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罗力
现在有一股很不好的思潮,这就是“妖魔化地方政府领导”。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的诉求,对体制改革的诉求,对引进外资和对外开放的诉求,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巨大内在推动力。这是一个无论如何也不能抹煞的事实。
我认为,中国改革开放形成大气候的真正的转折点是邓小平1992年南巡。它有两大作用。第一个作用是把开放政策和引进外资从局部地区一下子推广到全国;第二个作用是由于把深圳经济特区以及其他开放地区的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地,对各地政府起到了极大的启示和示范作用。各地方政府都看到了这些开放地区通过敢闯敢干,通过改革开放,通过引进外资,经济大大地发展起来了,社会生活各方面也大大发展起来了,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和运作空间也得到了大大的改善,尽管后来这些地方政府为自己局部地区的发展而竭尽全力地上项目上投资,不可避免地会引致全局的经济过热和宏观失控,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泡沫,而中央政府也适时地正确地采取了宏观调控措施,严格控制资金、项目和土地,使经济得以平稳健康地发展。
当然,现在许多对地方政府的批评中所指出的各种不正之风、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确实是大量存在的,在有些地方也是很严重的,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是我相信,中国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及其领导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否则就不可能有今天中国所取得的成就。对地方政府及其领导的投资冲动和发展冲动,也不能完全用“政绩工程”来诠释。一方面地方领导确实有“政绩”的驱动,这也是很正常的,谁为官一任不希望自己做得出色,能够得到上级的赏识和重视呢?但是另一方面他还有两个压力,一个是周围省区、周边地区快速发展对他形成的压力,另外一个是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老百姓对他的压力。他必须好好干,必须大干快上,否则他所领导的这个地方就要落后了,老百姓对他就会不满意了。所以我们也要正确理解他们的“冲动”,不仅是为个人“评功摆好”的利益和愿望的驱动,更多的是来自下面和左邻右舍的压力。
还有一个方面也值得注意,就是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往往也是上面造成的。“上有好之,下必趋之”。关键是上面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地方政府及其领导的政绩和功过。过去主要是用GDP,那他们当然要追求上项目,追求扩张生产,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置由此引起的许多社会负效应而不顾。现在上面衡量的标准变了,是“和谐社会”,是“五个统筹”,是“绿色GDP”,那当然对地方的要求也不一样了,地方领导所表现出来的“政绩”冲动也与以前不一样了。
客观辩证地说,中国二十多年的发展靠的是两个积极性,既有中央政府的积极性,又有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二者缺一不可。中央政府一方面要大力鼓励和推动地方继续改革和发展;另一方面还要正确适时地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引导地区经济的良性发展,克服不良倾向。我认为,现在中央政府的大政方针就是如此,例如,振兴东北、开发西部、中部崛起的战略,就是在推动和鼓励地方发展;另一方面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就是防止地方过度发展中所引致的宏观失控和局部过热。但是,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并不等于中央要收权,要集权,要打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从改革的根本方向上说,应当是中央政府逐步对地方政府放权,地方政府逐步对社会中介组织放权,这个放权的过程,就是政府转型的过程。因此尽管现在中央政府主要采取宏观调控政策,但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定要保护,对地方政府的发展要求一定要做合理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妖魔化”,不能一说经济过热了,宏观失控了,就说地方政府都是错的了。
(摘自《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