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虽然柏拉图政治哲学对国际关系只有一些粗略的见解,但是其思想十分全面,涉及诸多关注国际问题的后人不断反复思考和探究的问题。他关于人性问题的独特分析、个体道德与国家道德的关系、政体与战争问题的探讨,对于研究当今国际问题仍具有启发意义。柏拉图政治哲学对国际关系理论的贡献不在于为某些确定的问题提出了最终的答案,而在于他提出了重大的带有根本性意义的议题,并启迪后人在进一步思考这些问题的同时不断提出新的问题。
关键词:柏拉图;人性分析;个体与国家;政体与战争
中图分类号:B502.232;D0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07)01-0072-05
从理论上阐述国家间关系的本质的尝试由来已久。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是这样一位地位极其重要、影响极其深远的先哲,其探求真理的精神和历久弥香的思想启迪着许多研究不同学科的后来者。虽然柏拉图及其后的古希腊罗马学者对国际关系只有一些粗略的见解,但是在对城邦国家的研究中,其哲学思想十分全面,涉及到了人性、道德伦理、政体、战争等诸多关注国际问题的后人不断反复思考和探究的问题。
柏拉图生活于雅典民主政治由盛而衰的时代,其看似庞杂宏大的政治哲学体系实际上终极眷注在两个相互统一的问题上:一是如何挽救逐步走向衰落的古希腊城邦,维护贵族统治秩序,实现正义;二是个人应该怎样过好政治生活,实现完善与幸福。这两个问题统一于柏拉图政治哲学的论证主题——“如何实现正义”这一道德追求上,这也反映了古希腊时期的伦理政治观的特点。围绕这一主题,柏拉图的论证路径在于:何谓正义一人性的差异和人的需要一社会分工一国家分三个阶层一各司其职一实现正义。通过逻辑严谨的层层推理,柏拉图从道德考量出发,以人性分析为基础,以追求善的理念为目标,提出了一套实现国家秩序和个人完善生活的理想方案。柏拉图政治哲学的关注对象在于国内问题,但是,正是在其对城邦危机殚精竭虑的思考分析中,直接涉及或隐含了许多后来的国际研究也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
一、关于人性的分析
政治哲学的最根本的问题关乎人。没有对人及人性的深刻考察,政治便失去了正确的逻辑起点。对人类社会的冲突与战争、国家的起源与消亡等人类政治的根本问题做深入的思考,往往不可避免地要追溯到人性问题。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两大经典学派都是以人性说为立论基础的。两大学派的分歧深深根植于他们对人性判断上的观点对立。摩根索所阐述的现实主义六原则最根本的一条即人性原则,并以此为支撑点构建起经典现实主义的理论大厦,被人称为“人性现实主义”。而柏拉图关于人性的思考不是简单地作或善或恶的伦理判断,而更多的是基于性格分析和“身心二元论”提出了更加具体细致的分析。
(一)决定国家起源和社会分工的单一人性说
柏拉图认为,人在能力、性格上具有片面化或单一化特点,这就决定了人天生只能做一种工作。“我们大家并不是生下来都一样的。各人性格不同,适合于不同的工作。”如果他什么都干,就会“一样都干不好,结果一事无成”。与这种单一化特点相反,人的需要却缤纷多样,这样就产生了个人才能的片面性与生活需要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柏拉图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压力,使得任何人都不可能单靠自己的力量维持生存,因此,人只能是一个社会性的存在。为满足各自的需要,人们必须“邀请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叫它作城邦”。柏拉图从人性的角度解释国家起源的“自然的必然性”,既不同于中世纪的“上帝创世说”,也不同于西方近代的“社会契约论”。这也是古希腊罗马时期政治哲学的基本特点之一。
柏拉图认为,人的单一化特点不仅决定了国家的产生,而且还决定了在国家中必须实行社会分工。国家本身就是基于分工合作原则而组成相互服务的命运共同体。既然人们为满足各自的需要而组成国家,在国家中就必须进行某种形式的产品交换。“交换的每一方所能提供的商品一定是他拥有的数量多于他本人的需要,正如他本人得到的商品一定是他拥有的数量少于他的需要。因此,显然必须实行某种程度的专业化生产。”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柏拉图才把社会分工当做立国的根本原则,认为国家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一心一意地去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只要每个人在恰当的时候干适合他性格的工作,放弃其它的事情,专搞一行,这样就会使每样东西都生产得又多又好。”柏拉图的这种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思想,实际上是对当时希腊社会广泛存在的产品交换和生产分工现象的理论升华,并将其极端化、人性化。
