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4日,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指出,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的主体。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总体能力决定着国家的竞争力。在许多发达国家,80%的研发工作是由大企业完成的,这些企业有很强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保护意识,这是增强竞争能力的有力保障。令我高兴的是,在中国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和自主维权也开始起步。
吴仪同时也指出,总体来说,中国企业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的水平还不高。大部分企业没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一些企业忽视专利检索,在研发上投入大量资金后,才发现就同类技术已被申请专利,结果造成很大损失,很浪费;有的企业没有在外国及时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结果商标被别人抢注,创新成果得不到国际保护;还有的企业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怕应诉,放弃依法维权。我国产品和技术在国外遭受各类侵权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我想这些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
吴仪在讲话中向企业家们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希望企业在注重研发和创新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善于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等。
吴仪首先希望企业在注重研发和创新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企业之间未来的竞争将主要是知识产权的竞争。企业不仅要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上不断推陈出新,实现专利产业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也要及时将自主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并从制度上作出安排。同时,也要重视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工作人才。我衷心希望广大企业不仅要重视创造和依法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而且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主知识产权,并在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主动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吴仪同时要求企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肩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强调公平竞争、守法经营。为了拥有一项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资金和劳动,实在很不容易,因此才需要知识产权制度对他们加以保护,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是一样的。这与法律保护物权、债权、股权性质是相同的。只有人人都尊重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自己的知识产权才不会受到侵害。企业的发展不但不能靠侵权,而且绝对不能做侵权的事。侵权行为不仅是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挑衅,也是对尊重知识、尊重创造这一良好社会风尚的破坏,更为严重的是会严重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恶化我们的投资和国际合作环境。我也期盼着广大企业严格自律,一定要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
吴仪还希望企业善于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发生侵权现象时,企业不仅可以寻求行政保护,也可以寻求司法保护。目前来说,行政保护手段比较快捷,但从发展趋势看,可以更多地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目前中国法院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庭或合议庭,各国也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系统。我奉劝企业界的朋友们,绝对不要抱着“饿死不讨饭,冤死不打官司" 的陈腐观念,要敢于去打官司,只要你有决心、你有能力,证据确凿,就能够打赢官司。希望大家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
吴仪希望中外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制度不仅要求激励创新,也鼓励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造福人类。前面我已经对中国企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今天在座的还有不少外商投资企业的代表,我也希望你们与中国的企业家们在知识产权的转让、授权方面少一些戒心,多一份信任,加强交流与合作,特别是防止滥用知识产权,要努力实现互惠互利。请大家相信,所有企业的知识产权在中国都会得到有效的保护。
吴仪最后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是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希望大家以这次论坛为契机,充分交流信息,交流经验,增进共识,增强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