣事迹有更具体的表述:“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注:有学者据此认为,“循吏之好,好在一心‘为民’,好在时时处处为百姓‘兴利’,并竭力‘富之’,让其过上富裕生活。”刘隆有:《古代的循吏》,《华夏文化》2007年2期。)他们所谓“所去见思”的情形,一如“甘棠”故事。(注:〔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一五《考史》:“绍兴间李谊言,《汉循吏传》六人,而五人出于宣帝。《酷吏传》十二人,而八人出于武帝。”“吏治视上之趋向。”)《汉书•叙传下》是这样总结该篇的主旨的:“谁毁谁誉,誉其有试。泯泯群黎,化成良吏。淑人君子,时同功异。没世遗爱,民有余思。述《循吏传》第五十九。”所谓“遗爱”,所谓“余思”,字句之后似乎隐约可以看到在集权政治烈日强光下,召公“甘棠”追求“得兆民和”的政治文化的绿荫。
《后汉书•循吏列传》记录了十二位能够“导德齐礼”,被看作“一时之良能也”的模范官员的“殊闻显迹”。他们的行政实践,使得“民得利益”,于是“父老称歌”,“以仁惠为吏民所爱”。《后汉书•循吏列传》:“赞曰:政畏张急,理善亨鲜。推忠以及,众瘼自蠲。一夫得情,千室鸣弦。怀我风爱,永载遗贤。”与召公“甚得兆民和”类似的政治反响,有任延“九真吏人生为立祠”,王涣“病卒,百姓市道莫不咨嗟。男女老壮皆相与赋敛,致奠NC026以千数”,“涣丧西归,道经弘农,民庶皆设盘桉于路”,“民思其德,为立祠安阳亭西,每食辄弦歌而荐之”,(注:《后汉书•循吏列传•王涣》:“永初二年,邓太后诏曰:‘……故洛阳令王涣,秉清修之节,蹈羔羊之义,尽心奉公,务在惠民,功业未遂,不幸早世,百姓追思,为之立祠。’”)许荆“远近称之”,“卒于官,桂阳人为立庙树碑”,孟尝“被征当还,吏民攀车请之,尝既不得进,乃载乡民船夜遁去”,“邻县士民慕其德,就居止者百余家”,刘宠“母疾,弃官去。百姓将送塞道,车不得进,乃轻服遁归”,童翊“化有异政,吏人生为立碑”。这些事迹,虽然情节各异,受到民众爱戴和怀念的情形,似乎都是“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故事的翻版。
《循吏传》其实并没有全面收纳所有“循吏”的事迹。《汉书•循吏传》说“王成、黄霸、朱邑、龚遂、郑弘、召信臣等,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生有荣号,死见奉祀”,其中“郑弘”自有传,其事迹未列入《循吏传》中。又如《隶释》卷九《司隶校尉鲁峻碑》:“辟司徒府,举高第,侍御史。东郡顿丘令。视事四年,比纵豹、产,化行如流,迁九江太守,□残酷之刑,行循吏之道。统政□载,穆若清风。有黄霸、召信臣在颖南之歌。”鲁峻“行循吏之道”,其政治品格表现为坚持“事帝则忠,临民则惠”的原则。
以“下顺民情”为行政风格的“循吏”层出不穷,体现出汉代在大一统体制得以巩固的背景下,政治管理形式走向成熟。而所谓“遗爱”、“余思”所体现的民众对于这些模范官吏的情感追念,其实也可以理解为他们的政治态度的表达。这些重要的思想文化信息,汉代思想史研究者不应当忽视。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黄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