(二)造就不同人性和社会分工的灵魂说
为实现人的完善和国家的完善目标,柏拉图还对人的灵魂进行了划分。对人的灵魂进行深刻的剖析,是柏拉图人性理论的最引人注目之处。古希腊人性论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对人进行灵魂和肉体的割裂分离,认为灵魂可以独立于肉体而存在。柏拉图是这种“身心二元论”的极力主张者。不仅如此,他还认为灵魂高于肉体,正是灵魂规定着人的本性。他把灵魂划分为三部分,即理性、激情和欲望。其中理性是人们用以思考和推理的,它“总是全力要想认识事物真理”,是人们智慧的源泉,故可称为“爱智”部分;激情是人们藉以发怒的那个东西,它“永远整个儿地是为了优越、胜利和名誉”,可称为“爱胜”部分;欲望是人们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物欲之骚动的,它的全部快乐和爱都集中在利益上,而金钱是满足它的主要手段,故又被称为“爱钱”或“爱利”部分。理性、激情、欲望是每个人都有的,但在不同的人身上却是由不同的部分居统治地位,由是形成三种不同类型的人,即灵魂中理性占主导地位的爱智者,激情占主导地位的爱胜者,欲望占主导地位的爱利者。在此基础上,柏拉图对其社会分工论进行了进一步论证。柏拉图认为,管理国家之事最为复杂艰巨,需要智慧,故护国者的角色应由爱智者担任。而军人要持戈作战,必须勇敢,当由爱胜者构成。至于生产者,他们所从事的是各种物质利益的获取,理该由爱利者充配。
柏拉图认为,一旦灵魂的三部分间形成了主从秩序,即理性起着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由它领导而不叛乱,其内部就有了“神圣的管理”,这样的灵魂就符合善的理念,就标志着个体人性完善的最终完成。柏拉图的人性完善与国家完善是一致的,国家的完善即基于人性的社会三个部分各司其职,运行有序。
(三)改善人性和实现正义的知识论
以理念论为基础,柏拉图政治哲学中暗藏了两个转化。其一是把道德问题转化为知识问题,这是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命题的发扬。从正义即归还属于他人的东西,正义是给予他人有益的东西等一般性认识出发,他通过一系列论证得出结论:“技艺即正义”。人只有通过掌握知识才可能是正义的。他还认为善出于知,恶出于无知,没有人有意作恶或无意为善,一个人一旦具有善的知识,他就会自觉从善,就会只跟随善的引领而不作恶。当然,柏拉图所说的正义只有在哲学王统治得好的城邦中才能够实现。其二是把政治问题转化为知识问题。柏拉图认为政治的主题是认识和掌握个人和国家的善,把握善究竟是什么,以及用什么方法才能使个人和国家乐于从善。这样柏拉图就自然而然把政治问题转化为知识问题。由于柏拉图理解的哲学家是理性与智慧的代表,以追求理念的知识为己任并专注于此而别无它求,所以哲学家统治国家不仅是国家本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其政治逻辑的自然推论。柏拉图推出的政治原则即为:“除非哲学家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否则的话,对国家甚至我想对全人类都将祸害无穷,永无宁日。”
为了使人性向善,使各阶级各司其职,互不干扰和僭越,实现正义,靠的是知识,而要掌握知识,手段只能是教育,包括培养政治家的教育和教化大众的教育。所以柏拉图十分重视教育,认为国家首先必须是一个教育机构,教育是国家唯一重大的问题。教育不仅是塑造人性的积极手段,而且教育渗透社会风俗、习惯、道德等方方面面,影响深远广大。这其实与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的理想主义学派强调通过道德和教育以维护世界秩序和促进世界和平的思想是息息相通的。
二、关于个体与国家的关系
个人和国家或者说个体与整体的关系问题是政治哲学的根本问题之一。从整个历史发展看,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基本是两种趋向。一是以个人为基础,国家不过是个人的结合体,是个人权利的体现者和保卫者。另一个则是以国家为基础,个人只是整体不可分离的部分。前者是个人主义的社会国家观,它主要是近代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物。后者是一种“团体主义”的或者说是整体的国家观,它主要存在于古代和中世纪。团体的国家观是古代希腊罗马政治思想的基本特点之一。
