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广惠
当今时代,大众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日益扩大,其“干预生活”的功能日益增强。但是大众媒体在功能扩张的同时,却遇到新的问题,这就是受众对一些媒体行为的质疑:记者在采访中是单纯的记录者吗?记者能否干预事件发展的进程?记者的某些采访行为经得住道德的拷问吗?等等。于是,“旁观”和“参与”问题就越来越尖锐地摆在媒体和记者的面前,成为一个现实操作中无法绕开的难题。因此,应当对媒体的行为层面作一番剖析,以廓清受众的困惑,减轻媒体从业人员的焦虑,树立新闻专业主义理念,从而有利于对采访行为中道德与职责的正确把握。
究竟记者在采访中是该“参与”还是只做一个“旁观者”呢?抑或有其他选择?在此笔者欲分几种情况予以分析。
一、“旁观”的道德冲突
面对一些事件的报道,记者是该单纯当一个“记者”,还是扔掉手中的采访器材,奋不顾身冲上去,这在一般受众苛刻的眼光里是个道德评价问题,而在新闻行业则是个新闻专业主义表现问题,因为它反映了新闻业以传播信息为主的特定的职业身份。要明确作为职业的一种职业身份,同时,专业主义建立在利他主义基础上,提供公共服务、记者在采访中作为一个“旁观者”,是一种专业主义身份的体现。记者在采访中经常考虑的是报道的最优化效果,哪怕他的行为在一般人看来只是“旁观”,面对不幸表现出“无动于衷”的冷漠。陕西《三秦都市报》摄影记者杨小兵的作品《上学》,曾被评为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作品。这篇作品就曾引起过争议。记者拍摄的是一个山村的孩子为了上学,每天都得从一座“绳桥”上经过,桥上就只有几块木板,孩子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危险,记者采取的方式就是先“体验孩子们的生活”、“拍出真实自然的瞬间”①,然后通过报道方式来呼吁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但是马上有读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池的这种做法“令人心寒”,是为了个人私利在“作秀”,③没有社会责任感,道德观念低下。这里他们看到了记者的“不作为”。对此该如何理解呢?
我们首先从记者行为引起的效果来探讨。事实上,记者是在进行一种舍“小”求“大”的选择。应该说在某些时候,记者还需要牺牲一些“小善”,以暂时的“旁观”(往往时间不允许他过度关注一个事实)来换取更加有用的信息,通过报道产生的影响来进行社会救助。作者在《上学》的报道中其实是在牺牲“小善”(没有直接报告当地部门)而求“大善”:作者的报道不但使当地的那座“绳桥”问题得到解决,而且促进了更大范围内更多“绳桥”的解决,《上学》这篇摄影报道见报后,立刻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热心支持。有关领导“现场办公,一周内钢丝桥上的木板全部铺好”,“各界捐款也已足够为孩子们修一座钢筋水泥的平安桥”,“受此影响,省内一企业就出资60万元,托慈善协会为陕南陕北因山大沟深求学难的孩子再架30座平安桥”,④可见这种做法要比单纯向有关部门反映好。这其实就是记者所追求的报道的效果,从更广阔的范围影响社会生活,促进人的良性发展。从新闻业务上看,记者的采访总要落实到一个点,这个“点”必须典型、有代表性,才符合新闻价值的要求。“一滴水里见太阳”是记者的目标追求,因此在一般人看来的记者的冷漠与不道德,实质上是对采访功能的隔膜与对记者道德的苛求。
其次,记者在采访寸都可能会面临着职业要求和社会公德之间发生冲突该如何选择的困惑。在现实生活中,记者有两个身份:既是新闻工作者,又是社会普通一员,一般情况下这两个身份在道德上不会发生冲突,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不同身份道德规范的要求不同,就会在履行不同的道德义务时出现道德的冲突。像《上学》的作者在面对孩子们跨越“绳桥”时,就会面临着作为记者的职业行为和目的与作为一个普通平民应尽义务的道德上的冲突。作为一个记者,面对这样很有价值的新闻事实,从职业要求出发,记者考虑的是怎么样把它更好地报道出去;但从社会公德的角度考虑,面对这样的险情,又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施以援手。因此,在这种条件下,记者很可能要牺牲一方面的道德追求,这也就使记者陷入难以兼顾的境地。
再次,对记者行为的批评实际是受众对媒体进行监督的表现。我们应当认识到如今受众不再是单纯的新闻接受者,他们有了自己的价值判断,因此也会依据社会道德作出评判。媒体行为并不总是正确的,而受众的道德评判并不总是片面和偏颇,其中不乏让媒体警醒之处。比如一个摄影记者拍摄轻生者落水的镜头:某座世界著名的大桥因为桥面与水面的距离甚高,许多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人纷纷到此了结生命。某摄影师专门到此地等候自杀者,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个自杀者自桥体飞身跳下的全过程终于进入了他的镜头。但照片甫一发表,便在国际新闻界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生命是美好的,可为什么当生命被扼杀时,却有人无动于衷呢?公众自然认为,活跃于时代风口浪尖上的记者,本应是伦理道德的楷模,社会良知的代表,其一举一动都是向世人作出示范。可是当需要记者在险境面前援之以手时,他们却“缺席”了,这让他们自然无法接受,于是发出了严厉的道德谴责。
二、“参与”的有效与偏离
相对于“旁观”,“参与”就是记者在采访中直接介入事实,千预事实发生发展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记者在面临危难和灾害发生时投入的救助,是一种积极、有益的“参与”。新闻工作者在灾害事故现场时,从其自身的角色来看,他是一名记者,他有旁观的权利,有进行新闻采访的义务,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公民,那么他也应当成为担负起积极救援的“参与者”。
