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新
摘要:美国高等教育中贯穿着以生为本的理念。本文结合美国的大学、尤其是马里兰大学中关于本科教育在招生制度、课程设置、学分制、教学改革和评估认证制等方面的指导思想与现行做法,比较分析我国高校的现状,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对以生为本创新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若干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以生为本;教育;创新;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07)02-0077-04
从2006年7月22日到8月21日,华南理工大学选派中层干部代表团到美国马里兰大学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高等教育管理培训。与一般的参观考察不同,培训班由该校教师及各层次管理人员授课答疑并进行研讨交流,走访了联邦教育部、马里兰州政府及州高教委,还分别参观考察了有代表性的公立、私立与社区大学等,对美国高校尤其是马里兰大学的办学理念、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等进行了较为贴近深入的了解。
走进美国高校,感觉不到一般人所理解的那种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甚至是每一个具体的细节之中。
一、注重与鼓励学习多样性的本科生招考制度
美国高等教育发展遵循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的原则,联邦与地方政府都不干涉或参与高校招生,高校招生完全独立自主,具体的招生政策及录取标准由高校自己决定。从表1的对比可见,美国大学录取时会考虑大学人学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各年级的考试成绩、学生平时在校的各种表现等,有的还要经过面试。而我国在当前的制度环境条件下,高校目前基本上是以每年一次的高考作为录取的标准,各省市根据情况进行一些改进。例如2007年广东省将改变分数是唯一标准的传统,在高考录取中引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之一;山东省实行“3+x+1”的科目设置,其中1为基本能力考试,重点测试高中毕业生适应社会生活的一些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如何观察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欣赏和表达感受等能力;江苏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模式。这些改革体现了我国高考录取评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引导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马里兰大学的招生规模由学校自主确定,但有时需要与州政府协商。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先由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申报进行挑选,再上报招生办确定。因此,各学院有较大的自主权。由于美国没有统一的高考,马里兰的招生标准由学校制定基本原则:GPA(高中毕业平均成绩)≥2.0,再由各学院根据自己学科专业的特点再定其它标准。马里兰大学招生分为春秋两季进行,以秋季招生为主。马里兰大学每年招收本科生6500~6800人,其中二年制的社区学院毕业生约2500人,占招生人数的40%左右,马里兰州的生源占50%左右。在100个多专业中,马里兰大学根据社会需求情况决定招生专业,每年约有1/5的专业不招生。
以上的分析可见美国高校本科招生录取强调基础教育的合格性标准,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与全面发展,尊重各教育主体的自主性,不强求一律,充分体现多样性和选择性,这对基础教育起到很好的导向与鼓励作用,是符合教育的本质意义的,值得我们借鉴。
二、有利学生自主发展的专业选择与学籍管理模式
美国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一般通过社会调查和预测,及时进行调整。美国联邦教育部没有统一的本科专业目录,各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向州高等教育委员会申报专业设置,经批准并公布后方可正式招生。据美国联邦教育部统计的口径,目前美国大学的专业有24个科类,大到天文地理,小到家政料理,应有尽有。大学对于专业设置有相当大的自主权,例如马里兰州各大学申报新专业每年约批准250项左右。马里兰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设有13个学院,超过100个专业。
美国高校的教学管理模式是开放的,学生有自主权选择专业、转换专业、选择课程、更换课程、转换学校、跨校拿学分、跨国拿学分,只要修满所学专业的相关学分就可以毕业。学生可以边工作边读书、也可以工作后再读书,还可以休学多年后再继续学业。
华南理工大学也是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办学规模与马里兰大学相当。目前有29个学院,67个本科专业,每年向教育部申请获批的新专业大约为3个。学生入学一年半后可以申请转专业。成功转专业人数逐年降低,主要原因是受教育资源限制。例如多数学生希望转到建筑学、机械、电信类等专业,但这些专业接收能力有限无法全部满足。同样,也是由于资源的欠缺,有时无法满足学生对某些课程的选修,可以更换的选修课程范围也较小。因此,应该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使学生真正成为“课程超市”的主人。
三、尊重个性的学分制与充满人文关怀的导师制
以学分制为核心教学管理制度较为机动,学生在学习方面享有充分的自由。一般只规定学生每年所必须拿到的学分,而不对学生课程的选修作严格的控制,学生既可选修本学科的课程,也可以跨学科取得学分,从而使学生的知识和学术视野大为拓宽。
在学分制下,学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主安排自己的学习内容,但不少学生缺乏对课程间先后关系及知识内在联系的了解。在选课时比较盲目或过分迎合自己的兴趣,也有的学生因为急功近利,片面地追求学分,选择一些容易得学分的课程或要求不严的老师上的课程,这样必然导致学生所学知识的支离破碎。因此,导师制是实施学分制的重要保证。实行导师制有利于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可以帮助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案,缩短学生的适应期。
马里兰大学实行的本科生导师制以学分制为中心,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制订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择课程。一个导师可以指导30~80个学生,导师与学生一年大约只见1~2次面。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基于学分制的本科生导师制,大多采用传统的班主任制、辅导员制和基于本科生科研项目(SRP)的本科生导师制。其中班主任与学生的比大约是1:30~50,由于指导学生制定培养计划和选课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可以兼任学分制的导师工作,前提是必须经过一定的培训,熟悉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和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及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
四、强调学生参与的教学改革与创新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就业市场对学生各方面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用人单位不仅要看其学习的成绩,更要看其学过的课程,还要看其是否具有激励、鼓舞他人和与他人合作的能力,是否具有从战略的高度创造性思考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的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分析、推理和批判能力。这种新时代的人才质量观,促进了高校积极开展以关心学生发展为目的教育与教学改革,马里兰大学的一些本科教学改革值得借鉴:
