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是具有社会主义根本属性的文化。斗争是和谐的前提,我们必须坚持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观察和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按照毛泽东的人民内部矛盾学说,运用不同方式解决不同的社会矛盾。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中,要正确处理“一元指导”与“包容多样”的统一,关键在于要巩固和扩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对各种错误思潮进行有力地批评。这不但不会妨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更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
关键词:和谐文化;社会主义社会;一元指导;包容多样
中图分类号:G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008-410x(2007)01-0011-04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任务。在学习研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中出现一些值得关注的偏向,有的割裂了和谐文化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在联系,有的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与包容多样性对立起来,有的认为“和谐”就没有“斗争”。因此,有必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澄清相关理论是非,以便准确理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问题。
一、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与一定的社会形态相统一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应当把握好文化与政治、经济的关系。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要求人们在讨论中国文化问题时不应忘记:“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的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点。”这就告诉我们,作为一定政治和经济反映的文化,是受一定政治和经济制约和决定的。毛泽东关于文化与政治、经济的关系,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提供了重要指导。
有人认为,和谐文化在人类历史上的不同社会形态都曾出现过。这种看法值得商榷。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不是抽象的,而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相联系、具有社会主义根本属性的文化。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其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及其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了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文化代表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同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鼓吹的和谐有根本区别。
不可否认,中国文化包含丰富的和谐思想,为解决现代文明所带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种关系失调造成的危机提供一些新的思路。但应当看到,传统的和谐思想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是在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形成的,反映了统治阶级调整人与自然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思想成果,既有时代性、民族性,同时具有阶级性。因此,研究传统和谐思想不能抛弃阶级分析方法,不能完全脱离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来抽象地谈论和谐文化,必须坚持用阶级分析的方法给予批判继承。
中国古代以儒家为代表的和谐思想是为维护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是在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的前提下的“和谐”关系。例如,儒家主张“父慈子孝”,以此维系家庭成员间的和谐,这种和谐以承认父权的权威为前提,以至后来进一步发展到对父权的绝对服从,“父叫子亡,子不亡不孝”。再如,古代和谐思想是与维持旧的封建统治秩序相统一的,“和”这个概念是与“位”这个概念联系起来的,只有自己的言行符合一定的“位”,整个统治才是和谐的,否则就是大逆不道。《论语·宪问》说:“君子思不出其位”,意思是君臣父子各种人都能处于他们应处的地位,要求被统治阶级不要越出其位。《周易》对于这种等级思想说得更为明确:“天地尊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周易》从自然界天地的尊卑推演到人类社会中的贵贱,旨在说明社会经济、政治关系中的阶级划分以及人伦中的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差别构成了各种关系,这些关系的总和构成了整个社会秩序,只有各个社会成员各安其位、承认其位社会才能稳定。同时,“位”又与“分”相联系,《荀子·王制》说:“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荀子所说的“分”实际指礼对不同的人不同地位的规定。可见,儒家的所谓和谐思想是建立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封建等级秩序基础上的,是在封建统治许可的范围内的和谐,并且即使在封建统治的所谓若干盛世都没有真正实现。在阶级矛盾没有根本消除的情况下,统治阶级在封建社会内部只能缓和社会矛盾,一定程度地稳定封建统治秩序,而不能真正达到和谐的状态。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根本对立,才能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
同样,对资本主义社会所谓的和谐状态也应作阶级分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的基础上,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科学论断。从马克思主义创立到现在,一百五十多年过去了,资本主义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资产阶级采取了各种措施,使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得到一定的缓和,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了暂时的繁荣稳定景象。然而,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没有根本改变,正如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92年德文第二版序言》一文中所预言的: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过去带头同工人阶级作斗争的最大的工厂主们,现在却首先起来呼吁和平和协调了”,但所谓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和平和协调”现象的出现并不代表他们之间的根本矛盾已经消除,“工人阶级处境悲惨的原因……应当到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中去寻找”。
总之,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由于存在着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在根本利益上的对立,其矛盾尽管在一定范围或程度上能够得到某种缓和,但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和谐。只有在根本的阶级对立消灭以后,对抗性矛盾完全消灭以后,才能为创造真正的和谐社会提供历史前提。正如胡锦涛指出的,在存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旧制度下,这些设想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矛盾与和谐的统一
一些学者在研究和总结古代和谐思想时提出“和合”主张,并把它进一步上升为指导社会建设的思想;有的主张变革思维方式的、用和谐论否定和取代矛盾论,把思维的重点从斗争转向“和合”,抛弃传统的斗争思维,等等。无可否认,传统和谐思想有许多值得我们研究和继承,但现在有些学者对传统和谐思想的阐述并不全面,片面突出传统和谐的一面而否定斗争性的另一面,认为讲和谐就不能提斗争,这不符合传统和谐思想的原意。中国古代不只讲和谐而且也讲斗争。主张无为而治的老子也是讲斗争的,如“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可见,传统和谐思想以承认矛盾的斗争性为前提,今天我们研究传统和谐思想必须客观、全面,不能只讲其和谐的一面,忽视其本意中含有斗争性的另一面。
讲和谐不能把和谐理想化和绝对化。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冲突和斗争普遍、客观存在,矛盾的对立面相互排斥的属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完全消亡,斗争贯穿事物发展的整个过程。斗争与和谐是统一的不能完全割裂的,正如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所指出:“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因此,只要和谐不要斗争,是一厢情愿的、天真的、不现实的想法。毛泽东曾讲过,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这表明,和谐是有前提条件的,斗争是和谐的前提,不能丧失原则一味讲求和谐。
