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性格与建筑的“相容性”

2007-08-01 06:33汤朝晖杨晓川
关键词:和谐社会

汤朝晖 王 钰 杨晓川

摘要:统一与具有魅力的城市性格,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欧洲众多历史文化名城的和谐统一的城市性格,来自于历史长期的经营。我国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开始的城市大发展,机遇与欧洲当年城市发展有相似性与可比性。由于中国目前大规模的城市发展和欧洲城市大发展的时期有一个时间差,可以从西方城市及建筑设计发展的经验教训中吸取有益的启示。因此,关注城市的性格与建筑的“相容性”,有其必要性与重要性。

关键词:城市性格;建筑相容性;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TU-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5X(2007)02-0060-04

欧洲的吸引力,除了它拥有为数众多的古今著名建筑作品外,很大程度上还是来自于欧洲的城市魅力,来自于欧洲众多历史文化名城的和谐统一的城市形象与鲜明的城市性格。当前我国的城市更新与改造、发展的机遇与欧洲当年城市发展有相似性与可比性。由于中国目前大规模的城市发展和欧洲国家大发展的时期有一个时间差,可以从西方城市及建筑设计发展的经验教训中吸取有益的启示。

一、欧洲城市建筑解读

欧洲有不少的城市具有鲜明特点:巴黎的城市轴线,威尼斯的水系,巴塞罗那新城的方格网街区,阿姆斯特丹的城内运河系统,意大利西耶那城的广场、伊斯坦布尔以众多的清真寺为中心的城市肌理,等等。每个城市都拥有可以称道的性格特征。而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每个城市都具有整体性。

意大利名城佛罗伦萨,处处呈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以来以人为本的城市文脉。除了以其“艺术之都”著称外,其城内建筑统一的建筑形象令人印象深刻。“阿尔诺(Arno)河穿过一片片红瓦屋顶的赭色建筑,呈现出文艺复兴运动以来以人为本的城市文脉;沉浸在温馨而优雅、高贵又清澄氛围的街道体现出整体和谐的城市基调。”老城区的建筑物几乎全为清一色的红瓦顶,简直让人怀疑这是一个建筑师的手笔。

再一个例子,也许仅从规划角度看,威尼斯狭窄混乱的街道并不成功,但这不影响它的魅力。因为整座城市就象是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由s型的大运河所贯穿。河两岸近200栋的宫殿豪宅和7座教堂矗立在水中,任凭潮汐侵蚀。它们多半兴建于14-16世纪,有拜占庭风格、哥特风格、文艺复兴式、巴洛克风格、威尼斯式等建筑风格。东方文化也在威尼斯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尤其是拜占庭文化的痕迹更加突出,如圣马可大教堂的设计、穹顶和镶嵌工艺都是拜占庭风格的体现。圣马可广场是威尼斯的政治、宗教和传统节日的活动中心,被拿破仑称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客厅”。虽然拥有风格各异的建筑,但威尼斯城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这是因为,所有这些不同的建筑风格,在落户威尼斯的时候,都融入了地域的建筑特征与城市性格,而非简单的抄袭。在不同风格、不同年代的建筑物中,可以找到许多相同的建筑元素。正是它们,使建筑风格的多样性与城市性格的统一性得到了完美的结合。

万城之城巴黎,以城市轴线与放射状街道系统联系起众多的广场与街区。城中不乏风格独特的古今建筑作品,为大家耳熟能详。但这些性格鲜明的单体建筑,却与巴黎城市的整体形象相得益彰。这些风格各异的明星建筑物,尽管也有过政治与学术争议,但客观而言,它们不单没有破坏城市的整体感,反而成为了城市的装饰亮点。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效果,应该归功于在巴黎市内占绝大多数的性格谦虚而统一的其他建筑。尽管它们建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建筑风格也各具特色,但由于长期以来巴黎实行的相对统一甚至偏于苛刻的建筑规划法规,相对统一的建筑材料,相对统一的建筑色彩,使城市本身具有了和谐统一的性格,成为那些明星建筑物的强有力的背景。让这些处于城市节点与重要位置的个体建筑,在发挥个性的同时,又被“消化”于城市统一性格的大环境之中。类似的大小城市在欧洲还有很多,不一而足。

二、当代欧洲建筑设计实践

吴良镛先生曾说过:“到美国看建筑,到欧洲看城市”。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欧洲城市文化的特点。许多欧洲的历史文化名城,都由于其统一的建筑材料,统一的建筑形象,统一的建筑风格而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整个城市可以看作一个大尺度的建筑艺术作品。也许对于其中大量的个体建筑而言,是中规中矩,平淡无奇的。但正是这大量的貌似平凡的个体建筑,却成就了众多欧洲古城的历久不衰的魅力。欧洲城市能有今天的成就,应归功于多个重要的因素,包括:在严格的城市规划法例下的长期经营,相对较高的国民建筑素养。政府在建筑文化方面的政策导向,以及执业建筑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自觉参与。

