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处理好六种关系

2006-12-29 00:00:00蒋伟亮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6年5期


  一、克服“重打轻防”或“片面预防”等倾向,正确处理好打击与预防的关系
  
  打击与预防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打击是预防的前提和基础,是遏制腐败的有效手段,而预防是治本的战略性任务,是打击的巩固和深化。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一方面,不能混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把打击当成目的,为打击而打击,偏离预防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不能轻视打击作为手段的作用,没有有效的打击也难以实现预防的目的。只打不防,就会出现打不胜打的局面;只防不打,则会出现防不胜防的情况。只有做到打击的同时抓预防,预防的同时抓打击,防中有打,打中有防,打防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发挥打防结合的整体功能,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克服“越俎代疱”或“无所作为”等做法,正确处理好定位与作为的关系
  
  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是国家预防职务犯罪总体格局中的组成部分,属于司法预防的范畴,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检察机关的自身定位一定要准,绝不能脱离法定的职责或者超越法律的权限搞预防工作,应该自觉地把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纳入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和综合治理总体格局中去,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在开展预防工作中发挥牵头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具体而言,各级检察机关应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一是深入行业和领域以及重点社区、乡镇推动加强预防工作社会化网络建设和系统预防工作;二是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发现有关单位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三是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与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行业与领域的系统预防和重大项目工程的专项预防;四是加强预防调研;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为党委、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五是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和咨询,及时检查、通报预防工作情况。
  
  三、克服“简单应对”和“无所作为”等做法,正确处理好巩固与创新的关系
  
  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巩固和创新的关系。一是要增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立足创新,大胆实践,逐步摸索,注重实效,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由滞后变超前,由零散变系统,实现预防工作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从初级形式的预防到系统全面预防、从检察机关的部门预防到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三个转变。二是要重视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理论水平,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规律,弄清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找到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案施策,对症下药。三是要不断挖掘、提炼、升华蕴藏在检察实践中的经验作法,综合考虑各种预防方式、方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各地的优秀经验迅速得到推广,最大限度地扩大职务犯罪预防的效果。
  
  四、克服“机械预防”和“不重效果”等做法,正确处理好预防与服务的关系
  
  各级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要增强全局观念,首先,要根据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明确预防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践中去,做到方向正确、任务明确。其次,要根据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在结合本地实际的情况下,确定预防工作的重点方面和重点部位,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和综合治理,有效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第三,要通过有效的预防措施,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更加有力地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健康的法治环境。
  
  五、克服“急功近利”或“消极畏难”等认识,正确处理好长期作战与实现阶段性成果的关系
  
  经过检察机关几年来的努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在一些行业、一些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也在逐步显现出来,但是当前腐败现象仍呈现出易发多发的趋势,且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彻底铲除,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努力克服“急功近利”或者“消极畏难”等认识,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有规划、有目标地分阶段实施,在坚持长期作战的基础上确保实现阶段性成果。一方面不能要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竿见影,要坚持长期经营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做到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边发展,边推进边完善。另一方面不能因为其见效慢而不努力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一步一步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果,不断实现党委提出的工作目标。
  
  六、克服“孤军作战”和“包打天下”等做法,正确处理好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的关系
  
  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作用,强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才能最终实现预防职务犯罪的总体目标。一是要调动社会上的一切积极因素,建立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社会基础性预防网络,运用多种手段和措施,实行有效的综合治理。二是要通过切实加强预防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在整个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共同预防的氛围。三是要注意协调外部关系,善于调动被预防单位的积极性,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合力,共同促进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作者: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