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灾难骤然来临时,首先受损失和受伤害的是受灾群众。尤其是当他们有生命危险时,汜者不能只当个冷漠的“看客”。现行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由联合国新闻自由小组委员会制订的《(国际新闻道德信条)草案》中规定:“职业行为的崇高标准,是要求献身于公共利益。”因此,面对天灾人祸,记者首先有不畏艰险、及时报道有关受灾地区信息的使命,也有参与抢险救灾的义不容辞的道德责任。
其次,灾难现场的特殊情况也决定了记者的双重角色。一般情况下,记者采访都是在获取一定情况的基础上,到现场调查并收集资料,然后就可以进行报道了。但是在身临灾难事故现场时,所有人都在紧张地忙午救灾,急切需要社会的支援和帮助,因此:对于灾难的报道,大部分记者都采取亲历救援过程的报道方式。
当然,这并不是要记者发现任何险情都要参与,毕竟记者不是救援队。但是,当记者;面对险情,可以有特殊的参与方式。记者在平凡的工作中有意识地逐步树立为党为人民的新闻事业奋斗终生的信念和动机,在面临灾难时,积极地投身到救援中去,既通过报道有效推动了工作,又献出了一己之力,这实际上是一种积极的“参与”。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实践中又出现了“参与”过度的问题,背离事实本质,带来负面效应,招致受众的不满。这自然涉及一些所谓的“策划”问题。可是有些“策划”为了吹嘘本单位的业绩,或是炒作新闻,就主客不分,与事实搅和在一起,扭曲或干扰了事实的本来面目,引起社会的不满和受众的反感。这类“参与”常常以记者“亲历”、“追踪”为噱头,处处都是记者的亲见亲历,时时皆为记者的“零距离接触”。
可见,“参与”要有一个“度”的把握,如果面对危难情景需要记者暂时转换角色,担当救助者,记者顺应这种需要,自然就会赢得社会赞许,哪怕由此影响了采访任务的完成,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为蓄意炒作介人事实,则使记者的行为溢出了边界,超越了公众所承受的道德选择判断的范围,自然就偏离了道德许可。过犹不及,这都是记者需要避免出现的问题。
三、对解决争议的几点思考
针对社会出现的对“旁观”与“参与”的争议,我们应从记者的职业角色人手,寻求合理合适的解决办法,而不应使记者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与批评。
首先,应明确的是:新闻媒体是社会守望者,记者的天职是报道新闻。他所奉行的是新闻专业核心理念:新闻自由和客观性原则。还是普利策说得好:“假如国家是一条船,记者就是船头上的了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观测风云,及时发出警告。”这就明确告诉我们,记者的职责,第一是报道新闻。从这个意义上讲,记者在采访中作为旁观者是无过错的,他没有越位,不管面前发生了什么,他在守住自己的职责,能够如实而又准确地予以报道,我们说他是一个合格的职业记者。
但是,当代社会赋予记者采访角色已不单纯是报道者这一方面了。新闻事件变化的纷繁复杂,服务、贴近理念要求的提高,使得社会公众有理由要求记者为他们做得更好,并在行动上当之无愧地成为世人的楷模。这就使道德诉求附着在采访行为上,使记者感到了来自公众的肋。对有的情况,记者能够圆满处理,实现他们的期待,有的则不能满足他们的“求全责备”。
其次,记者的“参与”意识是需要正确把握的。新闻专业主义确立这样一个目标指向,即最大限度地开展利他陆的公共服务,因此,满足社会公众的正常需要,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参与”是值得肯定的,而借“参与”之名炒作;干扰事件发展进程,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则需要警阳,并需要纠正。
再次,记者在采访中可以走“第三条路”,完成一个“旁观——参与——旁观”的过程。比如获全国好新闻一等奖的《牧民斯拉木曝光滥砍滥伐者》这篇报道,记者先是深入到奇台县林区偷拍了不少乱伐林木、木材交易行为,访问了牧民斯拉木(旁观),接着记者将此事向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反映,常委会作出处理(参与),最后记者将此事作了报道(旁观),使一个问题得以解决。面对一些危难险境的情况,记者要进行采访,可以先行投入援救(也是一种亲历“采访”、体验式“采访”),为问题的顺利解决提供有效的帮助,在此基础上再予以报道,同样能完成采访任务,并且一举两得。近来,不少媒体已经采取了这种做法,都获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和社会评价。
由此看来,“旁观”与“参与”的选择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不是工事个简单的行为选择问题,而是职业道德与社会道德评价纠缠在一起,需要记者在新闻专业主义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而恰当选择的问题。处理好这一问题,有利于提高记者的综合素质,取得报道最优化的社会传播效果,而且会树立媒体的公信力,在长期的实践中推动社会良性、健康地发展。当然,随着社会发展和受众主体意识的增强,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这仍需要媒体和记者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角色相协调,最终作出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