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飞“袒护”陈独秀始末

2007-04-23 06:26冯志明
文史春秋 2007年4期
关键词:王若飞瞿秋白共产国际

冯志明

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虽有人提名陈独秀为中央委员候选人,但却未获通过。而这个提名的人就是长期被认为在党的历史上犯了“袒护”陈独秀错误的王若飞。多年来,人们熟悉《王若飞在狱中》,却极少知晓王若飞曾为陈独秀说过不少公道话,并险些因此被开除党籍。

王若飞曾受陈独秀直接领导

1926年春天,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的王若飞就在中共中央总书记陈独秀身边工作。那时,中共中央的组织机构极不健全,最重要的组织部根本无专人负责,甚至连专门的工作人员也没有。陈独秀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均实行“家长式”的领导,秘书部是主要工作机关,不少重要工作都直接交给王若飞办理。王若飞作为中共中央秘书长,协助陈独秀起草了不少重要文件,组织和召开各种会议,处理了中央机关大量的日常工作。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王若飞在陈独秀直接领导下负责中央机关工作,与陈接触较多,对陈的思想比较了解。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公开背叛革命,后来汪精卫在武汉也阴谋叛变革命。在这种情况下,以陈独秀为主要领导的中共中央一味退让、妥协,给党和革命造成了极大的损失。7月12日,在汪精卫背叛革命的前3天,共产国际令陈独秀停职,改组了中共中央。8月1日,中共领导南昌起义,建立了党的武装。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举行“八七紧急会议”,确定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总方针,批判和纠正了陈独秀的投降主义错误,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政治局。同年11月9日至11日,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由瞿秋白主持在上海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使“左”倾盲动主义在党内占据了统治地位。

王若飞在党的路线发生重大变化后,认识到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给党的革命事业造成了很大损失。但他认为,虽然党内形成“右”倾机会主义路线,陈独秀作为党的总书记,应当负主要责任,但错误不应由陈一人承担,而应由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领导机关共同负责。他觉得,批评和清算陈独秀错误的“八七会议”和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应当让陈独秀参加,允许陈本人辩白和说话,分清个人责任与组织责任,这才是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他在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反对不让陈独秀参加此次会议的意见,同时,也没有推脱自己的责任,说自己在陈独秀直接领导下负责中央机关的日常工作时,对许多问题的认识都很幼稚,不能深刻认识陈的错误,盲目地信仰执行,也“应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中共“六大”关于

陈独秀问题的争论

1928年春,共产国际批准中共中央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决定把代表都请到苏联,在莫斯科举行。“六大”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研究中国革命新的方向路线问题。鉴于“六大”有此重大的历史使命,而陈独秀又是大革命时期党中央的主要领导人,大革命失败后对中央路线也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意见,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决定让他作为特邀代表到莫斯科出席这次党的代表大会,而陈独秀却断然拒绝赴苏。

陈独秀拒绝到苏联参加“六大”,主要是有“怨气”和“顾忌”:1927年8月举行“八七会议”时他在武汉,本可参加却未让他参加;11月的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时,他也在上海,本可参加也未让他参加。而这回非得让他到莫斯科开会,他认为去了“也只有挨骂,不让说话”,还是不去的好。中共中央为了争取他赴苏参加“六大”,做了许多工作,除了共产国际代表和中央领导人瞿秋白、周恩来等亲自邀请之外,还通过与他关系亲近的人劝说,其中就包括王若飞。

陈独秀在1929年12月10日发表的《告全党同志书》中指责共产国际在大革命失败的责任问题上文过饰非,把他当做“替罪羊”,作为“右”倾投降主义的代表来批判,甚至出现“某些超过事实的指责”,他说自己没有“万方有罪在予一人”的雅量。在解释绝不赴苏的原因时,他还曾一再强调“中国问题要由中国人自己来解决”,“中国革命应该由中国人来领导”,并认为大革命失败的错误主要责任在共产国际。他曾反问劝他赴苏的人:“中国人的问题是中国人了解还是外国人了解?我是中国人,我要研究中国问题,为什么不能在中国研究而要到莫斯科去研究?”当时,王若飞受中央委托力劝陈独秀赴苏,到党的代表大会上说明一些情况和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无奈陈独秀的态度非常坚决。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是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召开的。

在这次大会上,与会代表就陈独秀对大革命的失败应负怎样的责任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一些代表认为,党犯了“右”倾投降主义的错误,陈独秀应负主要责任,但不能由他一人承担;但也有人(如张国焘等)挟有私怨,一味要求追究个人责任。王若飞是对陈独秀的错误比较实事求是的一人,在6月21日的大会发言中,就“中国革命性质与前途”、“现时斗争形势的估量”、“过去的教训”、“上海的几个声明”、“目前的任务”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谈了自己的见解和意见。

王若飞在谈及“八七会议”以前的机会主义时,指出:“现在说到过去失败的责任问题,整个的指导机关都应负责,无论当时表现的是‘左倾或是‘右倾,或是上午‘左倾下午‘右倾,同样的是没有正确路线,同一样的是不懂得。不过独秀同志为总书记,当然他的责任要负得多一点。”