我们在反对过去那种把斗争绝对化、简单化的同时,也不能把和谐绝对化、简单化。现在有的人一讲和谐就全盘否定“斗争哲学”。我认为不能对“斗争哲学”持全盘否定的态度,毛泽东提出;t斗争哲学”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不能离开特定的历史条件来评价“斗争哲学”。“共产党的哲学就是斗争哲学”,是毛泽东在1945年4月七大口头政治报告中提出的。他说:“权利是争来的,不是送来的,这世界上有一个‘争’字,我们的同志不要忘记了。有人说我们党的哲学叫‘斗争哲学’,榆林有一个总司令叫邓宝珊的就是这样说的。我说‘你讲对了’。自从有了奴隶主、封建主、资本家,他们就向被压迫的人民进行斗争,‘斗争哲学’是他们先发明的。被压迫人民的‘斗争哲学’出来得比较晚,那是斗争了几千年,才有了马克思主义。放弃斗争,只要团结,或者不注重斗争,马马虎虎地斗一下,但是斗得不恰当、不起劲,这是小资产阶级软弱性的表现。”如何理解毛泽东所提出的“斗争哲学”?一是毛泽东强调的“斗争”主要针对国民党顽固派进行残酷、复杂的阶级斗争,是用于解决敌我矛盾这类对抗性矛盾。二是毛泽东也反对乱斗一气的“左”的做法,很讲究斗争的艺术和策略,认为“统一不忘斗争,斗争不忘统一,二者不可偏废,但以统一为主。‘磨而不裂’。”我们不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否定斗争,不应在纠正“文革”斗争扩大化这个极端的同时走到否认斗争的另一个极端。
《决定》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用和谐方式还是用斗争方式解决矛盾,这主要由矛盾的具体性质决定,并非所有的对立和对抗都可以通过和平或和谐的方式解决。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用对立统一规律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要求对上述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专政或民主这样两种不同方法处理。《决定》提及的一些社会矛盾,既包括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也有诸如“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敌我矛盾。我们必须坚持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来观察和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遵循毛泽东提出的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要求,运用不用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社会矛盾。
三、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一元指导”与“包容多样”的统一
《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必须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同时提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何理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与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之间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发展新理念是从“一元主导”走向“多样和谐”?
不容否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随之思想文化领域也出现了丰富多彩的局面。我们的文化必须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满足人民不同层次、多方面的精神需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体现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至今仍是我们党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方针,但贯彻这个方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毛泽东在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时,还提出了判断人们言论是非的六条政治标准,认为这六条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P234),这六条标准后来成为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论来源。邓小平鲜明指出:“如果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可以不顾安定团结,那就是对于这个方针的误解和滥用。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民主,不是资本主义民主。所以,我们坚持安定团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双百,方针,是完全一致的。有人说,三中全会是放,四项基本原则是收。这完全是歪曲。”
可见,“多样和谐”的前提必须是“一元主导”。如果离开了“一元主导”,“多样和谐”就成为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在改革中推行所谓“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在指导思想上打着“多样化”或社会主义“多元化”的旗号实行“意识形态多元化”,假借“多样”、“多元,,攻击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是“垄断主义”,使资产阶级思想自由泛滥。事实上,在阶级社会里,指导思想的多元化是根本不存在的,“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国内外敌对势力为实现和平演变的图谋,不断利用“多元化”的幌子推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之间的界限,增强分辨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能力,这对排除各种错误思想干扰、保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江泽民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注意分清是非界限,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比如,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同私有化的界限,社会主义民主同西方议会民主的界限,辩证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界限,学习西方先进东西同崇洋媚外的界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同消极颓废生活方式的界限,等等。”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中,正确处理“一元指导”与“包容多样”的统一,关键在于巩固和扩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对各种错误思潮进行有力地批评。毛泽东在四十多年前就已经向我们提出了这个重大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无论在全人口中间,或是在知识分子中间,马克思主义者仍然是少数。因此,马克思主义仍然必须在斗争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在斗争中才能发展,不但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必然还是这样。”(P230)当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特别是思想界的各种思潮极其复杂,如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等等,如果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思想文化阵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就要占领。对各种错误思潮进行有力地批评,不但不会妨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更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有人引用邓小平说过的“不争论”说现在要和谐、不要搞争论,实际上这里的“不争论”是有特定的内容的,即关于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等方面不要过多争论,主要是引导人们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用事实来说话。特别是涉及重大原则问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邓小平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十分重视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潮进行批判,强调“对于造成思想混乱和精神污染的各种严重问题,必须采取坚决严肃认真的态度,一抓到底。马克思主义者应当站出来讲话”。
收稿日期:2006 10 22
作者简介:李方祥(1973--),男,福建福州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福州 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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