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礼
为完成国家发改委“‘十一五中国西部农村‘教育反贫困战略研究”课题,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进行社会调查时,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发展职业教育,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是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实现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有效途径。
我国是一个农业剩余劳动力大量积存的农业大国,21世纪农民将面临耕地减少、人口增加、就业困难三大挑战,集中表现为如何实现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这一问题在西部农村贫困地区表现尤为严重,亟待解决。本文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为例,并结合其他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简要论述一下发展职业教育在西部农村实现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中的作用及其强化途径。
一、农村劳动力素质低是实现有序转移的重大障碍
劳动力的素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存在着十分重要的关键性作用。实践证明,劳动者素质越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越小,转移的稳定度越高,相反,劳动力素质越差,可供选择的就业空间越窄,转移难度越大,稳定度也越低。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总队的调查,200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为4.82亿人,占全国劳动力总量的比重约为70%。其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劳动力的比重依然高达87.8%。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的具体结构分布是,文盲或半文盲劳动力占7.4%,小学程度占31.1%,初中程度占49.3%,高中程度占9.7%,中专程度占2%,大专及以上程度占0.5%。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6%。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低下既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层次的提高。
据互助县劳动就业局的监测统计,2003年劳务输出人数达95018人,占其劳动力总人数的51.27%。劳务输出人数比重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在我们调研中发现,同全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情况一样,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剩余劳动力文化科学技能素质较低,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但在知识、技能等方面比较突出的人才却很缺乏,因而很难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表明,互助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内部素质结构很不合理,主要表现在高中文化甚少,初中、小学文化居多,文盲、半文盲比重大。这些剩余劳动力中的很多人由于文化素质低,既难以接受农业科技知识,又难以接受国民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新技术、新知识。现今农村大多数地方仍停留在建国以来传统的耕作模式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劳动力文化素质低,适应不了非农产业的发展需要。
从我们课题组的调研统计资料来看,互助县外出打工者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到绝大多数(87.33%),这就决定外出人员只从事以手工操作为主,技能要求不高的工种(如从事建筑业的外出打工者占43.38%)许多外出打工的农民只求能干活,难求合理的报酬(月收入300元以下占54.77%)。
2 .农村剩余劳动力整体素质难以适应工作的要求,转移出去后又回流到农村。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正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从业人员素质低将会影响到劳务输出的总量和务工收入。据我们调查结果表明,拥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年收入为9226元,比无技术的外出打工的高出2787元。可见,专业化、技能型外出人员不仅就业稳定性好,而且收入相对较高。
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曾出现过高速度,但是现阶段由于各地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景气,机构改制和人员的裁减,使得一部分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又回流到农村。从深层次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劳动者文化素质不适应转移的要求所致。
3. 出外打工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加之劳务输出无序分散,自发性强,上当被骗现象时有发生。没有法律的保障造成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性,工资讨要受到一定困难,给待外出者造成了恐惧心理。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在获得劳动报酬上,有的工种实行计时工资,有的为计件工资。在建筑工地做杂工的工资一般在每月1000元左右,有一定技术的每月1500元。而大部分工地每月只预付农民500元到700元,有的每月只预付100元,有的按工作量支付工资的50%到70%。工头们多向工人承诺,剩余的工资到年底一并发给,好让农民工有“一大笔过年费”。可是到了年底,工头们又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欠工资,致使许多农民工到了要回家过年的时候,手里握着欠条无处拿钱,空等一场。更有甚者,有的人白干几年,一分钱拿不回来。还有的在劳动中致病、伤残、死亡,由于没有法律合同保障,老板不闻不问。
二、加强职业教育对西部农村实现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重要作用
在农村剩余劳动转移过程中,职业教育能够发挥其重要功能。因为“具有技艺的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价值比为有技艺的人要大,而技艺必须通过教育和训练才能获得。” 20世纪80年代,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或进人本地乡镇企业)务工,主要以“体力型”输出为主,但进入90年代,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非农产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从而推动农村劳动力由“体力型”输出为主迅速向“技能型”为主转变。越来越多地方出于适应非农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需要,对劳动力的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要求对劳动力进行全面的培训。这种现实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对接受更多的教育与培训有着强烈的要求和愿望,他们特别希望在转移之前就能接受到必要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一是希望可以降低转移成本,因为转移到城镇后,日常开支会相应提高,而且流动的盲目性也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是希望加强转移的方向性和就业的针对性。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后,可能的话,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不仅可以提高求职的能力,而且还将树立就业的自信。
但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目前的情况下,除了切实贯彻实施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基本国策,消除新文盲外,强化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建构与农村劳动力就业相适应的新机制是当务之急。
