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文朗
陕西是我国第一军工大省,国防科技工业已成为横跨科研、设计、试验、生产等领域,包括航空、航天、兵器、电子、船舶、核工业等6大行业的以高新技术为主体的工业群体。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和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于加快军工自身的改革与调整,建立适应国防建设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国防科研生产新体制,促进陕西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一五”期间,国家就把陕西作为重要战略后方,将苏联援建的50个军工项目(实建46项)中的16项放在陕西。“二五”期间,又在陕西新建和改(扩)建了一些军工骨干项目,在西安、咸阳、宝鸡等大中城市周围建成了以航空、兵器、电子工业为主体的军工科研生产基地。“三线”建设时期,陕西又一次成为国家投资重点,新建、迁建了一批国防科技工业项目,企业布局由大中城市向整个关中地区及陕南扩展,建起了门类齐全、规模庞大,产、学、研配套的新兴国防科技工业基地。
国防科技工业的大规模建设,促进了陕西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巨大转变,带动了能源、交通、通讯、教育、金融、商贸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城镇化建设。西安、宝鸡、咸阳、汉中等大中城市,由于军工的聚集,迅速发展成为全国有名的工业城市。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家由临战状态转入和平建设时期,国防科技工业也进入了新的战略转型期。这一时期,在“军民结合”方针指引下,国防科技工业由过去单纯为国防建设服务转向同时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由单纯从事军品生产转向同时进行民品生产;由独立封闭的军工小天地逐步走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陕西国防科技工业坚持“三个面向”(面向民用企业的技术改造,担当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二装备部”;面向国际市场,担当机电产品出口的主力军;面向人民生活,发展短线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四大领域”(即能源交通、技术改造、检测设备、新型材料)为主攻方向,全面进入能源交通、机械、石化、轻工、冶金、光学、电子、医疗设备等十大行业大力发展民品生产,从而使国防科技工业相当一部分力量转入了国民经济领域,成为陕西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地方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十分重视,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军民结合领导小组,八十年代先后四次召开全省军民结合工作会议,对军工企业的民品开发生产进行部署,并把军转民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军转民的深入推进,在民品生产领域促进了国防科技工业与地方经济的逐步融合,为军地协调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做出了显著成绩。
打造军地协调发展产业链
军工生产(包括部分军工企业的民品生产)游离于地区经济的投入产出之外,是阻碍军地协调发展的症结所在。促使军工在投入产出方面与发展地方经济融为一体,应作为军地协调发展的突破口。其基本途径是:选择若干重大产品,提高生产的迂回程度,组织军工与区内民用行业开展分工协作,加强产业关联;充分发挥分工协作产生的效率倍增效应,打造若干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产业链,用产业链条把军工与区内民用行业联结起来,形成适应社会大生产物质技术要求的生产地域综合体。
选择拉动力强的规模经济产品,组织区内军工和民用企业开展一条龙式的协作配套。陕西汽车企业近百家,其中整车厂29家,汽车配件厂近70家,已形成5个系列的整车和20多种专用车的生产能力。但整车生产规模小,专业化协作程度低。应以西沃豪华客车和陕重汽集团两个知名度较高的产品为龙头,通过内联外引壮大整车生产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并组织相关企业参与零部件协作配套。同时生产面向不同用户的特种车辆,形成具有较强带动力的龙形产业链条。
选择某一类功能或技术相近的产品群(如新型纺织机械),组织区域内军工和民用企业分工进行联合开发、联合生产、联合经营,形成篦形产业链条,以期在国内外市场造成一定“气候”。围绕某一类产品,由若干主机厂并列而又有联系地进行开发生产,形成矩阵式的产业集群。
组织区内军工与民用企业联合开发生产重大设备或合作承包(分包)重大工程。陕西军工在机场和机场设施建设以及机场专用设备生产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可与区域内相关企业一起承担机场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军工拥有的遥感遥测、大型工程控制及特种爆破技术,也可广泛用于大型工程建设。
选择有条件的民用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研制,构建寓军于民的产业链条。结合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调整,在军工内部加强武器装备的开发设计能力和总装(包括重要分系统)集成能力,形成军品科研生产的“小核心”。原材料、零部件及中间的加工制造,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面向市场进行招标,就近择优安排民用厂(所)参加配套,形成军品科研生产的大协作。这种模式可把武器装备制造业与地区的投入产出联结起来,把国防消费传递到地区相关产业部门。应抓住陕西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大幅度增长的良机,支持并组织有条件的民用科研院所和企业按照军品标准规范,加强自身改造,争取进入军品协作配套体系,推动武器装备制造业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陕西特色的经济型产业。
