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远红
1
小学三年级时,学校里来了一位知青,姓季,家住哈尔滨。他来没多久,就被调到小学校任音乐老师。从此,学校里不仅多了一个眉清目秀、气质超群的老师,还多了一架手风琴。手风琴是季老师自己家的,是他从几百里之外的哈尔滨背到我们这个地方来的。
七十年代中期,偏僻乡村里的孩子根本没见过手风琴,他们能够认识的乐器最多超不过两种,那就是胡琴或笛子。那是早些年,从山东逃荒来的人带过来的。那些背井离乡的人们,常常在劳碌之余,拉拉胡琴,吹吹笛子,抒发对故乡和亲人的思念。
季老师的到来,让我们这些女孩子莫名其妙地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们第一次知道了音乐课是怎么一回事。季老师教我们唱音阶,识简谱,教我们唱《社员都是向阳花》、《国际歌》。他在教歌的时候,总是微笑地看着大家,右手随着节奏打着拍子,连眉毛也会配合他的手一扬一扬的。这时,女生们就忍不住地窃笑。回到家里跟家人说,学校里来了一个会拉琴的新老师,爱笑,皮肤白白净净的,长得像个好看的大姑娘。于是,许多年轻的媳妇们就在干活歇气的时候,成帮结伙地跑到学校,趴在窗子上看季老师上课。
季老师很快发现了窗子上贴满了一张张黑红的女人面孔,他推开教室的门走出来,笑着说,大嫂,你们进来听吧?那些媳妇们就嘻嘻哈哈、你推我搡地走开了。季老师再回到教室时,目光在同学们脸上一一闪过。他柔和地问,她们是谁的妈妈呀?同学们低下头,谁都不肯承认。我逞能地站起来说:“老师,她们是她们家孩子的妈妈,她们的孩子都小,还没上学。”
季老师看着我,突然笑出了声。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下了课,班长王兰绷着小脸站在我跟前,她说:“就你逞能,就你知道。让季老师就对你一个人好吧!”
王兰是校长的小女儿,我们在一年级时就在一个班,她是班长,我是学习委员。虽然王兰的学习成绩并不怎么样,可同学们都很听她的。我知道,王兰在嫉妒我。再有季老师的课时,我就不怎么开口。季老师就走到我的书桌前,叫着我的名字问道:“你怎么不唱歌?”我说我嗓子疼。
同学们不可救药地喜欢季老师,喜欢他拉琴的样子,喜欢他微笑的面庞,喜欢他说话的声音。同学们把每周两节的音乐课当成了最快乐的时光,只要看到季老师的身影从窗前走过,同学们就兴奋地喊着,季老师,季老师。
季老师走进教室的时候,同学们都发现他这天穿了一件新衣服,灰色的涤卡制服,是当时很流行的那种。季老师把手风琴放在讲桌上就径直朝我走来,没等我反应过来,季老师就把一个小纸包放在我面前,叮嘱我说,这是喉片,含在嘴里嗓子就不疼了。说完,走回到讲台前,开始上课。
从季老师回转身的那一刻,王兰就飞速地从她的座位上过来,把那个小纸包抢走。下课后,她娇小的身影穿梭在教室里,告诉大家喉片是一种冒凉风的药,像糖一样好吃,但不甜。
她惟独不到我面前来,她开始不理我。
2
四年级的时候,学校决定参加镇里的六一文艺汇演。家长们都说,是季老师给学校带来参加汇演的信心。季老师在三到六年级的学生中挑选出64名喜欢唱歌的学生,组成一个临时合唱队。人员敲定之后,季老师跟负责这项工作的副校长商量,想选一名乐感好、有灵气的女孩子担任合唱队的指挥。副校长就让季老师来选,季老师毫不犹豫地点了我的名字。于是,我除了参加课余时间的排练,还要早早地来、晚晚地走,为的是让季老师教我指挥,如何用双臂划八字,如何掌握节奏,如何在四部轮唱中掌握重点声部。对于一个13岁的孩子,我想我还算够聪明,一学就会。每当我站在椅子上,面对着60多人的合唱队,看着季老师鼓励的目光,我就忘记了一切。
离正式汇演的日子还有三天,赶上村里放映电影《春苗》,季老师就跟副校长商量,决定在电影放映之前,让同学们来一次试演。
那天,我们由家长带着,早早赶到学校化妆。季老师耐心地给每一个孩子涂上红脸蛋儿,红嘴唇,再用细毛笔蘸上墨汁,把我们的眼睛描画得黑黑的、大大的,每个画完妆的孩子都会美滋滋地跑到家长面前,让爸爸妈妈看,家长就说,画得真好,这回,所有的孩子都变成双眼皮儿啦!