(一)设置本科生学习的通识核心课程
可见,两校都比较重视本科生的通才教育,所设置的通识核心课程大致相同。但值得华南理工大学借鉴的是应加强理工科学生对工程实际问题的认识。
(二)学习与实践项目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课程设计充满了学术理性主义课程观念,学生沉浸在各种符号的逻辑演算中,课程缺乏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学生无法对知识的学习进行建构,就可能失去生活的源动力,失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马里兰大学的学习与实践项目是把课程内容和生活实践联系在一起,创造一种机会使学生能更好理解和综合课程的内容,这类课程通常是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的比例为1:3。例如环境科学的教授们要带学生到野外考察、采样分析和评估;社会学的教授们要带学生到社区参加各种社区活动;工程类各专业的教授们要带学生到生产工地学习。
相比之下,国内大学由于实习经费、实习单位不愿接受等原因逐年缩减了实践教学的环节。有的院系甚至将认知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合为一体,变成了为时一周的参观,这不利于学生对课程的认识与理解,严重影响了本科生的教学质量,以致出现本科生技能不如大专生的现象。
(三)优秀学生(荣誉)项目
马里兰大学的优秀学生(荣誉)项目是大学生特别项目中众多类型的一种,由于其主要是最好的老师面向最优秀学生(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或个性进行挑选),专为一些优秀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而设计,故称为荣誉项目。51%的项目有1~5个教职工负责,33%的项目由行政人员负责。例如某企业有个涉及管理、机械和法律专业知识的项目,马里兰大学的教授会选择相关专业中的优秀学生,通过查阅各学科的资料→上课→考查→讨论→实践→论文或设计→完成该企业的项目课程评估。
这一项目与我国多年前的教育先进小分队及现在的SRP(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相类似,SRP项目是教师根据横向或纵向项目的要求和本科生的知识结构→将项目分为若干个子项目→本科生报名、教师选定→查阅资料→讨论→初步研究→实验(调查)→撰写论文→报告演讲→结题总结。
(四)学生创业项目
马里兰的学生创业项目是专门为立志创业的学生建立的,由马里兰大学的校友和各学院资助,体现了马里兰大学坚持人才培养源于个体研究的理念。学生被安排在专门的公寓,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共同学习和探讨创业的问题。此外,学校也会请有经验的专家与他们一起探讨和分享经验。
我国在这方面的本科生创业项目尚属空白,高校一般不允许学生外出打工,应重视这方面的探索与尝试。
五、关注学生的高校认证与评估制
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创建于19世纪,至今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制度,并趋于法制化、社会化,评估机制比较完备。我国教育部从2003年起,建立了5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评估制度,对我国所有普通高校进行教学评估。两国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估机构不同
中美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最明显的差异在于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是社会化评估,其评估机构都是民间的中介机构,由高等院校和专业协会自发形成,组成人员为大学的校长、有威望的教授及各方面的专家、研究机构的学者,有关企、事业单位的代表。而我国的则是行政性评估,我国的评估机构主要是官方组织,教育部成立评估领导小组,依托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开展工作,在其下又设立各种类型的评估委员会。
(二)运行机制不同
美国高等教育竞争性的特点决定了美国高校必须把提高质量和办出特色作为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而只有经过评估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学校或专业才有社会地位,才能获得资助,才有更多的学生报考。所以,在美国,无论是公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都自愿参加由非政府机构的评估或专业认证,不具强制性。而我国的评估都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普通高等教育评估暂行规定》中规定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由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强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估的领导和组织作用,因此我国高校评估往往是被动而非自愿的行为。如何转变观念,从“要我评”转变为“我要评”,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积极促进自身办学水平的提高。
(三)政府在评估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同
在美国,教育评估机构是独立于政府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政府不参与、干涉评估活动,不定评估政策。社会中介组织在评估中居中心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在我国,政府是高等教育评估的主体,居主心地位,起主导作用。从指标体系的制定到组织实施以及结论的给定,自始自终都是完全的政府行为。
(四)评估的重点不同
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看重本科生培养质量,评价内容关注学生学业收获,而我国的评估指标较为着重于办学条件,这一着重点的不同导致了办学指导思想和管理理念的差异。美国的评价项目不但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和行为,而且充分了解学生通过教学在各个方面所取得的进步。评价不仅关注教师对课程体系和知识内容的处理,而且注重教师在教学中对学生的注意、尊重、关心和帮助。为保证教学质量,许多美国著名大学都把学生对教学的亲身感受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这种评价取向反映出美国大学“以学评教、以生为本”的理念。例如在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问题上,马里兰的教授把给本科生上课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许多一流的教授不仅在课堂上讲课,还参与到对学生的指导与咨询中,充分体现了以生为本。而国内高校目前无论是管理还是在课程体系上很多仍是以教师为中心。许多教授着重于自己的科研,往往忽视了为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的精力投入。许多学校的评价内容主要集中在教师的教学表现,极少提及学生在教学中的进步与变化。因此,美国高等教育在教学评价中以生为本的做法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综上所述,大学以教学为本,教学以本科为本。而将“以生为本”的理念,全面贯彻到教育教学之中是一项很复杂、很细致、很具体、有难度的系统工程,但这是现代教育的根本目标。学校只有把学生当作“一等顾客”,以优质的教育服务面向学生,处处为学生的发展着想,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条件,一切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才能使学校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