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亲社会行为及其培养策略

2007-12-29 00:00:00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07年6期


  摘要:儿童亲社会行为是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它对儿童的成长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阐述了儿童亲社会行为的涵义、年龄发展特点、形成因素,并提出了培养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儿童;亲社会行为;移情;培养
  
  一、亲社会行为的涵义
  
  亲社会行为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谦让、帮助、合作和共享等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它包括利他行为和助人行为在内的一切对社会有积极作用的行为。从对他人和社会有益的社会效果看,这两种行为的含义是一样的。但从动机看,分属不同层次和水平,其中利他行为是高层次的亲社会行为。因为利他行为是人们出于自愿的亲社会行为,它并不企图得到任何报酬或奖赏。亲社会行为是人与人之间形成和维持良好关系的重要基础,是一种积极的社会行为。儿童亲社会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是同他们的道德行为的产生和发展相一致的。亲社会行为发展成为儿童的心理品质的过程,就是儿童道德认识水平提高,道德情感日益丰富,在活动中有效地掌握帮助别人的知识、技能及锻炼意志的过程。
  
  二、亲社会行为发展的年龄特点
  
  婴幼儿亲社会行为的研究,对解决亲社会行为的产生和起源有重要意义。严格意义上的亲社会行为在婴儿期还处于萌芽状态,婴儿的特点决定了研究者主要通过婴儿的情感反应和有限的行为表现来观察婴儿亲社会行为倾向。皮亚杰(1932)认为,8~12个月的婴儿已具有同情行为、利他行为和分享倾向。在与母亲和抚养者的相互交谈过程中,婴儿逐渐学会使用社会参照系,注意与他们自身安全有关的抚养者的情感反应,婴儿会通过自己变得忧虑来对他人的忧虑作出反应。1岁后,婴儿开始安慰他人,而且帮助行为发生的频率随年龄增多。研究发现,14个月的婴儿能对其兄妹表示关心,并知道如何使他们高兴,并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向他们提供注意、同情、关心、分享和帮助。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婴儿身心的迅速发展,行为表现从情感的过分概化和简单的反射反应向较分化的、自发的、自我维护的、社会敏感的形式发展,这些行为与社会认知能力和自我再认(self-recognition)有关。
  到了幼儿期,儿童的认知能力和思维水平的发展达到一个新的阶段。皮亚杰认为这一时期儿童的显著特点是思维的“自我中心性”。尽管许多研究者认为皮亚杰低估了幼儿的认知水平,但从亲社会行为的利益取向这一角度来说,幼儿区分自我和他人的认知能力是较低的,他们还不能很好地区分“自我—他人”维度,儿童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如给他人自己喜爱的玩具等方式去安慰处于困境中的人们(Radke-Yarrowd,1984),年幼儿童还不能像年长儿童那样区分出自我和他人的认知状态。伯里曼(Bri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