加固军地协调发展的资本纽带
军工与地区民用行业之间,打破部门界限开展分工协作,是生产力领域的一场革命。它要求生产关系、特别是产权制度的变革与之相适应。过去军地合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只有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打破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界限,实现资本在军工与地区民用企业之间横向合理流动,用资本纽带巩固产业链条,才能有效推动生产技术领域的军地融合,促进军地协调发展。目前,资本横向流动的障碍主要不在民用企业,而在军工企业。民用企业除少数垄断经营的企业,都是鼓励外部资本进入的,军工并购或参股民用企业不存在政策上的限制。而军工产权制度的改革则明显滞后,军品生产限制外部资本进入,民品生产虽然鼓励外部资本进入,但尚无明确具体的政策规定,实际操作上仍存在种种困难,军工与外部资本的合作仅限于局部范围,处在个案阶段。因此,要加固军地协调发展的资本纽带,关键是加快军工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军工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应从以下几方面开通资本横向合理流动的渠道:
军地联手,围绕重点骨干企业和重大龙头产品,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进行资产重组,通过企业改制、并购、参股和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实力雄厚、产品有竞争力、技术有创新力、资产有增值力、对市场有应变力、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陕西应重点培育西飞集团、西航集团、庆安集团和长岭集团。同时鼓励军工企业以多种方式进入民用行业的企业集团。建议省上就军工与地方企业组建企业集团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规划,分步组织实施,并纳入全省大型企业集团序列给予政策扶持。
加快军工企业战略重组,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除涉及国家战略安全的少数重点军工企业的军品核心部分要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外,其他军工企业应逐步改为多元化股东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军民品分线、分立的基础上,采取相关军品生产企业相互参股及民用企业参股的办法,保证新组建的军品公司有多个国有法人作为投资主体,促进军品生产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绝大多数生产一般常规武器和军民通用产品或不再承担军品任务的企业,可借鉴民用企业的办法,由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参股或控股,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也可以搞股份合作制。特别要加大民品部分的股份制改造,广泛吸取职工、用户、各类法人实体等参股,努力减少国有经济成份,进一步完善民品生产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建议省政府加大对军工改制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民用企业参与军工企业重组。
营造军地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工业经济进入园区时代的今天,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空间上表现为在一定区位的产业聚集和城镇兴起。陕西军工企业经过三线调整,绝大部分已搬迁到关中、汉中交通沿线,并集结于西安、宝鸡、咸阳、汉中等大中城市周围。在军工企业集中地带,地方工业也有较快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企业群落。在这些企业群落基础上,创办军民结合型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园,并实施园区带动战略,以产业聚集带动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聚集,加快当地的城镇化建设,不仅可有力推动陕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且对军工企业的生存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在陕西军工企事业集中的关中地区,大胆进行开发区体制创新。即:按照“产业群落”成长理论,充分发挥省内已建设的国家级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辐射示范作用,再创建若干各具特色的军工产业园区,并将其作为省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子区”,以形成“众星捧月、月耀星明”的崭新格局。①在阎良区建设以飞机设计、制造、试飞为主的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包括大中型飞机发动机、无人机生产);②在西安韦曲——田王镇设立以航天动力为重点的航天产业园区;③在西安南郊建设以军工电子科研生产为主的电子产业园区;④在西安东郊建设以精确制导武器和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生产为主的现代兵器产业园区;⑤在西安、咸阳、宝鸡设立以通讯导航、新型电子元器件和软件产品为主的电子产业园区;⑥在兴平市七里镇设立以舰船动力和航空辅机为主的产业园区;⑦在城固县柳林镇设立大中型运输机制造产业园区。这些产业园区中,除闫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建成为国家级产业基地外,其余园区可分别与西安、宝鸡、咸阳三个国家级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母子”关系,并与母区一起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园区成员享受待遇与母区相同。