他在“附带对独秀同志问题说明几句”时谈道:“这几天来常有同志来问我:‘你是否代表陈独秀同志?独秀为何不来参加大会?他为什么说国际牺牲他,是不是他反对国际?我回答说:‘这些问题我都会在大会时声明。第一,我先声明我不是独秀的代表,我不能代表他发表什么政治的意见,现在我说的话完全是我个人意见。第二,独秀同志之不来,据我的观察,因在‘八七前后受了严厉的处置,不许他参加‘八七会议,十一月的会议也不要他参加。这次要求他到莫斯科,独秀同志以为国际是决定牺牲他,用以维持中国党指导机关威信,但又不放心他在国内,恐他发表议论产生不好影响;他以为到了国际横竖是无用的人,或者还附加一个‘托洛斯基派的名号,更辨别不清,所以表示不来,且坚决声明不发表什么政治意见,使党内发生影响。此次国际要他来,他又联想‘上两次不许他参加会议,联想到‘维持中国党中央威信问题,以为到莫斯科亦未必能到大会。第三,所谓‘国际牺牲他的问题,大家不当只是从坏的方面去推想,试从这几天同志们对于过去武汉中央错误的批评意见来说,假使没有一个办法,怎样能维持以后中央的威信及指导呢?现在,我们都知道对于独秀同志的希望,并不如独秀同志自己所想像的一样。独秀同志知道这种实际情形后,对自己的固执也有所懊悔。”

王若飞不无痛心和担忧地指出:“党内潜伏发展的上层同志间意气之争是于党非常有害的,我很痛心我们同志的攻击不向着敌人而向着自己内部,我并不是故意要袒护过去犯错误的人,而是反对勉强的分化,反对无教育的纪律,总要使这般做过错事的人有革命的出路,有工作表现的机会,我们蓄积政治经验的人是太少了。敌人已杀了我们不少,我们自己不要再乱糟蹋。”

王若飞在党的“六大”公开为拒绝参加此次会议的陈独秀辩白,在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选举新的一届中央委员时,他又提名陈独秀为候选人,冒了很大的政治风险。当时,在王若飞和一些代表的激烈争辩下,瞿秋白在《政治报告讨论后之结论》中指出:至于大革命失败的责任问题,中共中央应负责,而不能诿过于共产国际,还是要怪我们自己。中共中央本身,作为总书记的陈独秀的责任,以及他在中国革命历史上的功过,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力求公允。

然而,王若飞关于陈独秀的发言和提名陈独秀当中央委员候选人的做法,并没有得到多数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不少人始终认为他是在有意“袒护”陈独秀,包括瞿秋白、张国焘都持有这种看法。

王若飞险些被开除党籍

“六大”闭幕后,王若飞留在莫斯科,作为中共代表参加了随后召开的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之后进入列宁学院深造。在参加入学考试时,他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据王若飞的夫人李培之晚年回忆,在举行入学考试时,共产国际中共代表团团长瞿秋白派正在列宁学院学习的潘家辰向考试委员会反映:王若飞“没有资格进这个学校,他和陈独秀的关系密切”。

当时,王若飞坦然回答说:“我不否认我犯过错误。革命失败了,陈独秀要负主要责任,但我也不是没有责任。我不能像那些事后诸葛亮一样,把责任推给别人,好像自己一贯正确。请问你们在紧要关头提出过什么建议?不过也是跟着走罢了。我不但犯过‘右的错误,而且还犯过‘左'的错误。我并不打算隐瞒这些。”“革命遭受如此重大的挫折,我的心情是非常沉痛的。但我相信我们党会接受经验教训,今后一定能把中国革命引向胜利。”

他还针对潘家辰说他“当过陈独秀的秘书”的话,郑重说明:“我担任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秘书长,不是陈独秀个人的秘书。”幸而主考人认为他是“勇敢坚定的同志”,录取了他(他的夫人李培之同时被录取)。

被列宁学院录取之后,王若飞遇见瞿秋白,气愤地质问道:“你们这样对待我,难道我是反革命?”瞿秋白辩解说:“那倒不是,你是忠于革命事业的,但你对陈独秀有感情,并且老认为革命失败似乎我们都应当和陈独秀一样地负责。”王若飞明确表示:“我们自封布尔什维克,反对事后诸葛亮。”瞿秋白叹了一口气说:“唉,你实际上是个忠诚的人……”

从1928年秋天起,王若飞与夫人李培之结伴在列宁学院学习。其间,王若飞同张国焘还发生了一次激烈的冲突。1929年岁末,苏共进行清党,张国焘借机污蔑王若飞与陈独秀当时正在国内进行的“托派”活动有牵连,王若飞在运动中被扣上“陈独秀机会主义者”的帽子,受到很大的冲击。清党委员会据中共代表团一些人的意见,建议开除他的党籍。王若飞不服,提出了上诉。后来,他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被下放到莫斯科的一个工厂劳动(几个月后被学校调回)。

1931年夏天,王若飞结束了在列宁学院的学习回国,以中共西北特别委员会特派员的身份负责指导西北地区的革命斗争。同年11月,他在包头被捕入狱,直至1937年4月才在太原被党组织营救出来。

到达延安后,他先后在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工作,后来又担任了中共中央秘书长和中共中央军委参谋长、八路军总部副参谋长等重要职务。1943年,他出任中共中央研究局党务研究室主任,参加了党的历史问题决议的起草、修改等工作。

从1944年起,他主要参加同国民党方面的谈判工作,参与和主持中共中央南方局的领导工作。在1945年6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被选为中央委员。

1945年8月,他随同毛泽东、周恩来参加重庆谈判,成为中共代表团的主要成员。1946年4月8日,王若飞从重庆回延安向中央请示汇报工作,与叶挺、邓发、秦邦宪和他的舅父黄齐生等人一起,因飞机在山西兴县黑茶山失事遇难,终年50岁。

王若飞在党的“六大”上为陈独秀说了一些公道话,主要是希望党能正确总结经验教训,正确对待和处理犯错误的同志。毛泽东曾经郑重地说:“王若飞在‘六大时对陈独秀的错误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王若飞在“七大”结束后,曾高兴地对夫人李培之说:“从《决议》和这次大会的选举看,‘六大时我的态度不能算是错误。主席说我在‘六大时采取的态度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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