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荣 杨宝军
信访工作是各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渠道。近年来,鸡东县针对信访案件一次性办结率低,重复访案件居高不下,限时办结反馈信息迟缓等问题,把督查作为信访工作程序中的联系主线,贯穿于整个信访运行程序,使之规范运行、快速高效、形成体系,充分发挥整体功能,较好地发挥了信访督查作用,“三访”案件明显下降。截至2006年10月31日,和同期比下降30%,积案办结率和同期比提高100%。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他们查觉到“三访”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初信初访工作做得不细、不到位,法律与政策依据不充分,处理时限过长,上访人产生逆反心理,导致对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不信任而越级访、重复访。针对这一问题,他们把初信初访工作纳入督查工作视野,在“一次办结”上创新、强化初信初访的督查力度。
为使运行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今年他们相继出台了《鸡东县信访办接访、转办、交办、督办、通报运行办法》和《鸡东县信访办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使所有的信访事项都纳入“登记、告知、受理、办理、复查、办结、归档、立卷”这个程序之中运行,使每一件信访事项都能有始有终、一抓到底、抓出结果。
一是督查审理佐证。凡上访人对基层处理意见不服的、督查问题责任主体单位对案件深入实地调查,看佐证材料是否坚持四个第一原则,由案件调查组深入案件发生的第一现场,挖掘当时在第一时间内在场的第一证人,完成第一手材料。二是督查法律政策依据。在案件定性上,由督查室进行严格审理,查是否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相关政策的正确性;在定论上由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论证;对重点案件召开联席会请相关单位参加,共同对投诉事件的主体进行实质性认定,对佐证材料进行分析论证,对使用的法律政策依据进行考究,力争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成功。
他们还在案件受理上创新、强化限时办理的督查力度,严查办结时限,严查责任主体行为。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今年出台了《鸡东县每周信访事项受理信息反馈的规定》。由信访办督查室进行督办。凡属信访接待科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需要限时办结的,必须规定信访事项办结时间;每周将上访事项的受理情况和尚未结案的上访事项处理情况向有关部门和领导作详细汇报;督查室根据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时办结事项与绩效考评和年度信访目标考核双挂钩。
在严查责任主体行为时,一查责任单位三天内定出的受理上访事项责任人是谁;二查15天内交由责任单位的承办处理情况,看是否需要信访办协调帮助解决;三查一个月之内主管信访的领导是否过问此案,信访工作领导第一责任人是否亲自审理过此案。发现问题,及时清除运行中的“梗阻”,使信访渠道保持畅通。
此外,他们在督查方式上创新、强化了案件办结的督查力度,改变以往静坐办公室遥控督办行为,采取动态督查方式,走出机关,下到基层,走进上访人群中,了解实情、调查分析、督促帮助基层解决问题。采取静态督查与动态督查相结合、排查分析与通报督办相结合、信访督查与联动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排查分析与督查通报机制,组成由信访办牵头,党政督查部门和机关效能建设部门参与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信访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指导。对一般案件采取电话督办、信函催办、协调查办的督办方式,对重点案件采取走进基层、走进实地、走进上访人群中的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帮助基层理清思路、核准事实,认定法律政策依据,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使问题得到解决。
2006年分城乡两个督查组,深入27个县直单位和11个乡镇、4个社区,分别进行循徊督查督办,共办结重点案件28件,督办督查案件78件。永和镇、永和村一农民因一轮土地承包之事上访21年,始终得不到很好解决。他们走进实地,直接现场调查,最终使21年的上访案件得到终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