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佳丽
【摘要】是应该坚持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系列不良后果?还是考虑顺应市场规律,探索新型的、合理的、合法的、能为各方利益团体所接受的保险机构构架,以适应第三者险的特殊性?文章对两者的孰优孰劣做了分析与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立法建议。
【关键词】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公益保险;立法建议
【中图分类号】 F8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151(2006)07-01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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