在与欧洲建筑师的交流中,最深的一个感受是,他们在进行建筑创作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对保护所处城市的文化根源的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他们除了关注建筑物本身的功能与形象之外,更关注建筑与城市、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在很多时候,建筑师并不以“与众不同”作为其设计的出发点,而是尽力寻求与城市环境的和谐共存。当然,这种共存的方式有多种,不同的建筑师也有各自的设计手法。但除了极少数例子,如蓬皮杜文化中心等,以极端对比的手段而存在之外,绝大部分的建筑师还是选择协调统一的建筑形式作为表现方式。不光是建筑师如此,这也是欧洲普通市民所拥有的共识。这种看来偏于守旧的思想,事实上却有效地保护了欧洲城市的文化遗产。其中最极端的例子就是,在很多欧洲城市,尤其在老城中心的城市更新与重建时,按法例的规定,原有建筑物的立面被完全保留下来,即使建筑物内部已是完全重建,但建筑物的立面形象依然如故,城市的原有风貌得以保持。在其他的情况下,即使原有建筑物的立面没有强制性地保留,但建筑师还是自觉地以不同的方式去延续原有的城市性格与历史文脉。

在巴黎市内有一个旧建筑改造重建的项目,建筑师是巴黎塞纳建筑学院的一位兼职教授,尽管建筑立面是全新的,但他除了按照法例,让新建筑的高度,层数与坡屋顶坡度等保持与原有建筑物相同外,还特意寻来自十八世纪以来不同时期的反映该街区的绘画与照片,在新建筑中再现原有建筑的主要特征。包括建筑材料,建筑色彩,开窗方式,甚至于旧建筑在拐角处的一个壁龛也在新建筑中得以重现。在某种角度看,他的作品没有太强的个性,但却因此而延续了城市的性格与历史文脉。这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建筑师,因此,从另一个侧面可以看到,对城市性格与文化传统的尊重,已成为大部分欧洲建筑师的自觉行为与共识。

英国著名建筑师福斯特在法国南部历史文化名城尼姆设计的市立图书馆,用地位于老城区内,并紧邻及面对该市的“古罗马神庙古迹”。建成的新馆尽管地位重要,建筑手法也是现代的,但立面形象却相对简单而平淡。据介绍,福斯特的设计方案最后能得以中标,其中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它尊重了当地的古城文化,不刻意突出自己,以其谦虚的

性格与古迹共存。这一点得到了当地市民的接受。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无论是投标者与评标者,都把自觉地尊重城市性格,保持城市形象作为建筑方案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当然,最为熟悉又最具有戏剧性的例子莫过于贝聿铭先生设计的巴黎罗浮宫扩建工程。尽管有密特朗总统的支持,当年巴黎人却曾对这一方案大加反对。原因就是担心这一现代特点鲜明的设计会破坏原有建筑群的性格。随着时间的推移,接受这一方案的人越来越多,而如今令这一设计让大多数巴黎人接受的原因,正是它建成后既有个性又相对谦虚的性格。同时也让我们得到启示:保持城市的性格,维持城市形象,并非就是一味地复古,拒绝创新。当然,既要有时代性,又要与城市形象协调,对建筑师来说,要比单纯的套用原有形式要更具挑战性。

三、欧洲城市建筑发展给当代中国城市建设的启示

欧洲城市的性格魅力,来源于长期的经营,而其中主要的发展产生于两个历史阶段:第一个历史阶段是十九世纪末工业革命所导致的大规模城市化过程。在这一时期,欧洲的许多城市从中世纪小镇一跃成为初具规模的工业化城市,打下了今天城市的基本构架。第二个时期是二战以后,西方国家的战后重建以及经济飞跃导致了城市的大规模发展,基本形成了当今的城市面貌。我们今天看到的许多欧洲城市,往往是由一个中世纪的中心老城或火车站附近十九世纪末市民化的城市街区,以及二战以后城市周边国际化建筑组合成的。

联想到目前在国内的城市建设中,在进行建筑设计方案招标时,标书中几乎毫无例外地会有类似要求方案“构思新颖,形象独特,与众不同”等字眼,但对于城市空间与如何延续城市的性格却甚少提及。这一方面透视出目前国民建筑文化素养的真实水平,是发展中国家人民追求新生活的思想在建筑欣赏领域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是建筑设计中“求异”思想的反映。这与欧洲建筑师的“求同”思想有着较大的差距。建筑设计中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本身是正确的,然而我们同时也注意到,由于过分地追求“与众不同”,在目前的城市更新与城市改造中,在建筑单体获得鲜明个性的时候,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性格正在同步流失,这不能不引起建筑业内人士的注意。

城市是不能没有历史的。而城市肌理,就是一座城市历史的物质载体,是历史的见证。罗西曾说:“历史是城市的灵魂……建筑就是城市的要素。”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它就在城市的肌理留下那个时代的印记。在建筑设计理论上,我们跟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距离。建筑设计与城市公共空间之间的关系,就是目前关注得较少的一个方面。如何在“城市性格”与“建筑个性”之间去把握尺度,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课题。这除了建筑师本身的努力外,政府的参与和立法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方面,我们能从欧洲的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中获得启示。

