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配根
去年9月7日,教师节前夕,温家宝总理视察北京市黄城根小学时,特别提到了素质教育评价的问题,并作了精辟阐述。
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话题,竟然惊动了总理,可见评价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性。
近日,在中国教育学会第19次学术年会上,著名教育专家顾明远致开幕词时说:“素质教育与评价制度是第一线教师最关心的问题。没有促进素质教育的有效评价制度,素质教育就难以推行。”
这表明,评价这个老大難问题,再一次成了教育界的热点,以至这次年会的主题,就确定为“素质教育评价与学生发展”。
而关于学校评价的议题,更是吸引了众多专家的目光。
大胆唤醒学校发展的潜能
“学校评价制度是一项关系基础教育改革方向的重要制度,是素质教育运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局长尹后庆如是说。
但是,我们原来的对学校的评价模式,却难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
这个模式,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那个时候需要整顿教育秩序,它以工业化社会的标准化管理为核心理念,以检验学校是否达到预先设定的统一标准为基本操作方式,可以称作‘鉴定性评价。”尹后庆说。到了上世纪80年代,正好是我国基础教育大发展阶段,大量新学校的建立需要规范的制约,需要用“一把尺子去衡量学校”,以便让所有学校都达到一个既定的目标。“这种方式在学校发展的初级阶段,促进其软件、硬件的达标,管理的规范,使质量和效益达到基础性标准,是十分重要也是很有效的。”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缺陷也逐渐暴露:不利于调动所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忽略了素质教育的过程,无助于学校办学特色的发展。
“因此,我们提出发展性学校评价的理念。”
所谓发展性学校评价,是将自身进步作为评价标准,对学校在一段时期内各方面的工作成就与过去状况进行比较,衡量其进步情况,以发展为导向,鼓励学校挖掘潜能,不断提升,从而调动各个部门和人员的积极性,做到全员参与、全程参与,而对评价指标的完整性和精确性则不作过多要求。其运行程序为:自我诊断—自定目标—自求发展—自我评价。
发展性学校评价的一个基础条件,是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责任和作用。“首先,政府要办好每一所学校,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政府应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激发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此基础上,实施发展性学校评价,还必须秉持一些基本理念。
首先,学校不是企业,不是行政机关,它必须拥有办学的独立性。政府应该扩大学校办学的空间,并用先进的评价观和科学的评价方式,去“唤醒学校独立发展的意识,让学校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情况,提出工作目标、策略、措施,去主动解决自己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学校不能照搬照套上级的指示,校长要有教学的主导权、处置权。”
其次,对学校的评价必须有利于学校的自主发展。每个学校的办学条件、所处的发展阶段和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因而需要“从自身情况出发,制订一个有利于学校自主发展的评价方案”。这个方案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是坚持整体性发展。“学校是一个整体,不能用评价指标把学校分门别类地肢解开来,所有的外部力量都要有利于学校实现整体性的目标,使学校和谐、高速发展。”第二是坚持多元化发展。“评价要有利于学校办学特色的实现,使不同层次的学校有多元发展的可能。”第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
最后,发展性学校评价的目的不是给学校排队而应该帮助学校深化对素质教育的认识、理解,深刻反思自己所从事的教育活动,理清发展思路。所以,评价的具体内容是由学校同上级部门共同商讨、制订,而不是上级部门指定。
自然地,发展性学校评价在评价指标设计上,既注重基本规范的同一性,又注重采用体现递进性的评价指标体系来衡量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评价对象的教育水平;在评价方式上,设置现状评价和发展评价两种视角,既认可学校教育发展现状,更强调学校纵向对比上的进步与可持续发展;在评价运行机制上,注重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政府其他部门、社会、家庭相互沟通。
一句话,发展性评价是一种民主的、对话的评价观,它是对学校发展潜能深刻的体认、充分的尊重,更是大胆的唤醒。
追问学校的“增值”作用
就像评价教学很容易纠缠于什么是一堂好课的问题一样,评价学校我们也往往会争论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学校是一所好学校。
美国的一位专家曾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向学生家长和教师问了下面几个问题。
什么是一所好学校?家长们的回答是:学生考试成绩好的学校就是好学校。
好学校大多在什么地方?家长回答: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即富人区的学校。
一所由富人家庭的孩子组成的学校,考试成绩很好,那这所学校是不是一所成功的学校呢?大部分的教师曰:否。
最后一个问题:是好的学校造就了好的学生,还是好的学生造就了好的学校?家长和教师都作了回答,但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
也许这个实验带着太多的美国色彩,但有一点启示我们是不能忽略的:不要把好学校等同于成功的学校。
“可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评价是以评出‘好学校作为评价目标,即往往以中考、高考升学率的高低为标准对学校教育的最终结果进行判断,并以此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奖惩教师的唯一标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督导与评价研究中心副主任马晓强说。
这种评价存在的问题是明显的,最重要的是它缺乏对投入与产出的效益比较,只考虑学校“产出”差距而不关注学生状况、经费、教师水平、倾斜性政策等“投入”差距。
按照这种评价得出的结果,“差”学校当然无法服气,更重要的是,它难以起到促进学校均衡、公平发展的作用。“一些所谓‘好学校是以资源过度投入、办学效益低下为代价造就的,反而一再‘受宠;而一些所谓‘差学校实际上可能在教育教学管理上创造了更多的工作绩效,却得不到鼓励。”这就形成了以资源倾斜投入为动力的学校非均衡发展道路。其结果,就是普通学校教育质量的下降和学生素质的滑坡,导致不同学生群体间的教育不公平。
学校评价需要换一种思路。
马晓强认为,我们不妨试一试学校增值评价。
美国教育评价专家布卢姆曾经指出:学校的责任是寻找能使每个学生达到最高学习水平的条件,而一所高质量的学校应该是“能够使学生实际的学习进步大于根据其起点水平所可能取得的进步”。
这就是学校增值评价的根本点:基于学生进步幅度的学校评价。因此,所谓一所成功的学校,是指一所对学生的进步有增值作用的学校,增值的作用越大,学校就越成功。
增值本来是经济学术语,是指投入如原材料、能源等和最终成品销售价之间的区别。“增值一词用于教育评价,就是指学生各方面素质在输出与输入对比时产生变化的部分。”马晓强说,“增值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以学生的学业成就为评价依据,通过相关的统计分析技术,把学校对学生发展的影响从诸多因素中分解出来,并特别注意控制生源因素对学生最终学习质量的影响,从而实现对学校教育教学效果‘净影响的评价。”
它的优越之处,是评价时以学生的学习“进步”程度为指标,并考虑该指标同学生的学习“进步”有关的各类因素,而不以学生的某次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判决”。这就促使学校精心设计和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过程,提高每一阶段教育对学生成长的辅助作用,从而使学校教育真正起到尽量提高每个学生发展过程的附加价值的作用。
不以好坏而以成功与否评价学校,不以升学率而以学生进步幅度作为学校评价的基础,或许,增值评价能给素质教育闯出一片新的天地。
当然,本次会议关于学校评价的讨论,远不只是这些声音,比如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提出“没有最好的学校,只有最适合的学校”;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认为不要把素质教育复杂化,“对于学校来说,全面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落实课程标准,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就行了”;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局副局长诸平建议政府评价学校应突出强调依法办学、强调规范性指标而不是评价学校办学特色,等等,都是引人深思的一家之言。
只有每一所学校都强大了,我们的教育才可能强大。
而学校评价的科学先进与否,直接影响学校的创造力和发展的空间,直接决定学校能走多远。
愿更多的有识之士关注学校评价。
为了每一所学校的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