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论和谐社会的6条基本特征等12则

2005-04-29 01:55
企业文明 2005年3期
关键词:债转股现象企业

胡锦涛论和谐社会的6条基本特征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李荣融:吸取中航油教训抓紧内控制度建设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最近指出,中央企业要从中航油等事件中吸取教训,分析原因,抓紧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内控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他说,中央企业在风险防范和管理制度化建设方面还存在相当差距,中央企业都要重视重大风险的预警和防范,抓紧建立风险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机制。今年中央企业要加强重大投资决策的机关制度建设,特别是对从事期货、外汇炒卖、金融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业务以外的收购兼并和担保等资本运营活动,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制度,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洪声)

龙永图:中国企业最大对手不是外商是内商

龙永图最近在“新时期政府、商会与民营企业和谐发展论坛”上指出,非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是指所有的中国企业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更不是指中国作为一个国家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只是指那些遭到反倾销调查的企业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涉及的面很小。目前中国仅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就有300多万户,而真正受到反倾销调查的企业也不过只有几百、几千户。他同时还强调,国内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中国企业最大的对手不是外国企业,而是国内厂家。企业之间毫无章程可循的竞争,受损害的只有中国企业。而解决此问题的惟一办法就是建立强有力的商会,进行行业整顿,把那些不该由政府管的事情毫无保留地交给商会,给予商会充分的权威。(方强)

张文魁:事业单位改制难度甚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指出,中国约有100万个事业单位、近3000万职工,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其改革难度要比国有企业改革大得多。事业单位“官本位”色彩浓厚,只要这个东西存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就难以真正确立;事业单位高级别和高职称的人员多,其中一部分长期习惯于“金饭碗”、“金交椅”、吃“皇粮”,这些东西很容易形成阻碍,甚至使本单位的改革复杂化和“泛政治化”;事业单位尽管人才多,但缺乏企业家,将会使事业单位转制后的日常运营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事业单位社保体系,一旦转制如何与社保并轨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建国)

五大现象危及我国经济社会健康

官场“两面人”现象:“公开讲一套、私下另行一套”,“台上大谈廉政,台下大搞腐败”的现象,已渗透到多个领域,对我国政经社会秩序的“显性”“隐性”危害均极大。

“傍”现象:主要表现“傍官”和“傍物”。“傍官”主要是指企业主向官员“寻租”。“傍物”则主要表现为经济领域中企业“傍名牌”现象。

“霸”现象:主要表现不合理的“权利强势”和“经济强势”。不合理的“权利强势”,主要是指自身权利行使不受公共权力限制的群体对自身权利行使受到公共权力限制的群体的“强势”。不合理的“经济强势”,主要是指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不合理“强势”。

“背主”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所募集的资金应该遵守募资承诺,基本用于主业经营。一些上市公司背离招股承诺,非主业扩张现象明显,而主业发展后劲不足,这种现象被称为上市公司的“背主现象”。

“不经济”现象:我国国土开发“不经济”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区域不经济和产业布局不经济。(可珂)

陈锦华:关注企业家健康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会长陈锦华最近强调,中国企联系统以及全社会都应该关注企业家的健康:一是要提高认识,看到企业家健康问题严重性;二是研究经验教训,形成保障企业家健康机制;三是重视身体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四是缓解工作压力,重视心理健康;五是重视健康知识宣传,树立健康新理念。(维维)

国企“债转股”有新规定

日前由国务院转发的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发出的《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国企债转股行为,并强调转让上市公司债转股权须报财政部批准。《意见》指出,具备债转股条件、国务院已在2004年6月30日前批准债转股协议和方案的,原则上应在2005年3月31日前完成新公司注册;对2004年6月30日后批准债转股协议和方案的,包括部分新增项目,应在国务院批准后9个月内完成新公司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即自动停止实施债转股;对已列入原国家经贸委推荐实施债转股的580户企业,但由于情况变化,己不具备债转股条件的,不再实施债转股,并自原停息日起恢复计息,严防逃废债务。(税容)

中国拟建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

国家交通部部长张春贤在近日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在中国新出台的高速公路网络规划中包括一条北京至台北的高速公路通道。他介绍说,从现在起到2030年的高速公路建设规划中,这个规划将耗资2万亿元,建设里程为8.5万公里,其中一条专门叫北京——台北的高速路。他说,将来“三通”以后,中国大陆的8.5万公里高速公路将连接台湾的网络。(陈一)

出国用汇有新规定

于2004年12月25日起施行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出国用汇作出了新规定。第一,根据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实际需要设置供汇项目,其项目分为境外差旅费和个人领用费两部分,每人每次出国可以使用自有人民币购买等值的400美元,作为个人在境外的零用费。第一,合理制定花汇指导性限额,出境在30天以下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3000美元,30天以上的,可购汇等值5000美元。第三,鼓励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人员使用境内外信用卡。第四,规范购汇手续,须持加盖本单位印章的《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预算表》及出国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办理。(南楠)

外商后3年投资发力

据商务部介绍,今后3年,八成以上的跨国公司将扩大在中国的产业和研发上的投资,

35%的跨国公司计划开展新一轮的对华投资。据分析,跨国公司未来投资的特点与表现为加速基础产业向中国的转移,扩大销售与售后服务投资,加强技术转让。他们将把非核心技术转移到中国研发、在中国并购其他研发机构将是大部分公司的主要投资方向,其产业独资和独资研发的比例将达到57%。(施乐)

中国广告开支增幅居亚太之首

2004年,亚太地区12个市场的广告开支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2003年,其中,中国增幅最大,为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的不断增长、消费者信心的持续上升以及不断增长的乐观情绪。2004年亚太地区的大多数广告市场都出现了两位数的增长,而市场上主要把开支花费投在了中国大陆的媒体上,大约占整个地区的42%,接下来是中国台湾、韩国和中国香港。(容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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