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意识:一个解读近代中国转型的新视角》(傅国涌)一文中写道:“翻开《二十五史》,不难发现我们这个民族最发达的莫过于主角意识和看客意识,看客其实也是想当主角的。这是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要么逆来顺受要么铤而走险,惟独没有堂堂正正地争取自己的权益并朝着做人、做公民的方向去的主要缘由……几千年来,‘打天下、坐天下的逻辑支配了我们的全部政治文化……这一切都根植于一元的文化心理、绝对的主角意识中……”
中国传统的文化里,没有发育出平等的基因,只有对权力的依附,角色意识的发达就是权力意识的畸型膨胀,谁当主角当然就拥有绝对的权力,所以,配角就意味着失败、被统治、被奴役。世间只有皇帝、主子和臣民、奴才。非此既彼,别无他途。由是,争主角(争夺最高权力)也就成了人生奋斗的终极目标。所以,妥协、平等、宽容、共存也就不可能在两极之中生存。成者为王败者为寇亦成了常识,几千年的流血残杀、王朝轮回,都在验证着这个血腥的铁律。
官本位像病毒侵入民族的肌体,几千年来时常发作,成了难以治愈的顽症。而传统文化乃是致病的重因。
发轫于先秦的中国文化,一开始就显现出对世俗王权的过分痴迷惊羡,权力如一巨大的蜂巢,引得诸子百家围着它或以道鸣或以术争,以求一宠。大异于西方的文化旨趣。
西方自柏拉图提出法治理论后,法治就意味着法律的权威高于统治者的权威。法是主体,宪法至上;法是理性、正义,权源于法,没有任何一种权力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必须受法律的约束。
而在中国正相反,法家始终坚持君主独揽全权,儒家虽不像法家那样露骨,但也主张君主大权独揽。孔子就说,只有“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政不在大夫”“庶人不议”,才是“天下有道”。认为法律是明君圣主在治理国家时用以补礼治、德治之不足的,它只用来约束和驯服老百姓,而在悖于礼时则可以不顾。国家的治乱,只取决于君主的良莠,无关乎法律之有无好坏。统治者是主体,统治者本身就是法律,他不受法律约束,而以自已的意志治理国家。这样的文化土壤必然结出官本位的集权专制之果,以王权为中心的官文化与官本位为特征的集权专制互为表里,板结了土壤,禁锢了思维,岂能再萌生出异类的种子。
今天,建设民主法治的国家,需要国人公民意识的养成、主角意识的弱化乃至根除,还无疑是一个长久的任务。当弘扬传统文化的口号再次被喊响之时,应清醒地看到,“朕即國家”“皇上、主子英明,臣、奴才该死”并非只在异常繁荣的帝王戏里聒噪不已,传统的一些病毒还在我们的肌体里时时作祟。此毒不除,祸害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