天黑了,村民从四面八方赶来。合唱团也按部就班地在操场上排好队形,上下四排,第一排和第三排是女生,第二排和第四排是男生。季老师示意我可以开始了,他把一个用亮光纸条缠得五颜六色的指挥棒递给我,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看最独特的指挥棒。如果那一刻我能看到自己的眼睛,它们一定像星星一样亮。
我从容镇定地指挥着,我面对的除了合唱队的同学,还有学校里的老师,我的亲人,我的邻居。我注意到他们仰脸看我这个小指挥时,眼里放射出的惊奇与喜爱。同学们的精神也都出奇地饱满,歌声是那样的悦耳洪亮,整个村庄都被震颤了!
电影开演好长时间,村民们还对我们的演出赞不绝口。
六一汇演,我们学校也出人意料地获得了全镇小学组第二名。
3
这之后不久,传来一个消息,说季老师要回城了。我们好久没有在学校里见到他。没有了季老师的学校,就没有了歌声与琴声;没有了季老师的学校,同学们像病了一样,打不起精神。
王兰是第一个准备了日记本要送给季老师的学生,她很权威地对班里的同学说,你们乐意买不买,反正季老师要走了,我爸说,送日记本最有意义了。于是,在同学们当中暗暗地掀起一股买日记本的热潮。
今天看来,少年时代的我就已经是一个极其重感情的人。季老师回城的消息,让我的心一下子空了,所有日子积攒下来的光亮一下子熄灭了。我像大难来临一样难过。
我家院子后面是生产队的养猪场,占地面积200多平方米,刚建起时还有不少记者来采访拍照。我每天放学后,会一个人坐在养猪场高高的红砖墙上,轻轻唱着从电影里学来的歌曲,有《映山红》、有《赤脚医生向阳花》,有时唱着唱着,不觉已经泪流满面。
4
学校里早已形成一种习惯,就是每天上午第二节课之后,同学们便要到操场上集合,做广播体操,听校长讲话。
这天,我们跟往常一样按班级和大小个儿站好了队,突然发现季老师从办公室走出来。队列里有了小小的骚动,几个女孩子还拍起了手。季老师站在校长旁边,微笑着向同学们点头。我的眼里一下子涌满了泪水,我不知道季老师有没有看见,我听到自己的心欢乐得要唱出来!
季老师的回来,无形中击穿了他要回城的谣言。我多么希望季老师能够成为我们这里的人,永远不要回到城里去。
解散后,同学们围着季老师,问他到哪里去了。他说,去参加了一个学习班。王兰拿出日记本说,我们以为你要走呢,你看,我还买了日记本送给你呢。
季老师在王兰的头上拍了一下,笑盈盈地说:谢谢你,王兰。
我站在最外围,静静地看着季老师,可他的眼睛并没有看我一下。
王兰又变成了那个开心的女孩儿,每天上课之前,娇小的身影跃动在班级里。有时,她还可以跑到办公室,甚至翻看季老师的抽屉。她回来后便神秘地说:她看到季老师女朋友的照片了,比电影上的春苗还漂亮!我真的好羡慕王兰,她都可以看老师女朋友的照片了。
5
可我没有想到,季老师会在又一次重大决定时,忽视了王兰而选择了我。一天,我被叫到办公室,副校长和季老师一起找我谈话,问我想不想学习乐器,季老师想利用业余时间培养两个学生学习手风琴和木琴,手风琴已经选定了五年级的一个男生,季老师想让我学习木琴弹奏。季老师把我带到木琴的架子前,告诉我,这是刚从哈尔滨带来的,他希望我能掌握它,将来对我会有好处。
我看着这个由木条拼接而成的像梯子一样的东西,不知道它会发出怎样的声音。季老师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拿出两个小木勺一样的东西,说这是琴锤,专门用来击打木琴的。季老师用拇指和食指捏紧琴锤细长的柄,其它三个指头自然托举,然后用腕力轻轻地、颤悠悠地击打着木琴,那个被我看作是木梯子的东西就发出了无比清脆悦耳的声音。我抿着嘴笑了,老师说,你喜欢吗?我点了点头。老师又说,想学吗?我一下子想到了王兰,想她抢我喉片的样子,想她嫉妒我的样子,想她拉拢其他女孩子不理我的样子。我便紧紧地闭着嘴,不再吭声。