还是以巴黎为例。其当今的城市形象与独特魅力令人称道。然而,在十九世纪之前,巴黎市曾经由于人口增长而造成市内建筑过密,交通不便,城内卫生状况恶化。当时的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受到在英国先进生活的影响,同时也是出于第二帝国的政治需求,决定对巴黎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具体由当时塞纳河地区行政长官奥斯曼(Baron Georges Haussmann)负责实施。从1853年至1869年历时十七年,巴黎市内开凿了众多的交通干道,建立了齐全的基础设施,划分了行政区划。与之配合,制定了十分严格的建筑条例。对市内建筑的层数,高度,屋顶坡度,平面布局与立面形象,市政设施样式等,都有十分程式化甚至是苛刻的规定。在此过程中,尽管改造工程曾被部分巴黎人反对,奥斯曼也被指为独裁者与掠夺者,但客观上,正是由于奥斯曼对巴黎的改造,使面貌全新的巴黎城得以诞生,奠定了现代巴黎和谐统一的城市形象的基础。

四、城市建筑的“相容性”

营造城市性格,建立和谐社会,是当代中国建筑师必须担负起来的使命。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建筑大师何镜堂院士曾把他的建筑创作理论总结为“地域性,文化性与时代性”,本文作者与何院士共事多年,期间受益非浅。并希望通过研究探索,得到对这一理论进行深化与完善的机会。本文作者以为,针对中国目前建筑设计领域的偏差,在上述建筑的“三性”之外,对于当代中国建筑,还应提倡建筑的“相容性”。

建筑的“相容性”,就是指建筑要相容于所处城市的公共空间之中,与城市成为统一整体,以城市的性格作为建筑自身风格的大前题。这与“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相辅相承,又各有所指,相互补充。而其中最主要的内涵,是要建筑单体服从城市总体。“存异”但却要“求同”,不能只强调单体建筑的个性,甚至有时要牺牲单体建筑的个性。以谦虚的姿态存在于城市公共空间,从而使城市性格得以延续。

日本建筑师模文彦也曾指出,现代城市发展过程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空间组合体”的动态,其实就是组成“空间组合体”的各单元建筑的动态。单元建筑是城市的基本粒子。他认为,在现代的城市结构中,单纯的单元建筑已不存在,而是与周边的场所环境,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网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联合体,但现代的建筑师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对这种状况却常常视而不见,仍然维持静态孤立的见解。他认为这就是现代城市领域中建筑与环境,建筑与场所,建筑与基础设施都脱节的原因之一。

我国在二十世纪末迎来了城市大规模的发展。新建筑群、新街区、新城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市面积也以几年内翻番的速度膨胀起来。发展的机遇与欧洲当年城市发展有相似性与可比性。美国洛杉矶艺术中心设计学院的王受之教授在一篇题为《谈A+D》的文章中说:“纵观人类建筑发展的历史,从来没有过如此规模的兴建高潮,无论是工业化时期的欧洲和美国,还是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还是亚洲“四小龙”高速发展时期,建筑无论从规模上或者数量上都从来没有达到过如此惊人的水平。……从数量上讲,中国大陆在短短的10年之内建造了整个欧洲100年的建筑数量。”由于中国目前大规模的城市发展和欧洲国家大发展的时期有一个时间差,所以完全可以从西方城市及建筑设计发展的经验教训中找到有益的启示。

中国建筑师也应达成这样一种共识:要以实现城市公共空间的和谐统一并延续城市性格与历史文脉为己任。而要实现这一目的,确实是任重而道远,需要建筑师投入毕生的精力,乃至几代人的努力。同时也要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到位:需要国民总体素质的提高,业主的理解,政府的配合,建筑师的共同参与,有效的甚至是强制性的城市规划法规的支持。建筑形象与城市公共空间形象,是社会文化的综合反映。中国古语云:“居移气,养移体”。其中的哲学含意之一就是优良的环境质量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好与坏,跟影响社会稳定与否的因素密切相关。当今中国建筑师面临的两大课题,是维护生态环境与弘扬建筑文化。在此时提倡建筑的“相容性”,与《北京宪章》的精神相一致,对于在二十一世纪营造我们的理想家园,具有积极的意义。

其实,像欧洲城市这样,具有和谐统一性格的城市,建筑单体与城市空间和谐共生的例子,我们中国也古已有之。老北京城以及当今名扬海外的同遥、苏州、丽江、周庄、同里等等中国古城,无不如此。因而归根究底,欧洲城市文化的美学根源,却与中国传统的建筑理论是同源的。在建筑学的领域中,新的建筑形式层出不穷,新的建筑理论不断更新,然而,建筑本身所具有的内在规律是不会改变的,正如人类生命的基本需求也从未改变:阳光、空气、水……。

统一与具有魅力的城市性格,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手段之一。中国古代建筑艺术的博大精深,就是以其群体效应为重要特征的。这一特征,与欧洲的城市理论有着十分相似的美学原则。历史发展周而复始,美学原理却亘古不变。时代虽然已经进步了,但我们当代的中国建筑师,是否应该到我们传统的文化理论中去寻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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