农村剩余劳动力职业教育内容的重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课程建设要多考虑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职业岗位需要,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核心,教育与培训的内容以职业标准为导向。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国务院前总理李岚清同志指出:“职业学校则属于‘订单教育,除了向学生教授必要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之外,大量的是训练他们的动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社会需要什么人才,学校就培养什么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可以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主要是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劳动力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指导。
2. 职业(就业)指导培训。即职业道德、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选择等,提高求学者的心理素质和对城镇生活的适应能力。为他们在新环境下生存、创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要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这种培训主要由各级政府,尤其是剩余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三、加强西部农村职业教育的措施和途径
1. 加大培训的资金投入,加大政府对农村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覆盖范围,把更多的农民和农民子女纳入到职业技术教育的范畴中去。我国西部农村地区,由于人多地少,经济落后,生产力极不发达。现实国情决定了西部贫困地区农村的经济状况连农村自身的基础教育问题都难以解决,乡政府和村组织哪里还有钱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呢?尽管我国现阶段己经决定农村基础教育投资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但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格局基本没有变,乡级财政承担不起农村基础教育投资的局面很难保证不会在县级政府重演,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也很难落实到位。因此,必须改革农村教育投资体制,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教育体系,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加强政府统筹,有效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这对于我国农村经济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 要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同步推进“普九”与普及初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普通劳动者的素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包括普及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普九”的任务十分艰巨,教育的重心仍在初中和小学,绝大部分学生没有条件和能力接受高中阶段以上教育。他们在完成小学或初中学业后,只带着一般的语文和数、理、化知识回到农村,直接进入生产或工作岗位。所以,西部农村提高劳动者素质,绝不可忽视对他们的职业教育。要结合西部各地方的经济发展特点,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加强职、普结合,在大力“普九”中普及初等职业教育。职业学校要调整办学结构,适度降低教育重心,主动面向不准备升学的小学和初中毕业生办学;进一步灵活办学形式,校内、校外结合,岗前、岗位结合,既可举办初二分流后的职高预科班,也可举办初、高中一贯制职业教育班,还可举办不同方式的职业技术培训,教会一、两项或几项实用技术,使学生初步具备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基本素质。
3. 加强职业教育,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促进青年劳动者就业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大力推行劳动力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的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的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和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应该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人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招收农村劳动力,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每年有许多名的初、高中毕业生不能进人高中阶段或大学继续学习,他们以自然劳动力的形式直接进入社会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生产劳动。他们中的大多数己经或准备从事二、三产业的职业。按照劳动预备制度中“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他们在从业前应得到必要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为此,要狠抓初、高中毕业生的培训工作,为他们向第二、三产业的有效转移做好充分准备。要大力开展初三年级学生的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早期分流。
4. 以市场为导向,加大订单、定向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职业培训的水平和层次。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涉及第二、三产业的专业建设是否有生机和特色,将直接影响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水平和层次。各职业学校以市场为导向,以“订单”定向培养为重点,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的,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和培训方式。因为“职业教育与培训必须与现实的而不是未来的劳动力市场的条件密切地挂上钩。“......职业教育与培训主要以发展年轻人应用于工作上的技能为目的,如果没法应用,这些技能和培训就毫无意义和价值可言。”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以订单、定点和定向培训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派遣)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或输出协议,约定双方责任和权益,实现培训与输出(派遣)的良性互动,促进学员就业转移。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实行培训就业资源共享利用,逐步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强领导和管理,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5.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一批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基地建设,完善教学培训条件,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阵地。充实农村普通中学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的课程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村初高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新增劳动力培训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类职业学校要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和培训规模,积极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村成人学校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成人学校开展农民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