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最长的一首叙事诗,写一个封建社会中常见的家庭悲剧。全诗以时间为顺序,以刘兰芝、焦仲卿的爱情和封建家长制的迫害为矛盾冲突的线索,揭露了封建礼教破坏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罪恶,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的忠贞爱情和反抗精神。《孔雀东南飞》最大的艺术成就是,通过有个性的人物对话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正如沈德潜所说“淋淋漓漓,反反复复,杂述十数人口中语,而各肖其声音面目,岂非化工之笔!”(《古诗源》)。诗中成功地塑造了刘兰芝、焦仲卿、焦母、刘兄、刘母等艺术形象,刘兰芝与焦仲卿是作者歌颂的对象,是封建礼教的叛逆者。焦母与刘兄是作者批判的对象,是封建礼教的维护者。这四个人都个性鲜明,好坏易辨,容易定位,因而经常被人提起,受人重视。而文中的刘母是一个性格特征不鲜明,不易定位的小人物,因而一直被大家忽视,或者偶尔有人提起,也是一笔带过。其实,刘母在诗中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人物,也是一个复杂的人物。
一、她是一个线索人物
刘母在诗中,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当兰芝被休回家,刘母见面便说:“十三教汝织,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这番话既照应了开头兰芝说的话,印证兰芝的聪明、能干、有教养,同时又为下文县令、太守先后派人登门求婚作铺垫。县令派人求婚,刘母的“汝可去应之”及替兰芝婉拒媒人,为下文太守派人登门求婚作铺垫,她拒绝太守派的媒人,又引出刘兄对兰芝的逼迫。兰芝再嫁前,刘母对兰芝说:“适得府君书,明日来迎女。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举!”前两句照应上文太守府准备婚礼的情景,并交待了具体日期,后两句引出下文兰芝作衣裳的情节,印证兰芝的能干。在诗歌后半部分的情节推进中,刘母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线索人物。
二、她是一个尽职的母亲
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要求父慈母爱,兰芝没有父亲,从文中可以看出兰芝母亲是“良母”,符合“母爱”的要求。
刘母的爱首先表现在她把爱融入对女儿的教养中。刘母出于“为之计深远”而按封建礼教的要求,严格教养女儿:“十三教汝织,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她教会女儿织布、裁衣、知书、达礼,以期女儿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女儿出嫁后,她希望也相信女儿会守妇道,会是一个能干又孝顺的好媳妇。我们从兰芝的“三日断五匹”“昼夜勤作息”知道她很勤劳,从兰芝的“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知道她很能干,从兰芝离开焦嫁时,拜别焦母,告别小姑,知道她有礼节。而从兰芝的整个言行表现中,可以看出刘母对兰芝教养的成功,也可以说刘母尽到了一个“良母”的职责。
刘母的爱还表现在她为女儿的不幸遭遇而痛心、痛苦。兰芝被休刚进家门,刘母“大附掌”“大悲摧”,这些动作将母亲这时难以言传的痛楚之情表现了出来。从刘母责问女儿的话语中,可以感受到母亲的失望与痛心。当第一个求婚者登门时,刘母对兰芝说“汝可去应之”,当女儿“含泪”央求时,母亲没说什么就去替女儿拒绝了求婚者。刘母前面的催促是出于对女儿未来的考虑,在封建社会,女子是不能留在娘家的,身为一个母亲,替女儿觅得一桩好婚事,正是她应该做的,但当看到女儿流泪时,母亲又心疼了,于是顺从了女儿。唐弢认为“兰芝回到家里,虽然得到母亲的理解,但她哥哥性情暴躁,大不为然。……县令派人为他的第三个儿子做媒,兰芝通过母亲的口婉言拒绝了。几天后,太守又谴丞为其第五个儿子说婚,母亲还想推却……”
三、她是一个悲剧人物
早在春秋时期,就确立了女性的从属地位,《礼记》确立了妇女“三从”的理论基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逐渐占统治地位。到了东汉时期,“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工)更成了神圣不可动摇的道德原则,这些原则要求女性从小就要在母亲的教诲下,学做一个符合男权社会要求的合格女子。上文谈到刘母是一个尽职的母亲,不但自己很自觉地遵守三从四德原则,而且严格按照三从四德原则教养女儿兰芝。当兰芝被休回到娘家时,刘母见面便“大附掌”,并斥责女儿“不图子自归!……十七谴汝嫁,谓言无誓违。今何罪过,不迎而自归?”这里的“誓违”“罪过”是指违背了三从四德原则的言行,兰芝被休刘母首先认为女儿有错,因为在休妻的“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中只规定了被休女子的过错。兰芝回到娘家时“进退无颜仪”“惭阿母”,说明兰芝在母亲的教诲下,也认为自己没能遵从三从四德而愧对母亲、愧对家人。
兰芝被休回娘家,但这个家已经没有她的位置,她必须再嫁。人们历来认为,兰芝再嫁是刘兄所逼,我认为这看法不全面,从诗中看,刘母对兰芝的逼迫胜于刘兄。当县令派人登门求婚时,刘母对兰芝说:“汝可去应之”。虽然在女儿央求芝下,刘母拒绝了这门婚事,但刘母的言行已经给兰芝很大的压力。兰芝在与仲卿再见面时说“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这里的“父母”“弟兄”是偏义复词,实际上兰芝没有父亲,没有弟弟,因此这里的“父母”“弟兄”分别指刘母和刘兄。萧涤非在《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写道:“‘阿女含泪答,含泪得是! ‘兰芝仰头答‘登即相许和仰头得是!登即得是!盖前答对母,是初次危机,故犹存希冀之心。后答对兄,是再度逼迫,已心知无望,固态度亦转入决绝崛强。”这里的“后答对兄,是再度逼迫”和兰芝的话语中把母亲放在了前面,兄长放在后面,并用一“兼”字,均说明母亲逼迫在先,兄长的逼迫在后,母亲逼迫为主。
从母亲的角度来说,刘母应该为女儿“计深远”,替女儿觅得一桩好婚事,太守家这桩婚事在当时来说,应该是让许多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好婚事,刘母对此应该是满意的。也许刘母心里窃喜:我女儿这回找了一个好人家,她要过上好日子啦,也为我争了口气。因此,兰芝再嫁的前一天,刘母再度催促兰芝:“何不作衣裳,莫令事不举!”
同是母亲,焦母专横、跋扈:“槌床便大怒”“遣去慎莫留”“何敢助妇语”,她逼走了兰芝,拆散了一对恩爱夫妻,成了造成焦刘悲剧的罪魁。而刘母虽言辞“温和”,但再三逼迫兰芝再嫁,成了造成焦刘悲剧的帮凶。
刘母,一个守妇道的正统妇女,从她对兰芝的教养来看,她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良母”;从她对兰芝的逼迫及刘兄对兰芝所说的话来看,她是一个严守“三从四德”的女性。刘母又是一个悲剧人物,她和当时所有的妇女一样,被剥夺了独立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只能依靠男性——父亲、丈夫、儿子来生活,因此,她(她们)只能接受男性给她(她们)安排的位置——附属、服从,自觉地遵守男性为她(她们)制定的三从四德原则。更可悲的是,刘母和其他母亲一样,以为坚守这些封建礼教原则就能维护自己和亲人的幸福,因此自觉地用三从四德来教养女儿、要求女儿,刘母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封礼教杀害女儿的帮凶,如刘母一样的母亲们成了三从四德的牺牲品。
刘母,一个历来不被重视的小人物,一个复杂的人物,在她身上,我们体会到了封建社会的母亲的矛盾与痛苦。
(刘亚平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