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柏拉图强调国家,并在此前提下使个人与国家协调一致起来。柏拉图认为,基于人性缺陷和不自足性而建立的国家是完善的、自足的,所以在价值上,国家高于个人,个人的不完善性只有在完善的国家中才能有所改善。立足于国家本位,柏拉图的政治逻辑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蕴涵两个重要推论。一是个人的价值在于完成国家指定的适合自己才智的工作,并专司其职、别无它求。个人的志趣、价值和自由在完美向善的国家面前则显得无足轻重,个人只不过是国家整体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二是国家利益是政治生活与个人生活的终极标准。柏拉图强调:“我以什么事情对整个国家最有好处作为立法的根据……因为我正当地把个人的利益置于低等的价值水平上。”他还比喻到:整体高干部分,部分为整体、而存在,就像艺术家作画时使部分服从整体,而不是整体服从部分。总之,在强大完美的国家挤压下,个人利益不值一提,更遑论个人权利。这最终为哲学家作为国王的知识专制铺平了道路。
此外,柏拉图还谈及个人道德与公共道德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公共道德与个人道德是完全一致的,正义的教育对于个人与对于城邦统治者是一样的。在《理想国》第四卷中,柏拉图坚决主张,“智慧在人和城邦身上是一样的,在国家中的勇敢和在个人中的勇敢是相同的,美德在两者中有同样的性质。人和城邦被认为是正义的或不正义的,所依据的也是同样的标准。”在这里,柏拉图所说的一致性是以国家本位为前提的,个人的善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实现,所以正义就在于不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完全献身于公益,在“一人一事”的“工匠社会”中恪尽职守,心无旁骛。
柏拉图的这一思想在19世纪扩展到国际领域,在自由民族主义理论家马志尼(Mazzini)那里得以体现。马志尼认为,国家之间是有某种分工的。每个国家都有适合自己独特能力的独特任务,履行这一任务就是对全人类福祉的贡献。如果国家都以这种精神行事,国际和谐就会成为主旋律。民族主义的形成及其特长的发挥,有利于促进国际利益的和谐。
现实主义理论学派也对个人道德与国家道德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尼布尔认为,单个的人是有道德的,个人可能为了超出私利的目的而牺牲自己,但一旦组成了社会和国家,就演变成了集体利己主义,代表集体的统治者的最高道德就是维护国家私利。摩根索认为,民族国家在追求利益时所遵循的道德,不同于普通人在处理人际关系中所遵循的道德。政治家作为国家领导人采取行动时,政策的政治后果是评判政策的标准。把个人道德与国家道德混为一谈,就是制造民族灾难。关于国家道义与国际道义,他认为,政治现实主义不把“某个国家的道德追求等同于普遍的道德规范”,因为普遍的国际道德是不存在的。尽管现实主义学者们对个人(体)道德和国家(整体)道德有着不同的认识,但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共同关注及不同认识引发了学理辩论,从而形成了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两大学派。在此,柏拉图的贡献不在于为一个重要问题提供一个最终的答案,而在于提出了一个值得经久探讨的深奥议题。
三、柏拉图关于政体与战争的思想
“政体"(regime)一词是对希腊语politeia(国家构成)的翻译,它通常被译作“政制”(constitu-tion),指的是被理解为城邦形式的政府形式:它通过规定城邦所追求的目的或其仰望的最高目标,以及通过规定城邦的统治者而确定城邦的特征。政体不仅是政治理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而且活跃在国际舞台上的政治家和研究国际问题的学者都对政体问题给予过高度的关注和发生过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政体的好坏与战争的关系。肯尼思·汤普森认为,在柏拉图关于政体的讨论中,与国际关系密切相关的有两个方面的思想,一是经典政治哲学所关注的问题,即什么是最好的政体,二是各政体间的关系。这一看法不无道理。下面就沿着这两条路径进行分析。
柏拉图关于政体的分析是建立在其人性论基础上的。在分析不同城邦的不同的政治制度的优越与好坏时,他非常严格地将人的某些方面习性与某种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因为人有不同的天性,因此,人被分成不同的群体,各种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需求,因而不同的人群掌权便产生不同的政体,而政体决定了城邦的性质和类型。”也就是说,政治制度的差异是由人的本性上的差异造成的。“有多少不同的政制就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人们的性格,你不要以为政治制度是从木头里或石头里产生出来的,不是的,政治制度是从城邦公民的习性里产生出来的;习性的倾向决定其它一切的方向”。柏拉图将政体分为五种类型,与此相对应而有五种品格的人:与贵族政治或贤人政治相应的是善者和正义者;与斯巴达政体相应的是好胜争强、贪图荣誉的人;与寡头政体相应的是爱钱财的人,他们仗富欺贫;与民主政体相应的是酷爱自由者;与僭主政治相应的是残暴、凶狠、狡诈之徒,是恶棍。而当今政治学中曾流行一时的做法就是区别专制的和民主的“人格”,而且把这种区别对应于专制社会和民主社会的区别。这一区别朦胧、粗劣地反映了柏拉图早已做出的区别。不过,柏拉图在描述这些政体时,并未谈及属于这些政体的“意识形态”。这是柏拉图的论证与冷战时期意识形态的对立和斗争的不同。但恰恰是这种不同,说明了柏拉图把人性品格与政体性质相关联的预见性。