季老师没有教我弹琴。
一天,放学时,骑着自行车的季老师追上我,在我身边停下来。他没有笑,也没有责备我,更没再提学习木琴的事,只是说,他从城里回来那天,听见我坐在猪圈的砖墙上唱歌了。
6
季老师是在我们没有一点察觉的时候走的,谁都没听说,连信息灵通的王兰也不知道。据说,季老师考上了省里的一个专业文艺团体。
我最后一次见着季老师时,是他来我家借衣服。那天,我正在写作业,季老师来了,他非常有礼貌地跟我的父母和哥哥打招呼,然后说明了来意,他想借我三哥的军装,参加一次特别重要的考试。三哥的军装是在部队里当兵的二哥送给他的,那虽然是三哥无比珍爱、引以自豪的衣服,可他还是痛快地借给了季老师。季老师从黄书包里拿出那件洗得干干净净的灰色涤卡制服,递给我三哥,他说,三哥,不好意思,这几天,你先穿这个吧。三哥说,不用,你们城里人的衣服,我们咋穿也不好看。季老师说,那就放这儿吧,你想穿的时候再穿。季老师临出门时,走到我跟前,拍了一下我的头,我的眼泪一下子又要跑出来。我跟在爸妈和三哥后边送季老师出门,季老师走了很远,还回头冲着我们挥手。
季老师没有回来,他的衣服在那一年就挂在我们家的墙上。每每家里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就把那衣服穿在身上,还使劲地抽动着鼻子,想闻到季老师的味道。
两年后,我上了初中,有了少女的初潮。我长大了。
二哥转业回来又带给三哥一套军装,可爱的三哥从来没有提及季老师拿走的那件衣服。那件灰涤卡制服也被我悄悄收藏起来,直到今天。
7
青春期的我,突然萌生出强烈的渴望,想学习乐器。尽管我知道,这只能是一种空想而已。中学里,我很留意音乐老师,留意他们的琴声,留意他们的歌声,留意他们辅导的漂亮学生。可在我日后见过的所有音乐老师中,没有一个比得上季老师,他们缺少季老师的清秀,灵动,与温文。
我家是一个有着十几口人的大家庭,每天吃饭之前,母亲会将一摞碗、一把筷子放到桌上。我基本上负责摆碗摆筷子。一天,我无意中拿起筷子在碗上轻轻敲打起来,那声音突然迷住了我,我挨个敲打,辨别能够按顺序排列的有效音阶——都、来、迷、发、扫……当我一个个排列出来的时候,心都激动得要跳出来。我跑到厨房,把家里的大碗小碗一股脑拿出来,摆在桌子上,找余下的拉音、西音和高音都。我痴迷地找着,我想等我找全了,就将这七个碗收藏起来,每天用它们敲击出好听的音乐,就像用木琴弹奏一样。
可我来不及找全这七个音阶,妈妈就将那些碗拿去盛饭盛菜了。家里就那么多的碗,哪还有多余的让我拿来玩儿。
手里倒是有一双属于自己的筷子,可是,没有那几个能排列出音阶的瓷碗,我的筷子也只能和我一样,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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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筷子于我的意义依然有几分特别,我从来不仅仅把它们当成夹取食物送到嘴里的工具。我觉得它们是可以发出美妙声音的,它们完全可以比当下的用途更高雅,更高贵,更脱俗。
可是,筷子就是筷子,筷子要是脱了俗,那还有什么不能脱俗的。
我已人到中年,却常常梦见筷子变成了细长白皙的十指,专门在洁白的琴键上滑动。我看不清那是怎样的琴键,是钢琴的,是手风琴的,还是我家那些排列有序的大大小小的瓷碗。
那双筷子般细长的手,停在我梦里许多年,可我看到的仅仅是手。没有面影,没有体态,没有叮咛。
什么都没有,一如今生的我与痴爱的乐器,无缘无分。
(责任编辑:刘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