产业园区的创建要与城镇化建设同步推进,做到“四个优化”:一是大力加强交通、通信及供电、供水等设施建设,优化基础设施环境;二是采用工业生产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措施,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优化生态环境;三是积极兴办文化、教育、金融及各种现代服务业,优化生产和人居环境;四是转换政府职能,提升对现代经济和现代城镇的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总之,应在打造优良投资硬环境的同时,着力优化投资软环境,使产业园(基地)的软、硬件环境有较大幅度的改善,使其成为产业聚集的高地,社会文明进步的标杆。
加快城镇化建设,是地方与军工企业共同的利益所在,军工企业要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政府应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促使城建工作产业化、市场化,吸引企业共同参与。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加城市经营,承办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公共事业。特别要充分发挥过去“企业办社会”所形成的各种资源,加快企业后勤服务系统的社会化。企业的子校、职校、医院要面向社会,并创造条件逐步移交地方;自我服务的运输、商贸、招待所等也应与社会共用,并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同时要利用企业的人才、科技优势,开展技术、信息咨询和网络通讯服务等,发展高层次的第三产业。
形成军地协调发展的制度保障
要从资产重组这个深层次上推进军地协调发展,必须进一步推进军工管理体制改革。我国国防科技工业自建设之初,就一直实行以中央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在非市场化环境中是无法避免的选择,而且为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对这种管理体制的利弊多年来已有诸多分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了消除军工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弊端,这些中央主管部门逐步改革演变为今天的各军工集团公司。但是,目前的军工集团公司仍是政府按行业划分组建的行政性公司,仍然继续行使着原主管部门的大部分行政职能,并把这种职能与资产管理和资本经营融为一体,形成了“婆婆加老板”的管理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管得更多,统得更死。既人为地割断了军工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也人为地割断了整个军工生产经营(特别是竞争性民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内在联系。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不但国防科工委的行业管理职能相对较弱,而且地方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也缺乏应有的调控能力。军地协调发展的实质,是军工经济资源与地方经济资源在区域内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并在一些领域把军工系统不够合理的纵向配套变为地区各产业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这显然离不开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共同管理。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国情复杂,各省(区、市)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差别很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军地协调发展不可能采用一个模式,这就需要更多地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作用。
发挥两个积极性,推动军地协调发展,必须在中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合理划分事权,形成既明确分工又紧密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划分事权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武器装备及民用航天、航空、核电等政治敏感性强的行业、决策类管理职能要集中于国家一级,并由中央主管部门统一实施行业管理;地方政府主要承担地方性的条件保障,组织地区内的协作配套,协助中央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的竞争性民品生产,应纳入地方经济系统,由地方政府按军民一体化原则,以地方为主进行统筹规划,实行宏观管理;军工主管部门和军工集团公司应支持配合地方政府优化民品的区域布局,指导军工企业的民品生产与地方规划衔接起来。
发挥两个积极性,推进军地协调发展,还必须按照权责利统一原则,处理好军工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目前军工企业由各集团公司对国家统负盈亏,除民品上交税金由国家和地方分成外,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比其它行业要小些。加之其它因素,诱导地方一些领导和管理部门视军工为包袱,产生错误认识,以至在项目、投资安排上不能与地方企业一视同仁。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是要设置一种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地方更直接地感受到军工发展不仅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而且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