关于各个政体之间的关系,柏拉图认为,每一种政体及其相应的人都源自在前的制度及其相应的人。僭主政体源自民主政体,民主制源自寡头政体,寡头政体又源自荣誉至上的政体,而荣誉政体之上是贤人政体。但是,哪一种是最好的政体呢?柏拉图认为,衡量政体好坏的标准在于能否实现正义和善,而正义的实现有赖于知识,所以具备知识和智慧的哲学家统治的贤人政体是最完美的政体。在这样的政体下,民众得到教化,社会井然有序,国家处于和平。
战争问题历来是国际关系理论关注的根本问题。战争为什么会发生?战争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吗?如何才能限制或者消除战争?如果战争无法根除,那么战争应该遵循什么原则?柏拉图对战争的原因及原则问题进行了探讨,而对另一些问题并未涉及,例如,虽然正义是柏拉图政治哲学的首要关注,但对战争的正义性却超出了其讨论范围。如果按照现代国际政治理论中的层次分析法的标准,柏拉图是从前两个层次来分析战争原因的。
首先,柏拉图从人的需求及其增长方面来寻求战争原因。在讨论工匠、商人、以及水手的需要时,柏拉图描绘了他们多重的愿望。当人们寻求比必需品更多的东西时,他们就扩展自己的领土,他们需要更多的仆人、家庭教师、承包人。在此情况下,供养原住民的国家实在显得太小,“那时我们想要邻国的一片土地,如果他们象我们一样超出必需品的范围进行不受限制的财富积累的话,他们也想要我们的一片土地。”他由此得出结论:“这样我们就将走向战争。”柏拉图的战争理论是,战争是对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和贪得无厌作出的反应,战争的原因亦是国家、个人以及公众身上几乎所有罪恶的原因。
其次,柏拉图曾把政治体制和战争倾向联系起来,认为军事集权政体更易发动战争。因为荣誉政治人物如果没有别人指点,“就不知道希腊应该追求什么”。虽然军事素养强加于外,克己、重荣誉而轻财富谨记于心,但是,荣誉政治人物很容易被引导从事战争。而寡头统治者是厌弃了战争的荣誉政治人物,他们爱惜财物,不愿意付出财物以备战争。此外,民主政体之后的僭主政体受欲望的支配了无忌惮也倾向于战争。
可以说,这种把战争与国家政体联系起来的思维方式一直延续到现代。1917年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建立,尤其是二战后冷战格局形成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制度和意识形态相互对抗,并且相互指责对方的邪恶性质。乔治·凯南炮制了“遏制”理论,认为苏联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内独裁对外同资本主义世界斗争。丘吉尔发表“铁幕”演说,攻击苏联所追求的目标是“权力和主义的无限扩张”。同时,列宁、斯大林却认为现代战争是帝国主义造成的,“为了打破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就必须摧毁帝国主义。”而在列宁之前,霍布森就抨击帝国主义是引起世界性战争的主要因素。到了上世纪80年代特别是冷战结束后,“民主和平论”盛行,它把战争的原因归结为专制政体,认为民主制是最好的政体,它倾向于爱好和平。这种把和平与战争分别归因于国家或政体的性质的做法,肯尼思·华尔兹称之为“第二种基本概念”。
此外,柏拉图对战争的原则也做了简单的阐述。他认为,战争也是一种艺术,像鞋匠织布者以及建筑师的工作一样。因此,战争是极少数人的责任,是经过良好的职业训练的小规模人群的任务,而不是公民大众的任务。这种把战争限定为一定人群的责任的认识,可以说是为战争立法的最早尝试,并且成为后来者们持续不断的努力方向。到了近代,格老秀斯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第一次系统而详细地论述了正义战争、法律和战争的关系、战争的规则、对平民和战俘的处理、战胜国的义务等问题,从而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基础。
收稿日期:2006-06-07
作者简介:王学军(1972-),男,河南周口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北京 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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